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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7(川环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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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47 川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09 18:08 │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09 18:08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10-09 18:08 │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 │2026-10-08 17:12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24 16:52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 │2026-09-24 16:52 │川环科技(300547):川环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2026-09-17 18:04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17 18:01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9-17 18:01 │川环科技(300547):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 │2026-08-26 18:48 │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10-09 18:08│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 委托,指派郭勇律师、张皓森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 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 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四川川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的 时间和地点、会议投票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或议案、会议出席对象、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事项、会 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依《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日 15:00 在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周贤华董事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9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9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会议通知》所记载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周贤华董事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6 年 9月 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本所律 师。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44,684,080 股,占 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0.665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137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882,300 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408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共 148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45,566,380 股, 占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1.073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代理人、持有公司股份并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非中小投资者”)共 6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42,62 3,208 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9.7123%;单独或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代理人(以下简称:“ 中小投资者”)共 142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2,943,172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 3612%。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对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一)根据《会议通知》,召集人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贵公司的股东未在本次股东会上提出新的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 会的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本所律师、两名股东代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现场会议投票的表决结果。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会议统计并公布了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贵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5,474,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8%;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50,9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73%;反对 75,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17%;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 以上表决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参与表决的股东与上述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形成的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签名,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24c42a56-e825-4c99-a1e4-a9c75b69041e.PDF ─────────┬──────────────────────────────────────────────── 2026-10-09 18:08│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0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于 2023年 9月 20日完成回购的 68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6,906,174 股变更为 216,226,174 股,注册资本将由 216,906,174元变更为 216,226,174 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一、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10月 10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2、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 经开区科技路 1号 3、联系人:证券部 4、邮政编码:635100 5、联系电话:0818-6923198 6、联系邮箱:chkj@chuanhuan.com 7、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建议在发送后通过 电话与公司联系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324f3ef0-2edb-4e8a-acbb-6161043797c0.PDF ─────────┬──────────────────────────────────────────────── 2026-10-09 18:08│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15时 00分(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贤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长文琦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以线上视频形式参与了本次股东会。经其提议,推举董事周贤华主持本次 会议,其他董事均表示同意,周贤华董事主持本次会议获得了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人,代表股份 45,566,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44,684,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6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88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人,代表股份 2,94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060,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88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0%。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 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7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7%;反对 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48%;弃权 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73%;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7%;弃权 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81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张皓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de1b2f9-7501-4bd2-8a7c-77a886357e60.PDF ─────────┬──────────────────────────────────────────────── 2026-10-08 17:12│川环科技(30054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2174ea19-717b-45fc-b468-4ec72c54b043.PDF ─────────┬──────────────────────────────────────────────── 2026-09-24 16:52│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 关于同意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594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a4a083b4-6b8b-4060-98b5-9f33b3f7f082.PDF ─────────┬──────────────────────────────────────────────── 2026-09-24 16:52│川环科技(300547):川环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川环科技(300547):川环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4d66ea49-6bee-4777-a9ef-4fa514bf47f3.PDF ─────────┬──────────────────────────────────────────────── 2026-09-17 18:04│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拟于 2026年 10 月 9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0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09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0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 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号公司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次审议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已由 2026年 9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 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 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10月 8日 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 2026年 10月 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号,公司 2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贤华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号 电话:0818-6923198 传真:0818-6231544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de62c4d1-6094-482e-ac8e-b407d7cae352.PDF ─────────┬──────────────────────────────────────────────── 2026-09-17 18:01│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于 2023年 9月 20日完成回购的680,000股回购股份用 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 8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8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和 20 23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截至 2023年 9月 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35%,支付的总金额为10,103,60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 3 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整体战略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 2023年 9月 20日 完成回购的 68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 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6,906,174股变更为 216,226,174股,注册资本将由 216,906,174元 变更为216,226,174元。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 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增+/减-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38,421,932 17.71 0 38,421,932 17.77 高管锁定股 11,469,671 5.29 0 11,469,671 5.30 首发前限售股 26,952,261 12.43 0 26,952,261 12.4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8,484,242 82.29 -680,000 177,804,242 82.23 三、总股本 216,906,174 100.00 -680,000 216,226,174 100.00 注:上表系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 年 8月 31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 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16,906,174元。 216,226,174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16,906,174股,均为普通股。 216,226,174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 益的情形。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后续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通知 债权人、工商信息变更备案登记及换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e076c031-9865-490a-b81e-1ee3bc8f28f1.PDF ─────────┬──────────────────────────────────────────────── 2026-09-17 18:01│川环科技(300547):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上午 10 点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 日前以电话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 2023 年回购方案实际回购的 680,000 股 A 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680,000 股,同时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680,000 元。 鉴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后续的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 10 月 9 日 15:0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192066b0-a990-4b5d-997a-ec7ae1bbe6eb.PDF ─────────┬──────────────────────────────────────────────── 2026-08-26 18:48│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8477873-0d27-4d1f-b14e-66eeb12ce6a6.PDF ─────────┬──────────────────────────────────────────────── 2026-08-26 18:46│川环科技(30054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川环科技(30054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a479c5e-3481-496d-8d22-d4dd22353c63.PDF ─────────┬──────────────────────────────────────────────── 2026-08-26 18:43│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9f2366b-6fe5-44df-ae11-8f75d3459e79.PDF ─────────┬──────────────────────────────────────────────── 2026-08-26 18:43│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0b860e4-8e35-402e-a599-d70f2e4f2ddf.PDF ─────────┬──────────────────────────────────────────────── 2026-08-13 20:12│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 心出具的《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d1217d9a-5ccd-4fa5-a030-0dc8cd03d779.PDF ─────────┬──────────────────────────────────────────────── 2026-06-26 19:16│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 680,000.00 股后的股份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216,906,174.00 股,剔除后为 216,226,174.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2.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9,894,650.20元(含税)。 2、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9,894,650.20÷216,9 06,174.00×10=2.761316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2761316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61316元。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6,906,17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80,000.00 股后的216,226,174.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7元(含税)。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发生变 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亦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80,000.00股后的 216,226,1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2.7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49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 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7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7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9,894,650.20÷216,906, 174.00×10=2.761316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2761316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61316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贤华 咨询电话:0818-6923198 传 真:0818-623154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52db568-fb3e-41ba-b439-82d63f509a93.PDF ─────────┬──────────────────────────────────────────────── 2026-06-01 17:58│川环科技(300547):川环科技与中信建投关于川环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川环科技(300547):川环科技与中信建投关于川环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5e313d9e-57f9-4814-937e-2f19bb0e2f48.PDF ─────────┬──────────────────────────────────────────────── 2026-06-01 17:58│川环科技(300547):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川环科技(300547):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60d7ea52-f96e-4c0a-bb54-df3381f25b28.PDF ─────────┬──────────────────────────────────────────────── 2026-06-01 17:58│川环科技(300547):中信建投关于川环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川环科技(300547):中信建投关于川环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2836cbde-983d-4ded-a487-61a54be5dc7c.PDF ─────────┬──────────────────────────────────────────────── 2026-06-01 17:58│川环科技(300547):中信建投关于川环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川环科技(300547):中信建投关于川环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37d0ead1-051a-41d8-b28f-e3d85288fcd8.PDF ─────────┬──────────────────────────────────────────────── 2026-06-01 17:58│川环科技(30054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川环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 │回复 ─────────┴──────────────────────────────────────────────── 川环科技(30054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川环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ad147086-399b-43ac-90f1-fc9f70fcce74.PDF ─────────┬──────────────────────────────────────────────── 2026-06-01 17:58│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 │示性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 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 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问询函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并对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 充 和 更 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38955318-d7fe-45e8-bbbf-e89a23304aa8.PDF ─────────┬──────────────────────────────────────────────── 2026-06-01 17:58│川环科技(300547):川环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川环科技(300547):川环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29982a39-241a-4e4a-a404-67975e5062ff.PDF ─────────┬──────────────────────────────────────────────── 2026-05-20 19:44│川环科技(300547):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同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于当日向全体董事以口头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两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 由公司董事过半数推举文琦超董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 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文琦超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张玉荀、独立董事向朝阳、董事文琦超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文琦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 选举独立董事何加明、独立董事向朝阳、董事文琦超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何加明任召集人,任期三年。 选举独立董事张玉荀、独立董事向朝阳、董事文琦超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玉荀任召集人,任期三年。 选举独立董事何加明、独立董事张玉荀、董事文琦超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加明任召集人,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四川福翔科技有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委派文建树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福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同意,聘王宗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同意,聘文勇、邹勇、罗丰友、谢林红、曹红伟(女)、邓友文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同意,聘张化川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同意,聘周贤华为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同意,聘周贤华兼任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66d36a8-84c7-45e0-b182-031712dbaf84.PDF ─────────┬──────────────────────────────────────────────── 2026-05-20 19:44│川环科技(30054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 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文琦超(董事长)、王宗武、张富厚、周贤华、罗丰友。 职工代表董事:张寿军 独立董事:何加明、张玉荀、向朝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名成员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2、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文琦超(主任委员)、张玉荀、向朝阳 审计委员会:何加明(主任委员)、向朝阳、文琦超 提名委员会:张玉荀(主任委员)、向朝阳、文琦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何加明(主任委员)、张玉荀、文琦超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且主任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 加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总经理:王宗武 副总经理:文勇、邹勇、罗丰友、谢林红、曹红伟(女)、邓友文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张化川 董事会秘书:周贤华 证券事务代表:周贤华 内审部负责人:周贤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周贤华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贤华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经开区科技路 1号 电话:0818-6923198 传真:0818-6231544 邮箱:chkj@chuanhuan.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离任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平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毛伯海先生届满离任,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邱广友先生、欧如飞先生届满离任,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4、财务负责人罗英女士届满离任,退休。 本次离任人员毛伯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97,418股,欧如飞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0股,其余离任人员李平、邱广友、罗英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上述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离任的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在 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b1e1951-02c5-43f9-836a-54deecd8eb60.PDF ─────────┬──────────────────────────────────────────────── 2026-05-20 19:44│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db466bc-3338-48f5-81b0-60dc0be7d7a7.PDF ─────────┬──────────────────────────────────────────────── 2026-05-20 19:44│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 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b26c29c-6597-46f2-b571-beb51a545291.PDF ─────────┬──────────────────────────────────────────────── 2026-05-13 19:20│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公司产品获得LFCM UL4501认证的公告 ─────────┴──────────────────────────────────────────────── 一、认证基本情况 近日,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UL Solutions颁发的 LFCM UL 4501液冷组件认证结案信,公司橡 胶软管总成等液冷流体连接管路部件通过了 UL4501认证。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证全面验证了公司液冷组件在防泄漏、高可靠性、高阻燃性、耐老化、耐温适应性、长寿命等方面的优异性能,可满足液 冷组件长期稳定运行的严苛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液冷管路领域的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期业务布局与可持续发展具 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 LFCM UL 4501认证,不涉及具体合同订单和销售金额。后续能否取得订单、获取订单金额的大小,将受行业竞争 格局、产品迭代速度、市场渠道拓展及客户认可度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认证的取得,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UL Solutions颁发的 LFCM UL 4501认证结案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8d88c71-26ec-4dab-8449-05e0e0468a66.PDF ─────────┬──────────────────────────────────────────────── 2026-04-28 19:31│川环科技(30054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川环科技(30054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34daa0-e7fe-4fec-b777-731c32b1bf37.PDF ─────────┬──────────────────────────────────────────────── 2026-04-28 19:31│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年度报告 ─────────┴──────────────────────────────────────────────── 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f22f8d-8790-4b39-b803-558a1cea38ce.PDF ─────────┬──────────────────────────────────────────────── 2026-04-28 19:30│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897571-6fe7-4fd0-8b03-72637dbd1ec7.PDF ─────────┬──────────────────────────────────────────────── 2026-04-28 19:30│川环科技(30054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川环科技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川环科技(30054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川环科技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ca2509-13d0-4c09-a8bd-da2cf4641f76.PDF ─────────┬──────────────────────────────────────────────── 2026-04-28 19:30│川环科技(300547):关于投资设立越南公司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和实施 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国际贸易争端的发展存在不确 定性,越南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采用外币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优化全球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东南亚及周边地区的 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拟以自有资金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暂定名为“川环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越南 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万美元,拟由川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设立越南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3、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设立境外公司尚需完成中 国境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手续,以及越南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注册登记手续。 二、拟设立越南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川环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周贤华 5、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出资 6、经营范围:橡胶软管及总成、橡胶密封件、橡塑接头、橡塑制品、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模具的设计、制造与销售 ;货物贸易;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越南当 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7、注册地址:越南(具体地址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8、股权结构:拟由川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上述信息最终以越南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投资目的及战略意义 公司深耕橡胶制品行业多年,已在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件领域建立了显著的竞争优势,同时针对新兴应用领域进行了专项技术攻 关,自主研发形成了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目前,公司已在越南市场实现稳定供货,与多家国际知名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 关系。本次在越南设立全资公司,是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通过本地化生产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对越南现有客户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增强客户黏性,深化与现有战略客户的合作关系; 以越南为基地,辐射东南亚及周边海外市场,扩大公司各类橡胶制品的市场份额;贴近海外客户进行生产制造,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和 关税风险,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建立海外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配套解决方案。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全球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对外投资,可以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与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提升服务客户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布局,拓 展公司国际业务,并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全球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并能 够有效提升公司规模、行业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次设立境外公司尚需完成中国境内及越南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审批进度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 2、经营风险:越南的法律、政策、商业环境、文化习俗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越南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3、市场风险:海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开拓进度可能不及预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审批进展,建立健全境外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确保本次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9bb05e-5989-48d6-99bd-5a971daee735.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e3c267-995e-43ff-909e-09158b21d324.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 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研究,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对公司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1、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审议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 8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25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发展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程序、标准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多次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就公 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持续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发生提议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因本人连续担任公司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本次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希望公司在新的董事会领 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 企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 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c11a2a-5a1d-4e67-ab2f-dc0ad73b4a50.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加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 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研究,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对公司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1、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审议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 8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25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 行了监督,对公司审计事务工作和相关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本人多次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就公 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持续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发生提议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以后,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 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何加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d46da5c-0789-49f4-9231-72e261c22c9b.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川环科技(30054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e8364c-5dff-4af6-83b2-e95c81c3a6f1.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年薪 、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相符合,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四)绩效薪酬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分配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对等的原则。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五条、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政策、计划或者方案。第九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所在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三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 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担任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 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构成,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为公司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责与岗位等级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 发放。公司可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根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的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基本薪 酬及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公司章程或者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8e790a-e87a-404e-9958-9e0b50dd4caf.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玉荀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上,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首次加入川环科技担任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 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研究,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对公司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1、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发展和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相关人员的提名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本人多次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就公 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持续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发生提议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以后,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 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张玉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cb3820-799f-4110-80e2-b007bc5377a4.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关联交易制度(2026年4月) ─────────┴──────────────────────────────────────────────── 川环科技(300547):关联交易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4917fa-b6e7-4149-a554-fd75624a4d86.PDF ─────────┬──────────────────────────────────────────────── 2026-04-28 19:29│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文英(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上,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研究,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对公司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1、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审议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发展和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相关人员的提名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本人多次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就公 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持续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发生提议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5 年 5 月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 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 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徐文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c4251e-f506-4459-84b3-5a62907763f3.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7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中长期回报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 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4,038,769 .5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84,442,411.63 元。公司总股本为 216,906,174 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数量为 680,000股。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8,925,577.3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8,528,816.34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88,528,816.34元。 4、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 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906,17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680,000股后的 216,226,1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59,894,650.19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29.35%。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持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 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9,894,650.19 90,166,314.56 59,894,650.1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4,038,769.54 202,731,581.01 161,990,109.62 润(元) 研发投入(元) 57,156,590.52 52,335,233.71 42,775,680.99 营业收入(元) 1,523,139,205.13 1,363,154,734.87 1,109,329,863.5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28,925,577.30 配利润(元) 788,528,816.3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09,955,614.94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89,586,820.06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09,955,614.94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152,267,505.22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3.81%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注:上述计算结果如果存在尾数细小区别,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09,955,614.95 元,且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 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1007c8-3a1c-48ba-b8f1-98861754b1dd.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 026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公司付予信永中和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72万元。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 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1 庄瑞 2024 年 12 监督管 中国证券监督 因在执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兰 月 23 日 理措施 管理委员会西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部 藏监管局 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 予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 2 丁茂 2024 年 4 监督管 中国证券监督 因在执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月 3 日 理措施 管理委员会西 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存在未合理评 藏监管局 价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评估结果等问 题,对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 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 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于续聘公 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 任公司 2026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 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ba9993-49cf-4642-b885-e5a4d78f768e.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向朝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向朝阳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43c4dd-d3a9-4a22-8ae1-884c82f18af4.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向朝阳独董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声明人向朝阳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 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向朝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bc10e0-aba4-4b84-bb1a-e5f1bbdd088c.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 绩。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23,139,205.13元,同比增长1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038,769.54元,同比增 长0.64%。 一、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1、制定 2025年度企业经营目标 2025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 计划,并大力督促经营层落实,严格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和管理优势,为公司发展 提供了合理的建设性指导意见,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工作的有效运行,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露 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内幕信息人员保密意 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3、把拓展市场新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纳入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紧紧围绕汽车胶管的研发、生产、销售主业,大力度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深挖汽车高端软管配套市场,大力拓展空调 管、尼龙管、涡轮增压管等市场份额。同时大力拓展储能和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领域使用的液冷管路系统产品,储能领域液冷管路系统 和数据中心服务器领域液冷管路系统均实现了批量供货。加快接头类产品的研发进度,密切关注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与客户共同确 定接头类产品的技术方案和质量需求,严格按照客户的流程加快推进。 4、持续改进和降本增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精益管理及设备智能化改造,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物料积压和不必要周转,降低周转成本和管理成本,提 高周转率,让整个生产过程更加高效、稳定。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对订单形成、物资配送、生产排产、过程控制、包装入库、销售 发货的信息联动,便于各部门协调一致。同时及时根据订单变化,快速精准地模拟出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利用率,通过信息化系统 及时跟踪客户订单和生产达成进度。 二、2025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3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全 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均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年度股东会和 1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 。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配合审计工作。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 相关工作,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合理建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 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并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 、职责制定薪酬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李平先生、何加明先生和张玉荀先生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加快安徽和深圳子公司建设,完善产能布局 公司现有产能集中于西南区域,全国产能布局较为单一,且核心客户存在明确的供配半径需求,面对华东、华南新能源汽车、数 据中心、储能等核心市场的快速发展,远距离供货模式下的物流成本、交付效率已难以匹配市场与客户需求,加之新兴业务订单持续 增长,现有产能日趋紧张,产能布局与市场发展的适配性亟待提升。本次华东和华南子公司设立,核心是打造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 通过贴近华东、华南核心客户实现近地化配套,精准契合供配半径要求,大幅提升订单响应、交付效率及对客户服务能力;同时聚焦 汽车流体管路、液冷管路等高端产品扩产,完善全国化产能布局体系,强化区域产能协同与资源调配能力,为企业长期高质量发展奠 定坚实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们将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从全体股东的利 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实现年度经营计划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自身优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董事会工作: 1、做好企业战略规划及计划实施管控,确保年度经营计划的达成。结合公司中长期及远期的战略规划、内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 ,做好战略规划管理,及时修订各项规划及计划,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安排部署公司经营计划目标,夯实管理层责任,保证各 项目标全面分解和承接、责任清晰、有效协同,持续深化绩效管理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确保 2026年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2、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严格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 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会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 范运作能力和治理水平。董事会各成员应充分理解各自职责,并通过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专题调研、审查报告和报表资料、问询相 关人员等方式,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评估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全面掌握公司运作情况,给予专 业可行的建议或意见。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 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良好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 好的形象。 5、高度重视、抓好规范运作培训工作。遵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完成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业 务培训,不断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做好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培训,不断加强公司各部门各管理人员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的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827e65-fab7-4c88-9c1c-6a2ae62b719b.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川环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川环科技(30054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川环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c8c7e5-83f0-423b-9197-10388ba65290.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5年年报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 月 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e7cb54-0b31-40c9-afcc-ee036f3f0905.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 2026年 4月 29日对外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30日下午 15:00 至 17:00 在互动易云访谈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云访谈(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周贤华先生、独立董事何加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 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4月 30日 12:00前访问互动易云访谈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6a476b-ca28-4a5f-8670-6bf2e50c1063.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 5万元/年,按月支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b3afd4-3d8e-4ce0-be81-e147decbaad5.PDF ─────────┬──────────────────────────────────────────────── 2026-04-28 19:27│川环科技(30054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 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6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线下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 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信 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64f223-511b-4a93-9c1f-b1c1163ad24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川环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2513.PDF ─────────┬──────────────────────────────────────────────── 2026-04-29│川环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4831.PDF ─────────┬──────────────────────────────────────────────── 2026-04-29│川环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4839.PDF ─────────┬──────────────────────────────────────────────── 2025-10-23│川环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6347.PDF ─────────┬──────────────────────────────────────────────── 2025-08-12│川环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4230.pdf ─────────┬──────────────────────────────────────────────── 2025-04-22│川环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251.PDF ─────────┬──────────────────────────────────────────────── 2025-04-22│川环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201.PDF ─────────┬──────────────────────────────────────────────── 2024-10-28│川环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340.PDF ─────────┬──────────────────────────────────────────────── 2024-08-29│川环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430.PDF ─────────┬──────────────────────────────────────────────── 2024-04-22│川环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303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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