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3 集智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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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04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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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08 │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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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08 │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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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08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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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22 │集智股份(30055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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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6 │集智股份(30055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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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4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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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 │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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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 │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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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 │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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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0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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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8b433cd6-f64f-4958-acd3-04730ef77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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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08│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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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eae0c73b-7fc1-415f-8efc-950227ee0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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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08│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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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余杭
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楼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2人,代表公司股份42,875,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90%。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42,509,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8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365,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计66人,代表股份3,197,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99%。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9,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6%;反对102,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92,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7145%;反对102,04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1917%;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938%。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
关联股东俞金球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9,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6%;反对102,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92,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7145%;反对102,04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1917%;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93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俞金球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9,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6%;反对102,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92,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7145%;反对102,04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1917%;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93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俞金球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张依航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a4f4baba-62aa-4448-b7e0-c94fe59ca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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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08│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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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6月 5日至 2025 年 12 月 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共有 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持有公司股票变动的行为。具体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股份变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6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份变动是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的被动股份变动,不属于主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
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相关股份变动情况与上述公告披露的权益分派规则一致,不存在异常情形。
2、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2名拟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相关交易决策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
作,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拟实施的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
的证券欺诈活动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
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04de96dc-c0c4-4139-8c17-f21e4484f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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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22│集智股份(30055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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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cbb1a8dc-b808-49fe-9d87-e340759fb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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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6│集智股份(30055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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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88617720-714e-487a-993a-cf8959525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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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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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647928b1-17c5-4495-b0c2-13f98add0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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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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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 2026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授予第一个归属 1、2026年营业收入达到 4.5亿元;
期 2、2026年净利润达到 7000万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 2027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授予第二个归属 1、2027年营业收入达到 6.5亿元;
期 2、2027年净利润达到 1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2)“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
失效。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B 及以上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7eb14e51-7405-464a-b245-be814d3b7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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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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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bcb29653-7105-4562-9606-63bf9bc23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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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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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48db7259-f3dc-4804-bd84-9bddfdde8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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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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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5cc36b10-95da-4c7f-9c96-ea6226a26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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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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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29d7f18c-4ce1-4a5c-9db0-bda095499d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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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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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8934dbd8-cad1-4efc-9984-f3062c688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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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1│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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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
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限售期、归属条件、归属比例等事
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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