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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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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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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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6:56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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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7:26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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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7:26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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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22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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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22 │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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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7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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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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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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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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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82)。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出具的《关于年审项目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彭云峰先生、庄翠曼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庄翠曼女士因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
不再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现指派杨燕君女士接替庄翠曼女士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彭云峰先生、杨燕君女士。
二、本次新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新派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燕君女士于 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致
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复核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2、诚信记录
杨燕君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杨燕君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年审项目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4777ba57-f611-4ae3-b31e-529731692b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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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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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6月 3
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江西广
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庆”)的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江西广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
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广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授
信额度为 1,000万元,授信期间为自 2025年 11月 24日至 2026年 11月 2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广庆在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 1,000万元担保。江西广庆少
数股东唐雄、朱叶峰已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江西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DRHLJ81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A-19地块
法定代表人:唐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07-23
营业期限:2024-07-2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
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油墨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总质量 4
.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广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西广庆 6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55 31,849,225.66
负债总额 4,600.00 27,856,386.2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4,600.00 27,856,386.2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4,480.45 3,992,839.40
科目 2024 年 2025 年第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27,275,836.82
利润总额 -4,480.45 4,701,938.57
净利润 -4,480.45 3,997,319.85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现将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3、被担保方:江西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江西广庆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的编号为510XY251124T000336号的《授信协议》。
5、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最高债权限额:壹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责任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4亿元人民币,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577.4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3.43%。
上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授信协议》;
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5、《反担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9706e49a-04e4-4908-a0e5-1ffa39336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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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6:56│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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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年 11
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
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084)。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6,7
01,437.94 元,盈余公积为31,589,162.51元,资本公积为 937,426,418.08元;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宏泰”)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522,897.83元,盈余公积为 23,493,752.34元,资本公积为 10,570,853.7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31,589,162.51元和资本公积 205,112
,275.43元,两项合计 236,701,437.94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江苏宏泰拟使用盈余公积 21,522,89
7.83元用于弥补江苏宏泰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及江
苏宏泰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
债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江阴青阳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号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周吕嫒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电子邮箱:gxcl@kuangshun.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13ed4318-f0c8-4cc7-99a3-d7e785be0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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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7:26│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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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 300 号,子公司广州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7,806,521 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9 人,
代表股份 75,319,9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45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1,329,
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8%。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股份 74,155,8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685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及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165,4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0 人,代表股份 1,164,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02%。均为中小投资者。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普通股比例”均指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投资者比例”均指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711,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17%;反对 2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17%;弃权 328,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0,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119%;反对 2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595%;弃权 328,7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7287%。
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
2.00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700,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4%;反对 603,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008%;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96%;反对 603,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670%;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35%。
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700,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4%;反对 602,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995%;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96%;反对 602,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917%;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087%。
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闷然、方韬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bc456bd4-90cb-41ff-9b4e-d250e810c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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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7:26│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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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2916c462-9c19-4886-b2e2-cf1fab6f7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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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22│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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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a050b3f-a50a-4de5-901b-ea71d9415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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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22│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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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1c58d58a-45ec-4067-ba5f-44fd24700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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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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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今日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的
《关于更换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及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德证券系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及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原指定曾元松先生、何济舟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现曾元松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德证券委派侯陆方先生接替曾元松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
责和义务。
本次更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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