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5 博思软件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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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04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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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32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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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2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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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7 │博思软件(300525):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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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6 │博思软件(3005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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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6 │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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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7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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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7 │博思软件(300525):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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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7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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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7 │博思软件(3005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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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04│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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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17,779,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肖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50
,000 股(占总股本的 0.2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现任董事、副总经理肖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肖勇
2、截至本公告日,肖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779,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为 13,334,
466 股,无限售流通股为 4,444,822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根据法律法规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肖勇先生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肖勇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肖勇先生严格遵守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行为。
(三)肖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肖勇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肖勇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肖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肖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89f4022f-4dbf-4f12-909d-33f106e7b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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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3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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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叶章明先生、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叶章
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公司监事会主
席毛时敏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
公司近日收到叶章明先生、毛时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叶章明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15.8971 79.27 0.1055%
2025 年 6 月 5 日
毛时敏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17.2014 40.00 0.0532%
2025 年 6 月 6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6 月 4 日 12.0100 40.00 0.0532%
小计 80.00 0.1065%
注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注 2:减持比例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计算。本文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叶章明 合计持有股份 8,282,895 1.10% 7,490,195 1.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0,724 0.28% 1,278,024 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12,171 0.83% 6,212,171 0.83%
毛时敏 合计持有股份 10,975,370 1.46% 10,175,370 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43,843 0.37% 1,943,843 0.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31,527 1.10% 8,231,527 1.10%
注 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以减持计划披露日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当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下同)为基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注 2: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的具体构成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叶章明先生、毛时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叶章明先生、毛时敏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结果与公司于 2025年 2
月 1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叶章明先生、毛时敏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叶章明先生、毛时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ad5c22bd-d78b-4915-aeb1-8118e1578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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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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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基本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向银行机构进
行质押,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290 万元(含)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7 年,用于置换及支付部分并购投资款项。
2024 年 10 月,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完成以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相关手续,借款规模
13,200 万元整。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4)。
二、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持有的昆明智合力兴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合力兴”)100%股权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并购借款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成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8581400559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 王良杰
成立日期 1990 年 4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6、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
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上
级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上级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上级行授
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并购借款合同
(1)借款规模:人民币 5,400 万元整
(2)借款期限:7 年
(3)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并购智合力兴相关款项或置换已支付的超过并购总交易金额 40%比例的款项
2、股权质押合同
(1)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出质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质物:公司持有的智合力兴 10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并购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质押期限:7 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fdaa3bca-3532-4ba3-ae8b-22cc98d689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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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7│博思软件(300525):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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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6,817,
900 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758,210,29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分配基数,为 751,392,392 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90,167,087.04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9
0,167,087.04 元/758,210,292股*10=1.189209 元。据此计算,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189209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6,817,900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股本总额增加 18,252 股,因此,公司参与
分配的总股本由 751,374,140 股增加至 751,392,392 股;根据分配方案:“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因此,分配比例无需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817,900 股后的 751,392,3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55 陈航
2 01*****986 肖勇
3 01*****572 毛时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并披露。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90,167,087.04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9
0,167,087.04 元/758,210,292股*10=1.189209 元。据此计算,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18920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刘春贤
咨询电话:0591-87664003
咨询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d023a51-11ef-4ca3-99ff-04d5b8bcc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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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6│博思软件(3005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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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5年 5 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6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6,895,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8735%,其中中小股东共 15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19,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0%。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1,594,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8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57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300,97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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