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1 优博讯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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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52 │优博讯(30053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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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 │优博讯(30053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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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26 │优博讯(30053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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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6:14 │优博讯(3005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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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0 │优博讯(30053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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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2 │优博讯(30053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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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2 │优博讯(300531):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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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2 │优博讯(3005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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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2 │优博讯(30053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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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2 │优博讯(30053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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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52│优博讯(30053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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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博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佳博科技原管理层股东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胡琳、李菁、王春华、李晓
波、仇海妹、丰德香、魏方、谭玎、郑小春、张仙及珠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就佳博科技20
19年至2023年期间的经营业绩做出了业绩承诺。
因佳博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积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与补偿义务人均就该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
案案号为(2023)粤03民初657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及业绩承
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暨业绩补偿方案和致歉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8)。本案一审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3)粤03民初6571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审判决”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本案的《民事上诉状》,上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1.上诉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补偿义务人
被上诉人(一审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一、二、三、四、五项,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反诉请求;本案一审、二审的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3.上诉事实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均违反法律原则,导致原审判决的根本性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依法
撤销原审判决并依法予以改判。
4.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事项说明
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案件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b4bd4483-44cc-4e26-a315-b70e337e9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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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优博讯(30053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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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王忠年、曹风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会计师曹风平工
作调整,现指派王忠年、韩智彤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 是否从事过证券 从事证券服务业
服务业务 务的年限
王忠年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9
韩智彤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5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忠年,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年限为 19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智彤,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为 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王忠年、韩智彤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f572d9df-6d68-4373-a4a5-873b41551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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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26│优博讯(30053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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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300531):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b30de34f-e598-43c2-a9a2-e569f7996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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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6:14│优博讯(3005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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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
讯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数量(万 比例 比例
股)
优博讯控 是 700 6.21% 2.13% 2024-1-5 2025-1-13 深圳市中小
股 担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合计 700 6.21% 2.13%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例 质押前累 质押后累 其所持 公司总 况 况
计被质押 计被质押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量(万 数量(万 例 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股)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优博 11,263.2331 34.35% 3,580.00 2,880.00 25.57% 8.78% 0 0 0 0
讯控
股
注: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GUO SONG 先生、CHEN YIHAN 女士及 LIU DAN 女士为
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2,198.1113万股,其中累计质押 2,880.00万股,占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为 23.61%。
三、其他情况说明
优博讯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优博讯控股所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
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ed97c6ba-4543-42d5-8208-b9d4958cc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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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0│优博讯(30053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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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30053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d709e0f3-35d9-49da-b32b-fa7138e26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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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2│优博讯(30053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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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本事项的目的是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
2.投资金额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4.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
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具体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购买。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购买短期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
债逆回购,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
4.投资期限
上述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委托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
、核算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公司进行上述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2.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理财及国债逆回购业务
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活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含等值外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中低风险
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有利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
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含等值外币)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含等值外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中低风险
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含等值外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
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fa69810e-603d-4048-a877-ec9bf71f3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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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2│优博讯(300531):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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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供应链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公司及子公司非关联下游客户(以下简称“客户”)融资瓶颈问题,支持客户做大做强,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成长,推动
公司业绩增长,加速资金回笼,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即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的融资业务。
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供应链融资额度合同》《网络供应链“e 销通”(A 类)业务合作协议》
,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客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服务产品。同时,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业务合作期限内,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融资本金、利息、费用等(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或者类似
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可实
施。
此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中供应链融资款项,仅用于公司客户向公司及子公司支
付货款。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供应链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信誉良好、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并且经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共同审核后确定。
被担保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与公司保持稳定持续合作的销售关系且贸易往来正常,合作记录良好,非寄售关系、代销关系等;
3.通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资信评审,具有较强偿债能力的优质客户;
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且非失信执行人;
5.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被担保客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
不限于全部本金余额、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
债务利息、被担保客户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
的有关银行费用等)、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
(1)按银行对被担保客户单笔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融资业务起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银行与被担保客户就融资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融资合同约定的事项,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与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 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被担保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仅限于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五、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同时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
资金压力,实现了公司与客户的共赢。公司将持续监控客户的贷款、信用及财务等情况,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
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或者类似文件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有利于公司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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