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1 优博讯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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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7:58│优博讯(3005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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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不
高于 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
,最高成交价为 10.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11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9,369,112.78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 年 2月 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年 1月 25日至 2024 年 1月 31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为 59,824,12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870,000 股(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月 7 日),未超
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52d847df-25eb-4b42-8342-79c7df21e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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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0:00│优博讯(300531):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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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浩盛标签打印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盛标签”)于近
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79
07),发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浩盛标签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当年
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浩盛标签 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 15%
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及浩盛标签 2023年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珠海浩盛标签打印机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f6a43d34-2336-46c2-a38b-256703dcb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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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优博讯(3005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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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不
高于 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
,最高成交价为 10.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11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9,369,112.78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 年 2月 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年 1月 25日至 2024 年 1月 31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为 59,824,12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870,000 股(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月 7 日),未超
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b4887393-aa77-4004-959e-bc3e66e8a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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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00:00│优博讯(300531):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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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300531):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4869790e-dffb-4199-9029-88458181d7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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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优博讯(3005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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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不
高于 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及完成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
%,最高成交价为 10.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11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8,332,105.07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 年 2月 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年 1月 25日至 2024 年 1月 31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为 59,824,12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870,000 股(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月 7 日),未超
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b04e7a65-ba83-43d9-b3e7-07eeafc178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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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优博讯(300531):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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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300531):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e2d7b95d-e542-4730-ac08-12a7eb2c7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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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优博讯(30053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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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年 2月 1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
0%,最高成交价为 10.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5 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510,985.89 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 年 2 月 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9,824,120 股。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d7c9d46e-be21-45ac-a29d-b0b642be58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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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优博讯(30053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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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30053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519faa83-f97a-4f32-829d-274a75354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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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优博讯(30053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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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30053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23bd054f-aba3-4233-b2b9-c382acd241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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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优博讯(30053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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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月 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 5名,为吴德辉、朱舫、成湘东、吴悦娟、蒋培登。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 GUO SONG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自身价值的判断,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构建更加稳定和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公
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紧密
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61%,不高于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
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
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
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cf55537c-1dd0-4e82-819d-4196da5d5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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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00:00│优博讯(300531):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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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7,600万元–14,700 万元 盈利:15,636.23 万元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12,500万元–19,600 万元 盈利:3,426.40 万元
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
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3 年,公司采取积极进取的市场拓展策略,为全球行业客户和渠道合作伙伴提供极具性价比优势的产品,以进一步巩固国
内 AIDC 市场的领先地位、提升海外市场份额和地位,该策略短期内对公司收入和利润有负向影响,但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对
公司长远发展极具战略意义。此外,公司坚定不移的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保持较高投入,并大力引进高端销售人才、积极参加国内
外行业展会、着力加大海外渠道建设和品牌营销投入,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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