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3 集智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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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集智股份(300553):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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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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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集智股份(30055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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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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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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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32,733,878.0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1,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678
,4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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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集智股份(300553):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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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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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集智股份(30055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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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公司会计政策应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
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 年1月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
类为流动负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
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
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
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
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
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
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
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
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
,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最新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四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97b0efea-2982-4e29-9d40-01d3952dd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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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集智股份(300553):集智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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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股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4262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集智股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集智股份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集智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年4月18日附表: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
单位: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
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 2023 年期初占 2023 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3 年度占用资 2023 年度偿还 2023 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 占 用 性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占用 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质
联关系 计科目
控股股东、实际 - - - -
控制人及其附
- - - -
属企业
小 计 -
前控股股东、实 - - - -
际控制人及其
- - - -
附属企业
小 计 -
其他关联方及
- - - -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总 计 -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
- - - - - - - -属企业
小 计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 - - - - - - -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 -
股股东、实际
制人及其附
企业
计
控股股东、实
控制人及其
属企业
计
他关联方及
附属企业
计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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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
其它关联资金 2023 年期初往 2023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23 年度往来资 2023 年度偿还 2023 年期末往 往来形成 往 来 性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往来 来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质
联关系 计科目
控股股东、实际 - - - -
控制人及其附
- - - -
属企业
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
子公司 2,000.00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 款
司及其附属企业 杭州合慧智能装备有限公 其他应收
子公司 150.55
司 款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
- - - - - - - -属企业
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 资金拆借
子公司 2,000.00 1,000.00 9.30 9.30 3,000.00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 款 及往来
-
-
1,000.00
2,071.00
- - - - -
- - - - -
资金拆借 非 经 营
9.30 9.30 3,000.00
及往来款 性往来非 经 营
36.67 958.22 1,300.00 资金拆借
性往来
-
-
非 经
性往来
控制人及其
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
司及其附属企业
-
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
杭州合慧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
- - - - - - - - -
其他应收 资金拆借 非 经 营
子公司 2,000.00 1,000.00 9.30 9.30 3,000.00
款 及往来款 性往来
其他应收 非 经 营
子公司 150.55 2,071.00 36.67 958.22 1,300.00 资金拆借
款 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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