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2 中亚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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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52 │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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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36 │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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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52 │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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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02 │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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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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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中亚股份(300512):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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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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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07 │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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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06 │中亚股份(300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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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05 │中亚股份(30051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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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52│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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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7,640,875股,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431,000股。根据《公司
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403,209,875股为基数进行测
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160,493.75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10=20,160,493.75÷407,640,875*10=0.494565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综上,2024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456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7,640,875股,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431,000 股。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403,209,875股为基数进行
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160,493.75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431,000.00股后的 403,209,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8 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
2 01*****798 徐满花
3 00*****914 史中伟
4 08*****730 杭州富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00*****377 史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10=20,160,493.75÷407,640,875*10=0.494565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综上,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4565)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方家埭路1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朱峥、施国莹
咨询电话:0571-86522536
传真电话:0571-88011205
八、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53b000e1-04e7-42cf-b67c-8ba130f760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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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36│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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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5001fcba-b64e-45d2-a9ee-f45f5290cd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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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52│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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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史中伟、徐满花、杭州富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高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史凤翔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史中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
3720%)。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徐满花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20%)。公司股东杭州富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富派”)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20%)。公司股东杭州高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迪”)计划在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967%)。公司股东史凤翔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
18,562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42%)。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收到史中伟、徐满花、杭州富派、杭州高迪、史凤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中伟、徐满花、杭州富派、杭州高迪、史凤翔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区间(元) (元) (股) 例
史中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5/5/27-2025/6/19 7.92-8.20 8.03 366,500 0.0909%
徐满花 未减持
杭州富派 集中竞价交易 2025/5/27-2025/6/19 7.89-8.35 8.03 386,900 0.0960%
杭州高迪 集中竞价交易 2025/5/27-2025/6/19 7.89-8.35 8.04 95,000 0.0236%
史凤翔 未减持
注:(1)以上股东的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后送转的部分);
(2)减持比例为占当前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 股数(股) 占当前剔除回购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史中伟 合计持有股份 39,931,884 9.9035 39,565,384 9.81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82,971 2.4759 9,616,471 2.38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48,913 7.4276 29,948,913 7.4276
徐满花 合计持有股份 41,225,862 10.2244 41,225,862 10.22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06,466 2.5561 10,306,466 2.55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919,396 7.6683 30,919,396 7.6683
杭州富派 合计持有股份 20,130,120 4.9925 19,743,220 4.89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30,120 4.9925 19,743,220 4.89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杭州高迪 合计持有股份 5,219,943 1.2946 5,124,943 1.27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19,943 1.2946 5,124,943 1.27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史凤翔 合计持有股份 874,249 0.2168 874,249 0.21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562 0.0542 218,562 0.05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5,687 0.1626 655,687 0.162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史中伟、徐满花、杭州富派、杭州高迪、史凤翔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中伟、徐满花、杭州富派、杭州高迪、史凤翔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2f02d468-3c4c-44d4-a1f8-a3d0aeff9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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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02│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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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卓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对其住所进行了变更,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住所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住所变更 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经济开发区智能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街道磁山路
装备产业园 2 栋 399 号 3#双层钢结构厂房
二、新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马鞍山卓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4MADWUXQY7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韧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4 年 08 月 06 日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街道磁山路 399 号 3#双层钢结构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自动售货机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马鞍山卓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0dc29f46-98fe-4788-a248-df6f01b11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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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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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b138bc8-59a6-4b8e-a58b-a7864c6ae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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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中亚股份(300512):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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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7 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陈丽华将其持有的杭
州瑞锆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锆流体”)75 万元股权出让给杭州谦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
110 万元。同意放弃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锆流体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 250.00 50.00% 250.00 50.00%
限公司
蒋爱武 15.00 30.00% 15.00 30.00%
陈丽华 100.00 20.00% 25.00 5.00%
杭州谦宏企业管理合 0.00 0.00% 75.00 15.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杭州瑞锆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7KWBBE7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柳莹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 年 03 月 15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路 85 号 2 幢 1017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密封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
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杭州瑞锆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280a7213-4703-48d7-a4d4-51a14595e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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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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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f9acc29a-f06c-463a-864a-e08d22100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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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07│中亚股份(300512):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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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5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与公司董事、总裁史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拟向史正承租其位于成都、西安的房屋作
为公司客服及售后服务人员宿舍,年租金分别为 3 万元和 5 万元,租赁期限均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8 年 5 月14 日。
2、史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兼总裁,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史正承租房屋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议案》,关联董事史中伟、徐满花、史正回避表
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史正,身份证号码 3301051978****061X,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兼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史正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序 建筑面积 地址 是否存在抵押、 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 是否存在查封、冻
号 (平方米) 质押或者其他第 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结等司法措施
三人权利 裁事项
1 127.22 成都市金牛区蜀道街 29 号艺家 否 否 否
小区 1-5 幢 1101 室
2 156.03 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 39 号就 否 否 否
掌灯小区 5 幢 1 单元 10602 室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承租上述房屋的租金参考了周边房产的平均租赁价格水平,租金经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都《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甲方):史正
承租方(乙方):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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