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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5(博思软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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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25 博思软件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7:07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补选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6-07-17 17:06 │博思软件(30052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7 17:04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10 18:04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1 17:52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 │2026-06-26 17:02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月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3 18:06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 │2026-06-08 19:40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 │2026-06-08 19:40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06-08 19:40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 2026-07-17 17:07│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补选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林初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林初可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林初可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关于提名林初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经理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初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林初可先生获得股 东会审议通过担任董事的前提下,补选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初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林初可先生具备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林初可先生当选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ba7de440-3057-4a0d-8a86-bc990aa000d1.PDF ─────────┬──────────────────────────────────────────────── 2026-07-17 17:06│博思软件(30052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 2026年 7月 17日 14: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 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林初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林初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林初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初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补选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林初可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林初可先生获得股东会审 议通过担任董事的前提下,补选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林初可先生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任董事之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补选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经 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初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林初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补选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经 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26年 8月 3日(周一)召开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e6724239-3454-4c0d-8c35-21c287ae016b.PDF ─────────┬──────────────────────────────────────────────── 2026-07-17 17:04│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03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提名林初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 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07月 30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博思大厦证券管理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联系人:刘春贤 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邮政编码:350108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d596e85b-8e0e-48b7-9cc5-c61c02c9b128.PDF ─────────┬──────────────────────────────────────────────── 2026-07-10 18:04│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陈航 是 1,800,000 1.42% 0.24% 是(高管 是 2026/7/9 2027/4/1 华泰证券 补充 锁定股) 股份有限 质押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陈航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补充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航 126,447,90 16.82% 73,457,72 75,257,72 59.52% 10.01% 75,257,72 100.00% 19,578,20 38.25% 4 0 0 0 8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陈航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1,847,72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4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0%,对应 融资余额 16,1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5,257,72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59.5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1%,对应融资余额 25,000.00 万元。陈航先生具备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股份分红 、资产处置、工资薪金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3、陈航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质押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19cef414-f376-4dba-8c99-7eaf9a270f2c.PDF ─────────┬──────────────────────────────────────────────── 2026-07-01 17:5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f74fda9-66c7-4965-a842-c6ab43dab45c.PDF ─────────┬──────────────────────────────────────────────── 2026-06-26 17:0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月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2月 2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 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月 18 日、2022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1、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的公司股票,截至 2022年 12月 28 日 ,本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受让及二级市场股份购买,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4,387,5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98%。锁定 期为 2022年 12月 29日至 2023年 12月 28日。 本持股计划经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持有公司股份 29,265,06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92%。 2、本持股计划变更情况 2024年 9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将本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自行管理变更为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或“信托公司”)进行管理,本 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受益人认购受托人管理的集合信托计划,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同时,本持股计划存续期由 30 个月延长至 48个月。即存续期届满日延长至 2026年 12月 28日。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本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通过“陕国投·博思软件第三期 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集合信托计划”)持 有公司股份 1,858,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二、本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6年 12月 28 日届满,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持股计划的安排及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其他处置安排。本持股 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可以延长。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产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2、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 以上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予以审议。 3、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若集合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72a120b-0b00-4f24-b065-8cd522aa35a9.PDF ─────────┬──────────────────────────────────────────────── 2026-06-23 18:06│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6,817,9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90%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58,453,478股变更为 751,635,578股。 2、截至 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概况 1、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 5 ,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7月 4日至 2024年 8月 23 日。在上述期间,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1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最高成交价为 12.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99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77,361,736.29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2、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库存股时限等因素,公司变更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6,817,900 股公司股份用途,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6,817,900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 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且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 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回购股份注销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996,137 17.80% 0 134,996,137 17.9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3,457,341 82.20% 6,817,900 616,639,441 82.04% 股份总数 758,453,478 100.00% 6,817,900 751,635,578 10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五、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将在相关程序办理完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414709d-2bd2-4323-af8f-f1e86e735c08.PDF ─────────┬──────────────────────────────────────────────── 2026-06-08 19:40│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陈航 是 400,000 0.32% 0.05% 是(高管 是 2026/6/5 2026/10/14 广发证券 补充 锁定股) 股份有限 质押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陈航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补充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航 126,447,90 16.67% 63,797,72 64,197,72 50.77% 8.46% 64,197,72 100.00% 30,638,20 49.22% 4 0 0 0 8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陈航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2,587,72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33.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2%,对应 融资余额 16,1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4,197,72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50.7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46%,对应融资余额 25,000.00万元。陈航先生具备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股份分红、 资产处置、工资薪金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3、陈航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质押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4afe934e-7526-4694-b880-a6cbab598d9b.PDF ─────────┬──────────────────────────────────────────────── 2026-06-08 19:40│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并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11月 21日至 2026年5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计 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 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5e9f6aee-4f74-481c-bbd7-4bdab012aeab.PDF ─────────┬──────────────────────────────────────────────── 2026-06-08 19:40│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 5月 21日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 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 2026年 6月 1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年 6月 8日,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6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3人调整为 16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 同时,因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5年度利润分配,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6.04元/股调整为 5.98元/股 。 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6年 6月 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61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0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3人调整为 16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5日。 上述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调整方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4-0.06)元/股=5.98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调整、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2198be17-9b1c-4431-9433-65a7c3c4fbb4.PDF ─────────┬──────────────────────────────────────────────── 2026-06-08 19:24│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3人调整为 161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一致。 2、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6月 8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 5.9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0万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be4a9cfb-03e1-4988-bed1-ce4262d57d24.PDF ─────────┬──────────────────────────────────────────────── 2026-06-08 19:24│博思软件(30052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得表决结 果后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6月 8日 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 潘琰女士、吴乐进先生、林涵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 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涉及的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3人调整为 16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 同时,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均由 6.04元/股调整为 5.98元/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 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6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5.9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161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 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801d7f36-ba46-4627-9e32-857386e90f6b.PDF ─────────┬──────────────────────────────────────────────── 2026-06-08 19:24│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肖勇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担任公司顾问,持续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 肖勇先生原定任职期满日为 2027年 6月 2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勇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肖勇先生将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制度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法定 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529,328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 1.93%。肖勇先生辞职后,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变动的规定。肖勇先 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肖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肖勇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肖勇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042c1e9f-f474-4d02-b222-280bb1a36305.PDF ─────────┬──────────────────────────────────────────────── 2026-06-08 19:24│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30fe3264-f9bf-4526-a2dd-8106fb9a12c9.PDF ─────────┬──────────────────────────────────────────────── 2026-06-08 19:24│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5b788742-f107-4af7-9904-e8b2e8a1afca.PDF ─────────┬──────────────────────────────────────────────── 2026-06-08 19:24│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8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6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29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2,256,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85%。 其中,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 29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1,218,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90%;非关联中小 股东共 28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280,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95%。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共 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4,064,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166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共28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154,0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22%。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49,300,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074%;反对 11,032,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8431%;弃权 885,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5,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362,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3122%;反对 11,032,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4405%;弃权 885,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5,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4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49,311,6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144%;反对 11,021,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8366%;弃权 88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373,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3537%;反对 11,021,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4020%;弃权 88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4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49,345,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351%;反对 10,988,4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8159%;弃权 88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406,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4761%;反对 10,988,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2795%;弃权 88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4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兰梦圻律师、杜歆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4c5530d5-805a-4862-904e-d68b7040dc38.PDF ─────────┬──────────────────────────────────────────────── 2026-06-08 19:24│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博思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 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 026年 6月 8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2026年 6月 8日 15:00时,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 、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3.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6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并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92,256,81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1的 25.578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共计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4,064,509股,占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6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28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7,154,034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共计 29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61 ,218,543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9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288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为 27,280,44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6295%。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 本所律师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 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1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剩 余股份数量。 议。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00,3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74%;反对 11,032,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431%;弃权 885,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5,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5%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362,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22%;反对 11,032,3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05%;弃权 885,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473%。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11,6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44%;反对 11,021,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366%;弃权 885,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0%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373,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537%;反对 11,021,8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020%;弃权 88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444%。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45,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51%;反对 10,988,4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159%;弃权 885,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0%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406,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61%;反对 10,988,43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795%;弃权 88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444%。 (四)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94fd0b4c-25c7-4a2c-bb1d-55b1c9ab2110.PDF ─────────┬──────────────────────────────────────────────── 2026-06-02 17:4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陈航 是 900,000 0.71% 0.12% 是(高管 是 2026/6/1 2026/7/1 中信证券 补充 锁定股) 股份有限 质押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陈航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补充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航 126,447,90 16.67% 62,897,72 63,797,72 50.45% 8.41% 63,797,72 100.00% 31,038,20 49.54% 4 0 0 0 8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陈航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2,187,72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33.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6%,对应 融资余额 16,1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3,797,72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50.4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41%,对应融资余额 25,000.00万元。陈航先生具备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股份分红、 资产处置、工资薪金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3、陈航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质押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dbc9947-6bee-48c3-b040-25ab2ae4fef5.PDF ─────────┬──────────────────────────────────────────────── 2026-06-01 17:22│博思软件(30052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福建博思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至 2026年 5月 31日,时限不少于 10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5faf5118-8875-4d35-96d1-97e81607fb9d.PDF ─────────┬──────────────────────────────────────────────── 2026-05-29 18:4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董事叶章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董事叶章明先生分别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各不超过 1,000,000股(占总股本的 0.13%)。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董事叶章明先生各自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叶章明先生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叶章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职务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流通股(股) 的比例 刘少华 董事、总经理 4,989,640 0.66% 1,247,410 郑升尉 董事、副总经理 11,372,304 1.51% 2,843,076 叶章明 董事 7,490,195 1.00% 1,872,549 注: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计算。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叶章明先生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刘少华先生、郑升尉先生、叶章明先生各自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d4aab37-a487-4b72-9d43-ab09eaae4a14.PDF ─────────┬──────────────────────────────────────────────── 2026-05-28 17:16│博思软件(30052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6,817, 900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758,453,47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分配基数,为 751,635,578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45,098,134.68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4 5,098,134.68 元/758,453,478股*10=0.594606 元。据此计算,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594606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5 月27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方 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6,817,900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总股数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817,900股后的 751,635,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55 陈航 2 01*****986 肖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45,098,134.68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5, 098,134.68元/758,453,478股*10=0.594606元。据此计算,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 9460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刘春贤 咨询电话:0591-87664003 咨询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aa06c58-ef01-434a-8a66-3ef0e3429f57.PDF ─────────┬──────────────────────────────────────────────── 2026-05-27 19:40│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日、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库存股时限等因素,同意公司变更于 2024年 6月2 8 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已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6,817,90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对应回购成交总金额为 77,361, 736.2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减少公司总股本 6,817,9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7,900 元。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2)联系人:刘春贤 (3)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4)传真号码:0591-87664003 (5)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f5a6d9e-c851-4a8e-92c4-80b8ae133195.PDF ─────────┬──────────────────────────────────────────────── 2026-05-27 19:40│博思软件(30052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博思软件(30052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897099c-5916-4f03-8b9a-4b53d3440252.PDF ─────────┬──────────────────────────────────────────────── 2026-05-27 19:40│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99ffb4a-6cce-4026-baaa-39bd57b95b32.PDF ─────────┬──────────────────────────────────────────────── 2026-05-26 17:5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押 一致行动人 陈航 是 15,450,000 12.22% 2.04% 是(高 否 2026/5/ 2027/5/ 国金证券 偿还 管锁定 21 14 资产管理 借款 股) 有限公司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陈航 是 6,420,000 5.08% 0.85% 2023/5/25 2026/5/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航 是 1,050,000 0.83% 0.14% 2023/11/27 2026/5/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航 是 1,700,000 1.34% 0.22% 2024/10/14 2026/5/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170,000 7.25% 1.21%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航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例 及解除质 及解除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 126,447,90 16.672% 56,617,720 62,897,720 49.74% 8.29% 62,897,720 100.00% 31,938,208 50.26% 航 4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643c2a6-b97a-41df-af56-5d8ea806f329.PDF ─────────┬──────────────────────────────────────────────── 2026-05-21 18:32│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5c1dae7-883a-46c9-9f24-6bb61ffc2c18.PDF ─────────┬──────────────────────────────────────────────── 2026-05-21 18:32│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af05822-a76b-47bd-95a4-3520ff972a5d.PDF ─────────┬──────────────────────────────────────────────── 2026-05-21 18:32│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8a78058-84d4-4823-b3dc-304d8029c4c3.PDF ─────────┬──────────────────────────────────────────────── 2026-05-21 18:31│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归属条件、归属 期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 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224dd0f-a12e-4750-8a4f-65bb4a34ce5a.PDF ─────────┬──────────────────────────────────────────────── 2026-05-21 18:31│博思软件(30052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 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 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 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 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做取消归属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 或取消归属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经股东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后,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王庆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26年 6月 8日(周一)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f819db4-dcdc-4402-bed5-f4e12ee44008.PDF ─────────┬──────────────────────────────────────────────── 2026-05-21 18:29│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4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博思大厦证券管理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联系人:刘春贤 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邮政编码:350108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ca1fa6d-70b5-4894-a122-6d66991640fd.PDF ─────────┬──────────────────────────────────────────────── 2026-05-21 18:29│博思软件(3005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 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核年度 (A) (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5% 4% 15% 12%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10% 8% 25%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15% 12% 35% 28%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a=100% An≤A<Am a=80% A<An a=0 净利润增长率(B) B≥Bm b=100% Bn≤B<Bm b=80% B<Bn b=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取 a与 b的孰高值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5 年增长率 核年度 (A) (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7 10% 8% 25%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8 15% 12% 35% 28%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a=100% An≤A<Am a=80% A<An a=0 净利润增长率(B) B≥Bm b=100% Bn≤B<Bm b=80% B<Bn b=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取 a与 b的孰高值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如果公司未满足/部分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目标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制定个人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根据各考核年度激励对象绩效完成情况,决定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确定其当期可以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年、2028年。 (二)考核次数 实行年度考核,每年组织综合考核评价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询考核结果。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一)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确认。 (三)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 五年。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3dbc20e-1cc5-4502-963d-5022a1daf3e7.PDF ─────────┬──────────────────────────────────────────────── 2026-05-21 18:29│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博思软件(3005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782a509-bb1d-4ad6-89ec-605c5e21708f.PDF ─────────┬──────────────────────────────────────────────── 2026-05-21 17:48│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陈航 是 310,609 0.25% 0.04% 是(高管 是 2026/5/ 2026/10/ 广发证券股份 补充 锁定股) 19 27 有限公司 质押 483,718 0.38% 0.06% 是(高管 是 2026/5/ 2026/10/ 广发证券股份 补充 锁定股) 19 14 有限公司 质押 628,833 0.50% 0.08% 是(高管 是 2026/5/ 2026/10/ 广发证券股份 补充 锁定股) 19 14 有限公司 质押 390,000 0.31% 0.05% 是(高管 是 2026/5/ 2026/7/1 中信证券股份 补充 锁定股) 19 有限公司 质押 合计 1,813,160 1.43% 0.24%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陈航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补充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航 126,447,90 16.67% 54,804,56 56,617,72 44.78% 7.46% 56,617,72 100.00% 38,218,20 54.73% 4 0 0 0 8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64c9e61-de48-4da4-930c-5ad11f940cff.PDF ─────────┬──────────────────────────────────────────────── 2026-05-14 18:26│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原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834.04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以前年度对本案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诉讼案件处 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参股公司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啦公司”)未完成 202 3年-2024年业绩承诺,多啦公司控股股东秦靖博先生需根据《关于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的约定,向公司支付 834.04 万元业绩补偿款。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及参股 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在确认业绩补偿金额后,公司通过数次协商、发函催讨的方式,要求秦靖博先生支付业绩补偿款,但仍催讨无果,因此公司提起 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一案委托北京浩天(福州)律师事务所,向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已于近 日受理了本次诉讼,公司于2026年 5月 13 日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闽 0121 民初 391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秦靖博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秦靖博向原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 834.04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秦靖博向原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现金补偿为基数,自 2025年 6月 2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的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6年 3月 2 6日为人民币 27.97万元); 3、判令由被告秦靖博承担原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3万元; 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均由被告秦靖博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23 年 1月 9日,原告博思软件与乙方一被告秦靖博、乙方二案外人福州高新区有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三 案外人鹰潭市瀚象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乙方四案外人鹰潭市余江区嘉尔升商业服务中心、丙方第三人多啦公司签订《投资协 议》,上述四乙方系多啦公司原股东。《投资协议》约定:1.博思软件向多啦公司增资并持有增资后多啦公司 15%股权,该次增资后 多啦公司注册资本由 735.2953 万元增加至 865.095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9.8 万元,博思软件认购每 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 价格为 6.8元,应支付的认购价款合计 882.64万元,其中 129.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752.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第五条“业绩承 诺及业绩补偿”约定,秦靖博承诺多啦公司 2023年及 2024年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 2500 万元,且 2023 年单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00万元,若此业绩承诺未达成,博思软件有权启动调整机制,要求秦靖博通过转让股权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的 计算公式为:博思软件投资总额(882.64万元)-(2.35*经审计的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博思软件在业绩调整前的持股比例15%);3.协 议同时约定各方其他权利义务。 《投资协议》履行过程中,原告博思软件已全额支付了 882.64 万元增资认购款。然,根据审计报告载明,多啦公司 2023年实 际营收仅 122.47万元,2024年为 153.21 万元,显著低于被告秦靖博承诺的目标,业绩承诺严重未达标。鉴于此,原告博思软件分 别于 2025 年 5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正式向被告秦靖博发函,依照《投资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向被告秦靖博主张现金 补偿 834.04万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计算过程为:882.64 - 2.35 * [(122.47 + 153.21)/2] *15%=834.04万元。然截至起诉日,被 告秦靖博仍未支付,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投资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各方均应恪守约定义务。现多啦公司未达成业绩 承诺,已触发《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原告博思软件作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投资协议》第五条启动业绩调整条款,要求 被告秦靖博支付现金补偿。原告博思软件亦有权要求被告秦靖博以现金补偿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另,原告博思软件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北京浩天(福州)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诉讼,实际支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3万元,该费 用系原告博思软件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依照《投资协议》第十三条之约定,应由被告秦靖博承担。 三、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以前年度对本案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准确 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追讨业绩补偿款,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但能否获得业绩补偿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案件受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b7f6464-329b-4168-9764-7a2ee77f0082.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6年 4月 28日,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4fe9fa-62e3-496e-8e6b-46261c8e898c.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6年 4月 28日,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186e4f-4f99-4417-80b8-a7c1bf26656c.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 架构调整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事宜。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与经营管理灵 活性,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确保不影响整体架构稳定的前提下,对事业群等内部机构的名称、内部职能微调等非实质性事项进行必要 优化,以确保组织运行与业务发展需求保持高效协同。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结合发展实际情况对内部组织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be2a44-5481-46c9-ab72-3ee13ac1d235.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审计机构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 2026年 度审计机构,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12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 332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年度为 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万元,其 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 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博思软件、御银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博思软件、福日电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博思软件、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9.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1.2万元。2026 年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 2026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 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度审计工作结 束。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 ,并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 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审计工作结束,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5f28ca-c76d-4ffb-b925-dafd6df77ce4.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12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 332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年度为 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万元,其 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5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华兴所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华兴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所 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所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审计委员会与华兴所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 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初步预审情况、审计重点事项、审计阶段性结果、总 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 等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3、2026 年 4月 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 ,并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 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7ad87c-aa90-47f3-b9ff-1a4bf1f53d77.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 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 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5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现 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 年,公司作为全国政企业财协同数智化服务的标杆企业,积极应对客户付款周期拉长、市场经营形势未及预期等挑战,聚 焦核心业务、侧重实效,拥抱发展前景广阔的 AI与电子凭证业务,稳固长期良性健康发展的根基。具体而言: 在经营策略上,公司坚持提质增效,动态调整经营管理策略。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着力提升可持续收入在整体营收 中的占比,2025 年公司可持续收入占比约 60%;另一方面,推进人员优化与组织效能提升,收缩合并投入产出比低的业务单元,并 积极布局人工智能领域的战略性投入,引进了一批 AI算法及产品开发方面的高端人才,推动全员 AI能力建设和内部管理数智化,进 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在业务发展上,公司精准洞察并牢牢把握“AI”与“电子凭证”两条发展主线。公司积极提高研发水平、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 速推进了 AI业务场景的落地和电子凭证的覆盖范围。 二、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作为核心驱动力,成立了大模型研发中心和智能本体院,基于自身多年深耕行业的经营经验和数据基础 ,自主研发了具有丰富财税知识和高价值思维分析推理能力的垂类大模型“坤元万象大模型”,并通过大模型技术赋能业务场景,构 建清晰的人工智能投入与价值转化路径。 公司通过持续的投入和研发,逐渐形成了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技术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产品平台与解决方案 ,积极构建“大模型驱动-智能体落地”的产品生态体系,拥有医疗数智财务、单位电子凭证、数字采购等场景的全流程数智解决方 案与核心技术。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 38,790.3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9.35%。 截至 2026 年 3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授权专利达 96 件,其中发明专利60件、实用新型专利 2件、外观专利 34件,另有软 件著作权 1106件。 三、筑牢合规治理基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合规经营、规范治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运作,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权责清晰 、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内部控制与治理体系,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营。2025年,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系统性开展制度梳理与优 化工作,完成 33 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废止,进一步夯实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恪守“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持续强化全流程管控与质量提升,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 A类评级,监管评价与信息披 露透明度得到市场充分认可。 公司将持续以高质量合规治理与信息披露为抓手,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重视投资者回馈,提升投资者信心 公司上市以来,在实现业绩持续增长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策略,与投资者 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保持较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优化投资者回馈机制,在保证公司经营稳健、健康发展 的同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安排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合理、持续、较稳定的现金分红,增厚投资者回报,提 升投资者信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预计本次分红金额 4,509.81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净利润的 25.96%。此外,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的 6,817,900 股公司股份(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应回购金额7,736.17万元,占公司 2025年净利润的 44.53%。 公司以实际行动彰显对股东回报的重视,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持续构建高效透明、专业顺畅的投资者沟通体系,不断强化行业趋势、业务模式与战略布局的深度解读,全方位传递公司内 在价值。2025 年,公司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形式的投资者交流活动,持续深化市场对公司战略与业务逻辑的认 知与认可。公司充分运用互动易、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等多元化渠道,及时、精准回应市场关切,不断提升沟通效率 与传递效果。同时,深度加强与业务部门协同,持续强化产业研究支撑能力,围绕行业发展、业务布局与政策导向开展深度解读,并 同步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协同合作,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坚持以主业为根基、以创新为动力、以合规为保障,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增强 核心竞争力、提升治理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同时,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健全投资者沟通交流体系,以务实举措增强投资者信 心,以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传递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ccf951-ec79-4fd5-873b-f7f3e5e2878b.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面简称“华兴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12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 332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年度为 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万元,其 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5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华兴所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华兴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所 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所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对华兴所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华兴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2025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76eb57-682c-45fa-a1ca-856676d438d7.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相应报告。 (二)2023 年 9月 10 日至 2023 年 9月 20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年 9月 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 9月 25日,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年 9月 2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791名激励对象授予 2,5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 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65.00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 报告。 (六)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3年度利润分配,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 12.44元/股调整为 12.26元/股。 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 4年 9月 2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26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5年 7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 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942.5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 892.5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作废 50.00万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八)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 942.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作废 892.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 50.00万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 2020-2022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 5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需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942.5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作废 892.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 50.00万股。经上述作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结。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层面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将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942.50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作废 892.50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 50.00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作废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3fe607-7ec3-46cd-9864-d61caf6b2037.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陈航 是 2,530,000 2.00% 0.33% 是(高管 是 2026/4/27 2026/7/22 国泰海通 补充 锁定股) 证券股份 质押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陈航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补充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航 126,447,90 16.67% 52,274,56 54,804,56 43.34% 7.23% 54,804,56 100.00% 40,031,36 55.88% 4 0 0 0 8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c2a023-3804-48d9-aeea-7c614840c331.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 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 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的 规定,公司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的规定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c18a55d-2012-463c-aeb2-096fc98258cc.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月 4 日,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年 5月 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 5月 16日,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5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5 月 16 日作为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 1,6 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5年 7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 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0.0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 应报告。 (六)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80.00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 2021-2023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2.18%”。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 年度报告,公司层面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 80.0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经上述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120.00万股调整为 640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层面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作废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00 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作废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0c7d81-b6a2-4588-a0b5-c9cc00fb6a76.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期届满减值情况的说明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期届满减值情况的议案》。因公司收购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致新”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其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事项存在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条款,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其持股平台 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14,850.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博思致新33%股权,同时以 7,199.28万元 收购张奇先生及博思致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新咨询”)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的致新咨 询 99.99%财产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博思同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同创”)以 0.72万元收购致新咨询 0.01%财产份额,并作为致新咨询普通合伙人。致新咨询原为博思致新持股平台,持有博思致新 16%股权。 公司就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及财产份额收购事项与相关交易对手方签订了《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博思致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已于2023年 9月 15日完成工商变更,博思致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8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其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相关承诺及补偿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博思致新业绩承诺及相关补偿内容、减值补偿条款 如下: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收购博思致新股权及其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事项与交易对方(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财 产份额转让协议》,本次收购的相关交易对方承诺博思致新在 2023年、2024年和 2025年内实现的净利润(博思致新合并报表中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919.00万元、4,846.00万元、5,755.00万元。 (二)业绩补偿内容 1、若经审计,博思致新在利润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当期实现净利润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补偿。 2、若经审计,博思致新在利润承诺期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博思 软件将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上述承 诺净利润与实现净利润的差额: 当期应当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利润承诺期限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标的 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为免疑义,如若计算结果小于 0,以 0取值,且补偿义务人此前已补偿或应补偿金额不冲回。补偿义务人之间将按照其所持标的 公司的股权在标的资产中所占比例进行利润补偿责任的分配。补偿义务人累积补偿金额不超过其取得的本次交易对价。 (三)减值测试和补偿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若利润承诺期限届满后,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超出部分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差额”), 则交易对方应补足资产减值差额。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情况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博思致新 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税后净利润为 3,602.89万元,2023-2025年三年累计实现 13,059.12万元,未实现承诺业绩。 标的公司受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预算收紧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实施及验收进度有所放缓,对标的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影响,使得本期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 (二)减值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博思致新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博思致新经收益法估 算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57,030.00万元,未发生减值。交易对方无需就资产减值差额进行补偿。 (三)审核意见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标的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关于 收购博思致新 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公司编制的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情况说明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博思致新少数股东权益及其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事项涉及的博思致新业绩承诺期满减值结论 。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获取业绩补偿。公司原定应当于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10个 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五期股权收购款及合伙份额收购款共计 4,409.856万元,因交易对方共需支付补偿金额 1,727.40万元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在实际支付第五期股权收购款及合伙份额收购款时剔除业绩补偿款,确保公司权益不受损害并顺利获得业绩 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A) 14,520.00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B) 利润承诺期限内累积承诺净利润(C) 13,059.12 14,520.00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D) 22,050.00 累积已补偿金额(E) 491.09 当期应当补偿金额(F=(A-B)/C*D-E) 1,727.40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c876ce-f008-4737-903b-0d007cb9f9a4.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4a8ded-1215-41cd-9a83-85e6ef7e64ff.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博思软件(30052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e787b8-2f95-4b62-b889-783a5057cbd4.PDF ─────────┬──────────────────────────────────────────────── 2026-04-28 20:45│博思软件(30052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16:00在“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陈航先生,董事、总经理 刘少华先生,独立董事 潘琰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林晓辉先生,财务负责人 林伟平 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tQy84rjnW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0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春贤 电话:0591-87664003 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655bcd-0037-45c5-af67-6a28ef6f292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博思软件: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700.PDF ─────────┬──────────────────────────────────────────────── 2026-04-29│博思软件: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708.PDF ─────────┬──────────────────────────────────────────────── 2025-10-30│博思软件: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4771.PDF ─────────┬──────────────────────────────────────────────── 2025-08-28│博思软件: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9460.PDF ─────────┬──────────────────────────────────────────────── 2025-04-29│博思软件: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5449.PDF ─────────┬──────────────────────────────────────────────── 2025-04-29│博思软件: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5458.PDF ─────────┬──────────────────────────────────────────────── 2024-10-29│博思软件: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778.PDF ─────────┬──────────────────────────────────────────────── 2024-08-28│博思软件: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032.PDF ─────────┬──────────────────────────────────────────────── 2024-04-24│博思软件: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98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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