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7 海波重科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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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02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
│ │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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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02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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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5:42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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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6:27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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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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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海波重科(3005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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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 │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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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 │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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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 │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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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 │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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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02│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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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a0221023-347e-4bdb-9d8b-dfeee1a15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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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02│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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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5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期间已回购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9%,占公司扣除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1日
至 2026 年 1月 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58)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522,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27%)。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
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减持回购股份。目前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余额为
2,522,200 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
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
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8b12863f-25d0-4228-b436-08a5d47bb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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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5:42│海波重科(30051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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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海波转债”(债券代码:123080)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6年 12月 1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1.38 元/
股。
2、2025 年第三季度,共有 350 张“海波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35,00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3,074 股“海波
重科”股票(股票代码:300517)。
3、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148,602,0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波重型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波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85 号”文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4,5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
足 24,5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月 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债券代码“
123080”。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0.91元/股调整为 11.5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1 年 6月 1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
2、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1.58元/股调整为 11.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2 年 6月 2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3、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1.53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3 年 5 月 3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
4、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1.50 元/股调整为 11.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7。
5、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1.48 元/股调整为 11.3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三季度,海波转债因转股减少 350 张,转股数量为 3,074 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尚有 1,486,0
20 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148,602,000.00 元。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5 年 6月 30日) 数量(股) (2025 年 9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6,387,725 38.12 - 76,387,725 38.12
高管锁定股 76,387,725 38.12 - 76,387,725 38.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021,799 61.88 3,074 124,024,873 61.88
三、总股本 200,409,524 100 3,074 200,412,598 100
三、其他说明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 027-87028626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海波重科)。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海波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188762b8-333e-4de0-9f32-76c7bf9c5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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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6:27│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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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正兵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
正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正兵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张正兵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张正兵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3月 3 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 2025 年 3月 3日至 2027 年 9 月
12 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正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正兵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
张正兵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正兵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b6a078a2-0761-4a92-8636-c38b17fc3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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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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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5日至
2024 年 5月 16 日期间已回购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9%,占公司扣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年 1月 20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月 5日至 2024年 5月 16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共计
回购公司股份 2,522,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
让上述股份。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9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08)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5日至 2024 年 5月 16 日期间已回购的部分公司股份,减
持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为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完成此部分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1.00%。
4、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5年 10 月 21日至 2026 年 1月 20日,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提供可靠资金保
障。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387,725 38.12% 76,387,725 38.1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024,873 61.88% 124,024,873 61.88%
其中:回购专用证 2,522,200 1.26% 547,200 0.27%
券账户
股份总数 200,412,598 100% 200,412,598 1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提供可靠资金保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
2025 年 8月 5日—2025 年 8月 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学军女士、张丽女
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97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95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1)。
除上述减持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
,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
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a6a7f150-e96e-4967-b6b2-67d2095b77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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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海波重科(3005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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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
、电话等方式发出,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
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其中吕敏康先生、邓文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波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为妥善处置回购股份,董事会同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 2024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期间已回购的部
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2026 年 1 月 20 日)
,减持数量不超过 1,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9764e772-6d0e-4137-b728-e459527ac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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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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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a89159d-b38e-4004-8b9e-a20039edd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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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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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7c50b3a3-e646-4aef-8c55-223204c8c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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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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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将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94124ac-7425-4622-9b2b-683bb76a4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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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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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3c3e9c4-0d40-41eb-86c0-6b0e68d51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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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海波重科(300517):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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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060.27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
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对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
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测试完成后,各项资产在 2025 年半年度的减值变
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2025 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1,809.22
其他应收款 79.03
商业承兑汇票 -92.62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 -735.36
合计 1,060.27
说明:1、本公告披露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合计数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上表中,转回以“-”填列。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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