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25 博思软件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8 17:36│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
─────────┴────────────────────────────────────────────────
博思软件(300525):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9146abb6-f0e0-43d8-b076-af07587a0fe6.PDF
─────────┬────────────────────────────────────────────────
2024-11-14 17:34│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15: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
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24 年 12 月2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
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博思大厦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联系人:刘春贤
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邮政编码:350108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828712d9-7173-4cfb-88a9-5f3d37506824.PDF
─────────┬────────────────────────────────────────────────
2024-11-14 17:3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展期前质 展期后质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展期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押到期日 押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押
一致行动人
陈航 是 10,288,100 8.14% 1.38% 是(高管 否 2024年 11 2025年 11 广发证券股 偿还
锁定股) 月 27 日 月 27 日 份有限公司 借款
陈航 是 500,000 0.40% 0.07% 是(高管 否 2024年 11 2025年 11 广发证券股 补充
锁定股) 月 27 日 月 27 日 份有限公司 质押
陈航 是 1,000,000 0.79% 0.13% 是(高管 否 2024年 11 2025年 11 广发证券股 补充
锁定股) 月 27 日 月 27 日 份有限公司 质押
合计 11,788,100 9.32% 1.58%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航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展期 本次展期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航 126,447,90 16.95% 50,172,56 50,172,56 39.68% 6.73% 50,172,56 100.00% 44,663,36 58.56%
4 0 0 0 8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质押展期是基于陈航先生的自身资金需求,陈航先生具备履约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股份事项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陈航先生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6c4ecb7b-2751-4943-9d0d-e9a3854567f5.PDF
─────────┬────────────────────────────────────────────────
2024-11-14 17:32│博思软件(300525):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因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受到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
处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经邀请招标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
至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
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
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自律惩戒 2 次,无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了福昕软件、睿能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华兴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福日电子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余婷婷、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定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9.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1.2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9.6 万元,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与 2023年度持平,新
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1.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所受到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经
邀请招标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
无异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启动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
由审计委员会审议了相关选聘文件。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华
兴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
华兴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2024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结束。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83dd8d69-9a50-4fad-b905-64709fdf67eb.PDF
─────────┬────────────────────────────────────────────────
2024-11-14 17:31│博思软件(300525):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青海博思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博思”)。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青海博思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青海博思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100MA75864Y8G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21 号蓝宝石大酒店 15 楼 1504 号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技术服务;办公自动化系统集成;政府采
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器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家具、劳动保护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煤炭
及制品、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电线、电缆、
五金产品、装饰装潢材料、厨房保洁用品、净水设备销售;网围栏设
备安装、维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56.74 2,576.98
负债总额 985.54 822.14
净资产 1,071.20 1,754.84
应收账款总额 1,627.66 1,355.42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946.86 1,473.36
利润总额 -192.39 387.21
净利润 -187.11 354.87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青海博思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等。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将向相关主管部
门申请注销青海博思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申请能否审批通过及何时审批通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
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
司承担;
4、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5、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具体事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全
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青海博思,有利于公司管理架构的进一步优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青海博思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
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2e43ccb6-dd02-4216-a37e-cd5e1669fd17.PDF
─────────┬────────────────────────────────────────────────
2024-11-14 17:31│博思软件(30052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