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546(雄帝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546 雄帝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17:46│雄帝科技(300546):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雄帝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雄帝科技(300546):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雄帝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6f5d8ef7-e42f-41b9-ab94-1151d65cf73c.PDF ─────────┬──────────────────────────────────────────────── 2024-03-29 17:46│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公告的形式 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3月 29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3月 29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3月 29日(星期五)9:15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A 栋 29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晶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人,代表公司股份 73,704,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277%。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公司股份 70,188,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516,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 954%。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计 6人,代表股份3,735,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33%。 5.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33,4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4.6003%;反对 201,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399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同意 3,53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4.6003%;反对 201,68 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399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33,4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4.6003%;反对 201,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399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同意 3,53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4.6003%;反对 201,68 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399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3,4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4.6003%;反对 201,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399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同意 3,53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4.6003%;反对 201,68 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399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征集人未征 集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立峰律师、姜羽青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1f3b032e-cac8-42f0-acb0-ad0c7f0aa562.PDF ─────────┬──────────────────────────────────────────────── 2024-03-25 16:34│雄帝科技(30054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况。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晶女士于自查 期间存在增持公司股票情况,本 次 增 持 计 划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及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于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为个人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公司投资价值的自我判断以及自有资金的安排,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60695a59-ba9b-4955-a8f4-0fa367124d0c.PDF ─────────┬──────────────────────────────────────────────── 2024-03-25 16:33│雄帝科技(300546):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 监事会将作出适当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于 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eae4277f-0b4d-4bb4-b537-48678d01dc9e.PDF ─────────┬──────────────────────────────────────────────── 2024-03-14 00:00│雄帝科技(300546):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9678b945-244d-4299-963f-742048991c8d.PDF ─────────┬──────────────────────────────────────────────── 2024-03-14 00:00│雄帝科技(300546):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公开征集,征集人安鹤男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 式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安鹤男,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美国 Intergraph S tudio 高级访问学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历任解放军总参测绘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统计局计算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现任深圳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公安局深化 体制改革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智能建筑协会会长,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主任及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公 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征集人保 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 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0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2.0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4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 3月 25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4、征集方式:本次征集表决权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 权征集行动。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表决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的股东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 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 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 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 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 ,视为无效。 委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A栋 29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00 收件人:刘秀芳 联系电话:0755-83309271 联系传真:0755-83416349 电子邮箱:dongmiban@xiongdi.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 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 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6、股东授权委托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7、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9、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 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 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 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640176e9-3ea6-409f-8d70-74ff26ca1860.PDF ─────────┬──────────────────────────────────────────────── 2024-03-14 00:00│雄帝科技(30054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雄帝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雄帝科技(30054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雄帝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2e7847fb-01fa-436b-bbb1-e2ec9663347e.PDF ─────────┬──────────────────────────────────────────────── 2024-03-14 00:00│雄帝科技(30054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雄帝科技(30054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3aaf99fe-ca13-4ec8-8976-273563d72162.PDF ─────────┬──────────────────────────────────────────────── 2024-03-14 00:00│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721867aa-253c-4add-a017-b50c8c5698f0.PDF ─────────┬──────────────────────────────────────────────── 2024-03-14 00:00│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e81a69e1-6c89-4d73-8dd8-acf194067120.PDF ─────────┬──────────────────────────────────────────────── 2024-03-14 00:00│雄帝科技(30054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