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6 雄帝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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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 │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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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 │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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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 │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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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 │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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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 │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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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 │雄帝科技(300546):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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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48 │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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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 │雄帝科技(3005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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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 │雄帝科技(3005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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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6 │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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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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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424d1b9d-280c-4c24-b443-f77ee5bee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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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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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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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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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于 2025年 3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瑞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年 3月 2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15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809c128c-e6c6-4cac-9627-1c2c4a479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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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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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33032cba-b5a0-40d4-9217-3ea26fa3b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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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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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c9e302f8-5fed-4620-8ba2-15b892596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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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02│雄帝科技(300546):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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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300546):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4318c491-4a6e-434d-9de0-f22152d8a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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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48│雄帝科技(300546):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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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 2,200万元–3,200万元 亏损:2,354.78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 1,307万元–2,307万元 亏损:3,516.50万元
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期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收入增长较快。公司国内及海外收入都有比较大的增长,尤其是海外收入同期增长较快。国内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
国内的智慧警务、智慧邮政等业务快速增长,海外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开拓顺利,尤其是非洲业务开拓取
得较快进展。另外,公司 2024 年 5 月披露的重大合同项目建设进入运营期,项目确认了部分收入,综合所致公司收入同期增长较
快。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坚持围绕可信身份的发展战略,一直坚持比较高的研发投入,以高端装
备、人工智能、AIOT为核心技术,以高质量的产品及先进的技术赢得市场,加上公司加强了供应链管理及运营效率的提升,使得公司
的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893万元,主要系委托理财收益及政府补助收入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 2024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于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4dfbfce1-9f5a-4186-aead-ac982f2c4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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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雄帝科技(3005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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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
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
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含)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主体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1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2月 24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示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月 8日下午 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A栋 2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郑嵩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月 8日 9:15 至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机构股东的持股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以及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946,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02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1,008,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742%。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5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3,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
理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
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70,631,3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3%;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7%;弃权 93,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017
%;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166%;弃权 93,06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1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若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2b9f0a14-c01f-4c5b-8039-df1144a95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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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雄帝科技(3005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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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4年 12月 2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
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月 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月 8日(星期三)9:15-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A栋 29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嵩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5人,代表公司股份 71,008,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742%。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人,代表公司股份 69,946,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0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6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0%。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计 151 人,代表股份 1,243,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4%。
5.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631,3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4693%;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3997%;弃权 93,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131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同意 866,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9.7017%;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2.8166%;弃权 9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481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杨博律师、姜羽青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239dc0d2-95f6-47b9-ab43-c709c335d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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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6│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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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f782554c-83fb-4e5b-bff5-7e569ced4a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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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5│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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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300546):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f5104c74-d9ed-4047-923a-8b125425a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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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4│雄帝科技(30054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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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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