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2 新晨科技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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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9:28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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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8:02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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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43 │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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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 │新晨科技(300542):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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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 │新晨科技(300542):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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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 │新晨科技(30054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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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6 │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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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47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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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 │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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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 │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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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9:28│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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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 41,635,950 股的持股 5%以上股东李福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
例不超过 0.3349%)。
2、持有公司 37,307,750 股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康路先生计划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
0,000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 0.3349%)。
3、持有公司 29,639,264 股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
00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 0.3349%)。
4、持有公司 28,298,050 股的持股 5%以上股东徐连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
例不超过 0.3349%)。
5、持有公司 511,675 股的监事唐若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67%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福华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康
路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徐连平先生以及监事唐若梅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
计划的告知函》,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李福华、康路、张燕生、徐连平、唐若梅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635,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9456%;康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307
,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4959%;张燕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639,2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9274%;徐连平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28,298,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782%;唐若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11,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李福华先生、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徐连平先生、唐若梅女士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
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福华 1,000,000 0.3349%
康路 1,000,000 0.3349%
张燕生 1,000,000 0.3349%
徐连平 1,000,000 0.3349%
唐若梅 50,000 0.0167%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1)康路、张燕生、唐若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窗
口期不减持)。
(2)李福华、徐连平: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任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任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李福华先生、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徐连平先生、唐若梅女士本次拟减持事项均不存在与此前
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第一大股东李福华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中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李福华先生、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徐连平先生、唐若梅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李福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二)股东康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三)股东张燕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四)股东徐连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五)股东唐若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a0d66a9b-0635-4bb2-8d96-755106852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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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8:02│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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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
况如下:
证书号:第 7715647 号
发明名称:一种实现联盟链跨链交易的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专利权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0097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座 8 层
发明人:胡建鑫;付正;陈冬;曾凡华
专利号:ZL 2022 1 0485677.3
专利申请日:2022 年 05 月 06 日
申请日时申请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日时发明人:胡建鑫;付正;陈冬;曾凡华
授权公告号:CN 114782031 B
授权公告日:2025 年 02 月 11 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有效性及专利权人变更等法律信息以专利登记簿记载为准。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实现联盟链跨链交易的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该方法通过引入中间人特殊账户,不同于见证人模式,本方案
的特殊账户不获取交易双方的资产。同时,在本方案下,跨链交易的哈希锁无需时间锁,也不存在用户无法解锁的情形,改善了 has
h 锁+时间锁可能丢失资产的风险的缺点。还设置了回滚机制,并在回滚机制中删除了秘密值。这就意味着,要么跨链交易都成功,
要么都回滚,实现了跨链交易的原子性。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
和提升品牌影响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0cb7525f-cb0c-4e19-9c6a-3e972fca3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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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43│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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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6,500万元–8,800万元 盈利:3,636.45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7,500万元–9,800万元 盈利:3,440.89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2元/股–0.29元/股 盈利:0.1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核心客户、核心产品”的经营思路,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开
展研发、调整优化人员结构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工作,继续保持了主营业务的盈利。由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全年经营
业绩未达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子公司相关商誉进行了
减值测试,初步估算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致使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负。
本次业绩预告情况已考虑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截至目前,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商誉减
值准备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dd879ce6-3ef1-4728-bb5c-73b49288a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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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新晨科技(300542):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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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0046a4df-d1d4-4fdc-80f2-73367cba3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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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新晨科技(300542):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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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a0b77680-8272-4dd5-b8af-784ff94b7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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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新晨科技(30054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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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444df6a4-d293-46ee-9306-46b949d8d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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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6│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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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并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3ecac06a-8b09-4c36-b36f-57a624a3c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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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47│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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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f3a53876-2616-4a16-91cc-8d602138c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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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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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2fa08270-690e-4e73-aa90-517792820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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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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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b57f8753-0b03-4031-a14a-98228d04d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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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9:0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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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bc6fc9b8-5956-4790-ae5c-6211602c4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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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9:04│新晨科技(30054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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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86d1c12d-2d0f-416a-8f7f-50278e3ca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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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9:02│新晨科技(300542):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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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
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容诚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
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
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7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东昕,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帅银凤,202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
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英航,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过百合股份、奥福环保、三夫户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东昕、签字注册会计师帅银凤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英航于 2022 年 7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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