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4 陇神戎发 更新日期:2025-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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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51 │陇神戎发(300534):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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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50 │陇神戎发(300534):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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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50 │陇神戎发(300534):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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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 │陇神戎发(30053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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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 │陇神戎发(30053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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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 │陇神戎发(30053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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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 │陇神戎发(30053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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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 │陇神戎发(30053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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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 │陇神戎发(30053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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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8 │陇神戎发(30053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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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51│陇神戎发(30053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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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
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8月 12日、2025 年 8月 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康永红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7,956,129.83元。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 263,988,424.2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27,160,145.99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27,160,145
.99 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半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303,34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66,9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原预计的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
,并新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付瑞先生、许晓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将原制度名称变更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兰州市榆中县受灾地区共捐赠人民币 1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于 2025 年 9月 9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94799fd-0a25-4ce2-946e-6fd87d5559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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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50│陇神戎发(300534):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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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因近期兰州市榆中县发生特大暴雨山洪灾害,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甘肃普
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制药”)向受灾地区共捐赠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捐赠人民币 50.00 万元,普安制
药捐赠人民币 5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担当的体现,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
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236178e3-0acc-44d1-b542-4155cfe07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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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50│陇神戎发(300534):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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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300534):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6bce79d0-acdd-43bf-9d07-f3bbb461f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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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陇神戎发(30053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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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 次 股 东 会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和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
章)或持股凭证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 3)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9月 5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730102),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
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5日 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
联系人:段文新 电话:0931-5347119
传真:0931-5347119 邮箱:lsrfzq@163.com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640a262c-7089-4193-9451-4bc876bc4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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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陇神戎发(30053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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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30053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fad09d4-20ff-428f-b433-2625b9b08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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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陇神戎发(30053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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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30053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73dc5b0e-9136-4272-9054-64beed46d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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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9│陇神戎发(30053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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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交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
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
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
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
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为 10年。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批流程:
(一)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认为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
、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披露的暂缓、豁免书面申请文件(见附件一、二、三)及相关事项资料提交至
公司证券事务部,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证券事务部将上述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董事长审批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在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后,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相关资料由证
券事务部妥善归档保管;
(四)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
息。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
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
除或期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将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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