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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7(广信材料)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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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7 16:52 │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6:52 │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8 16:42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 │关事宜的公告 │ ├─────────┼──────────────────────────────────────────────┤ │2025-06-18 16:42 │广信材料(300537):广信材料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2025-06-18 16:42 │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 │ │但尚未解... │ ├─────────┼──────────────────────────────────────────────┤ │2025-06-1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 │解除限售... │ ├─────────┼──────────────────────────────────────────────┤ │2025-06-1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06-1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5-06-18 16:40 │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6-27 16:52│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彩云女士召集和主持。经沟通确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结果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接受投资者申购报价 (以下简称“首轮申购”),并根据首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3 元/股。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 号 ),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向首轮申购的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进行缴款。由于北京 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资金安排未能按时缴纳认购款,经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取消其 配售资格,并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向首轮已认购且获配的投资者发送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根据《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配售原 则,公司本次追加认购阶段获配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827,357 14,999,982.41 合计 827,357 14,999,982.41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6 号私募 2,222,835 40,299,998.55 证券投资基金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1,737,450 31,499,968.50 3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 827,357 14,999,982.41 证券投资基金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529,509 9,599,998.17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代“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468,836 8,499,996.68 限公司-中金如璋 1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函福宸成私享 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6 董卫国 419,202 7,600,132.26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330,943 5,999,996.59 8 李秋菊 275,785 4,999,982.05 9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5,785 4,999,982.05 1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 275,785 4,999,982.05 投资基金 1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70 号私募证券 275,785 4,999,982.05 投资基金 12 张凌木 275,785 4,999,982.05 合计 7,915,057 143,499,983.41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6 月 23日向首轮已 认购且获配的投资者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根据追加认购的情况,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dde0914-b3b8-4702-a71a-7889acf309d6.PDF ─────────┬──────────────────────────────────────────────── 2025-06-27 16:52│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沟通确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 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吴颖昊先生、王健 先生、刘晓亚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结果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接受投资者申购报价 (以下简称“首轮申购”),并根据首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3 元/股。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 号 ),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向首轮申购的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进行缴款。由于北京 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资金安排未能按时缴纳认购款,经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取消其 配售资格,并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向首轮已认购且获配的投资者发送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根据《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配售原 则,公司本次追加认购阶段获配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股) (元)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827,357 14,999,982.41 合计 827,357 14,999,982.41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股) (元) 1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6 号私募 2,222,835 40,299,998.55 证券投资基金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1,737,450 31,499,968.50 3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 827,357 14,999,982.41 证券投资基金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529,509 9,599,998.17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代“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468,836 8,499,996.68 限公司-中金如璋 1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函福宸成私享 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6 董卫国 419,202 7,600,132.26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330,943 5,999,996.59 8 李秋菊 275,785 4,999,982.05 9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5,785 4,999,982.05 1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 275,785 4,999,982.05 投资基金 1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70 号私募证券 275,785 4,999,982.05 投资基金 12 张凌木 275,785 4,999,982.05 合计 7,915,057 143,499,983.4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向首轮 已认购且获配的投资者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根据追加认购的情况,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均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76ab3f4f-066c-4d03-b605-f410e4b4c575.PDF ─────────┬──────────────────────────────────────────────── 2025-06-18 16:42│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公告 ─────────┴──────────────────────────────────────────────── 一、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1月23日,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修订稿)。 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次修订稿)。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四次修订稿)。 2025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5〕69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 25年5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延长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且上述事项的有效期已经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 于202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止。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6bc1280a-5e1b-4e87-9ae2-b54f82798417.PDF ─────────┬──────────────────────────────────────────────── 2025-06-18 16:42│广信材料(300537):广信材料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广信材料(300537):广信材料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d969a898-a15f-451d-b139-9b72e9e98e61.PDF ─────────┬──────────────────────────────────────────────── 2025-06-18 16:42│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3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主动辞职、1 人因其他原因而身故,公司拟对上述两人持有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920 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将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且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已经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和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汉璞石墨烯(江西)有限公司各自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目的是满足上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及产品业务开发拓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 提供担保的对象均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能有效地控制、防范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三项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提请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 议。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以上三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其中议案 1、议案 2 将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以上议案均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ebc28912-b889-43da-8a8f-18e421a36b2d.PDF ─────────┬──────────────────────────────────────────────── 2025-06-1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 ─────────┴────────────────────────────────────────────────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faf0340f-2d0d-4fa1-9b1d-86b19feb3e94.PDF ─────────┬──────────────────────────────────────────────── 2025-06-1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受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委托,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涉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有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所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查阅了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公司提供的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文 件、记录、资料和证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 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 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 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 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 2.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本所同意将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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