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0 蜀道装备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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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蜀道装备(3005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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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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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 │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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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 │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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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4 │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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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4 │蜀道装备(3005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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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1 │蜀道装备(3005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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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2 │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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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12 │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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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7 │蜀道装备(300540):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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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蜀道装备(3005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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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1d6db47-aaec-4400-85c3-7931f46b6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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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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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高管的股东张建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建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9 月 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拟减持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当时总股 减持方式 每月通过集中竞价拟
(不超过) 本比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
张建华 400,000 0.1742% 集中竞价交易 50,400
或大宗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张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已减
持公司股份 400,000 股,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229,559,110 股
变更为 227,591,830 股,持股比例作相应调整计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张建华 大宗交易 2026.06.29 30.00 400,000 0.1758%
注:表中减持比例以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总股本 227,591,830 股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 公 司 当 股数(股) 占公司现
时 总 股 本 有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张建华 合计持有股份 3,059,690 1.3329% 2,659,690 1.16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4,923 0.3332% 364,923 0.16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94,767 0.9997% 2,294,767 1.0083%
注:表中减持前持股比例与减持预披露公告数据保持一致,即按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229,559,110 股为基数
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总股本 227,591,830 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华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本次
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张建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张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873ba3a-e670-470f-a2ae-cf633e6d3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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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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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26年6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 2026年 6月 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本次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东投票方
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6年 6月 24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6月 24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4. 2026 年 6 月 24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董事长胡圣厦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13名,代表股份 107,512,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2393%。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09名,代表股份 17,381,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73%。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年 6月 17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6 名,持有股份 96,051,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2036%。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207名,代表股份 11,460,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57%。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公司董事应邀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27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89%;反对 2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140%;弃权 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1%。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9d5b51e-1e10-4364-a6d6-6fc035eff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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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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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569号公司5楼会议室。
(三)股东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圣厦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3人,代表股份107,512,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9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96,05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0
7人,代表股份11,460,7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5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9人,代表股份17,381,9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637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5,921,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0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共计207人,代表股份11,460,7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5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7,27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89%;反对 2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140%;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144,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325%;反对2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1.323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张博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0a25e9e-3ec4-429c-9dff-89cb1d0b7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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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4│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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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月 2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6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上述议案 1 已经 2026 年 06月 0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
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
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61174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06月 18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贾雪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真号码:028-87893650
电子邮箱:300540@shudaozb.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a2c947a-a66c-41f7-9d70-94344ffc2e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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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4│蜀道装备(3005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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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构建科学规范的激励约
束机制,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权益的有机结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纳入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范围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需
按照《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符合本制度相关规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遵循以下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经营业绩、履职表现相匹配,奖罚对等。
(二)短期与长期兼顾:平衡当期激励与长期可持续发展,防范短期行为。
(三)合规透明:薪酬决策程序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
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目标展开,并综合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考核标准进行;最终根据考核结果
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党委职责
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进行前置讨论研究。
第六条 股东会职责
(一)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二)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以及薪酬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薪酬止付、追索扣回等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薪酬管理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职责
(一)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及薪酬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扣回等重大事项。
(四)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薪酬管理职权。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一)制订、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及方案。
(二)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结果并提出意见。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由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分担,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做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提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任期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数据。
(三)按照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
(四)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其他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决定。
第十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当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
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二条 董事的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对应的薪酬
管理制度执行,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等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
原则上不低于 60%。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
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结合行业和当地工资水平拟定,该津贴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4.因履职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月发放。因履职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的履职
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等部分
构成。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比例。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合计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70%。其中:基本薪酬标准根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于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
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可制定中长期激励计划,具体形式包括限制性股权激励等,其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可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岗位或分工调整情
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薪酬支付与递延机制
第十五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按照“先考核、后兑现”原则。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 1倍基本薪酬预发。
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清算支付。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业绩联动。绩效指标设计中应包含一定占比的利润指标,确保绩效与公司整体经营
状况绑定。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若未下降,须
说明原因并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
者以任免决议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第十八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等。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门根据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第二十条 违法违纪违规的薪酬止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兑现的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益;对相关行为发生期内已
发放的部分,予以相应比例或全额追回。
(一)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重大不
稳定事件等,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机关处理的。
(三)根据考核评价、审计检查结果,违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存在瞒报财务状况、虚报工作业绩
等情况并对核定考核目标完成值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
(六)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形,参照以上处理。
相关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若其严重程度依法需由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其他具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介入处理的,公司依法进行移
送。
第二十一条 薪酬追溯扣回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通过离任审计、清产核资等程序,如发现因任期内存在不作为、失职渎职等情况,
已经造成或可能导致后续形成不良资产、投资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其任期内的考核结果进行追溯调整,并扣
回相关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益。
(二)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经离职或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薪酬止付与追索事项由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涉及董事的,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
第二十三条 退出公司的薪酬处理规定
(一)自然解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即自然解聘,绩效薪酬及任期激励根据审计及考核结果,于任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因退休、健
康问题或协商解聘的,参照自然解聘进行薪酬发放。
(二)主动辞职
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退出公司而任期未满的,视为放弃任期激励,取消任期激励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实际在岗时间及在岗目
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束后发放。
(三)按退出规定解聘
对目标考核未达到底线要求、严重违纪违法或因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公司按退出规定予以解聘的,当期任期激励取消发放。
当年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实际在岗时间及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二十四条 调整岗位的,薪酬待遇按照岗变薪变、以岗定薪原则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上述文件存
在不一致,优先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87840a4-723d-4916-94f4-889a01c4bc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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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1│蜀道装备(3005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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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
出席会议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圣厦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6 年 6月 24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cabe45c-892c-4916-bf20-0e1c3fd171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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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2│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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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f5dfcaf-5bb7-47f5-ab88-06ef1bfab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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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12│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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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高管的股东张建华、马继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3,059,6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329%)的高级管理人员张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742%)。
2、持本公司股份748,4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260%)的高级管理人员马继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653%)。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建华先生、马继刚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张建华 副总经理 3,059,69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 1.3329%
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马继刚 副总经理 748,464 股权激励持股及之后以资 0.3260%
董事会秘书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
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比例及减持方式: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每月通过集中竞价拟
(不超过) 减持数量(不超过)
张建华 400,000 0.1742% 集中竞价交易或 50,400
大宗交易
马继刚 150,000 0.0653% 集中竞价交易或 —
大宗交易
合计 550,000 0.2395% — —
4、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
5、拟减持股份价格:股东张建华、马继刚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其他: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高管张建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中曾作如下承诺:“1、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根据下列原则进
行减持: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
,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2、我们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但
如预计未来 1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 1%的,我们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3、我们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及时向公司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我们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高管马继刚先生在深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曾做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继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张建华先生、马继刚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不根据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严格避开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规定的董监高不进行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张建华先生、马继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五、备查文件
张建华先生、马继刚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3e2fde9-1119-43dd-87ff-9cbcc4692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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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7│蜀道装备(300540):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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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最终能否签订以及具体合同条款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
新疆庆华年产 55 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3范项目二期工程 4*78870Nm /h 空分装置建设、运营、移交项目中标单位。现将本次中标
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31、项目名称:新疆庆华年产5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二期工程4*78870Nm /h空分装置建设、运营
、移交项目
2、招 标 人: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3、招标编号:XJCR-NO012-ZB-006(Z)
4、中标单位: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新建四套 78870Nm /h 规格的空分装
置,
并承担后续的运营管理及工业气体供应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经营期满后按合同相关约定进行项目资产移交。
6、后续安排:本项目后续商务条款、供货范围、技术参数、履约要求等,均以本次招标全过程双方确认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约定内容为准。公司按要求安排专人对接技术协议、正式商务合同签订相关事宜,并同步启动项目等各项
前期筹备工作,严格按照约定工期履约。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中标契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工业气体业务的市场地位。鉴于项目从签订合同到按期建成投
产并投入运营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影响金额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确定,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本项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中标通知书,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最终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条件、验收标准及
违约责任等)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合同的最终签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鉴于本项目投
资规模较大,若后续运营效果未达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f7e3244-76f1-4da8-aa95-13b12451fb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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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1│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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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63d764-ef07-46d3-8674-ab8efaafd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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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2│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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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拟以现有总
股本 229,559,1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预计为 11,477
,955.5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559,1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月 3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贾雪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真号码:【028-87893650】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90d9bab-4576-46c8-b032-b84adf4c3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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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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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569号公司5楼会议室。
(三)股东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圣厦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6人,代表股份100,444,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55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99,784,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6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8
人,代表股份659,8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87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2人,代表股份10,313,7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9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9,653,9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0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共计88人,代表股份659,8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87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0,427,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3%;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96,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71%;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902%;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7%。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0,427,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3%;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96,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71%;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902%;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7%。
3、《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0,427,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3%;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96,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71%;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902%;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7%。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0,42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7%;反对 1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39%;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9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23%;反对13,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135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7%。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0,424,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29%;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93,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12%;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126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7%。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0,409,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56%;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70%;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79,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645%;反对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2628%;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7%。
7、《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0,424,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29%;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93,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12%;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126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7%。
8、《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关联股东谢乐敏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3,539,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06%;反对 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97%;弃权 8,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89,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9%;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1600%;弃权8,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张博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fc6292f-8958-4b53-9d35-6fa741f8f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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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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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 2026年 3月 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
2.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本次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东投票方
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6年 4月 21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4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2026 年 4 月 21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董事长胡圣厦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96名,代表股份 100,444,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7554%。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92名,代表股份 10,313,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29%。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年 4月 14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8 名,持有股份 99,784,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4680%。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88名,代表股份 659,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4%。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应邀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427,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3%;反对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93%;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2.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427,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3%;反对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93%;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3.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0,427,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3%;反对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93%;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4.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42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7%;反对 1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39%;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424,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29%;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6.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409,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56%;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70%;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7.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424,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29%;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8.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539,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06%;反对 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197%;弃权 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关联股东谢乐敏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599095d-51a4-447d-80ce-ea589b61b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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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3│蜀道装备(3005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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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4月 17日、4月 20日、4月 21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5.09%,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披露《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确认中标尼日利亚某天然气液化设施及配套项目。目前公司
正与合作方积极推进正式合同的签署流程,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57);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6、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
险以及公司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717604b-b354-4305-8d94-1d4482fcf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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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1│蜀道装备(3005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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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429cc4f-90b0-4f9a-bb43-28d013923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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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4│蜀道装备(300540):内部借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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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借款行为,优化资金资源配置,防范债务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企业(以下统称“借款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借款,是指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所属企业之间开展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发放方式包括:以银行等金
融机构为通道的委托贷款、企业间直接借款,以及“统借统还”专项借款等形式。严禁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内部借款。经公
司批准,所属企业之间才能相互提供资金拆借行为。第四条 内部借款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审批、有偿使用、风险可控”的管
理体制。未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所属企业之间不得擅自相互拆借资金,不得变相开展资金借贷业务。
第五条 内部借款发放必须服务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聚焦主业经营与核心项目建设,兼顾资金效益性与安全
性,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各企业应建立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机制,合理匹配借款现金流与投资、经营现金流,确保投资经营及时
回款,严防逾期风险、信用风险及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效益性原则。所属企业应科学规划借款规模、时点及期限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对公司资金的过度依赖。强化债
务总量管控与动态优化,合理控制融资成本。
(三)合规性原则。所有内部借款必须履行规定审批程序,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符合省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重
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内部借款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借款计划编制、审核、定价、合同管理、使用监管等工作;所属
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借款申请、资金使用、本息偿付及风险预警等日常管理;业务部门配合提供用途证明、回款计划等相关资料
。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借款全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第二章 借款发放管理
第七条 借款期限管控
(一)流动资金借款、债务置换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2年(含);
(二)项目投资建设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年(含);
(三)“统借统还”借款期限可根据外部金融机构借款期限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外部借款到期日,严禁擅自延长转借期限。
第八条 借款定价管理
(一)定价原则。内部借款利率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结合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综合资金成本、借款期限、借款人信用状况及持股比
例等因素综合核定,遵循“有偿使用、公平公允”原则,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二)具体标准。全资子公司内部借款年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外部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平均成本上浮 6%后的年利率;非全资
子公司内部借款利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执行,确保定价公允并履行相应决
策审批程序。
(三)统借统还专项定价。采用“统借统还”方式的内部借款,对成员单位实行利率平推政策,即转借利率不高于公司向外部金
融机构支付的借款利率。
第三章 内部借款管理
第九条 年度计划管理。
(一)计划编制。每年年初,各借款人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建设投资进度、债务到期情况及自身融资能力,编制年度内部借
款计划,明确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来源及效益测算等核心要素,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
(二)计划审核与汇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各借款人计划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审核,结合公司整体资金状况、历史还款履约情况
及战略部署,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借款计划。
(三)计划审批。年度内部借款计划实行年度预算管控,履行财务预算审批程序。
(四)计划调整。因年度经营目标重大变化、外部融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战略调整确需调整计划的,由公司统筹集中调整
一次,调整方案需重新履行预算审批程序。
(五)计划外管理。年度计划外新增内部借款实行“事前审批、一事一议”制度,借款人需提交专项请示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公
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条 借款申请要件。借款人需在批准的计划额度内或经审批的计划外额度内提交借款申请,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申请书,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来源及还款计划;
(二)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如项目批复文件、采购合同、经营计划等;
(三)资金缺口测算表、存量借款明细表、融资储备情况说明;
(四)资金使用效益测算报告,明确投资回报率、回收期等核心指标;
(五)存在借款本息逾期记录的,需额外提供逾期情况说明、整改措施及还款承诺;
(六)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内部借款实施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时还需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与生效。所有内部借款必须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用途限制、
担保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内容。涉及资产抵质押、第三方担保的,需同步签订担保协议,完成抵质押登记等法定手
续,确保担保合法有效。
第十三条 借款支付。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按公司财务支出事项管理相关办法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十四条 借款展期、提前还款及利率调整:
(一)展期管理。借款项目经营良好、回款正常且已足额支付利息及部分本金,因期限错配确需展期的,借款人应提前提交展期
申请,说明展期原因、新还款计划等,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按原审批流程报批。借款人原则上应提前三个月提供请示材料,每
次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提前还款。借款人拟提前归还借款的,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提前还款原因及资金来源。
(三)利率调整。因整体市场利率大幅波动或外部融资成本显著变化需调整利率的,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调整方案,按原借款
决策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第十五条 资金临时周转是指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周转行为。对于资金临时周转,原则上应与
所属企业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的审批与签订等参照内部借款执行。
第四章 资金使用监管与风险防控
第十六条 资金使用监管。借款人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财务管理部有权通过定期或不
定期核查资金使用凭证、跟踪项目进度、核对银行流水等方式,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对大额借款实行专项核查,发现挪用资金、违规
使用等情况,立即停止后续资金支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本息偿付管理。借款人应建立本息偿付台账,提前做好资金储备,确保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归还本金。
第十八条 风险预警与处置。建立“借款人自查+公司核查”双重风险预警机制:
(一)借款人发现自身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 2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公司财务管理部
报告,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时监测借款人现金流、经营指标及信用状况,对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暂停新
增借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启动追偿等风险处置措施;
(三)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借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借款资金使用、本息偿付及风险预警承担主要责任,将风控责
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公司将开展内部借款的使用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
企业自查与审计检查等多种方式实行使用监管,并将内部借款资金使用情况、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差异情况及本息到期归还情况作为
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违规处置。内部借款出现逾期的,内部借款债权人可行使有关借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公司将对所属企业采取包
括但不限于罚息、考核扣分、取消评优评先及后续资金支持等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
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00bbee-bcfb-4fd2-bbcf-6a678ba90b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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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4│蜀道装备(300540):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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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实行融资管理,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债务融资行为,控制融资
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务融资,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通过债务性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各类贷款、金融租赁、票据及信用证
融资、供应链金融等银行或类金融机构的债务性融资活动(不含企业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计划等融资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第四条债务融资管理工作应服务于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及所属企业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有关规定,并将维护公司整体信用作为融资、
融资担保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二)统筹管理与分类授权相结合原则。公司结合所属企业功能定位、发展规模以及资金需求等特征,按“统筹平衡、资源共享
、分类授权、逐级实施”的原则进行融资管理。
(三)安全性与效益性相结合原则。公司及所属企业需合理选择融资方式,科学选择融资渠道,严控融资成本;同时合理安排资
金,确保到期债务本息按时归还;在确保资金链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模与结构相结合原则。公司及所属企业需合理规划融资规模,确保各项投资与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着力优化债务结构
,严控财务杠杆比率,避免短贷长投,努力提高财务稳定性和可持续融资能力,确保资金链顺畅。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部
门是融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融资计划编制、融资方案实施、风险管控、台账管理、备案归档等日常工作;业务部门配合提供
资金需求测算、项目背景资料等相关支撑,共同推进融资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 融资计划管理
第六条 年度融资计划编制与审批。公司实行年度融资计划管理机制,遵循“自上而下统筹、自下而上申报”的流程:
(一)所属企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投资项目规划、资金缺口测算等,编制本企业年度融资计划,报送公司财务管理部。
(二)公司财务管理部汇总各所属企业融资计划,结合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投资规划、资金状况及融资市场环境,编制公司整体
年度融资计划,按《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年度融资计划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下达至各所属企业,作为年度融资活动的执行依据。
第七条 年度融资计划调整。年度融资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公司战略调整、投资规模变动、融资环境变化及经营需求调整等因素
,确需调整计划的,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执行。
第八条 融资实施决策权限。融资活动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年度融资计划执行,权限划分如下:
(一)公司融资活动,在年度融资计划内的,依据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超出年度融资计划的,按本办法第
七条规定履行计划调整审批程序后执行。
(二)所属企业融资活动,在下达的本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内的,由各所属企业自行决策实施。如需公司提供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支
持文件的,由所属企业提出申请,公司财务管理部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三)所属企业超出本企业年度融资计划的融资需求,如未超过公司整体年度融资计划限额,由所属企业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
管理部评估必要性与合理性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超过公司整体年度融资计划限额,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履行
计划调整审批程序。
第九条 因融资活动需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的,须填写《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开销审批表》(附件一
),按规定经所属企业及公司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立、变更、撤销融资相关银行账户。
第三章 融资实施管理
第十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结合资金需求、融资成本、期限匹配、风险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融资方案,对融资渠道、融资品种
、融资额度、利率条款、还款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优融资方案。
第十一条 涉及融资中介机构选聘的,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部门应按照有关中介机构选聘制度,在相关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组
织选聘中介机构,确保中介机构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
第十二条 融资方案确定后,财务部门负责对接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洽谈融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融资额度、利率
、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融资合同签订前,须经公司法律部门或专业法律顾问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公平
合理,防范合同风险。
第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向金融机构融资时,原则上不允许产生融资外的其他费用,经批准产生的融资费用,需直接支付给
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或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严禁向第三方机构支付融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所属企业实施的融资行为均须在融资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所属企业融资备案程序,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
备案资料。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备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融资管理台账。
第四章 融资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 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企业要建立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融资风险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谁融
资、谁还款,谁用款、谁回款”的原则,建立资金使用、回款与风险防控责任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厘清责任、紧密配合,实现
业务流与现金流的有效衔接,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二)强化考核约束。公司将所属企业融资风险防控工作作为绩效考核和评优评
先的重要依据。对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引发融资风险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资金用途管理
(一)合规使用资金。各企业要规范债务融资资金用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
(二)合理匹配期限。要强化企业债务结构、期限平衡,要结合项目建设、投资并购、生产经营等融资需求,均衡长短期融资结
构,做好融资期限安排,避免流贷固用、短贷长投,强化偿债时间与现金流的匹配,防范集中兑付风险。
第十七条 还本付息管理
(一)提前规划资金。各企业要提前做好资金规划,确保按时还本付息,避免债务违约,保障所属企业及公司整体信用和资金链
安全。
(二)风险应急处理。如遇可能发生债务违约的情形,各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提交相关书面风险预警报告,
同时报备公司相关决策层,说明风险情况、成因及潜在影响并提出化解方案,迅速采取有效解决措施,确保公司整体信用体系安全。
第五章 融资担保管理
第十八条 融资担保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开展本办法规定的融资活动而提供相关担保的行为,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含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流动性支持、共同借款人及其他具有兜底性质的承诺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所属企业相互之间不得互相提供融资担保。
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对外提供融资担保,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担保申请。所属企业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应事前报送请示及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一)担保请示文件,载明被担保人名称、担保方式、期限、金额、资金用途、担保必要性等,明确资金使用和回款的源头责任
主体);
(二)所属企业内部关于申请担保的相关决策文件;根据章程若需股东会决定的,需提供股东会决议;
(三)金融机构批复等相关文件;
(四)反担保及其他重要资料。
第二十二条 担保台账及风险管控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建立融资担保台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一旦发生担保代
偿的,应及时采取资产保全等应对措施。所属企业应及时将担保风险事项报送至蜀道装备公司。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
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02c33c1-82ee-47f5-8f12-cbc37f869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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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4│蜀道装备(300540):ESG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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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ESG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bd00d99-e907-4902-93d1-d8739f791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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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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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水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1fd11b1-40d3-40b0-ae19-6a8da2797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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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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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5e4048-bd22-4df0-973c-b90fd28dbf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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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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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29,559,11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预计为 11,477,955.5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
5 年度公司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74,252,505.25 元,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81,090.52 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6,208,361.33 元,支付普通股股利8,189,876.5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9
35,357.87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2,083,613.26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66,764,818.7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20
8,361.33 元,支付普通股股利 8,189,876.5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450,194.13 元。公
司总股本为 229,559,110 股。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29,559,11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预计为11,477,955.5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11,477,955.50 元(含税),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为 19.10%。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
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477,955.50 8,189,876.57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81,090.52 72,366,839.38 32,645,780.37
(元)
研发投入(元) 31,353,288.89 31,583,068.20 28,091,326.69
营业收入(元) 710,487,057.78 861,508,189.96 668,353,736.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19,935,357.87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14,450,194.13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9,667,832.07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5,031,236.7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9,667,832.07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4.06%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 1
9,667,832.07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状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下制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a0aa09a-daf8-4836-b839-c1cae5244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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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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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姓名 性 年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联
别 龄 报酬总额(万元) 方获取报酬
胡圣厦 男 44 董事长 现任 75.58 否
谢乐敏 男 63 董事、总经理 现任 95.04 否
陈毅 男 43 职工董事 现任 68.71 否
侯水平 男 70 独立董事 现任 8.57 否
方萍 女 62 独立董事 现任 8.57 否
陈明红 男 49 独立董事 现任 5.10 否
陈兴根 男 61 董事 现任 0.00 是
郭海 男 54 董事 现任 0.00 是
涂兵 男 53 财务总监 现任 73.10 否
周荣 男 55 副总经理 现任 69.96 否
崔治祥 男 60 副总经理 现任 75.82 否
张建华 男 62 副总经理 现任 72.58 否
马继刚 男 52 副总经理、董 现任 68.73 否
事会秘书
李恩泽 男 37 副总经理 现任 49.52 否
于波 男 63 独立董事 离任 3.48 否
陈永 男 59 董事 离任 0.00 是
合计 -- -- -- -- 674.76 --
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组成主要为 2025 年度基薪核发数、绩效年薪(含 2025 年预发绩效及清算上一年度绩效)、
利润特别贡献奖、补充医疗保险金等,即:2025 年度年薪收入数=2025 年发放的基本年薪+2025 年预发的绩效年薪+上年度绩效年薪
清算数+利润特别贡献奖+2025 年补充医疗保险等。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不包含已发放 2022-2024 年度职业经理人任期激励
及清算 2023-2024 年度风险保证金。
二、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结构、执行原则及方案
1、公司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标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履职考核结果挂钩,并按照 1倍基
本年薪按月预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在考核后进行清算。同时履任经理层职务的董事,薪酬标准按照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
行。
(2)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8.57 万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并按照 1倍基本年薪按月预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在考核后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宜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到达退休年龄、换届、改选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核定发放;薪酬标准
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福利项目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72078ca-c60c-4fab-821c-ca442cb25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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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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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3月31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
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
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也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网上参与本次年
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圣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继刚先生、财务总监涂兵先生、独立董事
方萍女士。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投资者可通过邮箱途径进行提问(邮箱:300540@shudaozb.com),问题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7:00点,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a2ac323-325d-49c7-899b-f34498a0fd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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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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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致同审字(2026)第 510A0057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情况如下:
一、 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0,487,057.78 861,508,189.96 -17.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081,090.52 72,366,839.38 -16.98%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682,351.24 38,568,057.32 57.34%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1,536,014.24 290,204,804.98 -141.88%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55 0.4503 -4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55 0.4503 -41.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40% 6.85% -1.45%
率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总额(元) 2,116,873,034.51 2,100,830,514.65 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32,283,180.24 1,094,730,765.55 3.43%
的净资产(元)
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710,487,057.78 元,同比下降 17.53%;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竞争激烈、业务周期波动,深冷技术装
备业务在手执行订单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81,090.52 元,同比下降16.98%,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毛利相应减少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536,014.24 元,同比下降 141.88%,主要系公司部分执行订单分期收款,
且新增订单同比减少所致。
二、公司 2025 年末资产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116,873,034.51 元,其中:流动资产1,414,401,457.87 元 、 非 流 动 资 产 702,471,576.64
元 ; 负 债 总 额959,948,626.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32,283,180.24 元。
三、减值损失计提与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202,727.19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损失8,027,227.07元,其他
应收款减值损失4,108,376.37元,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680,400.00 元,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23,018,730.63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15,975,837.24 元,主要构成为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3,573,648.83 元,存货跌价损失-8,898,481.73 元,
预付款减值损失 1,300,670.14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e6218e-5a50-48e8-bf66-3fe3fb5b5a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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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蜀道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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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
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致同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召开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审计应对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3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与致同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重大事项的审计情况、拟报告意见类型、内部控制等汇报。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对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7b43bf6-0aa5-4b01-8242-f34467aa6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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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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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
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
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侯水平、方萍、陈明红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f4d9e06-8fb3-4c28-ad7d-ebfc6d5498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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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蜀道装备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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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致同所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2011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二)审计团队情况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平,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永,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与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致同所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与致同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
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的评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
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公司认为,致同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履职过程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
措施执行有效。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56edf3b-83cb-4395-8967-9536725d9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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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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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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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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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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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1│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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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不可解
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根据《激励
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所涉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96.7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6%,回购价格为 6.76 元/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 112 名激励对象
的 171.864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涉及 21 名激励对象的 24.86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29,559,110 股变更为227,591,83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29,559,110 元减
少为 227,591,83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
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
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 3月 31 日起 45 天内(09:30-11:30;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贾雪
4、联系电话:028-87893658
5、电子邮箱:300540@shudaozb.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
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d91fd9f-f02e-4e02-bc5e-6bc7a8800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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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1│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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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8912a85-d7b3-41f5-aeea-7b420b6fd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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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1│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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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2、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时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
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资考核〔2023
〕14 号)。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的审核意见及备案审核文件精神,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进
行修订完善,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5、2023 年 5月 23 日至 2023 年 6月 8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 9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3 年 10 月 9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并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
计划”)《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不可
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 年扣非归母净
利润不低于 7,600 万元,且相较于基期 2022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20,00
0 万元,且相较于基期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2.90 次。
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二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根据《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相关规定
,首次及预留授予所涉 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96.7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86%,回购价格为 6.76 元/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 112 名激励对象的 171.864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涉及 21 名
激励对象的 24.86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 1,329.88 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29,559,110 股变更为227,591,83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31,906 9.95% -1,967,280 20,864,626 9.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727,204 90.05% 0 206,727,204 90.83%
股份总数 229,559,110 100% -1,967,280 227,591,830 1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数据。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
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实现
人才与公司的深度绑定,使员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员工凝聚力。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职,持续推动
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经审慎研
究,同意由公司以回购价格6.76 元/股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
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eba741-9ef2-441c-89bc-9aba32c78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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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1│蜀道装备(300540):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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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2、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时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
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资考核〔2023
〕14 号)。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的审核意见及备案审核文件精神,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进
行修订完善,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5、2023 年 5月 23 日至 2023 年 6月 8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 9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3 年 10 月 9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并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事项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月 16 日
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163,970,7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以现有总股本 229,559,1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2025 年年度现金红利将在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完成分派,故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为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即经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Q=140.52×(1+0.4)=196.728万股。
P=(P0-V)÷(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V为每股的派息额。即经 2024 年及 20
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9.59-0.05)÷(1+0.4)-0.05=6.76 元/股。
综上,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196.7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 6.76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2025 年年度现金红利将在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完成分派。公司《激励计划》
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
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002055-9853-42a9-9a1f-daa33898e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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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1│蜀道装备(3005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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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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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0│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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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蜀道装备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蜀道装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蜀道装备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志永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1fee5cb-208c-444c-bddd-1c660b633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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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0│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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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39c91d4-66bb-43d7-b3a4-3743d3909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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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0│蜀道装备(300540):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蜀道装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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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蜀道装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7ca7782-e63b-4ef9-a85a-2a524b984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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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0│蜀道装备(300540):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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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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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7│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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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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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7│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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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合同
资产、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
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773,110.05 元,具
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5 年计提金额 2024 年计提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027,227.07 -22,412,436.6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108,376.37 7,525,153.20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80,400.00 -649,654.00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3,018,730.63 8,008,772.75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1,300,670.14 1,753,065.34
存货跌价准备 8,898,481.73 13,720,611.10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3,573,648.83 12,293,990.23
合计 -5,773,110.05 20,239,501.9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2025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0,202,727.19 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027,227.07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108,376.37 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80,400.00 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3,018,730.63 元。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为: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
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期末对有客观证
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2025 年度公司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1,300,670.14 元,公司预付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
生减值的预付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3、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898,481.73 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4、2025 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573,648.83 元。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公司对于无论
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合同资
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773,110.05 元,增加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5,773,110.05 元,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
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按照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dc8029d-6be4-4980-89cc-079f56472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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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7│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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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1b2af15-f0cd-41d3-9a77-4fe0bf4007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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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6│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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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1c0c932-069e-49f6-8e5e-d3360877cb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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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6│蜀道装备(30054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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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128ded0-aed9-4fb8-b9a1-78721bbb5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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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4│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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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4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1、上述议案 1-8 已经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6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 8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方萍、陈明红将在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
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
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61174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7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贾雪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真号码:028-87893650
电子邮箱:300540@shudaozb.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67d4925-67b7-44eb-921a-8d3efac38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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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4│蜀道装备(3005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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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明红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会议审
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自 2025 年 5 月 7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明红,男,汉族,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1976 年 4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西兰林肯大学社会
科学专业。1998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管理系助教。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副研究
员、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
独立性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
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相关自查情况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
作用。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
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8 1 7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 年,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
行作为委员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达到了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的目的。
对于履职所需各种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任职期内应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我积极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利用参加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获取公司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及
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同时督促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相应的办公场所和条件,并由董事会秘
书及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及时传递会议资料,并与本人及时、充分沟通背景情况、决策
依据,征求、听取本人意见与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支持及便利。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
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的日
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
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
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
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
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明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c8e0c26-c3c4-4b1d-969a-cbe89a7bb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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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02│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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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002bf25-2d64-495b-af5b-7d4378fe4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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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9:33│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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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 2026年 1月 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 2026年 1月 1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刊登了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
议登记方法、股东投票方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6年 2月 2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2月 2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2026年 2月 2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董事长胡圣厦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99名,代表股份 112,707,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0973%。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95名,代表股份 21,656,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0%。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年 1月 26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9名,持有股份 112,181,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684%。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90名,代表股份 525,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9%。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应邀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27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55%;反对 11,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262%;弃权 3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83%。
关联股东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991786c4-4b67-4189-bf89-2c9fc1012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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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9:33│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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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efc98a50-46bc-4968-8161-2debb6a09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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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43│蜀道装备(3005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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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2 月 0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02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1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1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 1已经 2026 年 1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1 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
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
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61174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1月 28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贾雪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真号码:028-87893650
电子邮箱:300540@shudaozb.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1c0f19e1-6ad2-4c40-8c0d-3359d9caf9b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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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蜀道装备: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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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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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蜀道装备: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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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0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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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蜀道装备: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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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1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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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蜀道装备: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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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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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蜀道装备: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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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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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蜀道装备: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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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07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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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蜀道装备: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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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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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蜀道装备: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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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8/1220814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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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蜀道装备: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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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0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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