公司公告☆ ◇300500 启迪设计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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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4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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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 │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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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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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 │启迪设计(30050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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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5:50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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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22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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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22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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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22 │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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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18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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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17 │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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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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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cd53bf11-c611-4cfe-85a7-5053c4c76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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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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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 11 人,独立董事
丁洁民先生、吕大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查金荣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079d54b-a11c-47c5-a82b-02c6ce86d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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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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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5f666f3-d47e-45de-95b9-218297e1e2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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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启迪设计(30050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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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资金、
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运作。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
许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
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第六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
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或个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实施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二)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三)上述金额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计算标准,适用前款规定
;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
批;
第九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适用本制度第八条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
理财额度。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的,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并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理财产品的管理与运行
第十条 公司投资部为公司委托理财的实施与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委托理财规划、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委托理
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投资前论证,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价格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
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二)负责投资期间管理,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
(三)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执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以便公
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四)负责投资事后管理,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账。
第十一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如需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事前向公司投资部提供理财预算方案,获得公司投资部同意
后方可实施;公司投资部应将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预算方案合并计算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内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理财方案过程中,应及时向公司投资部报告委托理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投资规模、
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公司投资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情况实施风险评估和跟踪。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部安排专人负责委托理财相关手续,制作委托理财台账。在购买或者赎回委托理财产品后,及时向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办公室通报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标的名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等),积极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相应的披露工
作。理财产品延续期间,具体经办人应随时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定期与有关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联络,了解公司所
做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部应当做好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投资到期后,应及时回收本金及利息。
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完成后,财务部应根据取得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据及时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
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四章 委托理财的监管与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
、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应及时向公司
管理层汇报。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产品事项进行
审核并发表意见。第十八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由于公司不尽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
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达到披露
标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公司披露的委托理财事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包括目的、金额、方式、期限等;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五)委托理财及风险控制措施;
(六)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适时进行修订,报公司董事会
审议。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4f4223a-7466-4b5a-8a4b-10051f310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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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5:50│启迪设计(3005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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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迪设计”)于 2025年9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将持有控股子公司北京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毕
路德”)51%股权以人民币 5,091,056.55元的价格转让给控股子公司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毕路德”);将
持有深圳毕路德 51%股权以人民币 6,254,796.28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太和叠序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叠序”)。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毕路德、深圳毕路德的股权,北京毕路德、深圳毕路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收到深圳毕路德支付的收购北京毕路德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4,072,845.24元;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收到太和叠序支付的收购深圳毕路德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5,003,837.02元;
2025年 9月 29日,深圳毕路德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025 年 10月 10日,北京毕路德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025 年 10月 15日,公司收到深圳毕路德支付的收购北京毕路德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1,018,211.31元,本次转让北京毕路德
的股权转让价款 5,091,056.55元已全部收到;
2025 年 10月 15日,公司收到太和叠序支付的收购深圳毕路德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1,250,959.26 元,本次转让深圳毕路德
的股权转让价款 6,254,796.28元已全部收到。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毕路德、深圳毕路德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数据将以会
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2608d69f-e634-4c87-862e-c9274cbdc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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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22│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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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a30c6de3-75ba-4ba3-b568-85074c12a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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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22│启迪设计(3005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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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49f285fe-6a5e-42c9-9a58-79c463a9d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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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22│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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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丁洁民先
生、吕大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查金荣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查金荣先生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06fc1dcb-5bdc-4394-ab6b-e94ddd38b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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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18│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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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接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于 2025年9月 12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刊登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
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15日发出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09:
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 14:00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茂街 9号启迪设计大厦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查金荣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阅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等相
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计 83,813,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75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名,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83,079,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9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734,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1%。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并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
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
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451fa367-7760-4df7-ae6a-c09145f00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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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17│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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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aabae15-fe58-4329-83fb-7c894fc242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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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16│启迪设计(300500):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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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启迪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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