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3 集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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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0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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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30 │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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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22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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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22 │集智股份(3005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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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22 │集智股份(300553):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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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0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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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5:58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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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0 │集智股份(300553):关于集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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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5:46 │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 │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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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16 │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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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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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68f30fa-8fd1-4a45-a75d-64a028472a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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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30│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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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48da010-749c-418b-b4c7-9fda825849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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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22│集智股份(300553):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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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6月 2日至 2026 年 6月 23 日,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6 元/股)的 130%(含 130%,即23.48 元/股)
,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已触发“集
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年 9月 23 日),
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9月 23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
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4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60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4,776.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 2024 年 8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4]9665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自 2025年 2月 20日至 2030年 8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3.54元/股。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3.54元/股调整为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8.11元/股调整为1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8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06元/股。
二、“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
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6 年 6月 2日至 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8.06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3.4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
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24日至 2026 年 9月 23 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
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9月 23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
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集智转债”的情
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集智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集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持有
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数量
楼荣伟 控股股东、实 29,400 - 27,800 1,600
际控制人
合计 29,400 - 27,800 1,60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集智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集
智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集智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集智
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78.57元/股,“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为18.0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
定,“集智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以2026年9月2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
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集智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607db9e-ff30-4d03-8d64-37976bdc1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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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22│集智股份(3005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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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3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
自 2026 年 6月 2日至 2026 年 6月 23日收盘,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满足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6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3.48 元/股),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且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2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9月 23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a63fb24-1cdb-43cb-8f66-15fdf410b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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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22│集智股份(300553):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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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股份”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集智股份不行使“集智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4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年 8月 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60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2024年 8月 2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
]9665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4年 8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年 8月 20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自 2025年 2月 20日至 2030年 8月 1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54元/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5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23.54元/股调整为 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8.11元/股调整为 18.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06元/股。
二、“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
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6年 6月 2日至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8.06元/股
的 130%(含 130%,即 23.4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
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6 年 9月 23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
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9月 2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
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集智转债”的
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集智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集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12月 24日至 2026年 6月 23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名 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持有
称 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数量
楼荣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9,400 - 27,800 1,600
合计 - 29,400 - 27,800 1,60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集智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减
持“集智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集智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
前赎回“集智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5c7886b-5898-4d70-8de5-91f27538d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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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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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向自然人楼希先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6,453,707股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与楼希先生于2026年4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楼荣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6,453,707股(占公司总股本5.81%)协议转让给楼希先生。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楼希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6,453,70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8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楼荣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楼希)。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的通知,上述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证明文件,过户数量合计6,453,707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18日,占公司
总股份为5.81%。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楼荣伟 25,814,828 23.25 19,361,121 17.44
楼希 0 0 6,453,707 5.81
注:上述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除上述直接持股
外,楼荣伟先生还通过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5,863,58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5.28%。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楼
荣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 22.72%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楼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53,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楼希先生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标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9157837-4cda-40a4-9b6b-49f70a7eee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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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5:58│集智股份(300553):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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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协议概述
2025 年 12 月,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陈章位、沈慧、张翔、杭州亿恒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杭州
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谱麦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收购意向协议》”),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浙
江谱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不低于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情况说明
签署《收购意向协议》后,公司积极推进收购相关工作,并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双方就本次
股权收购事项进行了多轮磋商,但交易双方最终未能就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基于当前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收
购意向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仅达成初步意向,未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终止《收购意向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2e6607c-c496-46ec-901d-bbfbce4b3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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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集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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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6月 2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8.06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3.48 元/股);
2.若在未来触发“集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3.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4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8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254.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 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 2024 年 8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9665 号”《验资报
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自 2025年 2月 20日至 2030年 8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3.54元/股。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3.54元/股调整为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8.11元/股调整为1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8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06元/股。
二、“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
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6 年 6月 2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8.06 元
/股的 130%(含 130%,即 23.48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集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集
智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3b1cb6c-3cf9-43db-8bf7-88f2d47ab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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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5:46│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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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302-1、302-2、303-3室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可转
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集智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3]234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5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
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4,776.91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8月 20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665号)。
二、“集智转债”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集智转债”、上市代码为“123245”
3、发行规模: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25,460.00万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30 年 8 月13日
6、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1.6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7、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8、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2024 年 8 月 14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9、本金支付日: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0、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集智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稳定。
11、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2025年 5月 29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2025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
评【2025】跟踪第【89】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集智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12、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
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
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13、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2)附加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14、募集资金用途: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开立专项账户
16、承销方式: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17、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8、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重大事项
2026年 5月 15日,发行人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6年 5 月 21日,发行人披露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杭
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一)权益分派
2026年 5 月 21日,发行人公告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总股本 111,021,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
,551,092.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
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情形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现
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
1、本次“集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及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即 P0=18.11元/股,D=0.050,P1=P0-D=18.11-0.05
=18.06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集智转债”转股价格为 1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历次“集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23.54元/股。(2)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
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集智转债”转股价格由 23.54元/股调整为 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12日生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运作正常,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长江保荐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江保荐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职责,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35e15d7-04b1-4ef8-8770-59025ff84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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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16│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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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111,021,8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红利 5,551,092.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日至实施前,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情形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
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11,022,943 股,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共计分配5,551,147.15 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
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派发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股本总额为 111,022,943 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注】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
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
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45,债券简称:集智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司将按照《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西湖区莲池南路 36 号
咨询邮箱:investor@zjjizhi.com
咨询电话:0571-87203495
咨询传真:0571-88302639
联系人:刘思萱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c991180-7b56-4baa-90a5-e43dcb5b64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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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16│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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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45
2、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3、调整前“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18.11元/股
4、调整后“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18.06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时间:2026年5月28日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集智
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23.54元/股。
2025年6月12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54元/股调整为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0 日、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11,021,84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551,092.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情形导致公司股本总额
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相关条款,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8.11-0.05=18.06元/股。
调整后的“集智转债”转股价格为1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6年5月28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4ea7816-41e0-4f21-a5c0-4dc6c1a9c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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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2│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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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928bdfe-7fc4-4762-9c8b-3f35f1486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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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0│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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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15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西湖区莲池南路36号
2号楼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楼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4人,代表公司股份51,585,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40%。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46,263,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5,322,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38%。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计58人,代表股份11,907,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55%。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568,5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15,7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890,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563%;反对15,7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31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杨全勇、俞金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006,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杨全勇、俞金球、楼雄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吴泽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711e58a-efca-4db2-a2a7-a0ae992f1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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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集智股份(3005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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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集智股份
股票代码:300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楼希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集智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楼希
集智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53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如本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楼希
身份证号 330722199*********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受让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
源于自有资金。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不存在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集智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26 年 4月 27 日,楼荣伟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楼荣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
453,70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812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6,453,7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812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楼希 协议转让 0 0 6,453,707 5.81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楼荣伟
受让方(乙方):楼希
(一)本次股份转让安排
1.本协议所述之标的股份,指甲方持有的集智股份 6,453,70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集智股份当前股份总数的 5.8129%(“标的
股份”)。
2.甲方将标的股份及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
规和集智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份及所对应的股
东权利和权益。
3.经各方协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37.03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238,980,770.21元。
4.若标的股份在过渡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不变,每股价格和转让数量应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相应调整。
(二)付款和交割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20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标的股份中的 1,478,828股股份解除质押。本协议签署后的 30个工作日内,甲
乙双方共同向深交所申请合规性审核。各方均应积极配合深交所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核,包括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及提交审核及过
户必需的材料。
2.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审核确认意见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首期股份转让款 5000万元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3.在乙方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后的 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4.在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剩余股份转让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三)过渡期间安排
1.各方同意,自交割日(包含当日)起,标的股份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甲方转移至乙方。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的过渡期间
损益归乙方享有。
2.在过渡期间,甲方应对上市公司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不得利用其股东身份实施任何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或乙方潜在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甲乙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本协议任一方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任一方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1)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且(2)不会违反其
作为当事人一方(或受之约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会导致其在该合同项下违约。
3.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开展和完成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
材料及向对方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4.甲方承诺,除已经披露的质押情况外,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股东权
利和权益的信托、代持、一致行动或类似的安排,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等权利负担,不存在权属纠纷,并免受第三者追索。
5.乙方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2.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增加或删除需由甲乙双方以书面方式进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
,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若任何一方明确不履行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主要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该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股份转让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集智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楼 希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集智股份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池南路 36 号
电话:0571-8720349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8674a4f-8e38-4119-83d6-6fa24d99e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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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集智股份(3005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楼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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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楼荣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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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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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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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1│集智股份(3005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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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9a826c5-73ab-445e-992d-0e9d5963e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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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1│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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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e4dcad5-0354-4d7d-86c1-c91e8e64a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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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1│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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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020bde2-b018-495e-9ced-678cc426e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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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1│集智股份(3005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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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
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楼荣伟先生在会上作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2025年度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经营决策,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部分。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谢乔昕先生、方建中先生、王晓萍女士及离任独立董事蒋巍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定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021,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55
1,092.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因可转债转股等情形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
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
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工作情况
决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涉及董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
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楼荣伟先生、俞金球女士、俞俊强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现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
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审核,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3122e68-7f38-4422-b220-78d3544a6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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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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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160bf16-6847-40cf-bef3-b9d781b2b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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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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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
股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集智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集智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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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集智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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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集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炼 联系电话:0755-886023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鹏飞 联系电话:0755-886023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8月 1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合规交易的规定;廉洁从业的
宣导及培训。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创 不适用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 不适用
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
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 否
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
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4a88d4e-d368-4094-b725-259014e96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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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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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0689f60-0537-400d-b0ee-48fbdb141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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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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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ca4c3e3-93cd-40cb-901d-fc8a746c0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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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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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股份”“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集智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3]2345号),集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4.6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83.09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万元。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
66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072.35 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95.68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15,967.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分别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有 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支行 10467000000417268 8,867.7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3301040160024863626 7,099.5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3301040160024863188 -
合 计 15,967.37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利息收入累计为 262.86万元,手续费支出累计为 0.0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拟建设厂房、办公楼等设施,购置研究开发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速平衡机领
域的实验和开发水平,提高公司在高速动平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高速动平衡的产业化奠定基础,但本项目不会新增高速平衡机产
能;同时,为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提供生产场地,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公司带来的间接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集智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81588c7-f429-499a-be11-867a9f2da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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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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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a806e70-d01e-4764-8db5-76a65df4e0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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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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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2026年 5月 15日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莲池南路 36号 2号楼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普通合伙)的议案》
6.00 《关于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8:30-11:30、13: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
邮编:310030
联系人:刘思萱
联系电话:0571-87203495
联系传真:0571-88302639
联系邮箱:investor@zjjizhi.com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萱
联系电话:0571-87203495
联系传真:0571-88302639
联系邮箱:investor@zjjizhi.com
联系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莲池南路 36号 2号楼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30
六、备查文件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2cf2046-0f47-49a1-a6dc-85cd10d65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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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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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现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授信方案最终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8ef5e3c-2fa8-436f-8232-eb41585f9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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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9│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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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王晓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生,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硕士,三级教授;1984 年 7 月至 2021
年 11 月,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专业教师、教务处副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信息工程学院院长、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委员
会主任;2021 年 11 月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退休。曾在 2014年 4月至 2015 年 3月期间担任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 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不存在缺
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王晓萍 在职 6 6 0 0 否 3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
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参加 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
任和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
及监督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控风险及战略发展等关键领域开展监督与评估。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
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自聘任以来,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8天
。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
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
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监管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确保
境内外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
规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础。
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
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在决策过程中
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
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前述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
对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资
产的折旧年限由“20 年”变更为“20-40 年”,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0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 万股,首次授
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40 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在 2025 年内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
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持续加强自身专业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夯实履职基础、提升履
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加大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主动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间
的沟通与协作,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科学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55d392b-c728-400c-af42-cd899c729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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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9│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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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建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d963d83-33cc-4c73-b898-6a19af12c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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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9│集智股份(30055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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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考核指标紧扣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发展战略,确保考核方向与公司发展方向一致。
(二)客观公正原则:考核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正式的工作成果记录为依据,考核过程坚持公开、公平、透明。
(三)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业绩指标以定量考核为主,管理指标结合定量与定性评价,确保考核全面准确。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考核结果不仅与绩效薪酬挂钩,同时作为岗位退出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约束性。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薪酬方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发放。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
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
情况领取薪酬,不额外重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行业水平、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按照审慎原则,条件具备时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
相关方案执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
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二)因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e1bc281-24b0-45e8-a190-27d3e2a15a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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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9│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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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简要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蒋巍,女,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副教授。2000年8月至2018年12月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2019年1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任教;曾任浙江威格智能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天普橡
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起任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起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状态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数
蒋巍 离任 5 5 0 0 否 2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表示赞成,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和战略委员会成员
,在 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1 1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完成了对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的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检查时,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进行了
详细的审查工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募投项目进展
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
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办公与电话沟通相结合的
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参考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职责。自聘任以来,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7天。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规范高效完成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组织筹备,重大事项及时沟通汇
报,全面、及时、准确提供履职所需各类文件材料,积极响应并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工作安排,为独立董事独立判断、审慎决
策提供支撑。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 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积极学习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自觉学习监管机构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
法规,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
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
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行情
合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上述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
、勤勉尽责。
本人自 2024 年 5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7月 8日卸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职
务。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
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43acff9-2238-4410-8753-34bb638ea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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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9│集智股份(300553):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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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c7ab371-1e77-4dc5-a55e-58d6f68de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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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9│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乔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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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乔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1245b47-460b-4ba0-bea3-a212d3d2b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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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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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111,021,8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551,092.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等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金
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
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8,945,855.07 元,母公司实现的
净利润为 24,447,716.99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44,
771.7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194,791,676.81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7,526,
296.77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1,021,84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551,092.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因可转债转股等情形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
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51,092.05 0 5,678,4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945,855.07 19,100,195.36 32,733,878.05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2,934,673.35 43,515,129.96 38,634,101.04
营业收入(元) 308,860,393.87 268,626,710.10 254,914,060.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94,791,676.81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17,526,296.77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229,492.0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3,593,309.493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229,492.0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5,083,904.35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03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1,229,49
2.05 元,高于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
,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和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52e0aee-e56c-42a2-946b-e163df000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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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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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合并、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
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
议,及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月 2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
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及资产减值、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e874a0d-e134-4151-b95d-6692b2c221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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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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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1bfeb5f-02c3-479a-b1de-9ff872b6e4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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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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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1eaf299-0de3-494a-ba55-d219ba897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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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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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95eca50-e69f-4102-bd10-3f1a0d6f7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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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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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董
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谢乔昕先生、方建中先生、王晓萍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5b02f85-f48a-44d8-ac6a-533a2b14d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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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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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二、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6864号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集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集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
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集智股份公
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0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34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5,460.00万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46,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
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4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2
5,1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
、律师费等与不含税发行费用683.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76.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665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976.67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95.6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967.3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
3301040160024863626 募集资金专户 70,995,884.06 -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
3301040160024863188 募集资金专户 -
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0467000000417268 募集资金专户 88,677,779.88 -萧山金城支行
合 计 159,673,663.94
[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利息收入累计为 262.86 万元,手续费支出累计为 0.06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7d4723f-33d3-48ef-9c72-c91ff6a8a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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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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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7a001ba-8c8c-48d1-be4b-e5bab3fe9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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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关于集智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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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关于集智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25143c7-ff3c-4620-96b5-aeeabe41a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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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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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247ee72-36b8-4f0c-98f8-68bc08dc2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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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关于举行集智股份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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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
络远程方式举行集智股份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方式:
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728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
,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728 进行提问;2)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
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楼荣伟先生,独立董事谢乔昕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俞金球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葛明先生,保荐代表人冯鹏飞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a04b012-e891-45b0-9170-ef484ed9a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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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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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
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本着责权利
相结合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等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
合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人民币,按月平均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等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三、适用期限
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e130409-0f66-4383-b179-3e77d4956a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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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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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公允反映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年末对各项资产进
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
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6,803,590.37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 -942,471.65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2,199.9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72,772.7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8,101.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 -5,861,118.72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5,876,946.47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5,827.75
合计 -6,803,590.37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包括存货、合同资产。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
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2、应收票据
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
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财务公司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
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76,946.47 元。
5、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
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 6,803,590.37 元,影响
利润总额 6,803,590.37 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冲回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的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f175ef7-60e2-4698-8b1a-c07ff465e4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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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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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e377fb1-cd92-4162-9c5f-9495c7fc6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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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7│集智股份(300553):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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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
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审计
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将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
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银雪姣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09 年 2009 年 12 月 2025 年 10
赵奎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4 年 2012 年 2023 年 6月 2026 年 2
陆炜炜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7 年 2005 年 2019 年 8月 2025 年 7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具体审计费用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工作情况决定。预计本期审计收费75.00万元,与上期一
致。
上期期审计收费7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4.00万元,关联方资金占用审计1.00万元,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
5.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e017587-6d86-41dc-92d1-26d3f59ef13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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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集智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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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集智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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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5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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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集智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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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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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集智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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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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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集智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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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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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集智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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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0/1223041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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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集智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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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8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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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集智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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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5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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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集智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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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525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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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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