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6 16:2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6-24 16:47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6-02 18:2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6-06-02 18:20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2 18:20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2 18:20 │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2 17:10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24 16:15 │广信材料(30053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信材料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
│ │书 │
├─────────┼──────────────────────────────────────────────┤
│2026-05-20 16:55 │广信材料(30053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信材料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5-10 16:15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的公告 │
└─────────┴──────────────────────────────────────────────┘
─────────┬────────────────────────────────────────────────
2026-07-06 16:2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并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
0,334.892013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广臻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24,665.10798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5,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江西广臻 100%股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江西广臻已经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由龙南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二、本次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24,665.107987万元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三、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7MA3AC96E4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毛金桥
注册资本 叁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1年 04月 19日
营业期限 2021年 04月 19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园区 A-19地块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直接持有江西广臻 100%股权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24ec98a9-d5b8-4021-bb5b-56eb21f6d572.PDF
─────────┬────────────────────────────────────────────────
2026-06-24 16:4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情况概述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子公司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广庆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广庆”)进行了减资。江阴广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00 万元减少至 500 万元。本次减资由全
体股东按原出资同比例减少认缴出资,减资完成后,江阴广庆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二)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
根据江阴广庆经营发展及公司治理需要,对其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李有明先生、朱叶峰先生、唐雄先生
、毛金桥先生、谭彩云女士。
(三)关于住所变更
因办公地点调整,江阴广庆新的注册地址为:江阴市青阳镇华澄路 18 号 1幢 306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在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职权范围内。上述事项已经江阴广庆股东会、公司 2026 年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
二、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江阴广庆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江阴广庆已取得由江阴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
下:
1.公司名称:江阴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20RTRT6W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江阴市青阳镇华澄路 18 号 1幢 306 室
5.法定代表人:唐雄
6.注册资本:5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09 日
8.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09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江阴广庆股东会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3、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b32b1c2-95e7-4503-af52-9488455ad59f.PDF
─────────┬────────────────────────────────────────────────
2026-06-02 18:2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财务总监情况
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规范履职任职安排,张启斌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
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启斌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李
有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李越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李越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情形(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为响应最新法规要求,公司积极调整内部相关职务,张启斌先生、安丰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两位仍担任
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安丰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辞任上述职务后,张启斌先生、安丰磊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其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启斌先生、安丰磊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本次变动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f578281-3c29-4dd6-b61f-461774f0b8a5.PDF
─────────┬────────────────────────────────────────────────
2026-06-02 18:20│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694df3f-7fc9-42bc-bad7-d5dee6a1a860.PDF
─────────┬────────────────────────────────────────────────
2026-06-02 18:20│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26f4f7f-c660-445f-9a14-b1fe655e734b.PDF
─────────┬────────────────────────────────────────────────
2026-06-02 18:20│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
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有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李越女士的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李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adafc97-5444-4b40-9e6e-b9c872a40e33.PDF
─────────┬────────────────────────────────────────────────
2026-06-02 17:1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月 2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 29 名激
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450,48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46,687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7.
79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597,167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207,806,521 股减至207,209,35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 207,806,521 元变
更为 207,209,354 元(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债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江阴青阳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周吕嫒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电子邮箱:gxcl@kuangshun.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7a59d16-a78d-4948-a6da-87d0c708a8d7.PDF
─────────┬────────────────────────────────────────────────
2026-05-24 16:15│广信材料(30053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信材料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对应持续督导期间为:2025年1月17日-2025
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德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何济舟、侯陆方
项目联系人:何济舟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三、广信材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Kuangshun Photosensitivity New-Material Stock Co., LTD.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李有明
成立时间:2006年5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
电话:0510-68826620
传真:0510-86590151
电子邮箱:gxcl@kuangshun.com
公司网址:http://www.kuangshun.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和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
项目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先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
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
专项检查报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报告书等材料;
6、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变更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及2024年5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决定中德证券担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并与中德证券签署相关保荐协议,继续承接履行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公司2021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期届满。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德证券委派何济舟、曾元松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保荐代表人变更
中德证券系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和持
续督导机构,原指定曾元松先生、何济舟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2025年10月,曾元松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德证
券委派侯陆方先生接替曾元松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侯陆方和何
济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
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持续督
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无。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919d3f1f-5655-4c07-a278-2eec0720cffe.PDF
─────────┬────────────────────────────────────────────────
2026-05-20 16:55│广信材料(30053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信材料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广信材料(30053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信材料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ca9a616-bbeb-45fd-b67b-af1ce83496ef.PDF
─────────┬────────────────────────────────────────────────
2026-05-10 16:15│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的公告
─────────┴────────────────────────────────────────────────
一、募投项目最新进展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于近
日收到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回执》[(龙)危化项目备字〔2026〕1号],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已同
意公司涂料生产改扩建项目之“年产 2万吨涂料生产能力(溶剂型色漆 1万吨/年、水性清漆 1万吨/年)”的试生产方案,试生产(
使用)期限为 2026年 5月 9日至 2026 年 11月 8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序及流程有序安排试生产工作。
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的“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
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主要分为4个子项目,本次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主要为PCB光刻胶(PCB油墨)、涂料、自制树脂3个子项目,各子
项目目前进展如下: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进展及后期计划
1 PCB光刻胶 PCB外层油墨9,000t/a 已于2024年3月获得试生产批复进行试生
(PCB油墨) 产,并于2025年2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
16,000t/a 局批复进行正式生产。
PCB内层油墨7,000t/a 已于2025年4月取得试生产批复进行试生
产,并于2025年12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
局批复进行正式生产。
2 涂料 UV涂料8,000t/a 已于2026年5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局批
15,000t/a 水性涂料2,000t/a 复改扩建年产2万吨涂料进行试生产。
配套材料5,000t/a
3 自制树脂 PCB光刻胶等成品的重要 已于2025年4月取得试生产批复进行试生
12,000t/a 原材料 产,并于2025年12月获得龙南市应急管理
局批复进行正式生产。
4 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与 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 目前土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
配套试剂7,000t/a 2,000t/a 调试等工作,并提交试生产方案待评审。
光刻胶配套试剂5,000t/a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募投项目自启动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并建立专项工作组全程监督项目进展,
确保项目根据市场发展及公司实际情况落地。后续公司将有序推进获批子项目安全生产,并通过自制树脂保障原材料供应链安全和稳
定,通过集中生产提高经营效率,支持市场开拓的同时,也为项目后续更多品类产品更快投产奠定经济基础和生产管理基础。
该募投项目整体达产后,能够进一步保障公司集中产能的生产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支持公司在 PCB、显示、光伏、消费
电子、汽车、海洋工程、轨道交通、金属包装等领域相关材料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整体产能空间和拓展基础,扩大公司产品和服务
辐射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变化、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应的应对调整等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及收益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导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f174636-2ce2-4312-a01c-049b1c89c993.PDF
─────────┬────────────────────────────────────────────────
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广信材料(3005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a6cd27-b9c7-42ee-837c-f860bae06ab6.PDF
─────────┬────────────────────────────────────────────────
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071e92-eb74-4b9f-922f-74a01cc908ef.PDF
─────────┬────────────────────────────────────────────────
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信材料”)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在上述授权有
效期内,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
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
次发行有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视市场条件变化、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
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协议,并决定向各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
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
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
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处
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后续事宜。
8、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必
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9、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转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上述第 7、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37532e-b4ac-4cf2-91a2-45c6a84692af.PDF
─────────┬────────────────────────────────────────────────
2026-04-28 16:41│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df6571-78cd-4cf4-8c28-e57fc56d473f.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信材料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信材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等,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投资
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等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额度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有效期内,单个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其他来源的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合规运营,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收益水平,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信材料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555201-f8d0-44ab-a51f-09ee696a2a84.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广信材料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17755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信材料)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广信材料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信材料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992afa-f732-4963-956e-d3bae8ea2070.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243号)核准,公司2025年6月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15,05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1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43,499,983.41元,发行费用合计2,833,882.1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666,101.28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440C000185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499,983.41
减:发行费用 2,833,882.13
募集资金净额 140,666,101.2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2,834,665.51
加:结息收入 22,860.9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7,854,296.68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分别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保荐人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
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9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在光大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江西广臻及保荐人与光大银行
广州番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负责实施,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
0,666,101.28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元)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903663210018 已注销 0
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锡惠支行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2702744533 已注销 0
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周庄支行
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8660188005747632 活期存款 37,854,296.68
限公司 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合计 37,854,296.6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9,506,489.1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147,882.13元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及部分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信材料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广信材料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信材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广信材料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d28ac6-41b9-4172-99c6-49d2132f55f7.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40ac96-3290-438c-bea0-805987b89ab7.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增资,并同意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上述增资相关事项。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江西广臻资本实力,增强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加快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江西广臻增资10,334.89201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广臻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665.107987万元增加至
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江西广臻100%股权,江西广臻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江西广臻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AC96E4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园区A-19地块
法定代表人:毛金桥
注册资本:24,665.10798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营业期限:2021年04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广臻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8,094,163.48 613,080,448.82
负债总额 350,366,569.52 347,477,847.7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46,884,924.23 344,043,743.0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57,727,593.96 265,602,601.10
科目 2025年 2026年第一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9,916,302.32 64,109,468.57
利润总额 17,671,668.92 9,264,714.28
净利润 15,419,076.05 7,875,007.14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广臻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665.10798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江西广臻100%股权,
江西广臻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增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
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037309-c10a-4142-bb37-21da06fb9a95.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f707db-8d67-4a1b-8ca3-eeabad2ba226.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6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等),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且不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的相
关手续。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可持续稳健发展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5b1868-7cfc-4b1d-bb70-f272221706dc.PDF
─────────┬────────────────────────────────────────────────
2026-04-28 16:40│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及其他投资品种等。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等,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投资
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等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额度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有效期内,单个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其他来源的资金。
6.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合规运营,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收益水平,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信材料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cec4fb-a0f1-4040-b272-2c23f8776fe2.PDF
─────────┬────────────────────────────────────────────────
2026-04-28 16:39│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2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 300 号,子公司广州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财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2.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的议案》
(1)上述议案 13.00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0-12.00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公司独立董事王健、刘晓亚、吴颖昊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本次会议上开展述职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4)上述提案 9.00、10.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提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上述议案 6.00属于需部分股东回避表决议案,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办理登记。(3)异地
股东参会,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传真以 2026年 5月 28
日 16:00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为准,请注明“股东会”,以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8日 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吕嫒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传 真:0510-86915301
邮 箱:gxcl@kuangshun.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号,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楼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6、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参会材料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5310b7-de49-4711-af17-a3e3d731035d.PDF
─────────┬────────────────────────────────────────────────
2026-04-28 16:39│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颖昊)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颖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35f8d9-a9d2-4db7-9f17-22d0f83b302f.PDF
─────────┬────────────────────────────────────────────────
2026-04-28 16:39│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健)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6d429f-951a-4902-b06e-bf8b285d01d3.PDF
─────────┬────────────────────────────────────────────────
2026-04-28 16:39│广信材料(3005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行职权,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相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议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亏损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应当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方案、支付
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
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
或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年
度薪酬方案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
作权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周期内目标绩效达成情况及贡献程度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
,并配套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等相
关事项的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第十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
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个人岗位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第十一
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在定期报告中
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每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由公司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考评结
果计算,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
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
使职权所需的合理履职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递延支付部分应与公司中长期业绩、风险管控及个人后续履职表现相匹配。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扣回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公司不予发放未支付的全部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
(一)严重失职、滥用职权;
(二)重大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或公开谴责;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五)存在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六)董事会、股东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绩效考核数据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追回多发薪酬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二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
第二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及职责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及修改,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并追溯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生效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15cea4-560d-4072-b6da-f23a1c16cbef.PDF
─────────┬────────────────────────────────────────────────
2026-04-28 16:39│广信材料(300537):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
广信材料(300537):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5f6251-3070-46b6-931b-c6c3881fbe0a.PDF
─────────┬────────────────────────────────────────────────
2026-04-28 16:39│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亚)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33d9df-362f-4ab2-a8d4-8cedc128956a.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特别提示: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
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有关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法定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
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68.09 万元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合并)-17,521.66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1.78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
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680,862.75 -32,069,205.77 6,897,191.46
研发投入(元) 21,025,063.66 23,559,879.74 29,167,880.92
营业收入(元) 481,581,663.76 518,231,486.30 509,936,696.2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5,216,627.0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917,794.4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830,383.85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73,752,824.3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89%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是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
条件之一为:“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
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b44ced-9289-455d-91b1-ac06336e46e9.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时间及原因
2025 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
处理;
(2)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3)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4)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6ce4eb-fb5d-48ad-b9d3-31c8525ea0a6.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李有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张启斌;独立董事 吴颖昊;保荐代表人 何济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
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68SRkNIE8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5月 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dd5f1f-efa1-49fb-aefd-fbe5e0d64e7e.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的
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
制度;与公司高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
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采购业务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制度框架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
,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衡量项目 重大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10%,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
于500万元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3%,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0万元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
,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衡量项目 重要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 合并利润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250万
元≤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10%,且绝对金额大于
或等于500万元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 合并资产总额的0.5%,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500
万元≤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3%,且绝对金额大于
或等于3,000万元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250万元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0.5%,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审计委
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衡量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利润总额 合并利润总额的 5%,且绝 错报<合并利润总
的10%,且绝对利 对金额大于或等于250万元 额的5%,且绝对金
润大于或等于500万 ≤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 额大于或等于250
元 10%,且绝对利润大于或 万元
等于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导致重大损失;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5)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广信材料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广信材料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广信材料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且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2fc1bc-b8aa-4ccd-ba34-1c5efd68c134.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王健、吴颖昊、刘晓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健、吴颖昊、刘晓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5a78b0-4e6f-4d11-9914-0fad96bf8ba4.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所执业时 计服务时间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审计时间 间
项目合伙人 彭云峰 2005 年 2007 年 2019年 2023 年 2
签字注册会计
师 1
签字注册会计 杨燕君 2022年 2008年 2022年 2025年 1
师 2
项目质量控制 梁卫丽 1999 年 2001 年 2003年 2023 年 4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审计中的重点、
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将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
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
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
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的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致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
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
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综上,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等。致同全面配合
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由
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致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
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具有良好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 1800 多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982574-2c7d-453b-9201-521d3e38b1ed.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5,216,627.07
元,实收股本为207,806,52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
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8.08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但是受历史年度业绩影响,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亏损状态。
三、应对措施
就公司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将持续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尽快弥
补亏损。主要措施包括:
1、聚焦主业夯实根基,优化结构提质增效
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需求,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主营业务稳步发展。PCB 光刻胶板块作为公司经营发
展的基石,在当前 AI、算力、航空航天等需求爆发的产业浪潮下带动上游 PCB 光刻胶行业迎来量价齐升的发展机遇,同时国产替代
进程进入加速深水区,二者形成强劲协同共振。公司将紧抓“国产替代”机遇扩充产能,持续升级 PCB 光刻胶产品性能优化产品结
构,巩固内资领先地位。同时以 PCB 光刻胶为基本盘稳健增长,适时拓展显示半导体、光伏胶等泛半导体领域。2026 年公司将结合
市场需求、自身优势和战略规划不断研发新产品,并依托产能提升、产品结构优化,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拓力度。
2、创新驱动技术攻坚,产品落地构建壁垒
在海工装备涂料领域,公司高性能工业功能涂料品牌 HIPRO Graphene 汉璞石墨烯重防腐涂料通过 NORSOK M-501 标准测试。公
司将以该产品及其新型解决方案为抓手,根据业主单位资产面临的极端环境和工况腐蚀防护等痛点程度,重点优先开拓海上油气平台
装备、海域矿业设施、港口机械装备等腐蚀防护要求最高的高端海工装备涂料战略核心市场,并同时覆盖石油化工、采矿冶炼、核电
、特种装备、轨道交通等其他面临极端环境的工业场景拓展延伸,实现从试样、试涂到批量供应的转化。
3、产能整合优化配置,募投落地赋能增长
公司将加速龙南基地建设争取全面投产,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集中运营优势的经营战略,降低多基地运营的重复费用,向上游
延伸降低原材料成本。随着龙南基地产能的进一步释放,将丰富公司产品在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利用集中生产优势和产业链整合优
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4、强化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部业务发展、法规更新和监管要求等及时完善补充。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强预算、成本和
资金监管,确保财务稳健;在内部审计方面,加大审计力度,拓宽审计范围,监督业务活动,力争及时发现并纠正风险问题。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践经验,优化治理结构,明确部门和岗位权限,加强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沟通协作。同时,公司将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要求,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对重大事项做充分披露。夯实规范运作基
础,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3ae7b4-26b3-4ac9-aff5-157c3201d6c6.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广信材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1-2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3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10707 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广信材料 202
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440A01775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广信材料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广信材料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广信材
料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广
信材料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广信材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广信材料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6e6463-d1a4-4582-b140-584507c86d2d.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
的发展需求,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
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没有异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9d4dae-f2e7-4378-a51c-bce9f30e732f.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
─────────┴────────────────────────────────────────────────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 11: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颖昊、刘晓亚、曾燕云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吴颖昊召集并主持,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薪酬真实反映了实际情况,公司任职的非独
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6 年度,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年度薪酬方
案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票,本议案待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反映了实际情况,公司任
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年度薪酬方案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
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 29名激
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450,48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46,687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7.
79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597,167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及支付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5a2675-522f-4e59-a097-03319f7a1e75.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243号)核准,公司 2025年 6月向 12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915,057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8.13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499,983.41元,发行费用合计 2,833,882.1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66,101.28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5 年 6月 30 日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440C000185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499,983.41
减:发行费用 2,833,882.13
募集资金净额 140,666,101.2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2,834,665.51
加:结息收入 22,860.9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7,854,296.68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分别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德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25年 9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在光大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江西广臻及保荐人中德证券与光大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负责实施,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0,666,101.28 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元)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903663210018 已注销 0
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锡惠支行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2702744533 已注销 0
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周庄支行
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8660188005747632 活期存款 37,854,296.68
限公司 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合计 37,854,296.6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9,506,489.15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147,882.13元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及部分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批准报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表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cddfa4-821c-480e-9856-b9c5cc0827b7.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
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采购业务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制度框架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
,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衡量项目 重大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 10%,且绝对金额大于
或等于 500 万元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 3%,且绝对金额大于
或等于 3,000 万元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
,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衡量项目 重要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 合并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250 万元≤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 10%,且绝
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 合并资产总额的 0.5%,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
于 500 万元≤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 3%,且绝
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0 万元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大于
或等于 250 万元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 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 0.5%,且绝对金额大
于或等于 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审计委
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衡量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影响利润总额的 错报≥合并利润 合并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合并利
错报 总额的 10%,且 且绝对金额大于或等 润总额的 5%,且
绝对金额大于或 于 250 万元≤错报<合 绝对金额大于
等于 500 万元 并利润总额的 10%,且 或等于 250 万元
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导致重大损失;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5)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8c5dc6-398b-4681-ac07-b696d407c143.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22a364-dcc1-4097-9114-5196647f7de8.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45e776-dcde-4cd9-8c61-868682e994e4.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
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HUNANQIYUANLAW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层 410000
电话:0731-82953778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http://www.qiyuan.com
二〇二六年四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受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委托,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涉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有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所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查阅了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公司提供的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文
件、记录、资料和证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
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
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
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
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
2.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依法
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回购注销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所制作的相
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
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如下: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97,16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公司需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减资程序,并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
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比例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40%
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00亿元;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50%
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00亿元;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
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因公司 2025年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 29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450,48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 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的 9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46,687股限制性股票按照 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597,167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公司无需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79元/
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根据《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3年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应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4,651,930.93元人民币加上应支付给激励对象的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
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8c0a39-9b25-440e-a7be-d0bcd16a1943.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77b47d-aab1-41b2-a1b5-32307d1bb5d7.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广信材料(3005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4a76fe-a1da-4c8e-9abc-8f0748ac1931.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广信材料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广信材料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164b42-d97a-472e-8aba-1b7f79f3b97e.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广信材料(3005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d3f35c-8173-48f6-95b3-07946206b894.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还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
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
形式按月发放。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 366.33 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年度薪
酬方案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权
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周期内目标绩效达成情况及贡献程度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2、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4 万元/年/人,按月发放。除津
贴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等。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
发放。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791ef9-6d7e-4059-ac13-37974c321606.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广信材料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1-2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10708 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资料是广信材料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广信
材料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广信材料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广信材料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
本核查报告仅供广信材料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附件:1、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 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b6b60c-87ea-444c-8898-de0b2be3009b.PDF
─────────┬────────────────────────────────────────────────
2026-04-28 16:37│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信材料(3005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9ed4cf-06c8-42c5-8c03-ae378bd9b9a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广信材料: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607.PDF
─────────┬────────────────────────────────────────────────
2026-04-29│广信材料: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617.PDF
─────────┬────────────────────────────────────────────────
2025-10-29│广信材料: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319.PDF
─────────┬────────────────────────────────────────────────
2025-08-28│广信材料: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981.PDF
─────────┬────────────────────────────────────────────────
2025-04-29│广信材料: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100.PDF
─────────┬────────────────────────────────────────────────
2025-04-24│广信材料: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644.pdf
─────────┬────────────────────────────────────────────────
2024-10-29│广信材料: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470.PDF
─────────┬────────────────────────────────────────────────
2024-08-30│广信材料: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152.PDF
─────────┬────────────────────────────────────────────────
2024-04-30│广信材料: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42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