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3 昊志机电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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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4 │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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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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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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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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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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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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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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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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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和核销坏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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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昊志机电(30050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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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4│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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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89dc0e8-d041-4cdb-9f48-e3d82c897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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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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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925.29万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6,372.95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3,743.51万元,其中母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6,559.81万元。
(二)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
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308,226,7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822,67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三)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30,822,678.50 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25.88%,2025年度不
存在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822,678.50 16,221,860.31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252,946.59 82,900,404.06 -193,969,005.62
(元)
研发投入(元) 141,012,687.68 121,365,786.05 107,534,571.40
营业收入(元) 1,594,735,228.37 1,306,691,990.42 1,000,279,989.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37,435,094.95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65,598,136.78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7,044,538.81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728,115.0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7,044,538.81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369,913,045.1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9.48%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是 ?否
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
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4fab203-2386-4904-a86e-d9fe4208b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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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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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e8cc45c-2a43-41fa-bbd0-8414e97c6d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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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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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信息,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
摘要》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011adb3-b80a-4c29-921e-ca8fb3273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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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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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充
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
政策的条款,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本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规划及未来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5、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的利润分配遵循如下原则:1、按法定条件、顺序分配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4、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
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三、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的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提交股
东会审议。
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方案。发放股票股利的,还应当对发放股票股利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
说明;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
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专项说明须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审议前,对该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3、公司应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征求投资者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并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汇总意见并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
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利
润分配原则。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
立意见,然后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应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董事会应在提交股东会的议
案中详细说明和论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
同意。
五、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当年未进行现金
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 3,000万元;
(3)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数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5、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
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主要产品仍处于市场扩张期,且正在研发和推出
新产品,未来将投入大量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及开发和推广新产品,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公司未来将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对前述现金分红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 12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
超过 3,000万元(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现金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
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
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和留存收益的具
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eb6715e-f5c1-41ec-bdae-784e2574e3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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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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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
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
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汤秀清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肖泳林先生,独立董事黎文飞先生(如有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7 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6a86de1-467d-4224-9cd8-b740ff1cf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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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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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e2bf570-4ea6-49b7-9340-b6e27033d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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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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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强化公司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支撑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公司拟在现有
组织架构上增设“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将聚焦电主轴与机器人两大技术方向,开展产品前沿技术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疑难技
术攻关等职能,持续提升产品性能,突破技术瓶颈,构建系统化研发体系,打造公司技术创新的“核心引擎”,不断增强公司自主创
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为更好响应区域市场需求、加速国际化战略落地,公司决定对营销体系进行优化升级,将原“营销部”
调整为“华南营销中心”与“国际营销中心”。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ff43f5e-29f5-4672-9cd9-6308b8406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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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昊志机电(300503):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和核销坏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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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合理反映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对 2025 年 12 月 31日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
资产的减值、可变现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前期计提减值并在当期收回或可变现净值回升的资产进行了转回。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7,586.60万元,本期转回及转销减值准备 1,978.72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期初余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额 本年计提 其他 转回及转 核销 其他
销
信用 应收账款坏 13,178.24 864.22 95.42 154.88 -43.65 13,835.81
减值 账准备
损失 应收票据坏 304.10 314.58 36.14 582.54
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89.64 53.84 -0.03 143.51
坏账准备
资产 存货跌价准 13,486.28 3,168.55 1,839.14 -79.18 14,894.87
减值 备
损失 在建工程减 156.31 156.31
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 17,836.29 3,136.54 1,978.72 22,951.55
备
固定资产减 48.87 48.87
值准备
合计 45,050.86 7,586.60 1,978.72 1,970.69 154.88 -122.85 52,613.46
注 1:“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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