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48 长芯博创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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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2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特定股东自愿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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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36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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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2 │长芯博创(30054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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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2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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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2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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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6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
│ │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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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40 │长芯博创(3005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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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01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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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59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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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57 │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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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2│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特定股东自愿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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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自愿承诺未来 6 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 ZHU WEI及其配偶 WANG XIAOHONG《关于未来 6个月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特定股东 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41,5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86%,二人均未在公司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WEI及其配偶 WANG XIAOHONG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股数为 11,063,881股,占公司
股本的 3.7516%。
注:公司总股本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加,上述持股比例均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定股东 ZHU WEI及其配偶 WANG XIAOHONG自愿承诺:自 2026年 10月 19日起 6个月内(2026年 10月 19日至 20
27年 4月 1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如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上述承诺
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其承诺履行情况持续监督;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ZHU WEI及其配偶 WANG XIAOHONG出具的《关于未来 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b32cdef0-9375-473a-843b-93c4a228e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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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36│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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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庄丹先生《关于提议长芯博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庄丹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
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庄丹先生
2. 提议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庄丹先生提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未能
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6.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庄丹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庄丹先生目前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庄丹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公司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根据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回购方案及实施安排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a3e8d2d7-c5d8-4dc2-b43f-05fe4f23a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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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2│长芯博创(30054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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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
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
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2026 年 9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
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2026 年 9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联系信
息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3日 14:30时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庄丹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3日 9:15-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股份 55,398,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18.7897%,均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等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
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498名,代表股份
42,310,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350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资格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
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系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
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待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974,66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51%;反对 1,72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1%;弃权 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90,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27%;反对 1,729,5
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65%;弃权 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该议案表决通过。
2.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99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6%;反对1,705,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7%;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614,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91%;反对 1,705,6
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00%;弃权 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该议案表决通过。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99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6%;反对1,705,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7%;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614,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91%;反对 1,705,6
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00%;弃权 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该议案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b089f0b1-9d21-484e-a0d8-b05a82cb4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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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2│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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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9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查询期间为 2026年 3月 20日至
2026年 9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10名核查对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其中,8名核查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之前,相关交易系因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或基于对二级市场
行情的独立判断自主作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另有 2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前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人员知悉的本次激励计划信息有限,在知情前后的相
关交易均系基于二级市场情况、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以获取利
益的主观故意,并已就相关交易出具说明。基于审慎原则,上述 2名核查对象(均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已主动放弃参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予以相应调整。
2.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
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
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
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
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32a247cb-aeb7-4bb9-8640-58a7b88a2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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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2│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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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13日的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13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丹先生
7.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708,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03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398,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897%
。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2,310,51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3506%。(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2,324,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3555%。
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10.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颖律师、程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1.00 关于《公司 2026 总表决情况 95,97 98.22 1,729, 1.770 4,600 0.004 通过
年限制性股票激 4,669 51% 591 1% 7%
励计划(草案)》 其中,中小 40,59 95.90 1,729, 4.086 4,600 0.010
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的表决 0,570 27% 591 5% 9%
情况
2.00 关于《公司 2026 总表决情况 95,99 98.24 1,705, 1.745 4,600 0.004 通过
年限制性股票激 8,569 96% 691 7% 7%
励计划实施考核 其中,中小 40,61 95.95 1,705, 4.030 4,600 0.010
管理办法》的议 股东的表决 4,470 91% 691 0% 9%
案 情况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 总表决情况 95,99 98.24 1,705, 1.745 4,600 0.004 通过
东会授权董事会 8,569 96% 691 7% 7%
办理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其中,中小 40,61 95.95 1,705, 4.030 4,600 0.010
划有关事项的议 股东的表决 4,470 91% 691 0% 9%
案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颖、程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e7c85b2c-5683-4e0f-8e64-d00c503b6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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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6│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
│式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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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d1a0fe9d-1b6a-4bd6-99a4-29c8f7a50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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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40│长芯博创(3005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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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9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 9月 24日至 2026年 10月 3日,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均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
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 7名外籍人员(其中财务总监 PEH KOKTHYE及外籍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6名),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4dd360f6-b959-4cb2-b371-7c3003d3a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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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01│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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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6年 9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庄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期条件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
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汤金宽先生、程煜烽女士回避表决)
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拟定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拟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汤金宽先生、程煜烽女士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制订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汤金宽先生、程煜烽女士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
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
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
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相关事宜;
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
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
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定于 2026年 10月 13日(周二)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同日披露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fd7c8e66-2dd3-49c9-ae8b-55598ce32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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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59│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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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9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3.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第 1.00-3
.00项提案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
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12日 8:30-11:30,13:00-16:30。异地股东如用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到达公司时间为准。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会开始前半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号
联系人:熊军、汪文婷
邮箱:stock@everprox.com
电话:0573-82585880
邮编:3140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bb444be0-8a8d-4ba5-866d-e5d4e4e56f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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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57│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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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期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39b46f22-0a8a-43db-9331-0394c5d69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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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57│长芯博创(30054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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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
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beddf252-b4b8-43d4-b13c-da261e8c5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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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57│长芯博创(300548):长芯博创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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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芯博创”)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长芯博创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
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长芯博创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并与公司或公司控股
子公司签署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合同。除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
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行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负责,并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
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营业收入(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00亿元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2.0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2027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026-2027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85.00亿元 80.0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6-2028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026-2028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5.00 亿元 145.00亿元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An≤A<Am 80%
A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910,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 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4,526,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 5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7.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4,536,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2%;反对 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4,536,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2%;反对 49,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8.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918,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 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弃权 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4,534,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4%;反对 50,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弃权 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颖、边亚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8449d66-5d0c-488a-a1d1-bca52339652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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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长芯博创: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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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2/1225492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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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长芯博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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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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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长芯博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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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5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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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长芯博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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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4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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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长芯博创: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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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1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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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博创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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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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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博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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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5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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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博创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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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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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博创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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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5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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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博创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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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6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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