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17 海波重科 更新日期:2026-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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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8 │海波重科(300517):海波重科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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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7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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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6 │海波重科(3005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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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4 │海波重科(3005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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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4 │海波重科(30051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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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56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海波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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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2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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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0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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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0 │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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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04 │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实施利润分配期间海波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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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8│海波重科(300517):海波重科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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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海波重科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fee0f19-a535-49b6-a49b-1934be03ba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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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7│海波重科(300517):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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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相应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0390c0e-b408-4768-8a41-e73805f6a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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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6│海波重科(3005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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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其中答浩先生、张雪女士、吕敏康先生、邓文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
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2de014c-b543-49cb-a0cc-205c62aa2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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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4│海波重科(3005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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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特制定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其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六)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且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
行披露。除此之外不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董事津贴参
照独立董事发放。
(二)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负责其他经营管理事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确定,其
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职务的,其薪酬依据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公司内部董事不再领取董
事津贴。
(三)对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其薪酬应参照公司经理的薪酬体系确认,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
、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六)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
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将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月度工资根据基础年薪按 12 个月均摊发放;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定并报董事会审核确认
后发放,绩效评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年薪留有一定比例在年度业绩考核,年报披露后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
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
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数据,为了不降低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公司组织的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约束机制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职
责,公司可以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有关承诺,根据具体情况扣减相关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至少”、“以上”含本数,“低于”、“少于”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与废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7a4499f-ad79-43dc-9e29-fe87ec2d2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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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4│海波重科(30051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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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6c07506-d7b5-4382-a006-0e4700b04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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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56│海波重科(300517):关于海波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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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2、转股期限:2021 年 6月 8日至 2026 年 12月 1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5月 28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5月 29 日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23080;债券简称:海波转债)自 2026
年 5 月 21日至 2026 年 5月 28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施利润分配期
间海波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相关规定,“海波转债”将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5 月 29 日起恢复转
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122eeaf-905c-46af-be50-71508ef8e9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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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2│海波重科(30051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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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271830540B
2、名称: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号
5、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6、注册资本:贰亿零肆拾壹万叁仟柒佰贰拾柒圆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喷涂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船舶制造;船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船舶设计;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d4d5e04-8ad8-4b58-bce4-420f8560c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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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0│海波重科(300517):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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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2、本次调整前“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38 元/股
3、本次调整后“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28 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6 年 5月 29 日
5、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5月 28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2085 号)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
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
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00,413,7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47,200 股后的 199,866
,5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86,65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9,986,652.70 元÷200,413,72
7=0.099726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的《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前转股价-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即:P1=P0-D =11.38-0.0997269≈11.28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海波转债”转股价格为 11.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dfe58ef-4406-4f30-909d-9ccecbfb56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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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0│海波重科(300517):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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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47,2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00,413,7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47,200 股后的 199,866,
5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86,652.7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
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本次可转换债券暂停转股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按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10=19,986,652.70 元÷200,413,727×
10=0.99726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99726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公司总股本 200,413,7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47,200 股后的 199,866,5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86,652.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在
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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