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1 先进数通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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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12 │先进数通(300541):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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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57 │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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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55 │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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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12 │先进数通(30054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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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10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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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5 │先进数通(30054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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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2 │先进数通(300541):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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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7:48 │先进数通(300541):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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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57 │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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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57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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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12│先进数通(300541):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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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立案审核通过,等待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32,497.15万元(欠付款项 30,390.97万元、资金占用损失 2,066.17万元、律师费 4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9%。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进数通”)近日获悉全资子公司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先进数通数字”)诉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技术合同纠纷案已于 2025 年 5月 14
日立案审核通过,等待开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原告先进数通数字诉被告大族激光技术合同纠纷案于 2025年5月 14 日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核通过,目
前案件等待开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案件事实、有关纠纷的起因
原告与被告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了双方合作模式,2021-2022年期间,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中标入围第三方项
目,后续签订相关合同,相关项目已经于 2023年底前全部初验完成并上线实施。被告在收到终端客户款项后,经原告多次催促付款
后,仍拖延未进行支付。
(三) 诉讼请求内容、理由
原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了项目所需的硬件采购、安装、集成、实施、调试以及运行服务等一系列工作,完成合同约定义务
,被告在收到终端客户款项后,经原告多次催促付款后,仍拖延未进行支付。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欠款人民币 303,909,736.67元;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 20,661,726.45
元(暂计至 2025 年 4月23日);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提起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 400,000 元,上述款项合计 324,971,463.
12 元。并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提起本案诉讼而支出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 88.06 万元,均为小额劳动关系仲裁,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
及全资子(孙)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公告日,先进数通数字与大族激光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其余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
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起诉书、受理材料等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dcb2c0f4-1128-4a87-ac4c-815957874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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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57│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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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1821eb00-5b66-4569-91f8-0c3a69fdc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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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55│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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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45172c3c-8e21-4ba7-9b34-fb21cdf2fd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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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12│先进数通(30054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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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30054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3942011-f9f7-4a62-ba2a-fd3ab43e26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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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10│先进数通(30054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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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经事后自查,发现决议公告中授信及担保额度部分内容编写有误,相关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孙)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议案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无误,现对决议公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更改部分加粗及下划线表示):
更正前: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数字”)和全资孙公司广州先
进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先进数通”)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
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先进数通数字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广州先进数通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公司
为子(孙)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9亿元,其中公司为先进数通数字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高于
人民币 6亿元,为广州先进数通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3亿元;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为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
供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9亿元,其中先进数通数字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6亿元,广州先进数通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3亿元。
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更正后: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数字”)和全资孙公司广州先
进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先进数通”)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
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先进数通数字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广州先进数通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公司为子(孙)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公司为先进数通数字提供的担保额度
不高于人民币 11 亿元,为广州先进数通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3亿元;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为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先进数通数字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11 亿元,广州先进数通为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3亿元。
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60dae2a-a44b-4716-ab42-f3a66ecf0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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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5│先进数通(300541):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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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30054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0e97fc5b-1e9d-4f61-85f9-3f21fb74c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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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2│先进数通(300541):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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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审理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4,142.10万元(欠付款项 13,557.52万元、资金占用损失 58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
61%。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23日收到前述欠付款项 13,557.52万元,公司后续将对案件诉讼请求及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前述收到款项,已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将前期计提的资产
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包含上述调整。
5.由于公司已收到对方欠付款项,诉讼争议焦点转为逾期付款责任的认定,公司将积极争取自身权益,此诉讼尚处于一审审理
中,公司后续将对案件诉讼请求及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现将公司 2025年 2月 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相关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日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受理及进展的基本情况
2025年 2月 20 日,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一
:金山云(庆阳)数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核
通过。
2025年 4月 23 日,公司收到欠付款项 13,557.52 万元,同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问询,由于公司已收到对方欠付
款项,案件争议焦点转为逾期付款责任的认定,法官建议双方庭后进一步磋商调解,公司将对案件诉讼请求及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并
提交相关证据等待后续审理进展。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目前在一审审理中。
三、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公司诉成都加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1.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后,被告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等待二审判决。
1.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1.3 涉案的金额:2,534.24万元。
1.4 基本情况: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 23,223,132.1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等待
二审判决。
1.5 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9日披露《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针对成都加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所涉应收账款已于 2023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无其他不利影响。
2、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合同纠纷两案。
2.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等待一审裁定生效。
2.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3 涉案的金额:3,179.66万元
2.4 基本情况: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目前等待一审裁定生效。
2.5 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相关诉讼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
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f31ff186-4c93-4369-9f1a-2a7c7ef39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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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7:48│先进数通(300541):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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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300541):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362f5250-a330-41ad-b763-f3000ed2f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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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57│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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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做出的各项
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团队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各项
决议,很好地把控了风险,并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会议的具体召
开情况如下:
1、2024 年 0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2024 年 0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 年 0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2024 年 0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09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所有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的召开及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
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公司章程》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一致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需要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使用,针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意见。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6、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满足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指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地进行。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核心目标,关注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过渡期间监督职能的履行,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重点聚焦以下方向:
(一)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防范经营风险。
(二)优化内控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效率,降低运营风险。
(三)深化合规管理:构建全员合规文化,减少法律纠纷。
(四)强化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a8fceb35-2976-46bf-820d-8df207442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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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57│先进数通(300541):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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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大信在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50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大信承担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拥有 2024年度审计所必须的资质、经验及充足的工作时间。
二、执业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
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1219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签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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