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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19(新光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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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19 新光药业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0 19:35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0 19:35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0 19:35 │新光药业(300519):天健审〔2026〕7017号 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0 19:35 │新光药业(30051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6-04-20 19:34 │新光药业(3005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0 19:34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圭源 │ ├─────────┼──────────────────────────────────────────────┤ │2026-04-20 19:34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海静 │ ├─────────┼──────────────────────────────────────────────┤ │2026-04-20 19:34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单伟光 │ ├─────────┼──────────────────────────────────────────────┤ │2026-04-20 19:32 │新光药业(30051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0 19:32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 ─────────┬──────────────────────────────────────────────── 2026-04-20 19:35│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14f11f8-d934-4588-914f-98a93167ac1b.PDF ─────────┬──────────────────────────────────────────────── 2026-04-20 19:35│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20d6b68-8105-44f4-b6e6-b149c75dd688.PDF ─────────┬──────────────────────────────────────────────── 2026-04-20 19:35│新光药业(300519):天健审〔2026〕7017号 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017 号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 药业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光药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a0d6df-c837-460b-9337-29afe52d8e79.PDF ─────────┬──────────────────────────────────────────────── 2026-04-20 19:35│新光药业(30051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新光药业(30051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c358212-d780-4703-b736-1d8d35b87a13.PDF ─────────┬──────────────────────────────────────────────── 2026-04-20 19:34│新光药业(3005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环城西路 25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请于股东会召 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 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 14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312400),不接受电 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前,每工作日 9:00-11:30,13:00-16:00。3、登记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环城西路 25 号,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 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股东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环城西路 25 号,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联系人:裘大可 (3)联系电话:0575-83292898 (4)传真:0575-83292898 (5)邮箱:xgpharma@126.com 7、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da396b0-9310-4ca4-8571-5cc661cb9144.PDF ─────────┬──────────────────────────────────────────────── 2026-04-20 19:34│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圭源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 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吕圭源,1954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保健食品审评资深专家 及安全风险咨询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一层次重点培养人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 专家,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药专业委员会名誉责任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浙江中医药大学药物研究所所长。2013 年 9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1305010965)。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于董事会、股东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 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 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会议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5 5 0 0 否 股东会 2 2 0 0 否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 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 同意。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 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时与审计机构及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年度 审计工作计划,在审计人员进场后督促其审计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 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4 4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 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备注 1 1 0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经营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 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 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 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 、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研读 各项议案资料,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股东会、年度业绩说明 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关键方面,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到公司现场开展工作,进行检查和交流,听取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关 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的运营动态,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现场履职天数累计达到15天。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 025]4981号),报告期内,公司控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方面,并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5月13日 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吕圭源先生、单伟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其它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 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吕圭源(签字):______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bd07da-5aa9-4f73-91de-8f1bcf8e1704.PDF ─────────┬──────────────────────────────────────────────── 2026-04-20 19:34│新光药业(300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海静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 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总结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海静,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浙 江省高校领军人才、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英国特 许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Canada)、中国会计学会和美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信息与资本市 场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于董事会、股东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 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 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会议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5 5 0 0 否 股东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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