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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5(川金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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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05 川金诺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1 17:28 │川金诺(30050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4 19:06 │川金诺(300505):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 │2025-05-12 15:43 │川金诺(300505):关于参加云南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5-08 19:29 │川金诺(3005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8 19:29 │川金诺(300505):川金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08 19:25 │川金诺(30050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06 16:08 │川金诺(3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17 18:53 │川金诺(3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 │2025-04-17 18:52 │川金诺(300505):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04-17 18:51 │川金诺(30050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之公告 │ └─────────┴──────────────────────────────────────────────┘ ─────────┬──────────────────────────────────────────────── 2025-05-21 17:28│川金诺(30050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4,867,523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共 82, 460,256.9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4,867,5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1#办公楼(双子星·天枢)55层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秋涵、苏哲 咨询电话:0871-67436102 传真电话:0871-67412848 七、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c6ba3c27-2839-40f7-9d0f-c395e28f611a.PDF ─────────┬──────────────────────────────────────────────── 2025-05-14 19:06│川金诺(300505):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董事、总经理 魏家贵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638%)。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魏家贵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魏家贵 集中竞价 2025-3-25 17.7619 300,000 0.1091% 交易 集中竞价 2025-4-25 17.3650 300,000 0.1091% 交易 集中竞价 2025-5-13 18.1136 400,000 0.1455% 交易 合计 1,000,000 0.3638% 注:合计数与其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魏家贵 合计持股 4,246,091.00 1.5448% 3,246,091.00 1.181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184,568.00 1.1586% 3,184,568.00 1.15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1,523.00 0.3862% 61,523.00 0.022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魏家贵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db01ec65-6c50-4a7c-924e-09ba3bf24109.PDF ─────────┬──────────────────────────────────────────────── 2025-05-12 15:43│川金诺(300505):关于参加云南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云南证监局指导,云南省上市 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云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周五)16:00-17:00。届时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黄海 先生、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黄秋涵先生、独立董事田俊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 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89fe2de7-1bfa-4fa5-afe9-ef5132444b03.PDF ─────────┬──────────────────────────────────────────────── 2025-05-08 19:29│川金诺(3005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8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8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8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8日(星期四)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 1#办公楼(双子星·天枢)55层。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9,116,23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8. 783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0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41,16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106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075,06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7.6 77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0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41,16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 .106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888,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4%;反对209,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54%;弃权17,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13,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5193 %;反对209,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044%;弃权17,525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63%。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续聘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846,1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6%;反对224,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839%;弃权45,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71,0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185 %;反对224,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845%;弃权45,525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7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61892ad7-5de0-4b3d-b679-c157e14b6623.PDF ─────────┬──────────────────────────────────────────────── 2025-05-08 19:29│川金诺(300505):川金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彭瑶律师 、季俊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5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向公司股东发布《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1#办公楼(双子星·天枢)5 5层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9,116,23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8. 783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0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41,16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106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075,06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7.6 77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0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41,16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 .1064%。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 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在 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指定了股东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 决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888,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4%;反对209,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54%;弃权17,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13,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5193 %;反对209,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044%;弃权17,525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63%。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续聘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846,1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6%;反对224,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839%;弃权45,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71,0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185 %;反对224,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845%;弃权45,525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7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e9f24c37-cc66-4c06-9f89-1c9965041114.PDF ─────────┬──────────────────────────────────────────────── 2025-05-08 19:25│川金诺(30050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川金诺(30050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e4d7d2f7-c251-4675-9071-079dd7dddf59.PDF ─────────┬──────────────────────────────────────────────── 2025-05-06 16:08│川金诺(3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川金诺(3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92321c2f-20c6-4914-8471-86029a0ed7d3.PDF ─────────┬──────────────────────────────────────────────── 2025-04-17 18:53│川金诺(3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川金诺(3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b9bcfee5-b537-49a9-b6f8-e986b0611c96.PDF ─────────┬──────────────────────────────────────────────── 2025-04-17 18:52│川金诺(300505):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年 12 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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