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6 久之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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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26 │久之洋(30051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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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04 │久之洋(30051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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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04 │久之洋(30051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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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02 │久之洋(300516):2026-035久之洋:关于《借调协议》到期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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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9 │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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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9 │久之洋(300516):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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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7 │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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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6 │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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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4 │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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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 │久之洋(3005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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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26│久之洋(30051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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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96a8b16-c6db-4176-80ff-6dfcfee3d9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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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04│久之洋(30051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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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波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洪普担任
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人,代表股份 148,584,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46,7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1,794,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1,794,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1,794,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490,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2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77%;弃权 6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0,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56%;反对 26,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6%;弃权 6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57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韦微律师、刘欣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866e6dd-0b97-4d95-a243-a87c7233a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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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04│久之洋(30051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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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对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见证,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将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系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的,贵公司董事长李海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
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贵公司董事、总经理洪普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为召开本次股东会,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5月2
3日公告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公司上述
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
的操作程序、关于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及公司通信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贵公司董事会还根据有关
规定对相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
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46,790,000股,占贵公
司股份总数58.2500%;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上述人员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除贵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为
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贵公司同意的相关人员。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104人,代表股
份数1,794,642股。前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代表股份148,584,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622%。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中的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中的所有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时根据有关规定由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进行监票、验票、计票。本次股东会同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
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的统计数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
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8,490,88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2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67,44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0,88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56%;反对2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6%;弃权67,
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79%。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ec5b569-b499-48ca-8f24-0fe99b1d3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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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02│久之洋(300516):2026-035久之洋:关于《借调协议》到期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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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 22日,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借调员工、与公司签订<借调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
技术研究所向公司借调 40名员工,从事重大任务,同意双方就该事项签订《借调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借调员工、与公司签订《借调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借调协议》签署后,双方依照协议条款实施人员借调,协议有效期限从2025年 5月 1日起至 2026年 4月 30日止。前述协议到
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协议有效期续延至 2026 年 6月 1日,期满后协议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借
调事项已终止。
《借调协议》到期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21afa10-b247-4315-a6b2-fe71d9e13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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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9│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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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特别提示与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 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
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靓 杨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59601200
传 真:027-59601257
(五)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814d086-53c9-45d8-b43a-c5ed1117cc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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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9│久之洋(300516):公司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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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c6334fe-d04b-4b2a-bea9-9540a5f6c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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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7│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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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4月2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5年 12月 31日股本总数 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72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72,000
,000股,转增后股本为 252,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 252,000,000 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人民币 252,00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号
1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0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200
万元。 万元。
2 3.1.6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000万 3.1.6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5,200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一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一
元。 元。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
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e0ca658-4631-494a-9a33-9b6cdbeac4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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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6│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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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海波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80,000,000 元变更为 252,000,000元;同意就前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同步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推荐中船泓洋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推荐左腾、黄雄担任中船泓洋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6月 9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bc51080-ba6f-4ac3-82e8-341beacbfd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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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4│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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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14日 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董事童东风、洪普、王永新、刘铁根、余洋以
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海波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并同意 4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2026年度投资计划》中的计划投资金额并
不代表公司 2026年度最终投资金额,实际实施中,公司可根据市场状况、经营环境等因素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积极应对公司当前发展形势与重点任务,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升运营效能,深入落地扁平化管理模式与合规管控要求,推
动资源向核心业务集聚倾斜,强化产研协同联动与全链条成本精益管控,严守合规经营与安全管理底线,为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
稳步落地夯实组织支撑,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附件。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0f23ff1-4b79-4017-8668-f564f135f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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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久之洋(3005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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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鉴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在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且权益分派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5月13日),本次股东会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波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人,代表股份 123,685,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4,8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人,代表股份 18,835,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281,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281,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9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6%;反对 8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78%;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0,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67%;反对 8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47%;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38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9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反对 8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92%;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40%;反对 8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4%;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38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韦微律师、刘欣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94a4b3a-f458-4fba-8b66-739aa4d15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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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久之洋(3005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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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对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见证,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将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系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的,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为召开本次股东会,贵公
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贵公司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参加现场会议
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关于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及公司通信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
贵公司董事会还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鉴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在贵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且权益分派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
增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5月13日),本次股东会贵公司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计1人,代表股份104,850,000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58.2500%;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上述人员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除贵公司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外,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为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贵公司同意的相关人员。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130人,代表股
份数18,835,149股。前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代表股份123,685,1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140%。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中的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中的所有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时根据有关规定由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进行监票、验票、计票。本次股东会同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
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的统计数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
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59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8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中小
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90,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67%;反对8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4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386%。
2、《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59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反对8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中小
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88,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40%;反对8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4%;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386%。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4b9d7b9-c579-43d8-9de6-2cc5cc66ee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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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42│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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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7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郭晓东递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郭晓东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郭晓东将继续在公司工作,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郭晓东
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晓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晓东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郭晓东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郭晓东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4e24bc6-3868-4232-a471-04b5c258ea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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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16│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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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18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72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72,000,000 股,转增后股本为 252,000,000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4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48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8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4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52,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 2026年 5月 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9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2 08*****244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 1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 金转股数量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000,000 100 72,000,000 252,000,000 100
三、总股本 180,000,000 100 72,000,000 252,000,000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52,000,0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959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靓 杨岸
咨询电话:027-59601200
传真电话:027-5960125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f3dc5e2-93c9-4366-8249-0933d0e3e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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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7│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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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
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参考公司所在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7 万元人民币(含税)。
2、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董事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
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公司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
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6、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
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8d8a83e-ed1a-484c-856e-bd3fd9e3a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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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6│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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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 4月 22日 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董事邵哲明、沈永良、童东风、王永新、刘铁
根、余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海波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均为本议案利益相关人,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 在关联董事洪普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激发高管积极性,
保障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该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注销公司北京分公司,认为本次注销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登记及资产处置等具体事宜。
《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5月 14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4.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5.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38dca3-db10-4664-8305-27a68b327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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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6│久之洋(30051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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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2043c3-34e5-4566-ace5-4489c98e0e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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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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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特别提示与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
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靓 杨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59601200
传 真:027-59601257
(五)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733e390-0609-42c6-b37c-153218872f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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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久之洋(3005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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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93191be-ced8-4098-a04d-2c484bde0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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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2│久之洋(300516):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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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北京分公司,同意根据处置方案将分公司房产无偿划转至总公司,将账户中的货币资金划
转至总公司银行账户,将办公营具及设备交由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
登记及资产处置等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58785N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洪普
成立日期:2012-03-1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号 9层 901B
经营范围:红外热像仪、激光传感器、光学系统及光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注销分公司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北京分公司,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安排,有助于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产结构
、降低管理成本。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e25dd3b-2357-4b0d-b1ea-02699b080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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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4│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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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波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9 人,代表股份 123,794,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04,85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18,944,6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1,390,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6 人,代表股份 1,390,7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2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754,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4%;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27%;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0%;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14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754,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4%;反对 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7%;弃权 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27%;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2%;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43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757,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1%;反对 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7%;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3,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99%;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2%;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05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757,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 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00%;弃权 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3,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84%;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98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韦微律师、刘欣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237568-9b60-40d3-999f-a440cc3c4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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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4│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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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8d13722-51c1-4727-aa38-fe85d5552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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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00:32│久之洋(300516):久之洋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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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久之洋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c943cec-32ad-4622-bc74-d381324e9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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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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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股本总数 180,0
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72万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72,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 252,000,000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状,与公司经营计划和现金需求状况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4,161,302.06 元,其中
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0,159,120.4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 90,000,0
00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不再计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667,373,093.09 元,扣除 2024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12,420,00
0 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679,114,395.1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
利益,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股本总数 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72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7
2,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 252,000,000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720,000 12,420,000.00 63,36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161,302.06 30,975,356.85 82,924,601.67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5,448,349.39 73,056,965.51 92,455,299.31
营业收入(元) 683,758,496.67 534,339,930.21 769,698,773.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679,114,395.15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605,814,273.85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85,500,000.0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46,020,420.1933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85,500,000.0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30,960,614.21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1.62%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3、2024、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85,5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bca2fc4-675a-4684-ac34-3d95d7694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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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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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08407f7-45af-4fc5-81ff-a54b60c4c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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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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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af4190f-37b9-483a-a23b-ebdb756f17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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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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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587bfc2-d3d5-4088-af2e-70546ce6f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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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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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43022b4-cdf0-415b-b316-958af79a5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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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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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e8a1947-626b-4166-be25-a88d0036f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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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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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151a476-b887-48aa-a98f-ca3e13d56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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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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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4fabaca-a4f6-4216-97e6-5939fe7a82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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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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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995a93f-7aa9-4743-885e-063fdd6fc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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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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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基于公司最新质保成本数据以及对未来售后服务费用的重新评估,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预提比例进行调整,以确保预计负债余额能够
覆盖未来可能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年 1月 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 0.5%对当期销售的所有产品可能产生的质量保证费用进行计提,计入预计负债科目;在产品实际发生
质量保证费用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 1%对当期销售的所有产品可能产生的质量保证费用进行计提,计入预计负债科目;在产品实际发生质
量保证费用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本次计提比例变更增加 2025 年度预计负债 3,357,651.00 元,增加营业成本 3,357,651.00元,减少利润总额 3,357,
651.00元。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前置研究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充分评估,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6年 3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ea86368-635c-494a-907f-49a100096b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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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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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中西,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久之洋(300516)、鑫铂股份(003038)、晶方科技(60300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鹏飞,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久之洋(300516)、欧普康视(300595)、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韬,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久之洋(30051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柏诚股份(60113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鹏飞、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韬、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谢中西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除
此之外,谢中西先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谢中西 2023/08/28 警示函 北京证券交易 特许经营权核算模式
所监管执行部 变更核算不当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通过了解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的
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服务水平以及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
等情况,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3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986a4af-3751-4c78-9236-a9b64609f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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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2│久之洋(3005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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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81890b5-dac0-4e23-95a7-cb2dd9c23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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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1│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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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e60da51-67c9-4c46-9dd9-aabb5d2d0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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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1│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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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fffa4c01-71a6-42fe-9b33-77774ef8a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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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1│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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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fc1216bb-827a-411a-a399-aaf584007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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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0│久之洋(300516):关于久之洋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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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久之洋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760ee6c-8586-4b04-970f-280b61ad9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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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0│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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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282aea8-630f-483d-b643-add02ab1b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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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0│久之洋(300516):关于久之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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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24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
1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
2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240 号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之洋)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52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久之洋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湖北久之洋红外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
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久之洋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久之洋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久之洋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久之洋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久之洋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e87ce42-d248-4490-8117-e4830d4df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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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1:00│久之洋(300516):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1745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1745 号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久之洋)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久之洋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久之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d60dd1c-b457-481c-93b5-1f74e1fc85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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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0:59│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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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b149906-4ecb-4b2f-b490-9464f7b3e9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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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0:59│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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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64e1d97-9bf0-4352-94fc-c7094e120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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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0:59│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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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铁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1a18d80-a68c-4147-8e9e-be8e0e431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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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0:59│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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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永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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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20:59│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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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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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17│久之洋(30051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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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17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红勇递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王红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泓洋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去前
述职务后,王红勇将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王红勇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红勇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红勇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王红勇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王红勇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ac2940a-1ae5-4637-a51b-faed9e270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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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22│久之洋(30051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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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先后召开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补选李海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海波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营业执照的法
定代表人信息已变更为李海波,原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726148813F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 4月 27日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号
经营范围:红外热像仪、激光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指挥信息系统、指挥控制系统及其零部件、光学元件、光学系统及光电子
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开发与转让;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器件、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80349dd-8a53-41d8-96b6-5277e5402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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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5:42│久之洋(300516):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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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
1月 13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下同)2026年度因业务需要,将与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56,185万元的日常关
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2)2026年 3月 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邵哲明、沈永良、童东风、李海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0五研究所(
以下简称“七 0五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以下简称“七〇九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船舶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新增不超过 3,03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 2026年
度累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59,215万元。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 原预 本次 增加 截至 上年
类别 容 易定价 计金 新增 后的 披露 发生
原则 额 预计 预计 日已 金额
金额 金额 发生
金额
向关联人销 七0五研 销售红外、激 市场 400 1000 1400 0 510.11
售产品、商 究所 光、光学产品 原则
品 七〇九 及组件 市场 0 2000 2000 0 0
研究所 原则
接受关联人 干部 接受关联人 市场 0 30 30 0 2.84
提供的劳务 学院 提供的培训 原则
服务
合计 400 3030 3430 0 512.95
注:“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经审计的 2025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七 0五研究所
开办资金:505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9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35232046K
业务范围:机械工程研究、电子工程研究、水声工程研究、流体力学研究、自动控制研究、精密仪器研究、计算机技术研究、测
试技术及环境研究、可靠性技术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系统工程研制、相关学历教育与研究生培养、《水下无人系统学报
》出版。
七 0五研究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七〇九研究所
开办资金:5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藏龙北路 1号
法定代表人:陈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41623908U
业务范围:主要从事海军信息化装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系统集成、射频识别(RFID)、微电子芯片等领域的研发与生产。
七〇九研究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干部学院
开办资金:人民币 713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甲 72号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123XC
宗旨与业务范围:为船舶系统在职干部提供高等教育与培训服务。金融学、法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工程、管理科
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学科大专学历教育;相关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
干部学院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 0五研究所、七〇九研究所、干部学院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实力雄厚,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与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商品
、接受劳务的定价方式相同,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况。
2、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双方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
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业务开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上述关
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会议决议内容如下: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
测,是正常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fdf6c55b-f14e-4056-821c-54856588d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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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5:42│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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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b36ee185-a011-4178-aa3a-e1c24610fa7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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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久之洋: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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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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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久之洋: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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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7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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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久之洋: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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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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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久之洋: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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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4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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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久之洋: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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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4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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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久之洋: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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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7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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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久之洋: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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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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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久之洋: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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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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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久之洋: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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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67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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