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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2(万集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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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52 万集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2 17:17 │万集科技(30055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1-21 16:44 │万集科技(300552):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01-21 16:37 │万集科技(300552):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1-21 16:31 │万集科技(3005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1 16:30 │万集科技(30055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1 16:30 │万集科技(30055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5-01-21 16:30 │万集科技(30055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5-01-21 16:28 │万集科技(300552):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4-12-30 20:04 │万集科技(3005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4-12-30 20:04 │万集科技(3005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1-22 17:17│万集科技(30055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名称: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4488XN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9号院 1号楼B座 24层 2801室 5.法定代表人:翟军 6.注册资本:21313.3112 万元 7.经营范围: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 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 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 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 )、自动化计量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874fa762-6bbd-4f2c-9c75-0bc9b02a8304.PDF ─────────┬──────────────────────────────────────────────── 2025-01-21 16:44│万集科技(300552):舆情管理制度 ─────────┴──────────────────────────────────────────────── 万集科技(300552):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61e83ad1-b271-423b-875f-6eee8fdf9fc5.PDF ─────────┬──────────────────────────────────────────────── 2025-01-21 16:37│万集科技(300552):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近日,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集科技”)及下属公司武汉万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万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申请人 业务 方向 1 一种定位模块的标 ZL202111374036.2 2021/11/19 2024/12/03 万集科技 ETC 定方法、装置、终端 和存储介质 2 激光雷达芯片、激光 ZL202011032961.2 2020/09/27 2024/12/17 万集科技 激光 雷达及其激光探测 方法 3 激光雷达与相机的 ZL202110507017.6 2021/05/10 2024/12/27 万集科技 激光 标定方法、装置、服 务器和存储介质 4 激光雷达光学装置 ZL201811469638.4 2018/11/28 2024/12/24 武汉万集 激光 及激光雷达系统 5 一种推荐鞋子方法、 ZL202111580747.5 2021/12/22 2024/12/27 武汉万集 激光 系统及计算机可读 存储介质 6 一种 MEMS 振镜同 ZL201711122815.7 2017/11/14 2024/12/31 武汉万集 激光 步信号反馈装置、方 法及激光雷达 注: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是公司和子公司坚持持续创新的新成果,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助于促进 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公司的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体系,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d4dfcdea-1938-4fa6-a9df-d8809a0d5b7e.PDF ─────────┬──────────────────────────────────────────────── 2025-01-21 16:31│万集科技(3005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集科技(3005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0bc43e15-165c-40ea-9cc1-136275eec48e.PDF ─────────┬──────────────────────────────────────────────── 2025-01-21 16:30│万集科技(30055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超过全 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a15a339d-1fd1-423a-8896-bb95e2b22ebd.PDF ─────────┬──────────────────────────────────────────────── 2025-01-21 16:30│万集科技(30055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 1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将“自动 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年 12月 31 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 号) 同意注册,公司已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32,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 8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71,686.20 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10957)。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 募资资金使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用进度 1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 22,669.21 14,277.44 62.98% 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 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 16,477.96 16,477.96 100.00% 建设项目 合计 39,147.17 30,755.40 - 注: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827.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具体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的日期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1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 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基建工 程已全部完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计划进度主要系投产时间短,相关行业处于发展中阶段,公司项目订单未达到规划产能。 公司为了提高投资效益,控制产线产能投资进度以与市场订单需求相匹配,避免产能过早投入形成浪费。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 将“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统一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e94e629f-726f-4ab3-bb17-a579a5a393b6.PDF ─────────┬──────────────────────────────────────────────── 2025-01-21 16:30│万集科技(30055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万集科技(30055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deb2a211-379f-4431-a97f-129715e84b08.PDF ─────────┬──────────────────────────────────────────────── 2025-01-21 16:28│万集科技(300552):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37,300 万元~29,300 万元 亏损 38,553.04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38,800 万元~30,800 万元 亏损 40,194.25 万元 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91,200 万元~94,800 万元 90,898.0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90,900 万元~94,500 万元 90,679.19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随着车路云一体化及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的发布,公司为应对车路云一体化及高速公路业 务的展开,在报告期内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同时公司坚持长期战略,保持创新投入力度,持续对激光雷达、智能网联等新产品进行 研发投入,以及由于专用短程通信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的下降影响了整体毛利率下降,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净 利润为亏损。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 2、公司将在202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有关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f9200cf0-76b7-4967-a744-9eb965624fe6.PDF ─────────┬──────────────────────────────────────────────── 2024-12-30 20:04│万集科技(3005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12号楼 3层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以下简称“《临时提案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现场审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年 12月 13日通过指定媒 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载明的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为《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翟军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在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议事效率,翟军提议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据此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出了《临时提案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30日 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软件园 12号楼 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翟军主持本次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30 日 9:15 至 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共计 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0,494,2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213,133,112 股的 47.150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4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8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2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1,834,3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779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股东 221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4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8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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