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3 辰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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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29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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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26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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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26 │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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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06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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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 │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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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6:22 │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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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52 │辰安科技(30052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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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52 │辰安科技(300523):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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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52 │辰安科技(3005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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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4 │辰安科技(300523):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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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29│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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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4f183c37-1bec-4129-a0ef-56156ea99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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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26│辰安科技(300523):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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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概述
2025年 12月 2日,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向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投”)发行不超过 69,791,291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885.70万元(含本
数)。同日,合肥国投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肥国投同意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
为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打造公共安全产业高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合肥国投发行 A股
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本次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合肥国投将直
接持有公司 87,259,561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8.85%)。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合
肥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17,468,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1%。按本次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合肥国
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259,561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8.85%。合肥国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现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未来作为
公司重要股东,持续协同赋能。
本次发行事项已分别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年 3月 10日,公司收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合肥国投转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42号),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辰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
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4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a9392dad-7573-4fbb-a26e-bbc74e218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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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26│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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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10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
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10日通过邮件、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送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0d223ef9-1291-4e43-bca7-13283d6a2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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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06│辰安科技(3005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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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概述
2025年 12月 2日,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向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投”)发行不超过 69,791,291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885.70万元(含本
数)。同日,合肥国投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肥国投同意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
为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打造公共安全产业高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合肥国投发行 A股
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本次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合肥国投将直
接持有公司 87,259,561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8.85%)。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合
肥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17,468,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1%。按本次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合肥国
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259,561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8.85%。合肥国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现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投资”)持有公司的股
份数量保持不变,未来作为公司重要股东,持续协同赋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 3月 6日,公司分别收到了电信投资和合肥国投发来的告知函,辰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已正式获得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
)批复,具体如下: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电信投资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有关
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6〕50号)。国务院国资委已原则同意辰安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979.1291万股 A股股份,募集资金
不超过 14.19亿元的总体方案。
同时,公司收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合肥国投转来的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上市
公司辰安科技定增并取得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6〕54 号)。安徽省国资委已同意合肥国投以 20.33元/股的
价格认购辰安科技不超过 69,791,291股股份,参与辰安科技定增并取得控制权。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反垄断部门对本次发行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批准文件,获得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最
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
6〕50号);
2、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上市公司辰安科技定增并取得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
复》(皖国资产权函〔2026〕5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00c7839c-8d05-47af-b150-21104a79d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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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辰安科技(30052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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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7,000万元-19,000万元 亏损:32,213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亏:16.18%-4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9,000万元-21,000万元 亏损:33,103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亏:12.39%-36.56%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
确定因素。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净利润同比减亏;此外,公司持续强化回款工作,各项减值损失较上年有所减少,对净
利润亦产生一定影响。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国家战略方向,抢抓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主业,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23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5cee2699-d73a-40ca-a63e-b4c7a2850a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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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6:22│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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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月 24 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上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银行、杭州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
、10,000万元、10,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有效期一年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bd071cb-f5c9-46f6-9a60-a14814d1e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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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52│辰安科技(30052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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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89d7f015-9cc6-4016-a5e2-1d36f2fa6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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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52│辰安科技(300523):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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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84bf8a0a-77d4-44fb-ae8b-ff0a4ef8e3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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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52│辰安科技(3005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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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de1a5a83-b44b-4890-a7ae-ebcbac354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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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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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042bdc6a-c14b-491b-926e-6dd6becf3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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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2│辰安科技(300523):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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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
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
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113cdc1-9a88-41d8-bf04-7c3189470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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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2│辰安科技(300523):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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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投”)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2、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自股份登记之
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
3、若前述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相应调整;
4、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
律、法规对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5、本企业授权上市公司办理本企业因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合肥国投的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对外转让,国资委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内部重组或资产划转的不受前
述限制;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655554a3-9405-49cf-8b86-98ab6b1e2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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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2│辰安科技(300523):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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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制定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制定本规划所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
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
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提出实施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批准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和未来发展规划,并参考股东(特别是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应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审议该议案。该等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批准,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调整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为充分
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四、本规划的调整周期和决策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依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正
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公司董事会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利润分配方案依法作出适当调整,并重新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
五、本规划的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
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附则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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