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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16(久之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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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16 久之洋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5 17:50 │久之洋(300516):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5 17:49 │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5 17:47 │久之洋(300516):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 ├─────────┼──────────────────────────────────────────────┤ │2025-07-15 17:46 │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5 17:44 │久之洋(3005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 │2025-07-15 17:44 │久之洋(300516):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 │2025-07-15 17:44 │久之洋(300516):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 │2025-07-15 17:44 │久之洋(30051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 │2025-07-15 17:44 │久之洋(30051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 │2025-07-15 17:44 │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 └─────────┴──────────────────────────────────────────────┘ ─────────┬──────────────────────────────────────────────── 2025-07-15 17:50│久之洋(300516):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查灿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查灿、张波、王寿增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d72ae0f6-5b05-452e-a53a-882d99170854.PDF ─────────┬──────────────────────────────────────────────── 2025-07-15 17:49│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31 日上午 9:1 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与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 1、2、3、4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 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靓 杨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 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59601200 (五)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5298739f-6022-4716-8e23-1a8caee7cd21.PDF ─────────┬──────────────────────────────────────────────── 2025-07-15 17:47│久之洋(300516):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 久之洋(300516):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cbe5add9-4f2c-49e5-88fb-786a9a28c756.PDF ─────────┬──────────────────────────────────────────────── 2025-07-15 17:46│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 7 月 15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5 名,董事童东风、王永新、刘铁根、余洋以通讯 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良贤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 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同意将其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进行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监事 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 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做好新《公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分 条 款 进 行 的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中船泓洋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调整董事会的议案》 为聚焦增强全资子公司中船泓洋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泓洋”)的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运行 效率,有效应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中船泓洋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对中船泓洋董事会设置进行调整,不再设董事会,改设 一名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1023b974-4f62-42bc-8892-11d0c85c9aee.PDF ─────────┬──────────────────────────────────────────────── 2025-07-15 17:44│久之洋(3005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确保董事会的有 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提名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或人为其提供工作支 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否则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 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提出建议; (五)对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议;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名委员会 委员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工作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 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受理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提出的候选人的提案; (五)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六)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七)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八)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于会议召开前 3天通知全体委员,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会议 可豁免上述通知期限。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 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也可 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 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ec0ef742-c907-4260-b997-355f850ffbe9.PDF ─────────┬──────────────────────────────────────────────── 2025-07-15 17:44│久之洋(300516):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久之洋(300516):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f235c645-6eea-49c5-bdf6-7dbff4246acb.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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