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39 横河精密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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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24 │横河精密(3005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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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24 │横河精密(3005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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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1:46 │横河精密(3005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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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9 │横河精密(3005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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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5 │横河精密(30053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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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3 │横河精密(30053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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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3 │横河精密(300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星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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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3 │横河精密(30053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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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3 │横河精密(30053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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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3 │横河精密(300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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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24│横河精密(3005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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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
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张进律师、孙登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六和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六和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六和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刊载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已提前 15日以公告
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9日(周五)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长胡志军先
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4年 11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9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经六和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8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238%。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59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78,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0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前述人员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六和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六和律师按照《公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59名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各议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该议案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胡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8,0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8,0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605%。
(2)《选举胡建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3,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509%。
(3)《选举黄飞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3,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593%。
(4)《选举陆正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3,2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571%。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该议案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黄晓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5,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35%。
(2)《选举余星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5,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3%。
(3)《选举于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5,0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647%。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该议案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胡赞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10,6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079%。
(2)《选举房其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003,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3,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397%。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
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8729b484-0507-42d1-a269-dcf1ffff37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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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24│横河精密(3005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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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精密(3005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327b9177-1f70-4306-ad37-b575c900f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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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1:46│横河精密(3005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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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 588 号,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2.00、3.00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4)人
案》
1.01 选举胡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胡建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飞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陆正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黄晓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余星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于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2)人
的议案》
3.01 选举胡赞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房其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
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
4 年 11 月 26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 588 号,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530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建锋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 588 号
邮编:315301
电话:0574-63254939
传真:0574-63265678
4、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f1d0d77e-74ae-41ea-a1da-887f76085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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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9│横河精密(3005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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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 588 号,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4)人
案》
1.01 选举胡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胡建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飞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陆正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黄晓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余星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于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2)人
的议案》
3.01 选举胡赞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房其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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