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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1(海顺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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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36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海顺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6-04-22 16:12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2 16:11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21:27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1 21:26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4-21 18:27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2026-04-17 18:52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顺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 │2026-04-17 17:02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7 17:02 │海顺新材(300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5 19:32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新增海顺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 └─────────┴──────────────────────────────────────────────┘ ─────────┬──────────────────────────────────────────────── 2026-04-24 16:36│海顺新材(300501):关于海顺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2、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4 月 20日至 2026 年 4 月 27日 3、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4 月 28日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顺转债”于 2026 年 4 月 20日至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止暂停转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恢复转股。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顺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 “海顺转债”将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4月 28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cc292a-132a-4293-af6b-03e2095cdccb.PDF ─────────┬──────────────────────────────────────────────── 2026-04-22 16:12│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5a030c-9ae5-4198-87af-f0c4223a3718.PDF ─────────┬──────────────────────────────────────────────── 2026-04-22 16:11│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海顺新材(3005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2a2abe-2685-4fbc-9e2d-69841bfe3037.PDF ─────────┬──────────────────────────────────────────────── 2026-04-21 21:2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538,1 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528,375股后的184,009,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人民 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10,405,885.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78,182,696 股(取整,不四舍五入,下同),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股转增股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10,405,885.40 元/193,538,184 股*10 股=5.704604 元。 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84,644,512/193,538,184*10=4.373530 股。(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 日收盘价-0.5704604)÷(1+0.4373530)。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4 月 17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人民币(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 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6 年 4 月20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193,538,106 股增至 193,538,18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 ,528,3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9,528,37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538,1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528,375 股后的 184,00 9,8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10,405,885.4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78,182,696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538,18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528,375股后的 1 84,009,8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93,538,18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8,182,69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4 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500 林武辉 2 00*****792 朱秀梅 3 08*****660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4月2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92,813,757.00 47.96 42,694,328.00 135,508,085.00 48.71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00,724,427.00 52.04 41,950,184.00 142,674,611.00 51.29 通股 三、总股本 193,538,184.00 100.00 84,644,512.00 278,182,696.00 100.00 注:股份变动情况表中,本次转增股本以及变动后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预计数,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量有调整,具体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 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股转增股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10,405,885.40 元/193,538,184 股*10 股=5.704604 元。 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84,644,512/193,538,184*10=4.373530 股。(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 日收盘价-0.5704604)÷(1+0.437353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7.29 元/股,调整后“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1.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 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新股本 278,182,696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08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莘砖公路3456弄 联系人:杨高锋 电话:021-37667766 传真:021-37667766 邮编:20161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7eef95e-a805-4074-bef9-7a9203b5f4d1.PDF ─────────┬──────────────────────────────────────────────── 2026-04-21 21:26│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7.29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11.63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3 号)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顺新材”)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3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33 亿 元。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 致股份回购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 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为 18.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15 元/股调整为 18.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根据相关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140)。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74 元/股调整为 17.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根据相关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48 元/股调整为 17.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5 年 12 月 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113)。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及结果 1、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每股转增股数如下: 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10,405,885.40 元/193,538,184 股=0.5704604 元/股。 每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84,644,512/193,538,184=0.4373530 股。(折算结果均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转股价格调整结果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n)=(17.29-0.5704604)/(1+0.4373530)≈11.63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海顺转 债”转股价格为 11.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90620be-1385-465c-a790-355724b08f66.PDF ─────────┬──────────────────────────────────────────────── 2026-04-21 18:27│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 额进行分配。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本次预留的部分份额授予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海顺新材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6,504,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6%,最高成交价为1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1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8,73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289.90万股已于2025年1月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50%,过户价格为6.69元/股,全部来 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预留部分的股份数量为56.00万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2 9%,过户价格为6.24元/股,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 称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5266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本 次预留部分59.00万股(对应368.16万份份额)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6名参与对象以6.24元/股的价格进行认购,除董事兼财务总监倪 海龙先生外,其余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49.44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349.44万份,实际认购人数为5人,前述实际 认购人数、认购份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人数、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56.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29%,过户价格为6.24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 核结果计算确定。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 相关人员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管理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 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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