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1 雪榕生物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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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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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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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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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 │雪榕生物(30051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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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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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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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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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8:4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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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8:4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陆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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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8:42 │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宿东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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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2│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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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为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雪榕”)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以下简
称“成都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600401251118162,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同时,公
司与成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60042125112701),由公司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被担保方成都雪榕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经审 议的 本次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股比例 最近一期 已提 供尚 生效前的 的2025年 生效后的 生效后剩
资产负债 在 2025 年 2025年度 度担保额 2025 年度 余的可用
率 度担 保额 担保余额 度 担保余额 2025 年 度
度预 计有 担保额度
效期 内的
担保额度
公司 成都雪榕 100.00% 26.74% 6,000 0 1,000 1,000 5,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 8月 17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泰兴大道 36 号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成都雪榕 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食用菌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都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288.71 14,559.07
负债总额 2,310.27 3,893.29
净资产 10,978.44 10,665.78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623.05 4,947.92
营业利润 -513.78 -312.23
净利润 -522.74 -312.66
注: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9月 30日、2025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成都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3、债务人: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本金: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
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
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7、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
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 323,187.96万元(其中包括 67,000万泰铢,以 2025年
9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102,763.7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66%、124.8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成都雪榕与成都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2、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18696a84-0e3f-4999-95d0-b59d539e8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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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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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1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蒋智(董事长)、王政树、郑伟东、李杰
2、独立董事:蒋德权、宿东君、张陆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蒋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后,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为蒋智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手续。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蒋智 蒋智、宿东君、王政树
审计委员会 蒋德权 蒋德权、宿东君、李杰
提名委员会 宿东君 宿东君、蒋德权、蒋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陆洋 张陆洋、蒋德权、郑伟东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 11月 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龙鹏
2、副总经理:郑伟东(常务副总经理)、魏善竹、陆勇
3、董事会秘书:顾永康
4、证券事务代表:茅丽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永康 茅丽华
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 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487号
电话 021-37198681 021-37198681
传真 021-37198897 021-37198897
邮箱 xrtz@xuerong.com xrtz@xuerong.com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6c6ae3df-2acf-456d-a63d-4392bc0a0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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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雪榕生物(300511):雪榕生物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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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21 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勇萍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杨勇萍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专注于食用菌工厂化种植领域,引领食用菌工厂化行业,作为白色金针菇育种攻关首席专家,承担
着农业农村部种业攻关任务。自公司创立近三十年来,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始终与公司风雨同舟,秉
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为公司倾注了全部心血,带领公司布局了 9大生产基地,成为连续 15年全国鲜菇产销量第一的食用
菌工厂化企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杨勇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仍为公司员工。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勇萍先
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勇萍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并按照目前工资水平,即 5.34万元/
月(税前),按月支付,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酬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同时其因列席公司会议、代表公司参加社会活动等
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后的薪酬、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间,公司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2、关联关系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9%,
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终身名誉
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6条和 6.3.7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9%,
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勇萍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参照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薪酬方案及根据杨勇萍先生历史薪酬与贡献制定,遵循公平、
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名誉董事长是公司表达敬意和尊重的荣誉称号,不属于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利,也不承
担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可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作为名誉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将继续为公司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为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杨勇
萍先生计划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2025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老控股股东
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杨勇萍先生计划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2025 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
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杨勇萍先生增加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勇萍先生已累计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4,9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杨勇萍先生为终身名誉董事长,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向其支付薪酬,遵循公平、公正
、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077503c3-8843-481a-b192-2c064c63b1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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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6│雪榕生物(30051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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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 2025年 11月 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
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会议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
会议登记方式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1日下午 14:30在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
结合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于 2025年 11月 21 日上午
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于 2025年 11月 21 日 9:15至 15:00期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进行,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审查,本所认为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含网络视频方式参加)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网络视频参会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含委托
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26,370,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19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含网络视频方式参加)人员除股东外,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经本所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
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提案采用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根据表
决结果及本所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选举蒋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137,981,17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10,479 股。
根据表决结果,蒋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政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137,846,85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76,154 股。
根据表决结果,王政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郑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137,845,85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75,154 股。
根据表决结果,郑伟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137,846,30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75,608 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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