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0 金冠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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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56 │金冠股份(30051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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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8 │金冠股份(30051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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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 │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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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 │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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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2 │金冠股份(300510):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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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8 │金冠股份(30051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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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2 │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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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 │金冠股份(3005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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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 │金冠股份(30051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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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 │金冠股份(30051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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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56│金冠股份(30051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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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
电力”)近期中标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
”)、济宁市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市政投”)、吉林吉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吉润”)、吉林碳谷碳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的相关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5,234.05万元。公司现自愿披露相关中标信息如
下:
一、项目概况
中标公司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 标号 中标金额
(万元)
金冠股份 中国南方电网有 2026年主网一次设备第一批框 10kV 移开式高 包 2 4,029.57
限责任公司 架招标项目 压开关柜
金冠股份 国网江苏省电力 2026 年华东区域一二次融合成 一二次融合成套 包 31 4,935.80
有限公司 套柱上断路器、一二次融合成套 环网箱-江苏 包 10
国网浙江省电力 环网箱、电能计量箱、低压电力 一二次融合成套
有限公司 电缆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 环网箱-浙江
金冠股份 国网四川省电力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三次变电 开关柜 包 16/包 53 3,568.00
公司 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
国网福建省电力
有限公司
金冠股份 国网河南省电力 2026 年华中、川渝区域第一次联 一二次融合成套 包 52 2,938.22
公司 合采购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框 环网箱-河南 包 22
国网四川省电力 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 一二次融合成套
公司 购 环网箱-四川
金冠股份 国网浙江省电力 2026年华东区域第一次联合采 10kV箱式变电 包 3 2,187.65
有限公司 购箱式变电站、电缆保护管、电 站-浙江及福建
缆分支箱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
开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网河北省电力 2026 年华北区域第一次联合采 一二次融合成套 包 12 2,118.42
有限公司 购低压电力电缆、一二次融合成 环网箱-环保-河 包 05
国网山西省电力 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 北
有限公司 器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 一二次融合成套
标采购 环网箱-固体-山
西
中标公司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 标号 中标金额
(万元)
金冠股份 国网河北省电力 2026年新增第一次物资类框架 充气式高压开关 包 01 1,747.00
有限公司 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柜
金冠股份 国网河南省电力 2026年配网物资框架协议(协议 高压开关柜-标 包 5 542.26
公司 库存)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 准化
金冠股份 国网山西省电力 2026年第二次物资协议库存公 高压开关柜 包 1 485.00
有限公司 开招标采购 -1250A
金冠股份 国网安徽省电力 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五次物资 箱式变电站 包 1 252.82
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二)
金冠股份 国网山西省电力 2026年子公司第三次物资公开 箱式变电站-预 包 1-5 228.74
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 审
金冠股份 国网陕西省电力 2026 年第三次物资集中招标采 分标 006低压开 包 1 103.71
有限公司 购项目 关柜
金冠股份 吉林吉润新材料 年产 4000吨碳纤维热场材料项 高压开关柜 / 832.00
有限公司 目(高压柜)
金冠股份 吉林碳谷碳纤维 原丝 3K线提产扩能项目配电柜 低压开关柜 / 429.00
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
能瑞电力 国网河北电动汽 2026年原集体企业子公司战新 充电设备配件 包 1 423.44
车服务有限公司 产业第三次物资类区域联合授权
公开谈判采购
能瑞电力 济宁市市政投资 白咀重卡等地块充电桩建设项目 充电设备 / 325.92
有限公司
能瑞电力 国网江苏省电力 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四次物资 充电设备 包 2 86.50
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3
合计 25,234.05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本次中标项目的交易对方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南方电网、济宁市政投、吉林吉润、吉林碳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
资金实力,具备向公司支付款项的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若后续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中标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最终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付才能确认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8abcea5-5a66-4123-a84b-c49829678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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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8│金冠股份(30051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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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
电力”)近期中标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电力”)、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充
电投”)、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天楹”)、济宁市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市政投”)、贵港市
海方和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方和木”)相关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7,341.82万元。公司现自愿披露相关中
标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标公司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 包号 中标金额
(万元)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 年华东 一二次融合成套 包 31/包 10 4,935.80
司 区域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 环网箱-江苏
器、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电 一二次融合成套
能计量箱、低压电力电缆协议库 环网箱-浙江
存第一次联合采购
金冠股份 中国南方电网有 2026年主网一次设备第一批框架 10kV 移开式高压 包 2 4,029.57
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 开关柜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026年华中、川渝区域第一次联 箱式变电站-河南 包 5/包 8 3,589.32
司 合采购箱式变电站框架协议(协 箱式变电站-湖南
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026年华中、川渝区域第一次联 一二次融合成套 包 52/包 22 2,938.22
司 合采购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框 环网箱-河南
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 一二次融合成套
购-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环网箱-四川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026年华东区域第一次联合采购 10kV箱式变电站- 包 3 2,187.65
司 箱式变电站、电缆保护管、电缆 浙江及福建
分支箱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
开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 年华北 一二次融合成套 包 12/包 05 2,118.42
司 区域第一次联合采购低压电力电 环网箱-环保-河北
缆、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 一二次融合成套
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框架协议 环网箱-固体-山西
(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中标公司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 包号 中标金额
(万元)
金冠股份 辽源天楹氢能科 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基于 高压开关柜 / 1,683.80
技有限公司 废矿坑绿色修复风光储氢氨醇一
体化项目(化工部分)高压开关
柜采购项目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026年西北、西藏区域第一次联 箱式变电站-硅钢 包 2 1,426.70
司 合采购箱式变电站协议库存公开 片-陕西
招标采购项目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026年华东区域第一次联合采购 环网柜-20kV-江 包 40 1,097.74
司 环网柜、线路柱式瓷绝缘子、交 苏
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框架协议
(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026年度西北、西藏区域第一次 成套环网箱-固体 包 1 1,073.20
司 联合采购(SL2654)一二次融合 绝缘-新疆
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成套柱
上断路器、电
能计量箱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026年东北区域箱式变电站、电 10kV箱变-欧式- 包 22 1,015.00
司 缆保护管、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硅钢片-辽宁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物资框架
协议第一次公开联合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内蒙古电力(集 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工 35kV开关柜 / 483.55
团)有限责任公司 程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网安徽电力 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四次物资公 环网柜 包 1 101.10
开招标采购(二)
金冠股份 福建省充电设施 2026-2028 年箱式变电站入围供 箱式变电站 / 109.85
投资发展有限责 应商设备采购项目
任公司
能瑞电力 济宁市市政投资 白咀重卡等地块充电桩建设项目 充电桩建设 / 325.92
有限公司
能瑞电力 贵港市海方和木 覃塘区海方燃气重卡充电站建设 充电站建设 EPC / 226.00
商业管理有限公 EPC项目
司
合计 27,341.82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本次中标项目的交易对方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福建充电投、辽源天楹、济宁市政投、海方和
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实力,具备向公司支付款项的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若后续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中标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最终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付才能确认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f12cf812-ab94-4e5a-a9cd-59869ece8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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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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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7ecc83e-8ccb-415b-be44-ada41c8e66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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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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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创业大厦 1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
6、会议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7人,代表股份 221,695,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8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17,795,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3,899,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3,899,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3,899,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9%。
(三)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776,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3%;反对 1,875,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461%;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856%;反对 1,875,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015%;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12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776,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3%;反对 1,875,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461%;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856%;反对 1,875,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015%;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12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760,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2%;反对 1,890,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26%;弃权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4,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804%;反对 1,890,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707%;弃权 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754,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45%;反对 1,897,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58%;弃权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266%;反对 1,897,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502%;弃权 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763,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84%;反对 1,877,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469%;弃权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22%;反对 1,877,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451%;弃权 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2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47,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0%;反对 2,00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024%;弃权2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21%;反对 2,00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012%;弃权 2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6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54,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4%;反对 1,992,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990%;弃权2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70%;反对 1,992,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63%;弃权 2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6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南晟品律师事务所杨灿律师和崔富甜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河南晟品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a09bf01-e470-47b1-aab4-4fd0c6886e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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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2│金冠股份(300510):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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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
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
理张艳利女士、董事兼总经理马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海峰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帅女士将在
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cfeff48-2d7b-4591-821b-a45bd4097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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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8│金冠股份(30051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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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能瑞股份”)、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近期中标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
其下属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电力”)、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电气”)
及其下属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上药(山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物流”)、吉林
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相关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5,238.58万元。公司现自愿披露相关中标信息
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标公司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 包号 中标金额
(万元)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 高压开关柜 12/43 6,656.20
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
能瑞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营销项目第一次计量设备 电能表 69 2,674.03
公开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 高压开关柜 55/13 2,366.01
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
能瑞电力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营销项目第一次充换电设 充电设备 3 2,215.45
备公开招标采购
能瑞股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营销项目计量设备专项公 电能表 59 1,627.99
开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2026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 箱式变电站 7 1,321.00
公开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 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工 高压开关柜 / 770.08
责任公司 程第二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后
审)(第一部分)
金冠股份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2026年第一次物资协议库存公开 高压开关柜 2 708.55
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第一次电网物资协议库存 低压开关柜 4 692.05
司 公开招标采购
中标公司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 包号 中标金额
(万元)
金冠股份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 箱式变电站 5 641.46
司 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金冠股份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三次物资公 高压开关柜 2 564.05
司 开招标采购(二)
金冠股份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二次物资公 高压开关柜 1 525.18
司 开招标采购(二)
金冠股份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物资框架协议公开 低压开关柜 1 522.93
招标采购
金冠股份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2026年子公司、战新产业、原集体 高压开关柜/箱 1/1 675.10
企业第二次物资框架协议竞争性 式变电站
谈判采购
金冠股份 平高电气天津平高箱变 2026年北京三批箱变低压组件(二) 箱式变电站 1 482.73
事业部 专项公开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金冠股份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026年物资类第二次公开招标采 环网箱/环网柜 1/1 427.01
购
金冠股份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 2026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高压开关柜 4 380.00
公司
能瑞电力 平高集团河南平高智慧 2025年充电桩公开谈判采购 充电设备 1/2/3 371.00
能源有限公司
金冠股份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5万吨原液扩建项目(MCC 低压开关柜 / 355.00
配电柜)采购
金冠股份 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高压开关柜 4 307.35
司
金冠股份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高性能生物基纤维素长丝项目(配 低压开关柜 / 164.00
电柜)
能瑞电力 上药(山东)物流有限 山东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充电桩工 充电设备 / 154.90
公司 程建设项目(二次)
金冠股份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第一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 低压开关柜 1 138.00
司 购
能瑞电力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 充电设备 1 135.61
司 体企业第一次物资框架竞争性谈
判采购(七)
金冠股份 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 年产 60000吨碳纤维项目(一期) 高压开关柜 1 124.80
司 (高压柜、低压柜)
金冠股份 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 年产 60000吨碳纤维项目(二期) 高压开关柜 1 125.10
司 配电柜
能瑞电力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 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三次物资公 充电设备 1 113.00
司 开招标采购(二)
合计 25,238.58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本次中标项目的交易对方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内蒙古电力、平高电气、吉林化纤、上药物流、吉林国兴,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用和资金实力,具备向公司支付款项的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若后续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中标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最终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付才能确认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47e4158-e524-44d4-a355-a142d112d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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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2│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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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e99747f-eed7-4d82-bf05-39f4e7602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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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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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负,未能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5,701,080.25元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843,368.37 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239,732,393.0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24,064,636.66元。
鉴于公司 2025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与可持续
性,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5,701,080.25 -333,002,380.13 25,506,159.61
研发投入(元) 62,686,546.17 70,529,030.72 82,023,612.81
营业收入(元) 1,070,090,792.26 1,083,779,434.87 1,143,365,698.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39,732,393.0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24,064,636.66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1,065,766.9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215,239,189.7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6.53%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4年 7月 16 日,因业绩承诺补偿,公司以 1元人民币对价回购注销了股东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和李小明持有的 3,933,161股。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业
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公司各会计年度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 2016 年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2016 年度~2018 年度共实施四次利润分配方案,但鉴于公司 2019年度计提大额
商誉减值,导致公司近年来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39,732,393.0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724,064,636.66元,按照二者孰低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
于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故决定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未来
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为负,累计至下一年度。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
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相关审议意见
董事会意见:经审议,鉴于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未来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长远利
益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d6a1df9-6c0c-4f11-9787-f3ddb7cbb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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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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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且董事薪酬方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的确定按其岗位性质,其在经营、管理
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综合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
达成等情况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 10万元/年(税前),不再发放其他薪酬,津贴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
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的确定按其岗位性质,其在经营、管
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综合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
绩达成等情况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8c9ed5-5db8-4a75-838c-a98be3932b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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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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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2025 年度,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 12月 13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 胡柏和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79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401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2人
2025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48,597.23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41,916.0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211.51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35家
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3,711.00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主要行业涉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疗制造业,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2 户
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5,447.1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8,000万元(可披露区间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2025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2026年 1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伟杰,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等证券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豆豆,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濮阳濮
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6 年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情况为河南
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 2025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
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
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d69b89-0e07-4ad3-869b-4a7bd92b0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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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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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
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
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
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6422139-c266-46fd-835f-3196637d6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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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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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ccf083-9a5d-465f-9133-b1d6a1b7e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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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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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3950355-7a09-4c15-8619-a443a7929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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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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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b0ad9f-f586-4ef1-9997-8a4f95089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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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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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
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合并
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 20,715.59万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7,191.75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523.85万
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和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年末应收
款项坏账计提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
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了坏账准备。
经测试,公司本期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 3,564.01万元,应收账款应冲回坏账准备 122.22万元、应收票据应计提坏账准备
82.06万元,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 3,523.85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
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191.7
5万元,资产减值主要情况如下:
(1)商誉减值
公司因 2017年合并南京能瑞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 111,876.57万元,2019年计提减值 55,995.00万元,2024年计提减值 6,9
73.74万元。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商誉资产组进行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 49,10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 61,536.85万元。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商誉减值 12,436.85万
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市金冠电气销售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投资设立的联营企业深慧视(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出现明显减值迹
象。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进行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
币 32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 1,923.53万元,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603.53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等,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当其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
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1,612
.06万元。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系公司按合同约定已履行履约义务但尚未达到无条件收款权的款项。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1.66万元
。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等。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存
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
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76.45万元。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著作权及经营权等。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
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
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63.46万元。
(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正在建设或安装中的厂房、设施设备及软件开发等项目。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
试。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7.74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减少了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0,715.59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
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年度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防范风险的能
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519a2e-32c8-4e2d-86a3-263f9fee6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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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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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
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 12月 13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 胡柏和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79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401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2人
2025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48,597.23万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41,916.0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211.51万元
2025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35家
司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3,711.00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主要行业涉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疗制造业,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2户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2025年 12月 31日),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5,447.1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000万元(可披露区间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
近三年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2025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2026年 1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伟杰,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等证券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豆豆,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濮阳濮
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6 年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情况为河南
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
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审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9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将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预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重点关注问题并给出建议,要求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召开线上沟通会议,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生产经营整体情况,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
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三)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经审计财务报表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听取审计过
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经审议,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
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27af6e-bf4e-47f7-a469-ab1a8074c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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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2│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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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4717fb5-2430-43c3-911f-1cf570453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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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1│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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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4f0a9f-d07f-47ba-8737-7eff4a4c08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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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1│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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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2e31fa4-5b07-46d5-993d-1b4d4f699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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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1│金冠股份(300510):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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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1f1b78-b71d-4315-91b6-dc3348ca0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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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1│金冠股份(3005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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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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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0│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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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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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0│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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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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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0│金冠股份(30051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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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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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0│金冠股份(30051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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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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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0│金冠股份(3005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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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能瑞股份”)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额保证
6,750万元);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 9,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并拟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最高
额保证,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不涉及股东会权限,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甘家边东 108号
3、法定代表人:马丹阳
4、成立日期:2005年 3月 30日
5、注册资本:29397.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力电子设备、测量仪器仪表、配电自动化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
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包车客运;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能瑞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合并)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9,438,272.69 825,552,115.46
负债总额 282,109,162.14 306,582,134.5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62,350,080.23 287,268,913.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7,329,110.55 518,969,980.87
报表项目(合并) 2026 年 1 月-3 月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070,636.91 388,270,097.54
利润总额 -11,357,847.26 -77,668,914.57
净利润 -11,640,870.32 -75,161,591.77
注:上述 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担保是为补充能瑞股份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能瑞股份业务的发展,能瑞股份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永宁路 9号
3、法定代表人:张荣纪
4、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6日
5、注册资本:14397.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配电自动化设备、充电桩设施、测量仪器仪表研制、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
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销售;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汽车租赁;建筑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能瑞股份持有能瑞电力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8,189,402.45 597,142,369.75
负债总额 415,297,976.95 417,431,460.25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95,705,274.74 398,284,593.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891,425.50 179,710,909.50
报表项目 2026 年 1 月-3 月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46,703.97 129,623,918.77
利润总额 -6,708,037.90 -79,378,612.01
净利润 -6,819,484.00 -77,561,741.98
注:上述 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担保是为补充能瑞电力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能瑞电力业务的发展,能瑞电力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能瑞股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最高额保证 6,750
万元);能瑞电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有效期限均
为一年。前述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最高额保证(具体授
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前述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9,000万元,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
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瑞股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 6,750 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瑞电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
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前述授信有效期限均为一年。前述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9,0
00 万元。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能瑞股份及能瑞电力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能瑞股份及能瑞电力的信誉及
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6,043.21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7%,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097521-9b3f-4838-b086-17703222c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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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9│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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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庆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1f462b-9ca3-4dfd-a841-e0e4f212e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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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9│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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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姚庆霞女士
和童靖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姚庆霞女士和童靖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69e7e4-6931-46c1-908d-623bbb99b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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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9│金冠股份(30051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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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循权、责、利对等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
司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
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查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根据本制度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设定考核指标、制
定具体的考核流程以及奖惩方式,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的确定按其岗
位性质、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
营业绩综合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领取由股东会审议确定的董事津贴。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
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三章 薪酬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条 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二条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
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分。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年度业绩为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
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六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每年根据市场调研数据、盈利状况对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的标准进行审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
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的薪酬体系可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调整:
(一)公司经营业绩与效益变化;
(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动;
(三)公司组织结构与发展战略的调整;
(四)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如通胀水平)的变化;
(五)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d3b6a7-87cd-4a5d-b83f-2e5407ec7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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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9│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童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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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童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95f521-ae66-4661-a1b2-7d2dd851a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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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9│金冠股份(30051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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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328449-d28d-44f7-824d-86a8ab283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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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9│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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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复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94e54d-133f-4571-896b-68167a0dd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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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08│金冠股份(300510):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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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4,127.6526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与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书》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 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案涉项目
”)EPC总承包的投标,并收到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保龙”)发来的中标通知书,中标总价为 5.5亿元。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7)。
2024 年 4月,公司致函贵州保龙,与贵州保龙解除双方签订的《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 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贵州保龙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4)。
二、项目进展暨收到民事起诉状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案号:(2026)黔 0526民初 2439号)和原告贵州保龙发来的《
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当事人
原告: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开发区五里岗产业园区
被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 4号
诉讼请求
1、判令确认案涉《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已于 2024年 1月 11日终止;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风机采购增加费用 1,000万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融资成本增加费用暂计 2,351.75万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融资保函费用 37.3626万元;
5、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738.54万元;
6、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全部由被告承担。
《民事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作为发包人的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 风电场项目,由被告作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中标,并与原告签订了《贵州威宁保龙(
20+30+30)MW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下称《EPC合同》)。然《EPC 合同》签订后,被告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未及时履行《EPC合
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推进项目融资、提交履约保函、签订风机设备采购合同、保障项目工期进度等,已构成实质性违
约。
根据《EPC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一条第 3款“资金来源”约定,由被告负责融资建设。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
,被告为牵头单位,负责项目设备采购及融资,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但在
《EPC 合同》签订后,被告迟迟未能落实本项目资金,经原告多次催告无果,严重影响案涉项目正常推进。
根据被告向原告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第 3条“联合体的职责分工”载明:“风机主机及叶片、塔筒、锚栓、电气设备的采购
由联合体牵头方即被告负责实施”。2023年 7月 25日,被告向风机设备供应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风公司”)发出
中标通知书,确定金风公司为中标单位,但,被告迟迟未与金风公司签订合同,导致风机设备无法按期交货进场,造成工期延误。
被告上述种种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根据《EPC合同》:第 21.2条约定,原告有权终止合同。因被告拒不纠正前述严重违
法违约行为,已不具备履约诚信及履约能力,无奈之下,原告于 2024年 1月 9日向被告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终止合同。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案涉合同已于被告实际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即 2024年 1月 11日终止。在《EPC合同》终止
后,因风电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风机价格上涨,风机采购合同金额由 13108.8748万元变更为 14108.8748万元,增加费用系因被告违约
行为导致,故应由被告承担。
另因被告迟迟未能落实本项目资金,原告在《EPC合同》解除后增加融资成本暂计 2351.75万元,以及融资保函费用 37.3626万
元,应由被告承担。
另根据《EPC合同》第 21.5条约定:“根据发承包三方确认的资金支付计划(含三方签订的分包和供应合同的付款)(见附表),对
于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年化 10%利息支付违约金,发包方在结
算中扣除。”因被告未及时按照《资金计划表》支付工程款,造成工期延误,故应依约应承担违约金 738.54万元。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判如所请!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的预计开庭时间为 2026年 4月 13日,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
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传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f2a35db-6ead-4a71-9003-dd4de5b89b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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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6│金冠股份(300510):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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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
026年 1月 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1月 30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丹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及马丹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
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马丹阳先生已经职工代表大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同意选举马丹阳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4ec2d315-f2fa-4732-bba5-7adbe9c98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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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6│金冠股份(300510):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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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总经理张荣纪先生辞职,为保障公司经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补选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日在公司生产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
表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马丹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丹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133ab83-b395-429d-a787-6d1a2237a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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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6│金冠股份(300510):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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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668b9c55-bb15-479a-be39-536310dd1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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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6│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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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d9c0091a-c6dd-4a44-83cd-b400cecf8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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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42│金冠股份(3005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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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能瑞股份”)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拟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拟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 22,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并拟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
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不涉及股东大会权限,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甘家边东 108号
3、法定代表人:张荣纪
4、成立日期:2005年 3月 30日
5、注册资本:29397.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力电子设备、测量仪器仪表、配电自动化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
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包车客运;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能瑞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合并)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4,763,866.31 934,020,214.16
负债总额 309,170,853.96 339,888,641.5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86,782,435.50 335,752,401.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5,593,012.35 594,131,572.64
报表项目(合并) 2025 年 1 月-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5,577,764.40 288,249,327.48
利润总额 -17,559,813.61 -162,334,405.05
净利润 -18,538,560.29 -137,739,110.42
注:上述 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担保是为补充能瑞股份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能瑞股份业务的发展,能瑞股份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永宁路 9号
3、法定代表人:张荣纪
4、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6日
5、注册资本:14397.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配电自动化设备、充电桩设施、测量仪器仪表研制、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
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销售;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汽车租赁;建筑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能瑞股份持有能瑞电力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9,899,218.51 611,820,884.81
负债总额 370,672,285.47 354,548,233.33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49,920,935.64 353,577,165.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9,226,933.04 257,272,651.48
报表项目 2025 年 1 月-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737,178.45 161,224,981.27
利润总额 -28,715,551.22 -113,532,721.37
净利润 -28,045,718.44 -96,492,871.92
注:上述 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担保是为补充能瑞电力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能瑞电力业务的发展,能瑞电力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能瑞股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紫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拟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
元;能瑞电力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拟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授
信有效期限均为一年。
前述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22,000 万元,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
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瑞股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瑞电力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前述授信有效期限均为一年。前述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合计
人民币 22,000万元。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
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能瑞股份及能瑞电力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能瑞股份及能瑞电力的信誉及
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682.91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0%,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7eed251b-b513-4ee4-b256-2b463a66a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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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42│金冠股份(300510):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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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
025年 12月 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日上午 10时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9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
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前述授信有效期限均为一年。前述
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22,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
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阳光城支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授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业务等,并同意将厂房及土地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阳光城支行,抵押物具体情况为:位于双阳经济开发区甲壹路以南、延寿路以东 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的研发中心 101号房产(权证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08276号)1,492.38㎡,位于双阳经济开发区甲壹路以南
、延寿路以东 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研发测试中心 101号房产(权证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
产权第 0008277号)3,765.11㎡,位于双阳经济开发区甲壹路以南、延寿路以东 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的设备厂房 101号房产(权证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08278号)14,520.7㎡。同时以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bf9086a9-a746-435d-8aba-7ceb50909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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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8:42│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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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a4acc174-dae8-4b1e-8f75-3e6961411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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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8:42│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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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e3809741-1088-47a9-add0-e2302bfdd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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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9│金冠股份(3005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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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年 12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2)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创业大厦 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8)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
3.00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 1.00、2.0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3.00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2.01、2.02、3.00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上午 10:00至下午16:3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
25年 12月 17日下午 16:30之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创业大厦 16层金冠股份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2)自
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
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
认。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5年 12月 23日会议前半小时进行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36f5bf15-a017-4c1a-81fc-e95e0ba303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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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7│金冠股份(3005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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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4117f756-7ad2-41a2-ac88-e6b8256d0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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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6│金冠股份(300510):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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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
025年 12月 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 12月 5日上午 10时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9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要求,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修订和
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 12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02 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中涉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和完善了部分基本管理
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4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6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8 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09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0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1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2 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3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4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5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6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7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8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19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20 修订《内幕信息保密及内部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21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上述子议案 3.01-3.08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子议案 3.01 和3.02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中修订的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3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36f247cf-b33c-41e3-800f-7e9092e6a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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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5│金冠股份(300510):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冠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年 12月 5日上午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要求,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修订和
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 12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其
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意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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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4│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1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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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
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
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
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
以报告、建议或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
由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随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
议、视频会议和书面议案会议等形式。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决议于会议结束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处理。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
为十年。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42d44370-6be8-4cf3-a1f3-e865582fd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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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4│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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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
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
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
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
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
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的发展。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
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不能对外捐赠。
第七条 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
第八条 公司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类型进行对外捐赠: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青
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和受益人
第九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公司生产经营需用
的主要固定资产、国家财政拨款、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
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十条 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当为公司外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对公司内部职
工、与公司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捐赠。
第十一条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自办或者与他人共同举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环境保护等经营实体的,应当作为对外
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为宣传企业形象、推介公司产品发生的赞助性支出,应当按照广告费用进行管理。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机构、团
体或者某些个人强令的赞助,公司应当依法拒绝。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
(一)单笔金额 50 万元( 含)以下,且年度内累计金额 200 万元( 含)以下的,由董事长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二)单笔金额超过 50 万元,或者,年度内累计金额超过 200 万元但在 500 万元(含)以下的,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年度内累计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四)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由股东
会批准。
其中,“累计金额”包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期发生的捐赠金额。
第十四条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应
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一)在捐赠前该机构履行程序提出捐赠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结果和公司累计捐赠情况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履行相应程序后,由该机构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的比例不得超过 1.5%。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由经办部门和人员提出捐赠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捐赠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
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项,应当建立备查账簿登记,同时报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备案。
第六章 对外捐赠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 在捐赠项目完成后,各所属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捐赠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公司“社会
公益对外捐赠”情况向公司财务部及证券部报告。公司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捐赠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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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4│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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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权、责、利对等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
司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
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查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的确定按其岗
位性质、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
营业绩综合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发
放。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薪酬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八条 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
第九条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
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分。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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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4│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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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
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
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
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
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四)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中的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惩前毖后、有错必究的原则;
(四)责任、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五)责任轻重与主观过错程度相适应的原则;
(六)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追究责任时由公司证券部会同财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责任有关的资料,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被调查人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配合
调查工作,不得阻挠、推诿或干预调查工作。
第八条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
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九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按其职责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除直接责任人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等规范性文件,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
他不良影响的;
(四)不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规程办事,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五)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过程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六)由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责任人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一)违法违规的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或调查人的;
(三)阻挠、干扰责任追究调查的;
(四)拒不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纠正错误的;
(五)拒不执行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六)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情形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一)责任人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责任人主动纠正错误,并且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
(四)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情形的。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公司董事与责任人之间有关联关系的,在董事会对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时,有关联关
系的董事也不得接受其他董事的委托代为表决。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五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
(一)行政责任: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工作岗位、停职、降职、降
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等。
(二)经济责任:降薪、一次性经济处罚(罚款)、没收违法违规所得、责令赔偿给公司造成的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司还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可视情节决定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责任人进行一次性经济处罚的,具体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定。
第十八条 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的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董事会作出决定后 3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上报公司董
事会复议一次。申诉、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失当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纠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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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4│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1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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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金冠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12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6d37f383-ab2f-41ab-9a6c-a6a81f02793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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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金冠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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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金冠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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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9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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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金冠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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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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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金冠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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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金冠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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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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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金冠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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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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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金冠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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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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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金冠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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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1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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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金冠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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