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0 启迪设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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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12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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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14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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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8:08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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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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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启迪设计(30050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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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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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启迪设计(30050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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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启迪设计(300500):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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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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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7:19 │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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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12│启迪设计(3005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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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审批程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力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玖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有
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启盛银装饰科技有
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漳
州市丹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60万元,有效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嘉力达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借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经审议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对嘉力达的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本次担保后,
公司为嘉力达提供的担保额为1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15180W
3、住所: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C14层
4、法定代表人:李海建
5、注册资本:人民币4,682.14万元
6、成立日期:1997年2月5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锅炉房节能技术、热泵技术、电厂热泵
应用技术、太阳能技术、热网平衡改造技术、热网平衡技术的开发;节能产品、计算机软件、设备管理与能源管理信息化及服务、节
能机电工程与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节能方案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
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超低能耗机电系统研发;机电系统装配式工艺研发;机电系统比目建筑信息模型咨
询服务;销售各种过滤器;低能耗与健康建筑工程总承包;冰雪场馆管理与运营;冰雪游艺项目经营及配套服务(含衣柜租赁);滑
雪服租赁与销售;冰雪主题商品、旅游商品的设计、制作、销售;餐饮服务(仅限饮品店);销售食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
业务;会展服务、柜台出租、场地出租、游乐设备设施出租及管理;投影互动游艺项目;文艺表演、体育、娱乐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装配式超低能耗空调机房研发、生产和销售;装配式管道预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
务分包;空气净化消毒设备和消毒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82.14 100
合 计 4,682.14 100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嘉力达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4,424.69 75,264.99
负债总额 40,185.99 43,353.52
银行贷款总额 11,973.04 16,475.88
流动负债总额 38,728.16 41,679.34
净资产 24,238.70 31,911.46
指标名称 2024 年 1 至 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7,988.11 23,279.00
利润总额 -7,712.27 -15,201.49
净利润 -7,672.76 -15,260.06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4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
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
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各方原已签订的合同编号为07500KB23C703IE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有未清偿的债务。
7、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
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54,06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5,815.70 万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9.52%;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无逾期担保
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464cf255-f0fa-4990-8c1f-e484e7524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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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1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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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e89abe5a-1697-472c-aed7-760e7f0a7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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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8:08│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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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72a0f12-be66-4ef3-89f1-836afdb30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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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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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 11 人,董事华亮先
生,独立董事丁洁民先生、吕大龙先生、徐雁清先生、郭龙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查金荣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4c575023-0f5e-4fc5-b7a8-55d731c8f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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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启迪设计(30050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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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531163cc-6525-4fe5-acc1-f07551215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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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启迪设计(300500):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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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91a45d7b-5531-4bf9-b080-7c65f284b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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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启迪设计(30050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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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30050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6becb231-5d3a-40d8-aff1-5128520a6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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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启迪设计(300500):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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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方针。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小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抓取、收集、分析
、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
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抖音官方账号、网
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如有)。
第八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
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上述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地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
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四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五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办公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
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投资者的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
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等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
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适时进行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ca27544d-86b7-4f50-88cf-44f870b92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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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启迪设计(300500):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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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彦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eedf0cd0-c989-4cfb-b98b-e8da9a609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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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7:19│启迪设计(300500):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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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股东张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4 年 9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特定股东张敏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
不超过70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33%)。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张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特定股东张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张敏 集中竞价 2024.10.16至2024.10.18 12.21 701,600 0. 403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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