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6 久之洋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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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06 │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注销并拟办理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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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7 │久之洋(300516):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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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6 │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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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5 │久之洋(300516):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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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5 │久之洋(30051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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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 │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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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 │久之洋(300516):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定(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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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 │久之洋(300516):科技管理规定(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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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 │久之洋(300516):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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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9:08 │久之洋(300516):久之洋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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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06│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注销并拟办理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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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注销并拟办理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a90d0ecc-fa63-4e25-8af5-da6b97514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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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7│久之洋(300516):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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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6c125226-4e9c-48db-a627-9350a4067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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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6│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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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7ebc30a6-61f4-49ca-8bda-16b5b529fb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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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5│久之洋(300516):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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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日常经营资金业务的需求,
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稳定性,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3年。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述事项已履行如下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邵哲明、沈永良、童东风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6票赞
成、0票反对和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事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
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2H23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00027155G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胜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号 2层、3层、6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07-08
营业期限:1997-07-08至 2097-07-0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510,207.02 24,798,945.82
负债总额 24,414,644.57 22,588,206.04
净资产 2,095,562.45 2,210,739.78
2024年度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9,866.86 373,793.58
净利润 146,117.77 198,379.47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履约能力: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经营诚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
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
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
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双方合作内容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贷款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
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
,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4、授信服务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
5、外汇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
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6、乙方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二)交易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年度授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三)甲方承诺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2、甲方如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信息,或者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合作、解散、破产
以及发生其它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
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四)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2、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
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甲方在乙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支付甲方的存
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已经提供给甲方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乙方过错发生资金损失,乙方应
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若乙方无法全额偿还甲方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乙方发放给甲方的贷款抵
补。
(五)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
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
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
于公司节约金融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已制定《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可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
务发生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月 23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43,229.7 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等信贷业务余额为 60.15万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决议内容如下:财务公司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的各项资质,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协议条款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4、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692e8ca0-3aa9-4b9c-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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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5│久之洋(30051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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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652ab8a0-f056-4ad5-a617-9a8dd317c1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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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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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1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特别提示与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和议案 2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该
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
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1月 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靓 杨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59601200
传 真:027-59601257
(五)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645eebf2-3ab6-46cd-9126-2320e5aa8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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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久之洋(300516):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定(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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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定(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48734f4b-6db0-426b-bb44-202c0879b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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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久之洋(300516):科技管理规定(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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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科技管理规定(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46d77404-5b01-4df6-8fa0-9f8e76b04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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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久之洋(300516):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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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33b27ba6-9af5-4fe2-b5e5-453b1a174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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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9:08│久之洋(300516):久之洋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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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 12月 12日、2025年 12月 15日、2025年 12
月 1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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