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0 领湃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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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14 │领湃科技(30053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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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14 │领湃科技(30053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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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6:45 │领湃科技(30053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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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00 │领湃科技(300530):2026-006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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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00 │领湃科技(300530):2026-007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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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5:52 │领湃科技(300530):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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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2 │领湃科技(300530):关于聘任审计法务部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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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1 │领湃科技(30053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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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0 │领湃科技(300530):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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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2 │领湃科技(30053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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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14│领湃科技(30053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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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数量为 13,560,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7.8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 3月 23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22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60,804 股,发行价格为 22.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
000,000.00 元,扣除各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595,812.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404,187.93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13,560,804 股于 2023 年 3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本次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5人、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 10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11万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71,700,254 股
增加至171,951,354 股。除此之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做出的承诺如下:
“鉴于达志科技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
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促进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志科技”)持续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
权益,特作出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企业/本人未从事与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亦未控制任何与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2、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本人为达志科技
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开展与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3、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本人为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达志科技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达志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4、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本人为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期间,如本企业/本人获得可能与达志科技及其控
制的企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达志科技。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
达志科技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达志科技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达志科技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企业/本人放弃
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5、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本人为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
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鉴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易
,本企业在此承诺: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法律实体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无法
避免的前提下,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法律实体严格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公平交易,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利用本企业在上市公司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若上
市公司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4、在本企业作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
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企业作为达志科技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承诺如下:本企业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中收购方应承诺限售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调整的,则上述限售期应相应调整;本司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
买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因减
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
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注释:达志科技现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 3月 23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560,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7.8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 1户。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股)
1 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60,804 13,560,804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的情形;
(2)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13,560,804 7.89 -13,560,804 0 0.00
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 13,560,804 7.89 -13,560,804 0 0.00
股
二、无限售 158,390,550 92.11 13,560,804 171,951,354 100.00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71,951,354 100.00 - 171,951,354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82b4dac-91db-4c9c-8caf-583917101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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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14│领湃科技(30053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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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领湃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22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0,804股,发行价格为 22.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
000.00 元,扣除各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595,812.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404,187.93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13,560,804股于 2023年 3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2023年 7 月 21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本次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15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5人、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 10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11万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71,700,254 股增
加至171,951,354股。除此之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做出的承诺如下:
“鉴于达志科技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
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促进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志科技”)持续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
权益,特作出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企业/本人未从事与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亦未控制任何与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2、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本人为达志科技
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开展与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3、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本人为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达志科技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达志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4、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本人为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期间,如本企业/本人获得可能与达志科技及其控
制的企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达志科技。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
达志科技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达志科技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达志科技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企业/本人放弃
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5、在本企业为达志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本人为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达志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
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鉴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
易,本企业在此承诺: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法律实体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无
法避免的前提下,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法律实体严格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公平交易,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利用本企业在上市公司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若
上市公司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4、在本企业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企业作为达志科技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承诺如下:本企业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中收购方应承诺限售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调整的,则上述限售期应相应调整;本司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
买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因减
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释:达志科技现更名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3月 23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560,804股,占公司总股本 7.8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 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1 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 13,560,804 13,560,804
伙)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13,560,804 7.89 -13,560,804 0 0.00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3,560,804 7.89 -13,560,804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 158,390,550 92.11 13,560,804 171,951,354 100.0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71,951,354 100.00 - 171,951,354 100.00
注: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
行了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26b31b82-874d-4b68-8eff-2caf12a2a1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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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6:45│领湃科技(30053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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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出具的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志化学”)100%股权挂牌转让项目的《成交确认书》,合格竞买方广州华沅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沅”)受让达志化学 100%股权。
截至目前,经核查,广州华沅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通过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目前集中力量发展储能电池和系统以及储能、光伏配储、光储充一体化 EPC等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
本次挂牌转让达志化学 100%股权后,公司将不再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缩小公司管理半径。此次股权交易将优化公司资产配置
,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交易所得款项将回笼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拓展储能业务板块,推
动公司转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8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1、2025 年 12 月
31 日,达志化学 100%股权转让于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挂牌进行预公告,预公告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6 年 1月 29 日,挂牌底价 68,435,868.00 元。
2、2026 年 2 月 3 日,达志化学 100%股权转让于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挂牌进行正式公告,挂牌时间为 20
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3月 9日。截至挂牌期满,征得意向受让方 1个(广州华沅)。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出具《成交确认书》,确认由广州华沅竞得达志化学 100%股权,成交金额为 68
,435,868.00 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签署转让协议及款项支付,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5ec220d5-fcd4-4305-a540-24d324b9cd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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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00│领湃科技(300530):2026-006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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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2026 年 2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谭爱平先生召集和主
持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经营计划,预计 2026 年与关联方湖南
弘湘绿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湘绿能”)、衡阳视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界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合计不超过 2,100 万元,其中与弘湘绿能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与视界科技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具体交易金
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谭爱平、周华佗、刘志鹏、王春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c55ae94b-8a09-4711-935a-99d61ef4b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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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00│领湃科技(300530):2026-007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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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经营计划,预计 2026 年与关联方湖南
弘湘绿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湘绿能”)、衡阳视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界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合计不超过 2,100 万元,其中与弘湘绿能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与视界科技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具体交易金
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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