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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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6:15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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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 │广信材料(3005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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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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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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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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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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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广信材料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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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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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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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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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6:15│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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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投项目最新进展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于近
日收到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回执》[(龙)危化项目备字〔2026〕1号],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已同
意公司涂料生产改扩建项目之“年产 2万吨涂料生产能力(溶剂型色漆 1万吨/年、水性清漆 1万吨/年)”的试生产方案,试生产(
使用)期限为 2026年 5月 9日至 2026 年 11月 8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序及流程有序安排试生产工作。
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的“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
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主要分为4个子项目,本次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主要为PCB光刻胶(PCB油墨)、涂料、自制树脂3个子项目,各子
项目目前进展如下: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进展及后期计划
1 PCB光刻胶 PCB外层油墨9,000t/a 已于2024年3月获得试生产批复进行试生
(PCB油墨) 产,并于2025年2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
16,000t/a 局批复进行正式生产。
PCB内层油墨7,000t/a 已于2025年4月取得试生产批复进行试生
产,并于2025年12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
局批复进行正式生产。
2 涂料 UV涂料8,000t/a 已于2026年5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局批
15,000t/a 水性涂料2,000t/a 复改扩建年产2万吨涂料进行试生产。
配套材料5,000t/a
3 自制树脂 PCB光刻胶等成品的重要 已于2025年4月取得试生产批复进行试生
12,000t/a 原材料 产,并于2025年12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
局批复进行正式生产。
4 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与 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 目前土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
配套试剂7,000t/a 2,000t/a 调试等工作,并提交试生产方案待评审。
光刻胶配套试剂5,000t/a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募投项目自启动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并建立专项工作组全程监督项目进展,
确保项目根据市场发展及公司实际情况落地。后续公司将有序推进获批子项目安全生产,并通过自制树脂保障原材料供应链安全和稳
定,通过集中生产提高经营效率,支持市场开拓的同时,也为项目后续更多品类产品更快投产奠定经济基础和生产管理基础。
该募投项目整体达产后,能够进一步保障公司集中产能的生产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支持公司在 PCB、显示、光伏、消费
电子、汽车、海洋工程、轨道交通、金属包装等领域相关材料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整体产能空间和拓展基础,扩大公司产品和服务
辐射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变化、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应的应对调整等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及收益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导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f174636-2ce2-4312-a01c-049b1c89c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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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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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a6cd27-b9c7-42ee-837c-f860bae06a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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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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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071e92-eb74-4b9f-922f-74a01cc90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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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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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信材料”)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在上述授权有
效期内,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
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
次发行有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视市场条件变化、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
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协议,并决定向各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
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
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
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处
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后续事宜。
8、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必
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9、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转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上述第 7、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37532e-b4ac-4cf2-91a2-45c6a84692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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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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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df6571-78cd-4cf4-8c28-e57fc56d4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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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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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信材料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信材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等,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投资
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等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额度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有效期内,单个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其他来源的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合规运营,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收益水平,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信材料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555201-f8d0-44ab-a51f-09ee696a2a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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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广信材料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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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17755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信材料)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广信材料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信材料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992afa-f732-4963-956e-d3bae8ea20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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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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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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