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3 辰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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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0 │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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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9 │辰安科技(30052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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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7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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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6 │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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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8:30 │辰安科技(30052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辰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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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8:30 │辰安科技(3005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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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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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 │辰安科技(300523):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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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 │辰安科技(30052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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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 │辰安科技(30052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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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0│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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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46350d3-eb14-4542-84cb-326418020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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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9│辰安科技(30052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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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3d10dd00-2eca-4594-a7dc-515f8576d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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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7│辰安科技(30052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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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账款、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 1-9 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779.04 万元。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
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单位:元
项目 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或者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37,318.2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0,436,763.4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384,740.00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36,483.6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3,773.58
合同资产坏账损失 17,846,205.47
存货跌价损失 1,291,072.06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698,189.09
合计 47,790,429.05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
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
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
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
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
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
风险。
(3)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
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
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
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 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摘要 内容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921,742,113.41
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 1,921,742,113.41
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
准备。
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账款发生的个别特殊事
项,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信用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账
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2024 年 1-9 月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30,436,763.42
计提金额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原值
四、本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1-9 月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795.50 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1,983.55万元,导致公司 2024 年 1-9 月合并利润总额
减少 4,779.04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c6f87d4-6bf7-4f6e-bc3c-22fc0392f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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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6│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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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bd279e3-0248-4ce5-ac4f-e0469b9ab5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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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8:30│辰安科技(30052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辰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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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辰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2/c80ff332-0d2c-4559-9af4-8d700d712a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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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8:30│辰安科技(3005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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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2/a2551c3b-7468-4bbb-9ff9-97eef9bfd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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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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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 2
024 年度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清华大学(含异地院系、科研机构及办学机构)、公司参股公司
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天泽智联科技股份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其中,公司拟与产业
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现因安徽省市场开拓及相关项目需要,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同产业集团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不超过 20,
000 万元。
鉴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产业集团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产业集团为公司关联公司,
相关交易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新增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李陇清回避表决。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提前审议该事项,同
意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原合同签 增加合同 增加后合 截至披露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订金额或 签订金额 同签订金 日本年度
预计金额 或预计金 额或预计 已发生金
额 金额 额
销售商品、 城 市 生 软硬件产 参照市场 20,000 20,000 40,000 583.72
提供劳务、 命 线 产 品购销、技 价格协商
采购商品、 业 发 展 术开发、技 定价
接受劳务 集团(安 术服务、技
徽)有限 术咨询、房
公司 屋租赁
合计 20,000 20,000 40,000 583.72
注:截至披露日本年度已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确认收支的实际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3 月 3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峰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 5999 号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2 号楼 2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开发;软
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产业集团资产总额 5,411.01 万元,净资产 4,990.68万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570.5
5 万元,净利润为-1,306.58 万元。(2024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在产业集团担任董事职务。
(3)履约能力分析
产业集团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租赁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各方是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将参
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协议将由交易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采取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3/cd6e761a-afef-4fd2-bbbb-f114df027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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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辰安科技(30052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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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c64bb5fa-eab4-4db8-85ea-c604dd4a9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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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辰安科技(30052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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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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