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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6(农尚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536 农尚环境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0 19:20│农尚环境(30053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通知, 获悉海南芯联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第一大股 (万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海南芯联 是 206.00 3.51% 0.70% 2023-08-09 2024-04-08 张笃朋 206.00 3.51% 0.70% 2023-08-09 2024-04-09 张笃朋 合计 412.00 7.02% 1.40% - - -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期日 用途 东或第 (万股) 比例 押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海南 是 206.00 3.51% 0.70% 否 否 2024-04-08 办理解 苏州市 补充 芯联 除质押 吴中典 公司 登记之 当有限 流动 日 责任公 资金 206.00 3.51% 0.70% 否 否 2024-04-09 司 需求 合计 412.00 7.02% 1.40%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万股) (万股)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冻结、标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记数量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海南 5,866.00 20% 4,394.00 4,394.00 74.91% 14.98% 1,472.00 33.50% 0 0% 芯联 注: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1,472 万股系王志强先生与海南芯联涉及人民币约 2,900 万元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转让纠纷,王志强先生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与质押业务无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712 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 63.2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66%。对应融资金额约 22,250 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382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为 40.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12%,对应融资金额约 12,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收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41d13d24-262e-4d85-87da-bf95c999e0d8.PDF ─────────┬──────────────────────────────────────────────── 2024-04-01 20:54│农尚环境(300536):北京国镔律师事务所关于农尚环境之全资子公司大连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 │的法律意见书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律所”)接受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农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芯联微”)签署重大合同的相 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所律师审查了大连芯联微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等(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协议》”)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以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虚假和疏 漏之处。 (二)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律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大连芯联 微本次签署《技术服务协议》所涉及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签署及履行合同的相关资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法律问题发表 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不代表本律所及律师对交易双方完全履行所签署合同的确认或担保。 (三)本律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大连芯联微本次签署重大合同的必要报备文件予以披露,未经本律所同意,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律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大连芯联微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涉 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交易对方 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司提供的资料,经本律所律师核查,与大连芯联微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交易对方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 年 6月 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8 号和乔大厦 C 座 7 层 2 / 3 用品、照相器材、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 I 类、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双方的《技术服务协议》约定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据此,本律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与大连芯联微签署协 议的主体资格。 二、关于大连芯联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1、根据大连芯联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第十六条约定: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经本律所律师核查,技术服务协议的签署真实、合法、有效。 2、根据大连芯联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约定,自服务适配完成之日起算 60个月,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技 术服务协议就服务内容及期限、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付款、知识产权、保密、不可抗力、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权利义务进行了详 尽约定。 经本律所律师查询,交易对方从事《技术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相关的开发工作;故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法、有效。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律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具备与大连芯联微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主体资格;上述《技术 服务协议》的签署真实,内容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c7e4d806-0ded-4bfb-8f3b-678fc96582c8.PDF ─────────┬──────────────────────────────────────────────── 2024-03-26 19:06│农尚环境(300536):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现根据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基于谨慎考虑,并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将《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8629ec97-b750-45a7-b6cb-7714a1b5c644.PDF ─────────┬──────────────────────────────────────────────── 2024-03-22 18:24│农尚环境(30053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 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冻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名称 控股股 结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东或第 (万 比例 股本 售股 一大股 股) 比例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海南 是 1472.00 25.09% 5.02% 否 2024/3/20 2027/3/19 海口市龙华 司法再冻 芯联 区人民法院 结或司法 标记 经与控股股东了解,上述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系王志强先生与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涉及人民币约 2900 万元的财产 份额转让纠纷,王志强先生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 2、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 (万股) 量(万股) 本比例 海南芯联 5866.00 20% 1472.00 25.09% 5.02% 注: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妥善解决上述司法冻结事项,包括申请将股份冻结数量降至适当范围以及积极准备应诉等。 1、本次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aea5fe2b-dd1f-4a0a-8a77-5e55538c22fa.PDF ─────────┬──────────────────────────────────────────────── 2024-03-19 20:10│农尚环境(30053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 农尚环境(30053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8ac15ffa-66c8-41fa-80c9-781ce13600f6.PDF ─────────┬──────────────────────────────────────────────── 2024-03-19 20:10│农尚环境(300536):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NCC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WFOE”)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二、进展情况 近日,WFOE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如下: 1、名称: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DEH9LW6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JASON CHIEH-SHENG YANG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4-03-18 7、营业期限:2024-03-18 至 2034-03-17 8、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29 号 1 号楼 22 楼 01、04单元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10、股权结构 BLUE MOON VENTURES GROUP PTE. LTD. 持股 100% 11、WFOE介绍: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 BLUE MOON VENTURESGROUP PTE. LTD全资控股。作为一家企业级人 工智能软硬件一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多名国际专业 GPU 智算专家组成的团队,结合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研发方面的资深经验,致 力于向企业提供智能计算软件和硬件的性能优化以及高能效比的 AI计算架构解决方案。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与 NCC 正就合作协议的具体细节进行商洽,包括增加 WFOE注册资本、投资进度安 排以及合资公司业务和技术发展方向、内部管理等。 三、备查文件 《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96695ad9-1021-466f-8764-d5ccd4babe51.PDF ─────────┬──────────────────────────────────────────────── 2024-03-08 00:00│农尚环境(300536):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邓小静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邓小静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 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邓小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邓小静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1cf3b466-5585-4522-bfe1-897fb1747f07.PDF ─────────┬──────────────────────────────────────────────── 2024-02-22 00:00│农尚环境(30053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通知, 获悉海南芯联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 日 东或第 (万股) 比例 押 日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海南 是 94.00 1.60% 0.32% 否 否 2024/ 办理解除 湖北中 自身生产 芯联 2/20 质押登记 财典当 经营 手续之日 有限责 任公司 合计 94.00 1.60% 0.32%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 比例 前质押股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万股) 份数量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万股) 数量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万股)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海南 5866.00 20% 4300.00 4394.00 74.91% 14.98% 0 0% 0 0% 芯联 注: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海南芯联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7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7.63%,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9.53%,对应融资金额15,500 万元;控股股东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33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2.6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3%,对应融资金额 10,250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 要为其收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 续关注其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81a80600-8231-407c-8d53-5864f1846a1b.PDF ─────────┬──────────────────────────────────────────────── 2024-01-15 00:00│农尚环境(300536):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签署条款清单是对双方投资意愿的表达,是双方推进投资及具体合作项目的基础,后续双方将在本条款清单的 基础上签订明确具体内容的正式合作协议。本次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 规定,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尚”)于 2024 年 1 月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农尚拟与 New Capital Company(以下简称“NCC”)签署《合资企业条款清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增强新业务供应链 的稳定性,农尚拟以自筹资金在18 个月内对 NCC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WFOE”)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WFOE 不低于 51%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宜。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ew Capital Company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成立时间:2022 年 4 月 主营业务:人工智能软件和平台、数据存储解决方案、SSD 设备和控制器。NCC 团队成员介绍: 1、董事长(Chairman) V. Win 圣克拉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曾任该校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曾任职多 伦多大学 CDL 高级顾问、帕洛阿尔托和北京 GSR 风险投资公司的合伙人、某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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