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08 维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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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12 │维宏股份(30050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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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12 │维宏股份(300508):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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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56 │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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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 │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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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 │维宏股份(30050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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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 │维宏股份(30050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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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 │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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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0 │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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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0 │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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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0 │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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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12│维宏股份(30050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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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年 2月 3日以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杜治付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5a9dba6b-6273-4eee-b1fb-584f75959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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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12│维宏股份(300508):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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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聘任杜治付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杜治付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杜治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b0e1cde7-26da-4de0-a47c-a68190495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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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56│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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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13747c56-4970-4763-b830-7a3b071c2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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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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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f602b571-e91a-438a-bba2-539499d52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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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维宏股份(30050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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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f1234059-7361-45a1-9f20-f587a8b9c8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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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维宏股份(30050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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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c1714703-037e-4744-ad02-4e3259d63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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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22│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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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30f81de4-3f7e-46f4-88a4-3340f371c9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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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0│维宏股份(300508):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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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1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2026
年 1月 13日至 2026 年 1月 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的查询结果显示,自查期间(2025 年 7月 11日至 2026 年 1月 12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9),董事赵东京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2025 年 9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60,000股。该董事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了160,000股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该董事减持公司股票系按照已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股票交
易行为,且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此之外,有 4名董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发生变动,该变动系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完成归属登记所导致,具体详见公司2025 年 8月 7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
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核查,有 2名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该变动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完成归属登记以及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
断进行的操作所导致,其交易行为均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自知悉激励计划后,上述人员未再交易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另有 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公司一名激励对象的配偶,在自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其未知悉本次事项且交易数量极小,买卖公司
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的
商议筹划、分析论证、会议决议等各阶段,限定了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加以防范;通过公司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核查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
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e82e4408-8bc8-47a1-84af-8a950e83a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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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0│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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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5e402acf-4830-43fa-af56-b44a67c30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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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0│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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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d487561f-fa48-492f-bfd6-8ae519306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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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08│维宏股份(30050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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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
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和《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6年 1月 13日至 2026年 1月 22日,公示期为 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聘用协议、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期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09c6b832-3866-4eb3-a29b-9a755e60d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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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7:46│维宏股份(30050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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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06 ~ 9,663 9,542.43
比上年同期下降 -17.15% ~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060 ~ 8,629 6,569.93
比上年同期增长 7.46% ~ 31.34%
营业收入 49,317 ~ 60,277 46,568.5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新产品推出、市场拓展及费用有
效控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主要是非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政府补助、现金管理收益以及证券投资的投资收益等。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非经
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900 万元,上年同期对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
972.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81913062-1187-4813-a931-58c9575f4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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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22│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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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3ea2ea8b-0a08-4f15-b733-fb3ad4a69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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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22│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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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a229d7b5-f183-42a9-aea7-eda057dad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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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21│维宏股份(30050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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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3111142d-82c6-4d8f-b7a3-fec7b1322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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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21│维宏股份(30050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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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7 日以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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