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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3(辰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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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23 辰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28 18:33 │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8 18:30 │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 │ │报告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9-24 17:44 │辰安科技(30052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2026-09-28 18:33│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家升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18,32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3819%。 9、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33,09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71%。 10、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4,685,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8949%。 11、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或代理人)共 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812,92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72%。1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码 称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果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 总表决 135,69 99.908 124,70 0.0918 0 0.0000 0 通过 修改 情况 3,620 2% 0 % % 〈公司 其中, 15,688, 99.211 124,70 0.7886 0 0.0000 0 通过 章程〉 中小股 228 4% 0 % % 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阳和张圣汶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辰安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410caa10-0752-424e-8334-32d2f42644fd.PDF ─────────┬──────────────────────────────────────────────── 2026-09-28 18:30│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环球”)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受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佳阳律师和张圣汶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见证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有关人 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为了确保法律意见书相关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依 赖于辰安科技的如下保证:辰安科技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法律文件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口头证 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 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本法律意见书系以中国法律为依据出具,且仅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已公布且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本法律意见书不对外国 法律的适用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或议案的内容及前述事项或内容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 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经本所律师核查,辰安科技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2、辰安科技于 2026年 9月 12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议案、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辰安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北 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辰安科技董事长郑家升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辰安科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内容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辰安科 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01 人,代表股份135,818,32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份已扣除截至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下同)的 58.3819%,其中: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持股凭证、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委托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 1,133,09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00人,代 表股份 134,685,22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49%。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身份验证系统验证其股东资格。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依据辰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辰安科技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上述与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获得通过,具体为:议案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93,6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2%;反对 12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688,2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14%;反对 124,7 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指引》及《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辰安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4fc68636-3ee4-4e11-8e51-91edd9fd1664.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18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自身经营发 展实际需求的综合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可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截至 2026年9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864,037.74元 (不含增值税),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人民币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 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785e2fe7-342b-47ec-bd5e-95c5c266fabd.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和募 投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由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可由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 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8,856,9 46.0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年 9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投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6,953.18 16,953.18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41,885.70 140,618.17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的综合审慎决定。本次 调整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严格恪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从严管控项目实施进程与资金拨付使用,持续提升资金配置 与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 需求的综合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已授权董事会可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a15ee016-bb91-4447-8752-a1a9bb1825ed.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0.00 元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 元(不含增值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 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8,856,9 46.0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年 9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 4,037.74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号),截至 2026 年 9月 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0.0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 额 金额 AI+公共安全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0.00 0.00 智脑项目 公共安全智能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0.00 0.00 装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0.00 0.00 和偿还债务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0.00 0.0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号),截至 2026 年 9月 17日,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 2,675,210.03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 拟置换金额(不 含税) 额(不含税) 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000,000.00 1,200,000.00 1,2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20,000.00 1,098,000.00 1,098,000.00 律师费用 1,037,735.85 566,037.74 566,037.74 股票登记费 65,840.84 0.00 0.00 印花税 351,633.34 0.00 0.00 合计 12,675,210.03 2,864,037.74 2,864,037.7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进展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6年9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 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人民币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 出具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 6]38355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辰安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辰安科技截至2026年9月1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号);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bddf51eb-e606-45da-a13d-a04e95fe9e6a.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 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8,856,9 46.0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年 9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三、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 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产 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 则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 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a2a89ee0-c74d-4670-8072-54283af25c69.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 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8,856,9 46.0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年 9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开立或确认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开立或确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的全部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监督。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 账号 存储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称 (元) 北京辰安 宁波银行北 86031110002814050 281,299,600.00 AI+公共安全 科技股份 京中关村支 智脑项目 有限公司 行 北京辰安 华夏银行北 10272000001125923 169,531,800.00 公共安全智能 科技股份 京万柳支行 装备研发及产 有限公司 业化项目 北京辰安 招商银行北 110905751410023 693,883,379.68 补充流动资金 科技股份 京大运村支 和偿还债务 有限公司 行 北京辰安 北京银行上 200000023038002266142 155,35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科技股份 地支行 58 和偿还债务 有限公司 北京辰安 广发银行北 9550880243453100349 11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科技股份 京朝外支行 和偿还债务 有限公司 注: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转出所致;2.上表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专户金额中 含利息结息 7,833.65元; 3.宁波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名义签署; 4.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分行”名义签署。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乙方 1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乙方 2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乙方 3招商银行北京大 运村支行、乙方 4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乙方 5广发银行北京朝外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其主要内容无实质性差异。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 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6031110002814050、10272000 001125923、110905751410023、20000002303800226614258、9550880243453100349,截至 2026年 9月 24日,专户余额为 281,299,6 00.00元、169,531,800.00元、693,883,379.68元、155,350,000.00元、11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 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 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进行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单增建、周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 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 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 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 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cad2442b-d67b-47ed-9c55-cbfe88e78864.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 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38355 号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北京辰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 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辰安科技截至 2026 年 9月 1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辰安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专项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38355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0a5fb5af-546d-4507-803d-ccfbed97427f.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辰 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 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8,856,946 .0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年 9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 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三、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 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产品 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 则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a18f36a0-b721-4acd-99c1-6ca6a59f0b4c.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辰 安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 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8,856,946 .0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年 9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 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 4,037.74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号),截至 2026年 9月 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0.0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0.00元。具体如下 :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 募集资金 集资金 预先投入 额 金额 AI+公共安全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0.00 0.00 智脑项目 公共安全智能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0.00 0.00 装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0.00 0.00 和偿还债务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0.00 0.0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号),截至 2026年 9月 17日,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 ,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不含 含税) (不含税) 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000,000.00 1,200,000.00 1,2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20,000.00 1,098,000.00 1,098,000.00 律师费用 1,037,735.85 566,037.74 566,037.74 股票登记费 65,840.84 0.00 0.00 印花税 351,633.34 0.00 0.00 合计 12,675,210.03 2,864,037.74 2,864,037.7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进展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6年9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 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人民币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 出具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 6]38355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辰安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辰安科技截至2026年9月1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91fdc0d3-86ba-4a45-8029-3789f3baec46.PDF ─────────┬──────────────────────────────────────────────── 2026-09-24 17:44│辰安科技(300523):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辰 安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 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8,856,946 .0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费 (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年 9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投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6,953.18 16,953.18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41,885.70 140,618.17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的综合审慎决定。本次 调整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严格恪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从严管控项目实施进程与资金拨付使用,持续提升资金配置 与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的综 合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 事会可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58181de1-9299-4c7f-867b-23247190bf06.PDF ─────────┬──────────────────────────────────────────────── 2026-09-22 19:09│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ecd803b5-8970-4b86-a3e9-c7c704fe1b40.PDF ─────────┬──────────────────────────────────────────────── 2026-09-22 19:09│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e755677a-5bf0-4bff-831c-bf5dcca37d75.pdf ─────────┬──────────────────────────────────────────────── 2026-09-22 19:09│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0afefb70-7277-496b-ab20-73241004110f.PDF ─────────┬──────────────────────────────────────────────── 2026-09-22 19:09│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a074a744-a3df-44f0-b776-8ec295df3526.PDF ─────────┬──────────────────────────────────────────────── 2026-09-11 19:1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58768348-a3c8-43bd-8610-73cc738fb2fd.PDF ─────────┬──────────────────────────────────────────────── 2026-09-11 19:14│辰安科技(300523):公司章程(2026年9月) ─────────┴──────────────────────────────────────────────── 辰安科技(300523):公司章程(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546a1ec-86ec-4db6-a9f8-faae300caa98.PDF ─────────┬──────────────────────────────────────────────── 2026-09-11 19:13│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a9aa9782-dda2-41ac-9ab1-6279d59575d2.PDF ─────────┬──────────────────────────────────────────────── 2026-09-11 19:12│辰安科技(30052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辰安科技(30052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a6c23e2c-9b38-4806-b382-844bb454ad3a.PDF ─────────┬──────────────────────────────────────────────── 2026-09-07 18:46│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f6b27fa1-e13a-419c-b68e-7d384e04d1b1.PDF ─────────┬──────────────────────────────────────────────── 2026-09-07 18:46│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于 2026 年 7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6年 8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由于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9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及相关审核要求,公 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457c13db-58e3-4dd4-8286-4d2fed87fe6b.PDF ─────────┬──────────────────────────────────────────────── 2026-09-07 18:46│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25cd28c6-1277-43b5-886e-4d40d39071d3.PDF ─────────┬──────────────────────────────────────────────── 2026-08-30 16:21│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c7dafb6b-2589-4942-b96f-6064f41537ca.PDF ─────────┬──────────────────────────────────────────────── 2026-08-30 16:21│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55d19e77-2e6b-4d8d-9d81-77f2d5ddc741.PDF ─────────┬──────────────────────────────────────────────── 2026-08-28 19:26│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4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中国 电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电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家升、李陇清、邢晓瑞、雷勇、陈泰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7c4441e-5b54-41e4-be97-8786e9b2b4b5.PDF ─────────┬──────────────────────────────────────────────── 2026-08-28 19:23│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beee094-c241-441f-a0a2-416fe03578d9.PDF ─────────┬──────────────────────────────────────────────── 2026-08-28 19:23│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半年度报告 ─────────┴──────────────────────────────────────────────── 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d34a9a8-78eb-42fd-a844-d156a815c800.PDF ─────────┬──────────────────────────────────────────────── 2026-08-28 19:22│辰安科技(300523):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电信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了中国电信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定期财务报 告,对中国电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于2019年 1月 8日正式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注 册资本为 50亿元,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35亿元、7.5亿元、7.5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英辉,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 118号八层。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电信财务公司经批准 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 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 有价证券投资。 二、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中国电信财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设立两会一层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并对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等,高 级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等,通过议事规则明确主体职责边界并有效履职。中国电信财务公司设置 9个职能部 门,并制定了覆盖公司治理、党建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审计稽核等全面制度体系;建立了适应公司运营需求的管理信息系统 ;营造了审慎稳健、合规运营的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测 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建立了“三道防线”内控责任体系,协同开展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测,有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业务部门作为 业务制度设计、执行部门,负责将管控措施嵌入业务流程,并分析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法律合规风控部门作为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 门,负责牵头设计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督促各部门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稽核部门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部门,负 责组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充分性和有效性,督促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每年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聚焦公司内控制 度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内控覆盖领域及流程的全面性和充分性开展审计评价。 (三)控制活动 中国电信财务公司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资金管理领域,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制定了存款业务、资金头寸和结算业务 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及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要求,以加强资金集中管 理为目的,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集中管理及金融服务。在信贷管理领域,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制定了成员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及综合授信 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放分离程序。在投资业务领域,中国电信财务公司新业务开展前均落实对新业务 的合规性审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业务限额等,经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合规开展。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业务运营合法 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中国电信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电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568.14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60.57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 493.5 8亿元,为成员单位发放贷款本金余额为 159.49 亿元。202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5.52 亿元,利润总额 1.69亿元,净利润 1.28 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国电信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国电 信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6年 6月30 日未发现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 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 如下: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5% 20.38% 2 流动性比例 ≥25% 117.41% 3 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之和的比例 ≤80% 29.38%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 ≤100% 0.00% 5 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之比 ≤15% 0.00% 6 票据承兑与存放同业余额之比 ≤300% 0.00%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 ≤100% 0.00%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之比 ≤10% 0.00% 9 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 ≤70% 25.74% 10 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之比 ≤20% 0.26% 四、本公司在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在中国电信财务公司的存款本金余额为 0.04亿元,贷款本金余额为 0.39 亿元,本公司在中国 电信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国电信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 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国电信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中国电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 大缺陷。中国电信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29784d9-4237-4a7e-8421-36a7da0b1875.PDF ─────────┬──────────────────────────────────────────────── 2026-08-28 19:22│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12b7e5c-9042-49d6-a808-346212f69e8d.PDF ─────────┬──────────────────────────────────────────────── 2026-08-28 19:22│辰安科技(300523):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8755be7-8afa-4adb-be78-4b3b8a10ec89.PDF ─────────┬──────────────────────────────────────────────── 2026-07-10 18:28│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 心出具的《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102c934d-06a9-4bc3-beb5-ce74dbd07b85.PDF ─────────┬──────────────────────────────────────────────── 2026-07-10 18:28│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39f7cb4-5c0c-4977-810d-762e1e6a1b63.PDF ─────────┬──────────────────────────────────────────────── 2026-07-10 18:28│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8f0d0b5-f558-49e3-b3c3-dd0348bdaddd.PDF ─────────┬──────────────────────────────────────────────── 2026-07-10 18:28│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d89bf9d-4cd7-4e38-8b2f-36833b9ea4f8.PDF ─────────┬──────────────────────────────────────────────── 2026-07-09 16:00│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17afbefe-e99f-48b4-83b0-60b90de19e89.PDF ─────────┬──────────────────────────────────────────────── 2026-06-30 18:48│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926a7f9-ef2a-4a4f-9d85-e43a76148836.PDF ─────────┬──────────────────────────────────────────────── 2026-06-30 18:48│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辰安科技(3005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e819533-ec5b-4cdc-b8f1-384483a68dee.PDF ─────────┬──────────────────────────────────────────────── 2026-06-15 18:42│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4430bc6d-a84d-45af-8244-67365841524e.PDF ─────────┬──────────────────────────────────────────────── 2026-06-15 18:42│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与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与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6e2a955-e354-46e1-ae99-1c8c9a4a761b.PDF ─────────┬──────────────────────────────────────────────── 2026-06-15 18:42│辰安科技(30052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辰安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问询函之回复 ─────────┴──────────────────────────────────────────────── 辰安科技(30052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辰安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0bb9d87-76a6-4a12-aec2-b89a51242b30.PDF ─────────┬──────────────────────────────────────────────── 2026-06-15 18:42│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关于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8dd5e4ff-23ff-40c0-b560-600c00da28f8.PDF ─────────┬──────────────────────────────────────────────── 2026-06-15 18:42│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8b926e7-4089-4100-b89f-e8589e5fe96c.PDF ─────────┬──────────────────────────────────────────────── 2026-06-15 18:42│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 │示性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安科技”)于 2026年 5月 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47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逐项说 明和作出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f479e1aa-25f7-4bd9-b3dd-95b91f8a1d55.PDF ─────────┬──────────────────────────────────────────────── 2026-06-15 18:42│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辰安科技(300523):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2b9aba6-e8a2-4555-ba57-68cebfa5f486.PDF ─────────┬──────────────────────────────────────────────── 2026-06-14 16:29│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月 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应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6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一)。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次股东会召开日仅接受已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与会人员须遵循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等工作 。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3655823 传真号码:010-57930135 联系人:梁冰 代妍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09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1c5a88e2-f2d0-42d9-adfb-015d1330688f.PDF ─────────┬──────────────────────────────────────────────── 2026-06-14 16:27│辰安科技(30052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陇清回避表决;因《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董事 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年度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郑家升先生、李陇清先生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收入基数(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 0%;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邢晓瑞女士、雷勇先生、陈泰全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薛 海龙先生津贴数额为 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 12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收入基数(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1、基本薪酬和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 2、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8、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9、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b8c2602-ef6e-4f45-a4ae-3c408f5bcedb.PDF ─────────┬──────────────────────────────────────────────── 2026-06-14 16:26│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6月 8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 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陇清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d496fc9-fc2d-4f73-8de9-e80c6dbc4c56.PDF ─────────┬──────────────────────────────────────────────── 2026-06-14 16:24│辰安科技(3005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科学 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公司行业与公司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任、能力、贡献、利益相统一原则;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等挂钩。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其他报酬。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未在公司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一定津贴。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年度收入基数(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九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相关制度执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 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若已发放的,公司可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其他处罚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或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被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等规范性 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dd33c16-3e94-4207-b109-058072792f1d.PDF ─────────┬──────────────────────────────────────────────── 2026-05-19 20:36│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76f0a2e-10a9-400e-9e3a-e6c13f8bb06d.PDF ─────────┬──────────────────────────────────────────────── 2026-05-19 20:36│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ba4f63b-d03a-433a-82cf-1b42fae05e6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辰安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31600.PDF ─────────┬──────────────────────────────────────────────── 2026-04-21│辰安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1483.PDF ─────────┬──────────────────────────────────────────────── 2026-04-21│辰安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1498.PDF ─────────┬──────────────────────────────────────────────── 2025-10-30│辰安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549.PDF ─────────┬──────────────────────────────────────────────── 2025-08-29│辰安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273.PDF ─────────┬──────────────────────────────────────────────── 2025-04-29│辰安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384.PDF ─────────┬──────────────────────────────────────────────── 2025-04-29│辰安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390.PDF ─────────┬──────────────────────────────────────────────── 2024-10-30│辰安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612.PDF ─────────┬──────────────────────────────────────────────── 2024-08-24│辰安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5293.PDF ─────────┬──────────────────────────────────────────────── 2024-04-20│辰安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488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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