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2 世名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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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20:46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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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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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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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世名科技(30052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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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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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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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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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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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 │世名科技(30052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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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 │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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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20:46│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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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特准别确提、示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 2,16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 0.67%),计划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世名科技
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16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世名科技总股本比例的 0.67%。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公告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下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持有世名科技 2,1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红塔创新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均为世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红塔创新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160,000 股,即不超过世名科技总股本比例的 0.67%。减持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红塔创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红塔创新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红塔创新承诺: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 50%的该等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若拟减持世名科技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世名科技并予以公告,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红塔创新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红塔创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红塔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世名科技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红塔创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红塔创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红塔创新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a963c1c4-8dca-4212-a064-0483c8856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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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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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f5f0f26-91e3-402f-ba5a-420d0974d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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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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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陆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十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陆勇先生、张华东先生、吴鹏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与表决,张善谦先生、
孙红星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陆勇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590a50d-2673-44e2-ac82-0126eaa61c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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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世名科技(30052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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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ac2e2af-f9ff-43cd-b3ec-83388fe5c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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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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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ecaa1852-4350-4f25-beb6-33f58f844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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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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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dffe7484-c449-4b9c-a768-4425223727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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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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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821daebb-e2a0-46a3-a8a8-a5dba97cb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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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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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江苏锋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锋晖”)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陆勇先生
。
3、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江苏锋晖,实际控制人仍为陆勇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
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2,943,676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22%,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
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22,451,507股,其中,江苏锋晖持有上市公司54,745,823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8%
,江苏锋晖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陆勇先生。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2,943,676股计算,本次发行后,
江苏锋晖将控制公司87,689,4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7%;吕仕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407,90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66%,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0.0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锋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贤坤路1号科创中心2楼220-52号
法定代表人:陆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1MT7UB7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6日
经营期限:2016年8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及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锋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陆勇先生,江苏锋晖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江苏锋晖是一家新能源项目投资及新能源技术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主营业务为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大型地面光伏发电等
清洁能源电站的建设投资及技术咨询。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涵盖了智能、节能、新能源三大领域,并包含各型光伏支架系统、用电信
息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及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EPC 及运维服务等。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锋晖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1-6 月 年度
资产总额 90,806.65 73,913.57
负债总额 88,959.42 77,666.5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4.66 -3,770.44
营业收入 22,739.12 26,402.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1.27 -719.53
注: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江苏锋晖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认购价格及认
购金额、认购标的股票数量、认购价款支付、标的股份的交割、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限售期、协议的生效、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
等。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
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江苏锋晖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陆勇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f857f4c1-96d0-4929-af9f-3c4b4f3cd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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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世名科技(30052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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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989798e3-9567-4a4b-be3e-2174e45dbb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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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世名科技(300522):世名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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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2 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孙红星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程序和条件
均已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本次发行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述了公司对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对象,发行
股票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我们认为本次发行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不仅严格遵循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而且紧密契合了公司未来的整体战略发
展规划,与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紧密相连,有利于推动公司在关键领域的发展,该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同时也兼顾
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进行了认真而全面的分析,并据此提出了切实可行
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责任主体已对这些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作出了明确承诺,确保了措施的落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了公司财务指标的稳健性和股东权益的保护,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认购协议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约定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根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锋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经过仔细分析和评估,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述事项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认为该议案符合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和股
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落实好本次发行
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这一措施有助于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不
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我们认为,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67551f9b-5875-4fb2-a629-9a0c39607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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