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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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6:42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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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12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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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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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24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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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8 │海顺新材(30050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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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8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不向下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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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17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海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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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5:56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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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5:44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与金融机构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并调整专项贷款额度与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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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6:06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完成吸收合并暨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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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6:4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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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29元/股(含)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952,675.00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1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233,264.0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d85620d5-1f0e-4faf-8a4f-a6b4c2e2b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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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1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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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90453a5b-77bc-41e6-bdca-68dfa9256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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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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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df4eddb5-7258-4a43-98eb-982e9d395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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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2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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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29元/股(含)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952,675.00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1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233,264.0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048a4729-a740-4cce-9230-a122d78c4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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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8│海顺新材(30050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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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5年 1月 24日,公司股票在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15.08 元/
股的情形,已触发“海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5年 4月 2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5 年4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海顺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8e18f5ba-82e4-4dcf-acdd-030074d49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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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8│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不向下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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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截至2025年1月24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海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
下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5年4月2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5年4月24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海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00.00 万元,期限为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6,3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4月 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3年 10月9日至 2029年 3月 22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5月 9日披露了《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为 18.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15 元/股调整为 18.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4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 85%(即 15.08 元/股)的情形,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条件。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
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
修正“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本公告披露日至2025年 4月 2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
自 2025年 4月 24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海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04798454-d6c1-4c39-b55f-f4f4e199b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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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1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海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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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2、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3、转股价格:17.74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2日
5、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74元/股的85%,如后续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海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按照《上海海顺新
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
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文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3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300.00万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
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3,3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63,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顺转
债”,债券代码“123183”。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9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20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5月16日起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海顺转债
”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28日起由18.15元/股调整为18.00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海顺
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11月19日起由18.00元/股调整为17.74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74元/股的85%(即15.08元/股),预
计可能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触发转
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海顺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43d41a32-0db3-4ea2-b15d-d7ac588e7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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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5:56│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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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
限,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4年4月10
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除此之外,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事宜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
24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5)。
近日,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序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号 名称 名称 (万 类型 收益率 来源
元)
1 浙江海顺 东方财富 东方财富证 1,50 本金保 2025年 2026年 1.00%或3.60% 募集资金
新材料有 证券股份 券吉祥月月 0.00 障浮动 1月15 1月14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盈209号收 收益型 日 日
益凭证
合 - - - 1,50 - - - - -
计 0.0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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