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7 川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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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6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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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 │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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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 │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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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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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 │川环科技(30054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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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 │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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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 │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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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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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 │川环科技(300547):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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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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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6│川环科技(300547):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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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文琦超、文建树、文秀兰、文秀琼、蒋青春、毛伯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1、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文琦超,
持有公司股份 18,109,571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8.3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文建树,
持有公司股份 24,255,89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11.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文秀
兰,持有公司股份 4,239,762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1.9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
文秀琼,持有公司股份 7,695,594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3.56%)。文琦超、文建树、文秀兰、
文秀琼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每名股东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540,000 股(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25%),合计不超过 2,16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
股本 1%)。
2、公司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总经理蒋青春,持有公司股份 609,04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28%),蒋青春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2,200 股(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07%,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24.99%)。
3、公司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伯海,持有公司股份 1,252,418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
股本 0.58%),毛伯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000 股(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14%,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24.99%)。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琦超、文建树及关联方文秀兰、文秀琼和公司股东蒋青春、毛伯海分别签署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所持股份总数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股) 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文琦超 董事长、控股股东、实 18,109,571 8.38%
际控制人
文建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4,255,896 11.22%
文秀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239,762 1.96%
文秀琼 的关联方 7,695,594 3.56%
蒋青春 董事、总经理 609,045 0.28%
毛伯海 董事、副总经理 1,252,418 0.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文琦超、文建树、文秀兰、文秀琼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文琦超、文建树、文秀兰、文秀琼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每名股东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54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25%),合计不超过2,16
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1%,且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从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2、股东名称:蒋青春、毛伯海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蒋青春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2,2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07%);毛伯海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14%),拟减持
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其分别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25%,且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从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文建树、文秀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如发行人股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所持股份的 20%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流通之日起 10 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文琦超、文建树、文秀兰、文秀琼作为文谟统先生的股份继承人,将继续履行文谟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过程中作出的《关于股份追加锁定期的承诺》,即:文谟统所持的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20%自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10 年内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不予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琦超、文建树、文秀兰、文秀琼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蒋青春和毛伯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如发行人股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所持股份的 20%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流
通之日起 10 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青春和毛伯海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文琦超、文建树、文秀兰、文秀琼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蒋青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毛伯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3a44395b-3620-4733-aee8-87cf353bf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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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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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0194d6c0-2c71-47e9-af62-eef474efa9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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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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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文琦超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78 人,代表股份 47,176,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80%。其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71 人,代表股
份 2,081,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8%。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 46,184,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592%。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99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9%。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37,6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701%;反对 4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46%;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43,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261%;反对 4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538%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37,6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701%;反对 4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46%;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43,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261%;反对 4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538%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36,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682%;反对 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25%;
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42,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829%;反对 4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058%
;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4%。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6,725,6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446%;反对 4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0%;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31,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97%;反对 4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062%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36,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682%;反对 4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65%;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42,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829%;反对 4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970%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31,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567%;反对 4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33%;
弃权 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36,7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6235%;反对 43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250%
;弃权 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1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28,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516%;反对 4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18%;
弃权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34,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5082%;反对 4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171%
;弃权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35,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0648%;反对 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3%;
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40,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060%;反对 4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595%
;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张皓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
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ffef74b-7fee-4229-a7a3-31988b4e3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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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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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45894b3b-6568-409d-8ab7-0c72ced322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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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川环科技(30054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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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30054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aff0d01b-c011-4e5b-a38a-60edafeb0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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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57│川环科技(300547):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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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千方百计克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原材料涨价、同行业严重内卷等诸多因素带来的严重影
响,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6
3,154,734.87元,同比增长22.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731,581.01元,同比增长25.15%。
一、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1、制定 2024 年度企业经营目标
2024 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和计划,并大力督促经营层落实,严格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和管理优势,为公司发
展提供了合理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工作的有效运行,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
露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内幕信息人员保密
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深市上市公司 2023-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深证上〔2024〕847 号),公司 2023-2024 年度信息披露
工作评价结果为 A。
3、把拓展市场新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纳入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紧紧围绕汽车胶管的研发、生产、销售主业,大力度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深挖汽车高端软管配套市场,大力拓展空调
管、尼龙管、涡轮增压管等市场份额。同时大力拓展储能和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领域使用的液冷管路系统产品,储能领域液冷管路系统
和数据中心服务器领域液冷管路系统均实现了批量供货。加快接头类产品的研发进度,密切关注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与客户共同确
定接头类产品的技术方案和质量需求,严格按照客户的流程加快推进。
4、持续推进自制件应用
在经营业务方面,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中,持续开发了多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在保持公司橡胶类管路业务的基础上,
大力推广橡胶+尼龙总成类管路、车身附件类管路业务和自制三通、接头、卡箍等产品在主机厂进一步应用,保持管路系统各部件全
部自制,公司新增产品项目定点情况持续提升。
5、持续改进和降本增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精益管理及设备智能化改造,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物料积压和不必要周转,降低周转成本和管理成本,提
高周转率,让整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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