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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4(三超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554 三超新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6 18:08 │三超新材(3005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超新材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4-12-25 19:55 │三超新材(3005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超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 │2024-12-10 20:20 │三超新材(3005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 ├─────────┼──────────────────────────────────────────────┤ │2024-12-10 20:20 │三超新材(300554):三超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4-12-03 15:52 │三超新材(30055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4-11-05 16:50 │三超新材(300554):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 │2024-10-28 00:00 │三超新材(30055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28 00:00 │三超新材(30055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4-10-28 00:00 │三超新材(30055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4-10-22 00:00 │三超新材(300554):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 2024-12-26 18:08│三超新材(3005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超新材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三超新材(3005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超新材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04199603-ae1d-43fa-a70c-fa48f7649cfc.PDF ─────────┬──────────────────────────────────────────────── 2024-12-25 19:55│三超新材(3005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超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委派保荐代表人傅鹏翔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经办募集资金相关的财务人员等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二、培训地点 三超新材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 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 四、参加培训人员 主讲人:傅鹏翔(保荐代表人) 培训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经办募集资金相关的财务人员等 五、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对 2024 年出台的新规政策进行了宣导,并重点围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规要求 ,包括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募集资金变更等,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上市公司市值管 理等事项进行讲解。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讨论的形式,向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现场培训后,平安证券向三超新材提供了讲 义课件及学习资料,方便公司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 本次培训期间,三超新材参加培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培训课件,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三 超新材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作为平安证券对三超新材 2024 年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00c81d26-4b50-4066-8662-829c6f0c9786.PDF ─────────┬──────────────────────────────────────────────── 2024-12-10 20:20│三超新材(3005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 三超新材(3005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098c967f-d3bb-4c5f-944a-4fcbb18a6332.PDF ─────────┬──────────────────────────────────────────────── 2024-12-10 20:20│三超新材(300554):三超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三超新材(300554):三超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e0b4559c-2971-4411-91a9-81925f254248.PDF ─────────┬──────────────────────────────────────────────── 2024-12-03 15:52│三超新材(30055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0.5 亿元(含 0.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 亿元(含4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近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 收益类 金额(万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资金 称 型 元) 收益率 来源 江苏三泓新材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 1200 2024.11.1 2024.11.2 1.3%-2.25 募集 料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存款 动收益 9 % 资金 公司 型 南京三超新材料 杭州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4.11.8 2024.12.8 0.8%-2.3%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南京三超新材料 杭州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2024.11.15 2024.12.15 0.8%-2.0%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4.12.2 2024.12.31 1.3%-2.25% 募集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投资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核查为主。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财务收益。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同意意见。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除第一项披露事项外,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如下: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 收益类型 金额 产品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关联 资金 称 (万元) 关系 来源 南京三超新材料 上海浦东发展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200 2023.12.11 2.55% 否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公司江宁支行 南京三超新材料 南京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2023.12.14 1.65%-2.88 否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江宁 存款 收益型 % 资金 科学园支行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00 2023.12.20 1.5%-2.5%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500 2024.2.29 1.5%-2.6%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00 2024.1.22 1.5%-2.9%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800 2024.5.6 1.5%-2.68%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200 2024.6.4 1.5%-2.55%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800 2024.8.12 1.5%-2.44%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200 2024.9.13 1.5%-2.35%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南京三超新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2024.8.31 1.25%-2.35 否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 资金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800 2024.11.14 1.5%-2.25%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南京三超新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4.10.11 1.25%-2.35 否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 资金 南京三超新材料 上海浦东发展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2024.10.11 1.1%-2.35% 否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公司 江苏三泓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200 2024.10.18 1.5%-2.25% 否 募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资金 南京三超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2024.12.27 1.55%或 否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2.2% 资金 南京三超新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4.11.11 1.25%-2.35 否 自有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 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理财产品认购相关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1f3b275e-a9f6-497e-9cc2-a0709eb0ce76.PDF ─────────┬──────────────────────────────────────────────── 2024-11-05 16:50│三超新材(300554):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 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的决定》(〔2024〕206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邹余耀、吉国胜: 经查,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株式会社中村超硬签署资产购买合作 协议的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超)与日本株式会社中村超硬(以下简称中村)正式 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拟以 19亿日元购买中村现有的 225 台金刚线制造装置及相关附属设备、检测设备等 ;以3 亿日元购买中村持有的与金刚线相关的所有技术的使用或实施的独占许可。2021 年 9 月 27 日,江苏三超向中村发送了《合 同解除告知函》,表示设备无法稳定生产、实现销售,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等相关协议。对该 进展情况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三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 泓)存放募集资金的账户均为一般账户,未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和使用,公司在《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未准确披露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邹余耀、董事会秘 书吉国胜未能做到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 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邹余耀、吉国胜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切实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 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该《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切实加强对《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将按照上述《警示函》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同时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 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07fa8a39-f4a1-4821-8b29-a5217e2b6e01.PDF ─────────┬──────────────────────────────────────────────── 2024-10-28 00:00│三超新材(30055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三超新材(300554):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7bbf9f8a-033d-4a1b-b12b-e4cc4fae4014.PDF ─────────┬──────────────────────────────────────────────── 2024-10-28 00:00│三超新材(30055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三超新材(30055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828dea40-c1c3-425b-ac67-bc8b8c681cc2.PDF ─────────┬──────────────────────────────────────────────── 2024-10-28 00:00│三超新材(30055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其中邹海培通讯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邹余耀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a8f4aca9-06fc-4459-9a72-097d43eb616f.PDF ─────────┬──────────────────────────────────────────────── 2024-10-22 00:00│三超新材(300554):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大股东刘建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 11,093,5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71%)的大股东刘建勋先生计划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 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42,1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刘建勋先生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大股东名称:刘建勋 (二)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勋持有公司股份 11,09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2,116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则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期间,即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建勋先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就其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转让条件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转让方式 本人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拟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 12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 合法的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0%。 4、未来股份转让价格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不低于每股净 资产价格。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 5、公告承诺 未来本人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本人的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 6、未来股份转让的期限 自本人做出转让股份决定并公告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转让的期限将不超过 6个月。 7、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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