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2 新晨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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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 │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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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 │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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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 │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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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1 │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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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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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1 │新晨科技(30054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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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1 │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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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0 │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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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0 │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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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8 │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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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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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008779f-c544-4bd9-8e0e-0daf89199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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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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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c1b6d80-85bc-4fd8-879f-e6b7388eb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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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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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9975d27-7cf6-4bd7-b8c4-a013aff9b1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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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1│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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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8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
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6 年 8月 29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1f4a319-8e3f-4d9f-8f6b-ea557bba2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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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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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010eccd-fa5e-48ff-baed-0fe48847b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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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1│新晨科技(30054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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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
4、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获授
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8 月 24 日为授予日,以 5.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名激励对象
合计授予 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155258f-d9f1-4d05-b04f-cfcf5bc36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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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1│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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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fe03173-c7f5-40e7-bef4-db1605b3a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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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0│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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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e60c8cd-5163-49c4-a401-694fd83f7e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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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0│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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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2872bdb-6c51-4c3c-b291-a1f5b3b4d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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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8│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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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24a347f2-a905-422c-837f-1733bbdd8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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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5│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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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5fb35cfb-b3f1-441e-9b09-7f9daa9ad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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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7│新晨科技(30054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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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9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
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6cfdbf14-f026-4aff-990e-0bd7418b3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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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7│新晨科技(30054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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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be8ef44b-9e0a-4dac-a231-15f04015e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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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52│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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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b6ba4564-27e5-48d1-9436-ca424e54d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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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7│新晨科技(30054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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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荆中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荆中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荆中博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荆中博先生的通知,荆中博先生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
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b8b6bfa2-1d46-48b5-a13c-b574a9e26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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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7│新晨科技(30054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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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23d9d0a8-e4c8-4274-9822-c15315044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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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7│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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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82f2fa0b-a893-4f67-a858-12c2132939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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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7│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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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杨汉杰 董事 80.00 28.57% 0.27%
魏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00 25.00% 0.23%
权冬燕 财务总监 20.00 7.14% 0.07%
二、核心管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 110.00 39.29% 0.37%
员(共3人)
合计 280.00 100.00% 0.9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3、在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
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基雄 核心管理人员
2 胡建鑫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3 邹琳 核心管理人员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c9e5af7d-c671-4fc9-b791-f85a0b97b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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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7│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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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bbf6bcc3-0d38-407f-8b94-eec6bebe6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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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6│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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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
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
创造性,提高管理效率与经营水平,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助
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d6682073-fc0c-41cd-abe6-bc895fac6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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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6│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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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7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
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汉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 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汉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 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以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
以将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汉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 1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638008d9-6f6e-4d3b-9aa8-79d2e5732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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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4│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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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17 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8月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8月 10 日,于股权
登记日 2026 年 8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提案 1.00、2.00、3.00 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 年 8月 17 日(星期一)12:00-14:3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号楼 B座 8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玮
联系电话:010-88877301
传真号码:010-88877301
电子邮箱: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号楼 B座 8层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会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确认登记。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902c3994-a313-49a7-adfb-dbc9e8062a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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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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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
上发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激励对象工作绩效、贡献度等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
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实际可归属的比例,具体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6 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2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7 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3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8 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4 亿元
注:1、上述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是基于对未来经营环境的预期及本激励计划所起到的激励效果而进行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作
出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激励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
的比例及对应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评分结果划分为两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60分 <60分
考核等级 合格(A) 不合格(B)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
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事务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事务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6f2db29f-7c13-4c4c-a0a9-25a338559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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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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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c44f206d-18c2-4ae0-8854-bf3d27ec4f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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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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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14: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 日 9:15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 9:15至 9:2
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康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6 人,代表股份数为127,526,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40%。其中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1人,代表股份数为 443
,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127,083,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6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数为443,6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康路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429,550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6,376股。
表决结果:康路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燕生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166,059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885股。
表决结果:张燕生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何育松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143,471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297股。
表决结果:何育松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波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200,644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70股。
表决结果:陈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龙成凤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200,770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596股。
表决结果:龙成凤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荆中博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147,257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4,083股。
表决结果:荆中博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丽欣律师、周建刚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8cecd0a-834a-4e49-99cf-4087fdb80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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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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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377号致: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要的文件资料,本所律师对该等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并据此出具法律意
见。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起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会
议过程。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是由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作出。
2、2026年6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3、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
4、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6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B座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康路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上述公告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签到表、股东账户登记证明、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所持
表决权股份数为127,526,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4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
投票平台进行表决的股东共41名,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44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出席该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会收到议案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
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予以宣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在股东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康路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7,429,550股同意,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346,376股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2 《选举张燕生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7,166,059股同意,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82,885股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3 《选举何育松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7,143,471股同意,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60,297股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陈波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7,200,644股同意,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7,470股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2 《选举龙成凤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7,200,770股同意,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7,596股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3 《选举荆中博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7,147,257股同意,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64,083股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bb2e779-e88e-40f2-b15c-c875b7d4a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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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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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
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同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以及审计部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何育松先生
2、独立董事:陈波先生、龙成凤女士(会计专业人士)、荆中博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杨汉杰先生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续任职公司
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
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康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 康路 张燕生、陈波
审计委员会 龙成凤 杨汉杰、陈波
提名委员会 陈波 张燕生、荆中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荆中博 何育松、龙成凤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总经理的情况
1、总经理:张燕生先生
2、副总经理(非分管经营业务)、董事会秘书:魏峰先生
3、财务总监:权冬燕女士
4、证券事务代表:黄玮先生
5、审计部总经理:徐玉婷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提名审计部总经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五、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877301
传真:010-88877301
邮箱: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号楼 B座 8层
六、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决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4589895-0d37-4123-a807-46ca4be0e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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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1│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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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康
路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康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康路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康路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张燕生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陈波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龙成凤女士、杨汉杰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龙成凤女士为委员会主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龙成凤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杨汉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陈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波先生、张燕生先生、荆中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波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陈波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张燕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荆中博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荆中博先生、何育松先生、龙成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荆中博先生为委
员会主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荆中博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何育松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龙成凤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燕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权冬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玉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09f32d0-1787-419f-b1ee-ea8285d59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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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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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
26年 6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
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由 7名董事组成,包括 3名独立董事和 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民主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何育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本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1.1选举康路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选举张燕生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选举何育松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任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职务。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由 7名董事组成,包括 3名独立董事和 1名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波先生、龙成凤女士、荆中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本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2.1选举陈波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选举龙成凤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3选举荆中博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波先生、龙成凤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荆中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
他 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职务。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1efa894-3b08-494d-a6ce-370707f17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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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荆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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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荆中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8524328-8767-49ff-84cb-ebfb9606e9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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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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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17994a6-2fdd-4b8c-89f5-b73805f8c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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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龙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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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龙成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720d66c-42b9-48d4-a188-5122f2858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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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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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何育松先
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波先生、龙成凤女士、荆中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
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
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职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明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任职。何明先
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何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
对何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2dabf0f-a15d-4732-b192-dba65cf26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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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龙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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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龙成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47c6006-80d3-4ae5-9282-7943ea98c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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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荆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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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荆中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69de13b-09a2-4961-a43a-9d4b340fd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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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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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3df597b-5d6c-4deb-884a-94eb8b2208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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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书(荆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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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荆中博(身份证号 XXXXXX198501XXXXXX)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42)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荆中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0ff5fe65-67de-4129-95b4-f510ebc90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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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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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22 日,于股权
登记日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立董事的议案 (3)人
1.01 选举康路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张燕生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何育松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董事的议案 (3)人
2.01 选举陈波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龙成凤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荆中博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6月 1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3、提案 1.00、提案 2.00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方
法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 年 6月 26 日(星期五)12:00-14:3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号楼 B座 8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玮
联系电话:010-88877301
传真号码:010-88877301
电子邮箱: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号楼 B座 8层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会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确认登记。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dbc4e63-86c2-4ee9-9e27-7f16ca752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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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2│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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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 8994814号
发明名称:一种基于 RSA累加器的凭证分级管理方法、装置及系统
专利权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0097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号楼 B座 8层
发明人:胡建鑫;付正;陈冬;曾凡华
专利号:ZL 2023 1 0710894.2
专利申请日:2023年 06月 15日
申请日时申请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日时发明人:胡建鑫;付正;陈冬;曾凡华
授权公告号:CN 116760548 B
授权公告日:2026年 06月 0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有效性及专利权人变更等法律信息以专利登记簿记载为准。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 RSA累加器的凭证分级管理方法装置和系统,引入一级可信节点和一个以上二级可信节点,一级可信节点
负责增加和删除 RSA累加器中的元素,不参与证据计算;二级可信节点根据从所述一级可信节点获得的专属参数,直接计算和颁发对
应的证据;本发明在可信系统下,无论是一级可信节点还是二级可信节点都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存储的信息,进而保障算法的安全;
在新增凭证时,二级可信节点直接利用专属参数计算,无需遍历其他元素;在删除凭证时,一级可信节点直接利用参数计算,无需遍
历其他元素;将凭证增删和证书颁发剥离,可以设置多个二级节点,实现凭证的分级管理;实现溯源,可以通过一级可信节点完成证
据溯源,以找到证据颁发者。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
和提升品牌影响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49a8a4e-75ab-48cb-9fee-aca480684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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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0│新晨科技(3005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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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晨”)因经营发展
的资金需要,计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整,期限壹年,保证
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及其届满之日起叁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概况
1、名称: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 10月 20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538号 11幢 4层 A401-01室
4、法定代表人:陈基雄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制、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上海新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新晨 100%股权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新晨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已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8,369.03 7,528.79
负债总额 1,814.02 1,390.1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796.06 1,390.16
净资产 6,555.01 6,138.64
营业收入 7,044.81 206.49
利润总额 500.41 -416.82
净利润 481.84 -416.3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晨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3,000万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及其届满之日起叁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
算。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
面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海新晨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为人民币 32,500.00万元,占公司 2
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02%;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31,9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7.93%
。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be28634-54da-408e-9d7a-e6e41c88fd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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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6│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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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6年 6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0 万元整,具体授信方式包括:
1、拟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整,期限贰年,无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
银承保证金质押比例)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签订合同文本为准;
2、拟申请专项流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整,期限贰年,担保方式为跟单业务的合同收益权质押。具体授信额度、授信
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含质押比例)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签订合同文本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在授信额度内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及其届满之日起叁年,每一主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
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3913548-e2a1-426c-be5b-dee16d82aa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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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7│新晨科技(3005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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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的通知,获悉张燕生先生将其所持
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补充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张燕生 否 1,600,000 6.03% 0.54% 否 是 2026年 2026年 国泰 补充
5月 29 12 月 海通 质押
日 16日或 证券
办理解 股份
除质押 有限
手续为 公司
止
合计 - 1,600,000 6.03% 0.54%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记数量 结数量
(股) (股)
张燕生 26,540,864 8.89% 5,020,000 6,620,000 24.94% 2.22% 0 0.00% 0 0.00%
合计 26,540,864 8.89% 5,020,000 6,620,000 24.94% 2.22% 0 0.00% 0 0.00%
注:本公告所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燕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股份事项风
险可控,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涉及对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股份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补充质押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ca708d9-201c-4098-b2b5-8558f1395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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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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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4: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 日 9:15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9:2
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康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3 人,代表股份数为128,163,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274%。其
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28 人,代表股份数
为 1,080,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127,083,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6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人,代表股份 1,080,7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0%。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7,960,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5%;反对1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080%;反对169,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31%;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7,957,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6%;反对1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564%;反对173,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347%;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7,95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1%;反对1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3,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009%;反对173,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02%;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7,94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1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240%;反对164,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97%;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6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人康路、张燕生、杨汉杰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7,5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1%;反对1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60%;反对187,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01%;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3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7,953,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33,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96%;反对176,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78%;弃权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6%。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联人康路、张燕生、杨汉杰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7,53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9%;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874%;反对191,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87%;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3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丽欣律师、周建刚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62c8f1d-0339-460f-9342-f600508ec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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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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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d4a03d8-73a0-4824-a1f4-d1b2fbb5eb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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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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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efd21a-725d-4456-810d-fc26619a1e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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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新晨科技(3005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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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
6年 4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
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
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3ece90-8ce1-464f-bb62-18caacf18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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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1│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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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131eeb7-b0aa-4c2e-bcc0-5bf01f01b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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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7│新晨科技(30054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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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满足持续稳定发
展需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6,935.04 元,2025 年末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34,982,113.32 元。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27,767,008.94 元,母公司 2025 年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204,513,741.3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4,179,838.5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346,935.04 -81,459,478.29 36,364,475.87
研发投入(元) 82,699,708.63 102,580,430.25 125,580,785.51
营业收入(元) 1,073,866,919.79 1,349,490,592.29 1,734,989,016.9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34,982,113.32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04,513,741.3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179,838.5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480,645.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179,838.59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10,860,924.3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7.48%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
,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稳定发展需要,不违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e64da41-7a2c-4418-becf-e280cc6ca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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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7│新晨科技(30054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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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
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长远发展,公司按照责、权、
利统一的原则,并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工资根据上述人员承担的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
绩效工资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于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具体实施。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
(四)其他事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计算薪酬并予
以发放。
2、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287fff-9b97-4353-9c13-856ef6080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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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7│新晨科技(30054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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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 8882519号
发明名称:一种分布式可验证可撤销可扩展的凭证管理方法和系统
专利权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0097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号楼 B座 8层
发明人:胡建鑫;付正;曾凡华;陈冬
专利号:ZL 2023 1 0210625.X
专利申请日:2023年 03月 07日
申请日时申请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日时发明人:胡建鑫;付正;曾凡华;陈冬
授权公告号:CN 116204907 B
授权公告日:2026年 04月 2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有效性及专利权人变更等法律信息以专利登记簿记载为准。
本发明提供一种分布式可验证可撤销可扩展的凭证管理方法和系统,方法包括:采用分组分级树形 RSA累加器结构对可验证凭证
进行维护管理;服务中心注册并通过入口服务发布与所述分组分级树形 RSA累加器结构对应的源计算服务和根计算服务;通过源计算
服务和根计算服务,对可验证凭证进行管理。本发明提供一种分布式可验证可撤销可扩展的凭证管理方法和系统,对传统 RSA累加器
的应用方式进行扩展,设计一种分组分级的树形 RSA 累加器结构,将大规模凭证服务化整为零,降低单点计算资源,同时实现服务
能力的灵活扩展,利于可验证凭证服务的大规模应用。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
和提升品牌影响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9770ed8-e2fb-4abf-baac-44e1320ca32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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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新晨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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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新晨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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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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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新晨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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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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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新晨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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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新晨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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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晨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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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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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新晨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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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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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新晨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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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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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新晨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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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6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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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新晨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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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701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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