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1 先进数通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1-28 17:08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
│ │10月修订)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东吴证券关于先进数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0-25 00:00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
2024-11-28 17:08│先进数通(300541):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先进数通(300541):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b4126dde-95c0-4be1-8d0e-4683558252e6.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先进数通(300541):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50845fc2-945a-4531-89bf-bd2a5ef2cb39.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修订)
─────────┴────────────────────────────────────────────────
先进数通(300541):《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d49b6eeb-fddd-4dbb-85bf-84d3c6f5ea34.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
先进数通(300541):《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593dca02-e591-40c6-841d-f1acddc88afa.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未公开重
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
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因职务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
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九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应严格遵循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信息尚未披露时,尽量将知情人的
范围缩到最小,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
第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方、证券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及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二条 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参与重大项目而知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自其接触内幕信息之
日起至相关内幕信息披露前,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第十三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
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暨承诺书(见附件一)、发送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方式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以及对违反规
定人员的责任追究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不得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向外部使用人报送未公开信息。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见附件二),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
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
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事项时,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相关公司,完整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做好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十八条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
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
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九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
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除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见附件三),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涉及的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
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交所可调取查阅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交所。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建议他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散布虚假信
息、操纵证券市场或者进行欺诈等活动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
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且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
,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
记过、留用察看、降职、免职、依法收回其所得收益、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其他机构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况提示风险,并依据合同规定终止相关合同并报送有关行业协会
或管理部门。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公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对责任人的处分不影响公司采取上述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
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处罚结果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和深交所备案,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进行公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并负责解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补充。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暨承诺书附件二: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表附件三: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ec9fbdf-fb4e-465d-90c0-30dfee488068.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东吴证券关于先进数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先进数通(300541):东吴证券关于先进数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86031c91-3feb-4617-ae0c-33254d74d578.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 10月 24日在公司 4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超过全体监事会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先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
过4,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b956b5b-bba4-4291-8267-a4d68c490045.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
先进数通(300541):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74082f37-4c8a-4143-9639-365c2bfc1c68.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 10月 24日在公司 4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超过全体董事会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相关的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3.1 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2 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3 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 10月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 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 10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8a1f7ad-c8a3-4392-bb2b-9885568b3ecd.PDF
─────────┬────────────────────────────────────────────────
2024-10-25 00:00│先进数通(30054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25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金
涛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79,25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249,999,999.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037,745.7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4,962,254.1
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
第 1-000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88 元,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号
1 基于云原生的金融开发效能 12,163.39 7,988.30 6,501.74
平台及应用解决方案
2 数据治理智能洞察平台 5,245.84 3,686.70 461.22
3 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和应用工 8,469.40 6,022.70 1,674.95
作平台
4 补充流动资金 7,302.30 7,302.30 6,798.53
合计 33,180.93 25,000.00 15,436.44
2023年 9月 27日第四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4年 10 月 17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 9,107.34万元(含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47.55万元)。
(二)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募集资金到位后第二年,公司预计三个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4,851.1
7 万元,剩余 4,208.62 万元将在一年以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
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33,278.19万元,日常经营仍有较大的融资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公司最近一笔贷款利率 3.50%,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约 1.35%计算,4,100 万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 年可减少公司财
务费用 88.15万元。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