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5 联得装备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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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24 │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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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02 │联得装备(300545):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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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4 │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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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46 │联得装备(30054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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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20:36 │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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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5:52 │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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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56 │联得装备(300545):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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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16 │联得装备(30054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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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16 │联得装备(30054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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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16 │联得装备(300545):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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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24│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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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ceb667f3-d2a7-439b-8d96-a5e0bd04fd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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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02│联得装备(300545):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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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联得转债”(债券代码:123038)转股期为 2020 年 7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24日;转股价格为 23.78元/股。
2、2025年第一季度,共有 10张“联得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42股“联得装备”股票(
股票代码:300545)。
3、截至 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098,729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109,872,9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得装备”)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联得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65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2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00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7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联得转债”,债券代码“12303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止)。“联得转债”初始
转股价格为 25.3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得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23.78 元/股。
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
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5.39 元/股调整为25.2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生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联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
,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未发生变化,仍为 25.29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4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578,94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
,99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969,538.7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030,454.27 元。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
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5.29 元 / 股调整为 24.17 元 / 股。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
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17 元/股调整为24.0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7 日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
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07 元/股调整为24.0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
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06 元/股调整为23.9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
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3.96 元/股调整为23.8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生效。
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以截至 2024 年7 月 6 日总股本数为基础,公司总股本由 177,748,320 股增加至 178,484,3
20 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3.81 元
/股调整为 23.7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了 10 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债金额为 1,000元,转股数量为 42 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尚有 1,098,729 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109,872,900 元,未转比例为 54.9365%。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股) (2025 年 3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 65,864,191 36.58 0 65,864,191 36.58
通股份/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5,864,191 36.58 0 65,864,191 36.58
二、无限售条件 114,186,770 63.42 42 114,186,812 63.4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0,050,961 100.00 42 180,051,003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755-3368 7809。
四、备查文件
截至 2025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得装备”、“联得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b5b66d18-0821-480c-b1a9-d5816ea49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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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4│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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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07a66e08-ba00-4a93-8df7-ca077a05c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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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46│联得装备(30054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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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 177,737,894 元增加至 178,484,320 元。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06748A
3、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7,848.432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聂泉
6、成立日期:2002 年 06 月 07 日
7、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工业区一路 1 号 L 栋 101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半导体工业自动化设备;光电平板显示(LCD/LCM/TP/OLED/PDP)工业自动化设备、检测设备
、其他自动化非标专业设备;设施、工装夹具、工控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20210c05-ce7d-4629-9ee1-d1a33fe26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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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20:36│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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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a631ae7a-486d-4519-b093-1a9df571c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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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5:52│联得装备(30054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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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聂泉先生的通知,获悉聂泉先生将其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一致行动人
聂泉 是 1,700,000 1.94% 0.94% 2022 年 12 2025 年 2 月 招商证券股份
月 8 日 10 日 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例 质押前的 质押后的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聂 87,585,922 48.65% 8,000,000 6,300,000 7.19% 3.50% 0 0 65,689,441 80.81%
泉
聂 165,000 0.09% 0 0 0.00% 0.00% 0 0 123,750 75.00%
键
合 87,750,922 48.74% 8,000,000 6,300,000 7.18% 3.50% 0 0 65,813,191 80.80%
计
注:聂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5%为高管锁定股;聂键先生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其持有的
高管锁定股数为 123,750 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聂泉先生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事宜,不涉及新增融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聂泉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
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02c7456c-b442-4e3a-97a9-97e8cd346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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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56│联得装备(300545):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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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300545):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7a07c1db-3f68-48ec-9738-c423c024ca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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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16│联得装备(30054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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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 243 号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 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89,007,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7,657,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350,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1,353,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350,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29,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1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28%;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657%;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63%;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80%。
议案 2.01 《关于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张玮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7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9%;反对 2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14%;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329%;反对2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49%;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922%。
议案 2.02《关于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范凌鹤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72,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8%;反对 2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14%;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255%;反对2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49%;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996%。
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94,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0%;反对 2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09%;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76%;反对2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05%;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19%。
议案 4.00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94,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4%;反对 2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26%;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433%;反对2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13%;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54%。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bd6b3a5d-2b16-437b-8580-ca31dbde7e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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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16│联得装备(30054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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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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