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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1(古鳌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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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51 古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4 17:56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 │2026-06-24 17:56 │古鳌科技(30055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4 17:54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24 17:54 │古鳌科技(3005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6-22 18:26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5 17:48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3 18:20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29 16:24 │古鳌科技(30055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9 16:24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5-27 19:20 │古鳌科技(300551):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6-06-24 17:56│古鳌科技(300551):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一、减资事项概述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或“公司”)于2026 年 6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昊元古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元古” )出售新存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存科技”)413.6383 万元出资额事项已完成,并且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41,9 56.98万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昊元古的注册资本从 39,750.00 万元减至 2,688.00 万元。本 次减资完成后,昊元古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昊元古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3 年 4月 19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CG2DBT79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古鳌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 458 弄 8号二楼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翻译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古鳌科技出资 93.07%,金晶出资 3.77%,张斌出资 1.89%,胡义军出资 1.26%,上海古鳌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 0.01%。 (二)主要财务数据 昊元古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503.08 8,566.28 负债总额 7,015.10 15.10 净资产 6,487.98 8,551.18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143.81 -11,409.80 (三)减资前后合伙企业出资额变动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原认缴出资额 减少出资额(万 变更后认缴出资 (万元) 元) 额(万元) 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 36,995.90 34,494.12 2,501.78 有限公司 2 金晶 1,500.00 1,398.57 101.43 3 张斌 750.00 699.29 50.71 4 胡义军 500.00 466.20 33.80 5 上海古鳌半导体有限责 4.10 3.82 0.28 任公司 合计 39,750.00 37,062.00 2,688.00 三、减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基于前期昊元古出售参股公司收到的全部股权转让款,综合考虑税负等因素 ,并与其他合伙人审慎沟通后共同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营业务,进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减资系同比例减资,减资事项完成后,昊元古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昊元古的合伙企业出资 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985d1f4-c865-4ef0-b8b4-6677f3248746.PDF ─────────┬──────────────────────────────────────────────── 2026-06-24 17:56│古鳌科技(30055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 26 年 6月 22 日以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迎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昊元古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注册资本从 39,750.00 万元减至 2,688.00 万元,并且同 步办理工商登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 14:30 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677d19c-c4a3-468d-8f40-245c555c4f00.PDF ─────────┬──────────────────────────────────────────────── 2026-06-24 17:54│古鳌科技(300551):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6 月 24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2、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 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7月 7 日 9:00 至 16:0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 年 7月 7日 16:00 之前送达或发 送邮件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号证券部。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方式 a.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b.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c.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d.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2)采用信函或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 理人签字确认“文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来信请 寄: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号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200333。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 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 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7、联系方式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鹏展 (3)联系电话:021-22252595 (4)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号证券部 (5)邮箱:ir@gooao.cn (6)邮编:20033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1df77d-101f-4a5c-9cef-7c1b3ed5391c.PDF ─────────┬──────────────────────────────────────────────── 2026-06-24 17:54│古鳌科技(3005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薪酬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工资与效益联动,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 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市场薪酬水平,统筹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员工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应在当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确定。 第五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并根据公司 发展阶段与战略进行动态评估与调整,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 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考同行业、同 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股东代表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内的核心骨干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支付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拟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应当确定当年薪酬基数、 考核系数、评价办法等具体考核方案。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将重点关注: (一)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廉洁自律情况; (四)员工满意度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每月 按照不超过 50%的比例预发,年终根据业绩初步考核结果预发累计不超过绩效薪酬的 90%;全年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清算,于年报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任期激励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于任期结束、任期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意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或绩效薪酬: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期间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重新核定。对因财务重述导致原绩效考核结果失实而超额发放的薪酬,公司有权予以追回。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 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 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八条 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其他管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中薪酬均为税前工资,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应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 和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发放税后薪酬。 第二十条 公司应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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