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509(新美星)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509 新美星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4 00:00│新美星(300509):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32020048,发证时间为 2023年 12月 13日,有 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 2023 年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2025年)可享受 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 据。 公司连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公司多年来高度重视前瞻性研发创新、着力提高技术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成果。公司将继续坚 持创新驱动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dd1817bd-6c2b-4785-85ad-7f379067e6f3.PDF ─────────┬──────────────────────────────────────────────── 2023-12-26 00:00│新美星(300509):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云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月 19 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总股本为 296,400,000 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96,400,0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5,093,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07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5,093,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0733%。 3、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00%。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公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093,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4同意 175,093,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9d43b246-3320-4b2e-bf22-28d590544265.PDF ─────────┬──────────────────────────────────────────────── 2023-12-26 00:00│新美星(300509):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美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新美星(300509):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美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e9f5f8ff-3c71-4ee1-addd-46d24dcedb65.PDF ─────────┬──────────────────────────────────────────────── 2023-12-09 00:00│新美星(300509):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3年 12月 26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12月 26日(星期二)下午 14:30点;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月 19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公告编号:2023-033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5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公司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其他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 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告编号:2023-033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 12月 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8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3 年 12月 19日 16:00前送达到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 证券部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8 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钦杰 联系电话:0512-58693918 邮箱:dsh@newamstar.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公告编号:2023-033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8/1a513871-cb61-42f3-9920-f330ea714dff.PDF ─────────┬──────────────────────────────────────────────── 2023-12-09 00:00│新美星(3005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 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审批权限,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 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 、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 相关组合产品等。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32(三)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 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交易对手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六)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 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七)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 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 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 公告编号:2023-032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和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 限度的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 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控制等做出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 理。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 作开展的合法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 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 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公司已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订了具体操作规程和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 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能够有效的锁定交易成本和收益,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订了具体操作 规程和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告编号:2023-032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为防范、控制风险,公司所有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行为均应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成本和收益为目标,不得对汇率方向作主 观判断,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8/3be91d5e-833a-4fc4-bdce-58d5a7844484.PDF ─────────┬──────────────────────────────────────────────── 2023-12-09 00:00│新美星(3005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