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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1(海顺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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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16:16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24 15:50 │海顺新材(300501):海顺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23 16:06 │海顺新材(300501):海顺新材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6-17 19:10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06 19:00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4-29 16:44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4-27 16:08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4-24 16:36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海顺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6-04-22 16:12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2 16:11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7-01 16:16│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6602769-ea53-45aa-9e65-920906fffa17.PDF ─────────┬──────────────────────────────────────────────── 2026-06-24 15:50│海顺新材(300501):海顺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海顺新材(300501):海顺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a7df208-25b8-477e-b1a9-7276d01dfc05.PDF ─────────┬──────────────────────────────────────────────── 2026-06-23 16:06│海顺新材(300501):海顺新材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海顺新材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64da264-4361-4ff6-aed3-6086202ace1a.PDF ─────────┬──────────────────────────────────────────────── 2026-06-17 19:10│海顺新材(30050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1、持有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600,06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 的 0.2234%)的董事兼财务总监倪海龙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7月 10日-2026年 10月 9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50,015.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558%)。 2、持有本公司 328,50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1223%)的副总经理陈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7月 10日-2026年 10月 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2,125.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306%)。 3、持有本公司 527,06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1962%)的李俊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年 7月 10日-2026年 10月 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71,56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1011%) 。 公司于近日收到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直接持有股份的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 比例 1 倪海龙 600,060.00 0.2234% 2 陈平 328,500.00 0.1223% 3 李俊 527,060.00 0.1962% 合计 1,455,620.00 0.5418% 注:1、本表中“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出现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 ,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2、计算“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剔除的回购股份数量为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的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①倪海龙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②陈平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③李俊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详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 (股) 本比例 1 倪海龙 150,015.00 0.0558% 2 陈平 82,125.00 0.0306% 3 李俊 271,560.00 0.1011% 合计 503,700.00 0.1875% 注:1、倪海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陈平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李俊先生于 2025年 11 月 21日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已经超过 6个月;2、如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3、计算“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剔除的回 购股份数量为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数量;4、本表中“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 四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出现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即2026年 7月 10日至 2026年 10月 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主体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相关减持主体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减持主体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倪海龙先生、李俊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①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2、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若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3、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 明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次减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4cd50199-d65e-4a5e-b3f1-c04f0a4df2cd.PDF ─────────┬──────────────────────────────────────────────── 2026-05-06 19:00│海顺新材(30050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或“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霍尔果斯大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大甲”)部 分合伙人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2日至 2026 年 5月 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 1,691,5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922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合伙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上述合伙人已于拟减持期间完成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 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情况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剔 方式 (元/股) 除回购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 霍尔果斯大 集中 2026 年 2月 2日至 16.65 1,695,568.00 0.9221% 甲部分合伙 竞价 2026 年 4月 30 日 人 注:①本次减持股数超过《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主要系: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前吴东晓先生、孙英女士尚未完成减持计划;吴东晓先生、孙英女士因公司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4.6股)合计取得 4,068.00股股份并在减持期间内完成了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未超过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比例。 ②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以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界,分别测算该时点前后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后进行加和计算;其中: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采用 2026 年 1月 5日披露《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前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 2026年 4月 28日权益分派实施 后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③前述减持主体并非海顺新材 5%以上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非海顺新材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主体对所持股票进行减持时仅需对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进行披露。故上表中本次减持相关股份指的是: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包含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而被授予的股份 等其他来源股份。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数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后总股本比例 (股) 总股本比例(%) (%) 霍尔果斯 合计持有股 1,691,500 0.9221 0 0 大甲部分 份 合伙人 其中:无限 1,691,500 0.9221 0 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注:①前述减持主体并非海顺新材 5%以上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非海顺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主体对所持 股票进行减持时仅需对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 进行披露。故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指的是: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包含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而被授予的股份等其他来 源股份。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6年 1月 5日披露《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前 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③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6年 4月 28日权益 分派实施后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数超过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拟 减持股份数,主要系: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前吴东晓先生、孙英女士尚未完成减 持计划;吴东晓先生、孙英女士因公司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股转增 4.6股)合计取得 4,068.00股股份并在减持期间内 完成此部分股份的减持。除此之外,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的各位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d865202-bc3b-4b80-b59c-1c274b4cbc5f.PDF ─────────┬──────────────────────────────────────────────── 2026-04-29 16:4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秀梅女士的通知,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朱秀梅女士合计持股比例自公司前次公告其持股变动情况时的 47.43%增加至48.18%,触及 1%的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秀梅女士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莘砖公路3456弄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4月28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4月28日,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6股,控股股 东林武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秀梅女士合计持股比例 自公司前次公告其持股变动情况时的47.43%增加至 48.18%。 股票简称 海顺新材 股票代码 30050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A股(林武辉)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持 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股数量增加27,399,854股 转增股本,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0.48% A股(朱秀梅)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持 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股数量增加14,825,988股 转增股本,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0.26% 合 计 增加42,225,842股 增加0.7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控股股东林武辉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秀梅女士股数增加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林武 合计持有股 59,564,899 30.78% 86,964,753 31.26% 辉 份 其中:无限售 0 0.00% 0 0.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59,564,899 30.78% 86,964,753 31.26% 股份 朱秀 合计持有股 32,230,408 16.65% 47,056,396 16.92% 梅 份 其中:无限售 0 0.00% 0 0.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2,230,408 16.65% 47,056,396 16.92%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91,795,307 47.43% 134,021,149 48.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795,307 47.43% 134,021,149 48.18% 注:如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是□ 否√ 反《证券法》《上市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075e0f-f627-4df9-bbc1-014a48c91af4.PDF ─────────┬──────────────────────────────────────────────── 2026-04-27 16:08│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9c29833-7c9f-4306-8273-4d4faa3c8ce6.PDF ─────────┬──────────────────────────────────────────────── 2026-04-24 16:36│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海顺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2、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4 月 20日至 2026 年 4 月 27日 3、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4 月 28日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顺转债”于 2026 年 4 月 20日至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止暂停转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恢复转股。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顺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 “海顺转债”将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4月 28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cc292a-132a-4293-af6b-03e2095cdccb.PDF ─────────┬──────────────────────────────────────────────── 2026-04-22 16:12│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5a030c-9ae5-4198-87af-f0c4223a3718.PDF ─────────┬──────────────────────────────────────────────── 2026-04-22 16:11│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2a2abe-2685-4fbc-9e2d-69841bfe3037.PDF ─────────┬──────────────────────────────────────────────── 2026-04-21 21:2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538,1 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528,375股后的184,009,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人民 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10,405,885.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78,182,696 股(取整,不四舍五入,下同),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股转增股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10,405,885.40 元/193,538,184 股*10 股=5.704604 元。 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84,644,512/193,538,184*10=4.373530 股。(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 日收盘价-0.5704604)÷(1+0.4373530)。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4 月 17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人民币(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 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6 年 4 月20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193,538,106 股增至 193,538,18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 ,528,3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9,528,37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538,1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528,375 股后的 184,00 9,8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10,405,885.4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78,182,696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538,18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528,375股后的 1 84,009,8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93,538,18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8,182,69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4 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500 林武辉 2 00*****792 朱秀梅 3 08*****660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4月2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92,813,757.00 47.96 42,694,328.00 135,508,085.00 48.71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00,724,427.00 52.04 41,950,184.00 142,674,611.00 51.29 通股 三、总股本 193,538,184.00 100.00 84,644,512.00 278,182,696.00 100.00 注:股份变动情况表中,本次转增股本以及变动后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预计数,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量有调整,具体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 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股转增股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10,405,885.40 元/193,538,184 股*10 股=5.704604 元。 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84,644,512/193,538,184*10=4.373530 股。(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 日收盘价-0.5704604)÷(1+0.437353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7.29 元/股,调整后“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1.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 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新股本 278,182,696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08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莘砖公路3456弄 联系人:杨高锋 电话:021-37667766 传真:021-37667766 邮编:20161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7eef95e-a805-4074-bef9-7a9203b5f4d1.PDF ─────────┬──────────────────────────────────────────────── 2026-04-21 21:26│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7.29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11.63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3 号)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顺新材”)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3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33 亿 元。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 致股份回购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 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为 18.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15 元/股调整为 18.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根据相关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140)。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74 元/股调整为 17.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根据相关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48 元/股调整为 17.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5 年 12 月 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113)。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及结果 1、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每股转增股数如下: 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10,405,885.40 元/193,538,184 股=0.5704604 元/股。 每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84,644,512/193,538,184=0.4373530 股。(折算结果均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转股价格调整结果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n)=(17.29-0.5704604)/(1+0.4373530)≈11.63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海顺转 债”转股价格为 11.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90620be-1385-465c-a790-355724b08f66.PDF ─────────┬──────────────────────────────────────────────── 2026-04-21 18:2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 额进行分配。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本次预留的部分份额授予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海顺新材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6,504,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6%,最高成交价为1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1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8,73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289.90万股已于2025年1月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50%,过户价格为6.69元/股,全部来 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预留部分的股份数量为56.00万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2 9%,过户价格为6.24元/股,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 称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5266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本 次预留部分59.00万股(对应368.16万份份额)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6名参与对象以6.24元/股的价格进行认购,除董事兼财务总监倪 海龙先生外,其余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49.44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349.44万份,实际认购人数为5人,前述实际 认购人数、认购份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人数、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56.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29%,过户价格为6.24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 核结果计算确定。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 相关人员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管理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 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 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a974649-4479-4a96-a87a-201fab3255dc.PDF ─────────┬──────────────────────────────────────────────── 2026-04-17 18:5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顺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2、转股期限: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2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及有关 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顺转债”将于 2026年 4月 20日至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202 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海顺转债 ”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face5cf-10a7-4e1c-9b98-6752831e1fe9.PDF ─────────┬──────────────────────────────────────────────── 2026-04-17 17:02│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2d1ea23-34ce-4063-b50a-a8619a7289d8.PDF ─────────┬──────────────────────────────────────────────── 2026-04-17 17:02│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b75d4c4-321e-4e49-ba5c-3f012742613c.PDF ─────────┬──────────────────────────────────────────────── 2026-04-15 19:3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新增海顺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新增“海顺转债”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 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2、当前转股价格:17.29 元/股。 3、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6 年 4月 20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00.00 万元,期限为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6,3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9日至 2029 年 3 月 22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海顺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0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5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为 18.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15 元/股调整为 18.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根据相关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7.74 元/股调整为 17.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根据相关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7.48 元/股调整为 17.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7.29 元/股。 二、“海顺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累计已有 1,211 张“海顺转债”转换成公司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 6,679 股,“海顺转债 ”剩余可转债为 6,328,78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632,878,900 元人民币。 三、关于新增“海顺转债”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 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55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23.88 元/股(含本数)。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 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6,482,775 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 3.35%,最高成交价为 18.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5,038 ,614.43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股份回购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已回购的 6,482,775 股公司股份尚未使用,其中:4,530,100 股系使用回购专项贷款进行回购,此 部分存放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 证券账号名称: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0899992503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变更可转债转股来源。 2、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a0790f7-39b5-4024-8902-e69007e4943d.PDF ─────────┬──────────────────────────────────────────────── 2026-04-15 15:5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示性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d607f26-8c2c-40ab-83ab-1da2c1ec7a39.PDF ─────────┬──────────────────────────────────────────────── 2026-04-14 16:20│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74e0ffc-4fef-4d28-b761-c62077adec56.PDF ─────────┬──────────────────────────────────────────────── 2026-04-10 17:18│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度跟踪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981f917-a081-4852-9c98-5c38926b00b6.PDF ─────────┬──────────────────────────────────────────────── 2026-04-10 17:18│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HySum Flexibles Global,Inc. 成立日期 2005年 1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 黄勤 注册资本 193,537,975.00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3456 弄 邮政编码 201619 电话 021-37667766 公司网址 http://www.hysum.com 电子信箱 ir@hysum.com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377 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7,181,70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1,5 99,986.9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09,433.90元(不含税)以及税金 198,566.0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8,091,986.97元,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9月 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43,396.22 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97,347,156.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9号)。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 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3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 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459.00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 为 62,841.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80,6 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343,621.7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 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三、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证券作为海顺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 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 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意见进行答复,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 查或者核查,并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 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 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 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7、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更换保荐代表人事项的情况 2022年 8月 12日,公司披露《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信证券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为于方亮和姚奔,为更好地提升保荐代表人的工作效率,督促保荐代表 人积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信证券委派姚奔和齐玉祥负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此次 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姚奔、齐玉祥。 2025年 11月 4日,公司披露《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 姚奔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委派邵寅翀接替姚奔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此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齐玉祥、邵寅翀。 2、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事项的情况 2024 年 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2024年 4月 18日,海顺新材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 2023年三季报财 务报表的部分数据进行更正。2023 年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同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武辉、倪海龙的 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公司 2023 年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1.4条、第 5.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武辉,财务总监倪海龙,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 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 任。 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保荐人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持续关注该事项 ,督促上市公司引以为戒,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存在影响保荐工 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2024年 4月 18日,海顺新材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 2023年三季报财务报表的部分数据进行更正。针对该事 项,保荐人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持续关注该事项,督促上市公司引以为戒, 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存在部 分募集资金使用中的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子公司因误操作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设备款 1,013.24万元 ,公司发现后及时沟通供应商全额退款并用可转债的募集资金重新进行了支付,相关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挪用或损失,未改变募集资 金指定增资款的用途,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准确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实施,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 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ff0ce9b-fc2c-44d7-8f13-f41e9b05172c.PDF ─────────┬──────────────────────────────────────────────── 2026-04-10 17:18│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86c6554-e09d-488c-a34b-c72a1c6fc485.PDF ─────────┬──────────────────────────────────────────────── 2026-04-07 17:49│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 进行分配。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和《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预 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25日、2024年1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所持有的289.9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6.69元/股。 (三)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 份额分配的议案》。 (四)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 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五)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持有人、预留份额购买价格、解锁条件 及时间安排等)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同意向不超过6名激励对象以6.24元/股授予不超过59万股的预留股份,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如下: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万 拟认购份额数对应公司股份 份) 数(万股) 倪海龙 董事兼财务总监 62.40 10.00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305.76 49.00 (不超过5人) 本次预留份额授予合计 368.16 59.00 (不超过6人) 剩余未分配的预留份额 341.952 54.80 预留部分合计 710.112 113.80 注1:上表中剩余未分配的预留份额、预留部分合计均未包含认购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批次的部分员工因办理离职、离世等原 因而退回部分,仅指存放于公司回购账户尚未授予的份额。 注2:本次预留份额认购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 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本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预留授予部分股票自公司公告对应授予部分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2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公告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5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公告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5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授予部分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锁批次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或 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成,对应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时解锁。如若第二个解锁期时业 绩仍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并加上相应利息(相应利息=原始出资金额×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周期÷365天)。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个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锁比例。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 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个人可解锁的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0% 持有人各批次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持有人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合格而导致不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 金额。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相关份额放入预留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 件的其他员工、由公司回购注销,管理委员会亦有权将该部分权益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在二级市场择机出售,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 金额后所得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85267c3a-4f04-48d1-938f-19de89db9fc4.PDF ─────────┬──────────────────────────────────────────────── 2026-04-07 17:48│海顺新材(300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的 59 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6 名参与对象以 6.24 元/股的价格进行认购。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最终参加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倪海龙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ab840312-ff36-4406-8d92-938b03211682.PDF ─────────┬──────────────────────────────────────────────── 2026-04-03 18:59│海顺新材(300501):中信证券关于海顺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邵寅翀、齐玉祥 (三)督导专员:支海星、魏志龙 (四)培训时间:2026 年 3 月 24 日 (五)培训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3456 弄 (六)培训人员:邵寅翀 (七)培训对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经营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规范等事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海顺新材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 了培训对象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82e043b-890b-412a-b9a8-25a8e7d49007.PDF ─────────┬──────────────────────────────────────────────── 2026-04-01 15:42│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859cc7b-9e05-4de3-9a09-08e82cc4eab0.PDF ─────────┬──────────────────────────────────────────────── 2026-03-25 18:30│海顺新材(300501):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 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 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 3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300.00万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 459.00万元 (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2,841.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 信息披露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80,650.00 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元,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铝塑膜项目 46,356.00 32,600.00 2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 23,900.00 19,7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81,256.00 63,300.00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事项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4年 4月 10日起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5年 4月10日起 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 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6年 4月 9日起 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 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投资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 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 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 最大化。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海顺新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海顺新材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62663e4-bf3a-4e32-b37c-a7a13cabfb05.PDF ─────────┬──────────────────────────────────────────────── 2026-03-25 18:2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769c249-a0aa-4802-a059-43b86774066b.PDF ─────────┬──────────────────────────────────────────────── 2026-03-25 18:08│海顺新材(30050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9516319-2f10-4e9f-9695-06f75ae1b895.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6e60b54-723a-4316-97bc-ecc15b9e23a1.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7e86365-5a5c-4443-9905-7a49f55b3d34.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7年3月23日到期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0, 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459.00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2,841.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 露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0,6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元,本次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 调整后投资 累计已投入募集 备注 号 额 总额 资金 1 铝塑膜项目 32,600.00 32,027.30 6,578.89 - 2 功能性聚烯烃膜 19,700.00 19,700.00 14,501.96 项目已结项 材料项目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 合计 63,300.00 62,727.30 32,080.85 - 注:2025年4月,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办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5,042.79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 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 度出发,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42.79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及业务发展等。2025年5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铝塑膜项目受市场环境、技术路线持续优化、客户导入 、产品验证及公司整体业务战略聚焦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审慎、科学地安排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4年4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2025年4月9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4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2026年4月9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 期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和2026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和《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2)。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加的需求,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7年3月23 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3.00%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为 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00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12 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 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7年3月23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32f11ea-c169-43ec-8ff5-718b7c0ae3d7.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为促进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运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本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 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 9 万元(税前),现拟对前述津贴予以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由每年 9万元(税前)调整为每年 10 万元(税前)。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主要根据个人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二)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年度或月度等方式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于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 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定。 四、薪酬支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上市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五、薪酬调整 薪酬体系应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战略,并应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薪酬支付补充说明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2、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eed1018-2a7d-4221-b98c-30307c4f1237.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0, 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459.00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2,841.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 露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0,6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元,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 证报告》予以确认。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181,70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601,599,986.9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252,830.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347,156.78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2-39号)。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6年4月8日起12个月内 。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 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 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 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7f6e0f2-d0b5-4e26-b9ec-ea2874336d86.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3a7ad31-a2b3-46dd-b292-5c1a002054bc.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1074f76-3f0b-4f30-88b9-7ff2aac3e4ef.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未达成的公告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了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25年 1月 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89.9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1月 8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50%,过 户价格为6.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 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后开始分期 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 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 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 (二)后续安排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其对应的 40%权益不得行使,相应 权益递延至第二个考核期,在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若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 益可递延至第三个考核期,在第三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时业绩仍未达成,则 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并 加上相应利息。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 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的要求且履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 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4、公司应当至迟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 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 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出售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要求的前提下,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8781d27-2580-4388-9319-985cb7ca1d8e.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各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或非可控因素等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如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所涉及的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点对公司重点部门及全资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和评价。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采购业务、资金管理 、销售业务、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基本涵 盖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制度及相关行业法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 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对于非常 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 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未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职能;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 到纠正。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2.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2.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 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媒体负面新闻 频现,难以恢复声誉;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以外情形。 (2)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 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2000 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以 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2026 年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拟采取的措施 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在以后的运行中根据环境、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的内控工作重点将在以下五个方面继续做好改进和完善: 1、加强公司对控制环境的建设,包括诚信和道德价值观、管理理念与经营风格、人力资源的政策与实践等方面,从而为实现内 控系统的基本目标提供规范和框架,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的软实力。 2、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核心 人员及关键部门负责人关于风险归属、风险防控的主动意识,加强对风险管理框架的理解,提高风险管理技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框架,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优化各内部控制要素,确保发挥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4、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及其内部控制职能,以加强公司整体管控能力,完善经营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充实内部审计资源配置 ,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价能力,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整个内控过程的持续、有效监控,包括对风险评价体系和控制措施的建设、监控;并根据设定的控制目 标及具体情况,进行及时调整,从而提高内控系统的准确性、有效性和控制效果。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52bb06d-c44a-441a-a045-d315bdf097b9.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3 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23e3b53-6975-429e-8b7e-d1ff6814133e.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 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A、B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578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 控制有效性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3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组成员保持沟通,在审计报告 正式出具前召开了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 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0942b02-aabb-4acb-99c2-38d4f7db757f.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海顺新材(300501):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c0767d3-71ad-4866-91a3-5abb1996918a.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9643b63-8710-4480-9645-b75fa57744e9.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dc3ea8f-9ded-49e5-a018-5b7eb95f2a9e.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 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的审议批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证券投资,期间任一时点使用的自有资金金额均未达到2024年年末净资产的1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 证券代 证券 最初 会计 期初 本期 计入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资金 券 码 简称 投资 计量 账面 公允 权益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来源 品 成本 模式 价值 价值 的累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种 变动 计公 损益 允价 值变 动 境 300124 汇川 0.00 公允 0.00 -311,5 0.00 163,8 135,8 13,71 41,70 交易 自有 内 技术 价值 31.46 64,00 77,24 5,933. 2,688. 性金 资金 外 计量 0.06 5.78 72 00 融资 股 600570 恒生 0.00 0.00 -317,1 0.00 6,829, 836,6 -279,1 5,713, 产 票 电子 81.00 206.0 00.00 81.00 425.0 0 0 601012 隆基 0.00 0.00 -3,460 0.00 34,11 12,81 -3,148 18,15 绿能 ,346.5 9,853. 2,912. ,800.4 8,140. 3 00 57 3 00 合计 0.00 -- 0.00 -4,089 0.00 204,8 149,5 10,28 65,57 -- -- ,058.9 13,05 26,75 7,952. 4,253. 9 9.06 8.35 29 00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 资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审批、实施、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 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前述证券投资未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7dd0eb7-b780-4535-8e3d-46e900173982.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做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 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做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a9b8be9-f67d-4d85-83da-7b017fc740c4.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9983d02-64ea-44cd-92d6-bf40be3afa00.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年度资产减值准 备共计人民币 57,457,526.93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 月-12 月计提 或转回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4,191,956.16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64,308.59 资产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36,986,473.71 存货跌价损失 16,543,405.65 合计 57,457,526.93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 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应收账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4,191,956.16元,对其他应收款冲回信用 减值损失264,308.59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 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试,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16,543,405.65元。 (2)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 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6,986,473.71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 2025年利润总额减少 57,457,526.9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年度 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df14211-7c3a-4453-a789-aed9d802684c.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7216586-801a-4aa3-be6e-0efdf0612d50.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4b20a48-cc98-4451-9376-6bdcd2017f0c.PDF ─────────┬──────────────────────────────────────────────── 2026-03-25 18:07│海顺新材(30050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海顺新材(30050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2967dbf-4c70-4d76-b672-7b725121136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海顺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690.PDF ─────────┬──────────────────────────────────────────────── 2026-03-26│海顺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6/1225030188.PDF ─────────┬──────────────────────────────────────────────── 2025-10-30│海顺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185.PDF ─────────┬──────────────────────────────────────────────── 2025-08-28│海顺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746.PDF ─────────┬──────────────────────────────────────────────── 2025-04-25│海顺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699.PDF ─────────┬──────────────────────────────────────────────── 2025-04-18│海顺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3393.PDF ─────────┬──────────────────────────────────────────────── 2024-10-22│海顺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49224.PDF ─────────┬──────────────────────────────────────────────── 2024-08-16│海顺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79107.PDF ─────────┬──────────────────────────────────────────────── 2024-04-25│海顺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79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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