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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8(同益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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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38 同益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7:10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6 20:22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7-06 20:22 │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3 17:50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2 17:26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2 17:32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8:28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8:28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21:25 │同益股份(30053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 │2026-04-27 21:25 │同益股份(30053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7-13 17:10│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 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参与投资共青城嘉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嘉铄”或“基金”),共青城嘉铄的出资额拟从 1,000 万元增至 5,500 万元,公司占基金总出资额的18 .1818%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 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共青城嘉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07月 09日 备案编码:SCH240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3e4c1a08-7415-4392-b190-11b43cb29f63.PDF ─────────┬──────────────────────────────────────────────── 2026-07-06 20: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9a89f92-9e02-4b06-9292-ebef8ae1d1da.PDF ─────────┬──────────────────────────────────────────────── 2026-07-06 20:22│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 6年 7月 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7月 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稳健发展、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借助基金管理人在相关产业领域的专业研判能力,开辟多元投资渠道。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a0b5f76d-7813-4894-a012-1b5bc0eb6a03.PDF ─────────┬──────────────────────────────────────────────── 2026-06-23 17:50│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4日、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代理采购等业务提 供担保(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年 5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研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申请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前海研发向中国银行罗湖支行上述授信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前海研发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 本次 本次担保 可用担 近一期资产 的担保额 前担保余 担保 后担保余 保额度 负债率 度 额 金额 额 深圳市同益实业 深圳市前海 60.84% 2,000 1,000 1,000 2,000 0 股份有限公司 同益科技研 发有限公司 备注: 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2、前海研发本次授信所得资金将用于归 还中国银行罗湖支行存量贷款本金 1,000万元,因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故归还后前海研发将同步释放 1,000万元的担保 额度。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 充。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1,048.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5%。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8165470-7f8a-4bd0-adea-73fdb96e936f.PDF ─────────┬──────────────────────────────────────────────── 2026-06-22 17:26│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青翠女士函告,获悉华青翠女士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 开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质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华青翠 是 1,000,000 2.57% 0.55% 否 否 2026-06-18 至解除质 中国银行股 个人 押登记日 份有限公司 融资 止 深圳罗湖支 行 华青翠女士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邵羽南 28,671,521 15.76% 14,030,000 14,030,000 48.93% 7.71% 0 0 0 0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华青翠 38,966,758 21.42% 14,510,000 15,510,000 39.80% 8.53% 0 0 0 0 合计 67,638,279 37.18% 28,540,000 29,540,000 43.67% 16.24% 0 0 0 0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华青翠女士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其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的 情形,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说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青翠女士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不涉及业绩补 偿义务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5a07f42-087b-41d5-a98c-9c888fac1941.PDF ─────────┬──────────────────────────────────────────────── 2026-05-22 17:32│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1,918,573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113,800股后的总股本180,804,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616,095.46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股=0.19877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198775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 收盘价-0.019877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1,918,573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113,800股后的总股本 180,804,7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616,095.46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自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918,573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113,800股后的总股本180,804, 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8 华青翠 2 01*****852 邵羽南 3 01*****063 华青春 4 01*****466 华青柏 5 01*****767 马 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10股=0.19877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198775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 收盘价-0.019877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 C栋 501 咨询联系人:刘晶 咨询电话:0755-21638277 传真号码:0755-27780676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a4f815c-61e3-4ab7-85f4-8caa5b94fa30.PDF ─────────┬──────────────────────────────────────────────── 2026-05-20 18:28│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6390910-a50f-4430-869e-581a303a9c32.PDF ─────────┬──────────────────────────────────────────────── 2026-05-20 18:28│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3196adb-eb2f-4224-bf63-be16651438a4.PDF ─────────┬──────────────────────────────────────────────── 2026-04-27 21:25│同益股份(30053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鹏盛 A核字[2026]00023号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出具鹏盛 A 审字[2026]00188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规定,编 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192c7f-5795-483c-91e9-37f763654f32.PDF ─────────┬──────────────────────────────────────────────── 2026-04-27 21:25│同益股份(30053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2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鹏盛 A专审字[2026]00044号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益股份”)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同益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同益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053a53-64f3-4d16-9c7c-589a78c7ba33.PDF ─────────┬──────────────────────────────────────────────── 2026-04-27 21:25│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 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 A核字[2026]00024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 A核字[2026]00024 号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益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同益股份 2025 年度报告的 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同益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同益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同益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afcb8f-2677-4e82-bd3b-3be056db3181.PDF ─────────┬──────────────────────────────────────────────── 2026-04-27 21:25│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同益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319,762股,发行价格为 20. 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21,555,12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 7,140,07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 2日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 字[2021]第 42588号)。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207.8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10,517.68万元,其中,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220.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69.8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待质保期满后尚需支付的款项 451.95万元,该余额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 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年 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 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并 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年 12 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44575201306 11.87 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营 749775367891 1.77 募集资金专户 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54975379890 458.34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7505521 51.44 募集资金专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5474048470038 46.45 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 200000183228002026129 0 募集资金 95 临时补流专户 合计 569.87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到期 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年 1月 13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6年 1月 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4日批准报出。 七、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 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401fe9-94c9-4787-9b93-fa09684d9c1f.PDF ─────────┬──────────────────────────────────────────────── 2026-04-27 21:25│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b58306-9c94-4e0e-b70f-8f5a4a79f27f.PDF ─────────┬──────────────────────────────────────────────── 2026-04-27 21:24│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 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等。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 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3.01 关于邵羽南先生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关于华青翠女士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3 关于吴书勇先生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4 关于周康先生 2025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5 关于周明女士 2025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6 关于赖少勇先生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7 关于陈辉祥先生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的议案》 10.00 《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责任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5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 3、4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投资者。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进 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证券账户 卡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 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 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 卡或持股证明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及前述登记文件递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不 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赵东宇、刘晶 联系电话:0755-21638277 电子邮箱:tongyizq@tongyiplastic.com 本次会议会期约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781ca7-eb40-49b4-95b1-d43bc44912d8.PDF ─────────┬──────────────────────────────────────────────── 2026-04-27 21:24│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辉祥) ─────────┴──────────────────────────────────────────────── 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辉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3bdee1-7c23-437b-bf7e-d8b154cb9f7f.PDF ─────────┬──────────────────────────────────────────────── 2026-04-27 21:24│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明) ─────────┴──────────────────────────────────────────────── 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82eb1c-fa30-4ca7-9df6-453994dd800f.PDF ─────────┬──────────────────────────────────────────────── 2026-04-27 21:24│同益股份(30053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在充分考虑公司 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 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五条 公司工资总额确定以及工资分配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 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组织发展部及财经服务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不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 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 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四章 薪酬考核和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三条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 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分别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从薪酬中扣除代扣代缴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 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标准与公司发展不适应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六)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薪酬调整方案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二十一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59e311-173f-40b7-bade-1fba4a441528.PDF ─────────┬──────────────────────────────────────────────── 2026-04-27 21:24│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赖少勇) ─────────┴──────────────────────────────────────────────── 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赖少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57db95-c189-4165-8977-275ff1cacf57.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46bdd9-4c0f-4ee4-9d09-beddd9291eb7.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目 录 1、 专项审计说明 ··············································· ······················ 1-32、 附表 ····························· ····················································· 4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鹏盛 A专审字[2026]00045号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同益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同益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同益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为了更好地理解同益股份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同益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同益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同益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 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益股份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2f8e5a6-b0c8-40e0-84e7-2a3898b1056c.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确保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科学、持续、稳定、透明,建立和健全对 投资者的持续、稳定回报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 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利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现金分红的条件:在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 资需要。 现金分红的比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 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盈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分配预案,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其中,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 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3, 000万元人民币; 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 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批准。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考虑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 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七)利润分配调整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 ,并严格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论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并做出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2、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4、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该事项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以上通过; 5、股东会批准上述议案后,公司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公众及时披露。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 划。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2fb435-2b42-4956-85f1-a114a4be7ad0.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向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因经销商违约导致 公司需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公司有权在承担补足责任后向经销商追偿。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订单通融资业务,即合作银行委托仓储监管机构控制质物的情况下, 为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提供的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订单项下货款的融资业务。核心企业所有经销商合计最高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上述融资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1、业务模式 合作银行、核心企业(即公司)及仓储监管机构三方共同签署《订单通业务合作协议》(质押模式)。订单通业务指核心企业的 下游经销商向合作银行申请的订单通融资业务,且所有经销商合计最高融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亿元,单个经销商的融资额度不得 大于 2,000万元,单笔最长不超过 90天。 根据前述协议约定,核心企业向合作银行推荐其合作的优质经销商,合作银行依据其独立的授信审批标准和风控要求对经销商办 理准入审核。合作银行审批同意经销商准入后,与经销商签署《订单通业务服务协议》《借款合同》《动产质押合同》等。 采购订单的融资款项发放前,经销商应向合作银行存入一笔不低于订单金额30%的保证金,合作银行根据经销商的资金需求申请 发放融资款项。保证金及融资款项定向受托支付至核心企业的签约账户用于采购进货,核心企业在约定交货期限内将货物交付至合作 银行指定的监管仓库内,经销商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批向银行还款并申请提货。 2、业务风险情况 如经销商在订单通融资业务项下出现到期还款违约,或当质押货物处于跌价行情下,经销商未按合作银行要求采取补充缴纳保证 金或提前偿还融资本息,则核心企业将可能承担的损失情况如下: 一旦经销商出现违约,合作银行会通知核心企业在 60个自然日内处置质押物,核心企业将采用销售退回、调剂第三方销售等方 式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所得款项转入经销商在合作银行的签约账户内。如果核心企业未能在 60个自然日内完成对所有待处 置质押物的处置,核心企业需向合作银行承担延迟处置责任,延迟处置补充责任款的金额为 60 个自然日届满之日时点经销商剩余未 清偿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的 100%。若仍有剩余未偿清融资本息,核心企业将对剩余融资本息承担差额补足的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年度拟与公司开展订单通业务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经销 商的销售规模、经营情况、经销商资信情况等条件评估选择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 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开展此项业务。公司拟合作的经销商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情况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内容:当质押物因市场价格变动达到约定处置线,且经销商未于 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补缴订金的、或经销 商逾期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其他合同约定的影响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合作银行要求核心企业在 60个自然日内处置质押物归还相 应贷款,如果核心企业未能在 60个自然日内协助经销商完成对所有待处置质押物的处置并偿还合作银行全额贷款,核心企业需向合 作银行承担延迟处置责任,延迟处置补充责任款的金额为 60个自然日届满之日时点经销商剩余未清偿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的 100% 。若仍有剩余未偿清融资本息,核心企业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并要求在 3个工作日内差额补足剩余融资本息。 2、担保期限及担保范围:上述授信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范围为:在本 次合作项下,公司需承担的差额补足责任为经销商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银行贷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并扣除银行根据约 定承担的部分金额。 4、相关合作方:公司拟选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订单通业务。 5、公司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1)建立经销商推荐给合作银行的条件和标准,排除无能力提货的经销商; (2)基于经销商货物质押的融资,选定上市或国有背景、资质优的仓储监管合作机构; (3)在货物选择方面评估并选定市场价格稳定、易流通、易变现的通用产品; (4)核心企业与经销商协议约定:银行发放的专项采购货款,由于经销商违约而导致的销售退回,核心企业按订单总金额 25% 比例扣除经销商违约金;因经销商违约导致核心企业出现的其他损失,核心企业有权对经销商进一步追偿; (5)定期及不定期监督银行与客户的对接情况及还款提货情况; (6)对质押物价格波动进行动态监控; (7)如经销商出现违约,取消订单通融资业务的合作资质。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 补足责任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订单通业务并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旨在支持经销商提升订单履约能力 ,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已针对该项业务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明确了差额补足责任的触发条件。本次开展订单通业务并 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同意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订单通业务并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是结合公司营销模式特点和经销商实际经营需求制定的 业务安排,有利于提升经销商订单履约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349.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21%。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8f0bfc-201f-4732-a5fa-39a937edf1d6.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69bece-29a8-4e9d-b9f4-7e2a5740d823.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 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 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 限为准; 4、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6、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 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 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 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开展该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 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4ee1fa-aa3d-4a4e-9622-9c8eec8f2b4e.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a0ef7c-d301-418f-9c4b-2ec9feb89463.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dc08a6a-6bad-4399-bda0-5dbf9b666e95.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 A核字[2026]00022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 1-32、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 A核字[2026]00022号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 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 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 证。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b34769f-d5cf-4c57-9eeb-5d77c5a3f6f0.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票据池业务总额度人民币 3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 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业务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 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3、实施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票据池业务总额度 3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 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 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在与供应商结算 中也频繁使用上述票证。为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提升管理效率,降低成本:通过票据池业务,可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 业务,从而减少公司对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 2、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金占用: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为质押,公司可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款项。这有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 益最大化。 3、统筹收付,优化财务结构: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将应收票据与待开应付票据纳入统一管理,统筹规划收付两端,减少资金占 用,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 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 ,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 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 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 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公司财经服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经服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a0655c-085d-49cb-9b0e-ee514e60f79a.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 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 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董事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效益增长及可持续发 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的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董事薪酬/ 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职务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 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9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 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 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可在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整体而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ba9f36-4210-41a8-a96f-c6a3a89bd62b.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 025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使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兹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 午15:00至17:00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华青翠女士;独立董事:周明女士、陈辉祥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赵东宇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至 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q4sFoIFi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微信小 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开放,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前进行 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998694-2986-453f-8276-829dee5f43aa.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0a84f3-aa8f-4188-a569-34d8f04a438f.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094338-50bd-4b7e-a391-f304583c8b96.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周明女士、赖少勇先生、陈辉祥先 生,三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时间均为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年 12 月 31 日。 近日,公司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明女士、赖少勇先生、陈辉祥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f8e85c-aaac-45d6-a051-e9b9c1a50f40.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2b3589-434d-4256-976d-98dc9a371a2b.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与深圳市联合鼎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鼎泰”)于 2022年 9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 联合鼎泰持有的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通”)65%的股权。根据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 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 圳中为评报字[2022]第 01-5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年 5月 31日,恒盛通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076.00万元。经各方协商, 最终确认恒盛通整体作价为 6,923.08万元,公司以 4,500.00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联合鼎泰持有恒盛通 65%的股权。公司已于 2022 年 9月完成对恒盛通 65%股权的受让事宜。本次股权受让不属于关联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恒盛通成立于 2021年 8月 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厦深铁路南侧四季酒 家对面,法定代表人为邱世平,主要从事电子材料销售等业务。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恒盛通股东联合鼎泰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联合鼎泰承诺恒盛通 2023年、2024年、2025年净利润(特指恒盛通 相关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利润金额)分别不低于 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 若恒盛通在业绩承诺期间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则公司有权选择由联合鼎泰回购公司所持有恒盛通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回 购价格为公司向联合鼎泰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加上按照每年 8%单利年化收益(扣除恒盛通已经支付给公司现金分红及股份红利)之和 。 或由联合鼎泰向公司提供现金补偿。具体补偿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鹏盛 A核字[2 026]00024号),恒盛通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 25,110,936.24元、30,557,951.60元、26,816,585.48 元。 其中 2023 年度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别并入深圳市恒盛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盈喜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3,9 14,119.04元、-179,209.34元,该部分亏损不属于恒盛通自身正常经营产生,予以加回后,2023 年度调整后净利润为 29,204,264.6 2元。 公司选择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由联合鼎泰向公司提供现金补偿,恒盛通各期业绩承诺实现率及应补偿的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 30,000,000 40,000,000 50,000,000 120,000,000 实现净利润金额 25,110,936.24 30,557,951.60 26,816,585.48 82,485,473.32 经调整后实现净利润金额 29,204,264.62 30,557,951.60 26,816,585.48 86,578,801.70 业绩承诺实现率 97.35% 76.39% 53.63% 72.15% 应补偿的金额 298,400.77 3,540,768.15 8,693,780.45 12,532,949.37 四、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联合鼎泰业绩补偿款累计金额 12,532,949.37元。至此,联合鼎泰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相关 约定履行完毕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bbd827-f4b1-4063-9758-5aed6404884c.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同益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319,762股,发行价格为 20. 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21,555,12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 7,140,07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 2日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 字[2021]第 42588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207.8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10,517.68万元,其中,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220.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69.8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待质保期满后尚需支付的款项 451.95万元,该余额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 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年 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 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与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44575201306 11.8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营业部 749775367891 1.7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54975379890 458.34 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7505521 51.44 募集资金专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5474048470038 46.45 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 20000018322800202612995 0 募集资金 临时补流专户 合计 569.87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到期 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年 1月 13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4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6年 1月 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4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 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cf7dda-163e-4959-a0f5-7a6fd20d3238.PDF ─────────┬──────────────────────────────────────────────── 2026-04-27 21:22│同益股份(300538):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事务所”)成立于2005 年 1 月 11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 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步湘,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鹏盛事务所合伙人 140人, 注册会计师 65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8人;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47,298.02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7,192.6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294.77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843.0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 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年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 续聘鹏盛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鹏盛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鹏盛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鹏盛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鹏盛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年 1月 19日,审计委员会于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 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6 年 4月 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 议,对 2025年度审计进度情况、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6年 4月 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 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鹏盛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重大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90dd9e-8529-4e48-8ae4-be8229b7f7a7.PDF ─────────┬──────────────────────────────────────────────── 2026-04-27 21:21│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29eed8e-d1fd-4db6-b437-2d8ccd6853d1.PDF ─────────┬──────────────────────────────────────────────── 2026-04-27 21:21│同益股份(3005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同益股份(30053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feced0-3bea-4c22-a0ce-220d4bdcd7b9.PDF ─────────┬──────────────────────────────────────────────── 2026-04-27 21:21│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3fb948-e107-4439-8906-9ea26ff00c02.PDF ─────────┬──────────────────────────────────────────────── 2026-04-27 21:21│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年度报告 ─────────┴──────────────────────────────────────────────── 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0d3ace-89ac-4a7c-85e4-22654b2758e8.PDF ─────────┬──────────────────────────────────────────────── 2026-04-27 21:20│同益股份(30053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概述 (一)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以及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资管计划等安全性较高的 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主要系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等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 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 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定期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84aa0d-d0fd-4fcc-ba9f-1d1aee138e25.PDF ─────────┬──────────────────────────────────────────────── 2026-04-27 21:20│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5eede0-ceed-463a-83e9-8e88f62c8b59.PDF ─────────┬──────────────────────────────────────────────── 2026-04-27 21:20│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进出口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 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交 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将不超过交易额的10%,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 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 具体协议确定。 3、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文件。 4、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延后,均会影响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 、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 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 其应用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制度,公司采取的 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事项。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累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63a093-77ad-4aa0-9cfd-19436503bf78.PDF ─────────┬──────────────────────────────────────────────── 2026-04-22 18:08│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抵押担保物暨终止反担保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抵押担保物暨终止反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dad02de-f90c-4b53-8436-dc95029ac066.PDF ─────────┬──────────────────────────────────────────────── 2026-04-13 19:34│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 吴书勇先生及副总经理华青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12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98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6%(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113,800 股后的股数180,804,773股计算,下同);董事、副总经理吴书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9,638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副总经 理华青春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524股(含本数),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 近日,公司收到邵羽南先生、吴书勇先生、华青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 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邵羽南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1日 14.31 1,564,500 0.8653% -2026年 4月 9日 大宗交易 2026年 4月 2日 13.32 3,119,000 1.7251% -2026年 4月 8日 吴书勇 - - - - - 华青春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1日 14.76 243,500 0.1347% -2026年 4月 10 日 合计 - - - 4,927,000 2.7250% 注:邵羽南先生、华青春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份及公司历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 获得的股份。吴书勇先生本次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邵羽南 合计持有股份 33,355,021 18.4481% 28,671,521 15.85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38,755 4.6120% 3,655,255 2.02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016,266 13.8361% 25,016,266 13.8361% 华青翠 合计持有股份 38,966,758 21.5518% 38,966,758 21.55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41,690 5.3880% 9,741,690 5.38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25,068 16.1639% 29,225,068 16.1639% 合计 72,321,779 39.9999% 67,638,279 37.4096% 吴书勇 合计持有股份 1,518,555 0.8399% 1,518,555 0.83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9,639 0.2100% 379,639 0.2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8,916 0.6299% 1,138,916 0.6299% 华青春 合计持有股份 5,428,200 3.0022% 5,184,700 2.86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7,050 0.7506% 1,113,550 0.6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71,150 2.2517% 4,071,150 2.2517%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邵羽南先生、吴书勇先生、华青春先生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事项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邵羽南先生、吴书勇先生、华青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8cf6d161-e9aa-44ce-bf4d-6bfe33a9e04c.PDF ─────────┬──────────────────────────────────────────────── 2026-04-09 17:34│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e4c430c0-a3da-429d-99ad-e78a77411ccb.PDF ─────────┬──────────────────────────────────────────────── 2026-04-03 18:36│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1c0ddcc-d68b-4487-a190-c1acc60cd741.PDF ─────────┬──────────────────────────────────────────────── 2026-03-31 18:16│同益股份(30053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同益股份(30053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5704806-34c1-4084-ad6c-367d5067bb94.PDF ─────────┬──────────────────────────────────────────────── 2026-03-31 18:16│同益股份(30053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 6年 3月 31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5:30 在深圳市宝华森国际中心 C 栋501公司会议室以 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 议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赵东宇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2)。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c255d5f-bd44-4c49-9edb-5ee962fba87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同益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123.PDF ─────────┬──────────────────────────────────────────────── 2026-04-28│同益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134.PDF ─────────┬──────────────────────────────────────────────── 2025-10-27│同益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2350.PDF ─────────┬──────────────────────────────────────────────── 2025-08-27│同益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169.PDF ─────────┬──────────────────────────────────────────────── 2025-04-29│同益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96592.pdf ─────────┬──────────────────────────────────────────────── 2025-04-29│同益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1801.PDF ─────────┬──────────────────────────────────────────────── 2024-10-30│同益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573.PDF ─────────┬──────────────────────────────────────────────── 2024-08-20│同益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0300.PDF ─────────┬──────────────────────────────────────────────── 2024-04-29│同益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136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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