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5 达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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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8 │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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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8 │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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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 │达威股份(300535):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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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53 │达威股份(30053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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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4 │达威股份(300535):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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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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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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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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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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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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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8│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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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威股份”)的委托,指派龚
星铭律师、谷荷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或者“经办律师”)列席了达威股份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达威股份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列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并说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议案共 3项,分别为:
1、《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89 号达威
股份办公楼 4 楼会议室召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10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达威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31,484,644 股,占达威股份的股份总数的 30.0422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 名,代表达威股份的股份数量 9,2
88,848 股,占其股份总数的 8.8633%。
即通过网络和现场对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 40 名,代表达威股份的股份数量 40,773,492
股,占其股份总数的 38.9055%。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达威股份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建林先生主持进行。本次股东会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举行,并对通知中列
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拥有达威股份股票的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也均已得到有效授权。同时
,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达威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达威股份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众公布表决结果。
经核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同时,本次股东会就所审议的全部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予以单独计票。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达威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66346d86-b2f8-4b29-9bcc-b83f21bef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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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8│达威股份(300535):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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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月10日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89号达威股份办公楼 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建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0名,代表股份 40,773,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05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名,代表股份 31,484,6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4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名,代表股份 9,288,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8633%。
(4)公司董事严立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何海军先生、独立董事陈清胜先生、独立董事张春晓先生、财务总监罗梅女士、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列席了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龚星铭律师、谷荷玲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27,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04%;反对 2,445,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970%;弃权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3%;反对 1,245,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12%;弃权 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0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26,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89%;反对 2,44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985%;弃权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04%;反对 1,24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390%;弃权 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0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26,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89%;反对 2,44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985%;弃权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04%;反对 1,24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390%;弃权 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0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龚星铭、谷荷玲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4e169a80-cad6-4904-9641-e809ccea3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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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达威股份(300535):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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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 7月 24日召开
的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治理架构调整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上述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董事栗工女士、王丽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严立虎先生任非独立董事职务,与公司 2025年 7月 24日召
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何海军先生,一起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成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2025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公司章程》登记备案及董事、监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e172e0c7-861a-4790-aae8-50a199209f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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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53│达威股份(30053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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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5年 9月 19日至 2025年 9月 2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告;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任职且绩效表现符合要求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
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7e03ca1b-d9dc-4bd4-b6c6-e37ab69aa7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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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4│达威股份(300535):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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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0日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89 号达威股份办公楼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
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26日 9: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89号达威股份办公楼 4楼)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于 2025年 9月 26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传真号:028-85328399(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加坡工业园新园南四路 89号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610000(信封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提供原件。
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参会文件于会前 1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89号
联系人:林思宇
电子邮箱:dowell@dowellchem.cn
邮政编码:610041
公司电话:028-85136056
公司传真:028-85328399
本次会议时间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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