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6 丝路视觉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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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5:48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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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6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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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8 │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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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8 │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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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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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 │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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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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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 │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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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6 │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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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4 │丝路视觉(30055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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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5:48│丝路视觉(300556):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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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37a3429-e86a-4845-a112-48250709c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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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6│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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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8月 28日,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SZ.300556)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丝路转债(123138)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召开审议《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之日,如再次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公司召开审议《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之日后一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
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1]3840 号)核准,公司于2022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240 万张,面值总额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的方式进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0,000,000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丝路转债”,债
券代码“123138”。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前述发行的丝路转债转股期自 2022 年 9月 8日至 2028 年 3月 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丝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2
6.69 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a、2022 年 5月 19 日,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 5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b、2023 年 4月 28 日,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1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4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c、2024 年 5月 24 日,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56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 5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6.53 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关于丝路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相关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股票(SZ.300556)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同时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审议《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之日,如再次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公司召开审议《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之日
后一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权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58711ba-947e-4411-ab3f-769e4616db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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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8│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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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4b1a6c9-f983-4cf4-970e-e0361c1a1b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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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8│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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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e681f85-f18e-4e92-b35e-7110f5a0c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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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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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的授权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的 12 个
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
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
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2026 年 8月 28日后的 12 个月内。
4、保理融资额度:在上述时间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展览展示项目为核心的 CG 视觉场景综合服务这一主营业务的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
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 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含指导子公司具体实施),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审批管理。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
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此项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cb26a37-5385-4a63-b732-d726183706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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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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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8月 29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d0248f7-a0a8-4893-afb8-9bf16aed0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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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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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824a5b2-95d3-47f9-9916-904eb4942a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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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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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7761ea4-dd1b-4c37-ab0e-a7330e9f1c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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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6│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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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6aa9a13-29ca-422b-b32f-744451ad5c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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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4│丝路视觉(30055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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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2ab9ac6-be2d-41e7-b00f-a6e790239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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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5:50│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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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担保金额为 29,645.13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丝路蓝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债务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丝路视觉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约定为丝路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丝路视觉为丝路蓝向银
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丝路蓝与相关银行
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5月 27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702
4、法定代表人:王国杰
5、注册资本: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展览展示设计、策划、布展及施工;多媒体软件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多媒体硬件、动漫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计
算机系统集成;平面广告设计、制作,模型设计、制作,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及施工;文化、体育、产品活动策划;灯光音响集成设计
与安装;展览馆、博物馆的管理与技术咨询;互联网智慧展馆设计、策划与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城
市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关系:丝路蓝为丝路视觉的全资子公司。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丝路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丝路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7,560,503.87 816,708,167.93
负债总额 706,372,822.43 747,374,653.7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558,731.24 31,917,567.31
流动负债总额 695,800,942.71 738,786,441.28
净资产 101,187,681.44 69,333,514.16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 0 0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 月至 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92,286,960.15 398,635,156.22
利润总额 36,988,289.02 -68,839,986.59
净利润 31,854,167.28 -59,087,239.3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丝路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签署《授
信协议》。本次公司为丝路蓝担保的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08%。本次提供担
保后,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9,645.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60%。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44b46234-aff5-4cf1-ad51-c9c926508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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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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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 日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6、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无投资者进行回售申报,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
2026 年 8 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并于 2026 年 8 月 6日至 2026 年 8月 14 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各披露了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丝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
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丝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
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丝路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6 年 8月 14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
报汇总》,“丝路转债”(债券代码:123138)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0张,回售金额为 0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丝路转
债”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
本次“丝路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本结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丝路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fc90fb78-dcad-46f4-ba8d-4e3279a5f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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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6 15:36│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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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转股期间:2022 年 9月 8日至 2028 年 3月 1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8月 17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1]3840 号)核准,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240 万张,面
值总额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丝路转债”自 2022 年 9月 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二)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
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丝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丝路转债”在
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 2026年 8月 10 日(星期一)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 5个交易日,至 2026 年 8月 14 日(
星期五)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8月 17日)起“丝路转债”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恢复转股起始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丝路转债”自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年 8月 17日(星期一)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e1f51b79-119d-40f1-b4e2-5526222b3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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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5:44│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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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5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月 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月 20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月 21 日
7、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8 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丝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年度,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7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 天(2026 年 3
月 2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 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068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 元/
张。
3、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8月 10日至2026年 8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
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常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28613dea-deaa-4793-8a35-16496228f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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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5:39│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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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9114f475-93e7-4dd0-8f63-ea8b51c18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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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5:40│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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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5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月 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月 20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月 21 日
7、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8 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丝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2027 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 天(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 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068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 元/
张。
3、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8月 10日至2026年 8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
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常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d26446b4-dd83-4e18-89cf-0d0cb7251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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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5:42│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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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5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月 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月 20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月 21 日
7、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8 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丝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2027 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 天(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 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068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 元/
张。
3、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8月 10日至2026年 8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
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常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3544791b-1ced-4083-9476-f33c7d0b66ad.PDF
─────────┬────────────────────────────────────────────────
2026-08-10 15:42│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5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月 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月 20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月 21 日
7、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8 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丝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2027 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 天(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 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068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 元/
张。
3、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8月 10日至2026年 8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
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常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2c0ededf-1e4a-4f84-b153-f9d70ef39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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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5:46│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5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月 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月 20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月 21 日
7、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8 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丝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2027 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 天(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 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068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 元/
张。
3、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8月 10日至2026年 8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
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常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d57b001d-588e-4b6c-8a8b-308ce7241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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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5:40│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5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月 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月 20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月 21 日
7、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8 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丝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2027 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 天(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 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068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 元/
张。
3、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8月 10日至2026年 8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
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常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acad15c6-2cdd-4f44-b41a-0f2f0da75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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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9:47│丝路视觉(300556):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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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丝路视觉”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丝路视觉债券回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触发回售的原因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年 6月 25日至 2026年 8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26.53元/股的 70%,即 18.57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有条
件回售条款生效。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3月 2日至 2027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天(2026年 3
月 2日至 2026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068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
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元/张。
(四)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年 8月 10日至 2026年 8月 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
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
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
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
常交易。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丝路转债”本次回售有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保荐人对“丝路
转债”本次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d540b64a-2341-4215-b589-111e183dc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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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9:4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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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转股期间:2022 年 9月 8日至 2028 年 3月 1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8月 17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1]3840 号)核准,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240 万张,面
值总额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丝路转债”自 2022 年 9月 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二)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
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丝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丝路转债”在
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 2026年 8月 10 日(星期一)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 5个交易日,至 2026 年 8月 14 日(
星期五)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8月 17日)起“丝路转债”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a7b95b14-5e99-4e00-9007-ca8f8de70e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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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9:4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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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06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5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月 10 日至 2026 年 8月 14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月 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月 20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月 21 日
7、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06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5日至 2026 年 8 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丝路转债”转股价格 26.53 元/股的 70%,即 18.57 元/股,且“丝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路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丝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丝路转债”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3月 2日至2027 年 3月 1日的票面利率);t=156 天(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8月 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5%×156/365=1.068 元/张(含税)。
综上,“丝路转债”本次回售的价格为 101.068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丝路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854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068 元/张;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068 元/
张。
3、回售权利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丝路转债”。“丝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8月 10日至2026年 8月1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丝路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月 19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8月 21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丝路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
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丝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
常交易。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丝路转债”回售的申请;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36aa4d73-cf23-4d27-bc7b-a65431263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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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9:47│丝路视觉(300556):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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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e2a362c9-7079-4f04-a779-70fe935fc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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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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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担保金额为 29,145.13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丝路蓝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债务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丝路视觉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
定为丝路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丝路视觉为丝路蓝向银
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丝路蓝与相关银行
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5月 27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702
4、法定代表人:王国杰
5、注册资本: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展览展示设计、策划、布展及施工;多媒体软件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多媒体硬件、动漫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计
算机系统集成;平面广告设计、制作,模型设计、制作,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及施工;文化、体育、产品活动策划;灯光音响集成设计
与安装;展览馆、博物馆的管理与技术咨询;互联网智慧展馆设计、策划与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城
市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关系:丝路蓝为丝路视觉的全资子公司。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丝路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丝路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7,560,503.87 816,708,167.93
负债总额 706,372,822.43 747,374,653.7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558,731.24 31,917,567.31
流动负债总额 695,800,942.71 738,786,441.28
净资产 101,187,681.44 69,333,514.16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 0 0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92,286,960.15 398,635,156.22
利润总额 36,988,289.02 -68,839,986.59
净利润 31,854,167.28 -59,087,239.3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已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丝路蓝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已签署《
授信额度协议》。本次公司为丝路蓝担保的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08%。本次提供担
保后,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9,145.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40%。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5f9201a-60b3-4029-baab-e46615060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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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0:00│丝路视觉(30055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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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0.08 万元–120.12 万元 亏损:8,026.03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59.68 万元–119.37 万元 亏损:8,215.21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业绩改善主要系以下几方面原因:(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公司近年持续
改善经营管理模式,成效现显,固定营业成本、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3)报告期内继续加强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结算,应收
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得到较大改善。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预计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99.44 万元,主要系理财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收益
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
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ca1d36a2-b6cb-41a4-991e-f51f2bba07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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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1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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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7.3 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对
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要求并履行了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4,183.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
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4,180.29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案
件金额合计 2.93 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
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
极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a43d3bb-8ed8-4f53-8134-404423160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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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6│丝路视觉(300556):丝路视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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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丝路视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ed3426c-d77a-47ee-84b9-ef036e39d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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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6│丝路视觉(300556):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丝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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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300556 股票简称:丝路视觉
2、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转股价格:26.53 元/股
4、转股期限: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8 年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5、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
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现将 2026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丝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
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1]3840 号)核准,丝路视觉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240 万张,面值总额 24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年,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0,000,000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丝路转债”,债
券代码“123138”。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丝路转债转股期自 2022 年 9月 8日至 2028 年 3月 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丝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2
6.69 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a、2022 年 5月 19 日,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 5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b、2023 年 4月 28 日,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1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4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c、2024 年 5月 24 日,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56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 5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6.53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丝路转债因转股减少了 10 张,转股数量为 37 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丝路转债尚余 2,393,372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239,337,200 元。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本次变动数 2026 年 6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3,058,814 10.74% 0 13,058,814 10.74%
其中:高管锁定股 13,058,813 10.74% 0 13,058,813 10.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 0% 0 1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8,506,499 89.26% 37 108,506,536 89.26%
三、总股本 121,565,313 100% 37 121,565,350 100%
本次变动数量*: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6月 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共转股 37 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丝路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 2022 年 2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刊登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全文,亦可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0755-88321338、0755-88321687。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的丝路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954405fa-0faf-4cae-8155-336550ac5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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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32│丝路视觉(300556):丝路视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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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丝路视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1bbc93d-6b87-4bfa-a512-be7190ee1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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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丝路视觉(300556):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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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业绩考核
要求,公司注销上述对应的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77,000 份股票期权,涉及激励对象 19 人。
针对上述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077,000 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本次注销
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ff66b45-dea3-4bf3-ae53-e0ad9edcd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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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7│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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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 3人,符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拟注销/作废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因 2025 年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归属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作废。本次注销/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bf654ea-491c-4c37-9040-175387e0a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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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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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 年 5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审核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 年 5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4 年 6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授予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
出具了相应报告。
(六)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6月 2
5 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5 年 6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 1,364,000 份股票期权,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58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八)2026 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激励
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 1,077,000 份股票期权,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 435,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中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注销上
述 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小计 108,000 份。
2、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二个行权期/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目标为: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归属期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17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969,000 份股票期权,作废第二个归属期 8名激励对象对
应的435,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合计 1,077,000 份,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35,000 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拟注销/作废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因 2025 年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归属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作废。本次注销/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丝路视觉本次注销及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丝路视觉本次注销及作废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f318276-d740-4eb9-b063-717312f07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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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7│丝路视觉(300556):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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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14b75ec-fc0e-4dca-af31-e1a6ca0ae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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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6│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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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1日以书面通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
会议由董事长李萌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1、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注销上
述 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小计 108,000 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考核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 969,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 435,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合计 1,077,000 份,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35,000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董事李萌迪先生、岳峰先生、王军平先生、罗晓白先生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事项予以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该银行实际批复的额度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萌迪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
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为前述议案二中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公
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萌迪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5bc42f2-cd93-4297-a2ed-acffea51a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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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12│丝路视觉(300556):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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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7.3 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对
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要求并履行了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9月 11日披露的《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
计4,721.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4,520
.3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200.84 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
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
极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4c7e0d4-a314-42ad-a626-07fcd3b30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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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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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b854267-ca39-4f8a-8c68-44165b55d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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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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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97650cb-d608-43d5-9ae4-f8383694f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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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1│丝路视觉(300556):丝路视觉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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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丝路视觉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f6a362f-a3ad-4c3f-bf3c-ce8bf1627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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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1│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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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0日以书面通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
会议由董事长李萌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526,924.3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637,
094.33 元,实收股本为 121,565,313 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
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fc5a35b-045e-48eb-be3a-cb64bc6bfc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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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9│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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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24),定于 2026年 5月 18 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 5 月 7 日,
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萌迪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
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董事会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
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提案日,李萌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451,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3%,符合向股东会提交临
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方式等事项均未发
生变更。现对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福年广场 B4 栋 108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5 月 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1)议案 1-4、议案 6-8、议案 10 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2)议案 5、议案 9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3)议案 7、议案 8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该议案进
行投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14 日(9:30-12:30 和 14:00-18: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福年广场 B4 栋 108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依婷
电话:0755-88321338
传真:0755-88321687
邮箱:heyiting@silkroadcg.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为方便公司股东出席股东会,建议公司股东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7、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f725091-0f6f-4a23-a4c6-e7c197a0e3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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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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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108,526,924.3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637,094.33 元,实收股本为 121,565,313 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
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 年和 2025 年,持续受外部经济环境、下游市场和客户结构的影响,导致公司数字化展览展示业务推进缓慢,公司营业收
入下滑,而部分营业成本、费用则相对刚性,导致公司亏损。
三、应对措施
1、战略方面:坚守“文化+科技”发展主线,公司在数字化展览展示领域精耕致远,持续筑牢核心竞争优势。与此同时,主动拥
抱数字经济浪潮,乘人工智能技术迭代升级、应用场景日益丰富的产业东风,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模式与主营业务的深度融合,抢抓
行业发展新契机,不断拓展业务版图、培育增长新动能,为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强劲动力。公司将持续坚持以深耕
市场为根基、以协同突破为抓手,持续优化市场布局,创新业务拓展模式。聚焦核心赛道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进一步加大在科技馆
、博物馆、文博展馆及主题展厅等专业细分领域的开拓力度,不断深化场景应用与项目落地实效,稳步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与核心竞
争力,推动业务规模与品牌价值实现同步跃升。
2、业务重心方面:公司着力构建“AI 工具—数字内容—场景应用—服务支撑”四位一体全链条产品服务体系,强化各环节协同
联动,全面提升整体运营效能。积极顺应市场发展大势,在精准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引领需求迭代升级,深耕数字内容
应用创新,持续推进资源整合与技术模式革新。以数字创意赋能文化产业为核心,积极探索新模式、拓展新应用、培育新业态,依托
数字内容创意领域的行业优势,稳步拓宽业务发展格局。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的行业新机遇,公司大力推
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内容创意制作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场景调研与创新实践。同时持续推动数字内容应用业务向 C端市场延伸布局
,不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积蓄动能。
3、内部管理控制方面: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优化成本结构、从严管控各项费用。围绕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全生
命周期,强化预算编制、采购比价、施工管控与结算审核,严控非标支出,提升物料及施工资源利用效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
运营管理效益,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同时,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与应收款项回款管理,提升资金周转与使用效率,严控成本费用支出,
推动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向好,为公司稳健运营与高质量发展夯实坚实管理根基。
4、海外业务拓展方面:积极加快国际化布局,大力开拓潜力广阔的海外市场。公司紧扣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精准把握非洲
、东南亚等地区蓬勃增长的数字文化与数字展示需求,将其作为海外业务突破的重要支点与核心阵地。未来,丝路视觉将继续以新质
生产力为引擎,深耕数字视觉领域创新实践,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的征程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持续推动中华
文化海外传播与价值彰显,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文化价值最大化贡献专业力量。
5、改善应收账款方面:持续多措并举、全域发力,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全流程管理与清收处置: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深化前期尽
职调查与风险研判,着力提升项目承揽质量,从源头筑牢回款安全屏障;强化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将应收账款管控深度嵌入合同签
订、项目实施、验收交付等关键节点,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把控;完善应收账款考核激励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将回款成效与
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有效激发催收工作动能;积极对接用好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持续优化应收款项结构,推动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
中有升、持续向好。与此同时,综合运用协商沟通、第三方调解、仲裁及诉讼等多元化法律与市场化手段,加大逾期账款清收力度,
多措并举压降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与资金安全,为企业稳健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6、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将持续坚持合规建设贯穿经营发展全过程,推动合规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架构与内
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制度规范,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现代治理效能。同时,紧密贴合
外部市场变化与自身业务实际,完善风险评估与动态监控机制,不断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切实保障经营安全稳健,为公司实现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629f558-74c8-4f43-9bb6-ff8ba6fa6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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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9│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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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44a3acb-34c6-4227-9229-b34204d21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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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9│丝路视觉(300556):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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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健全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五)体现公司长远利益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按照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时,应当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应当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
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
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同时领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董事固定津贴。
1.基础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按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
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
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
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现场参会津贴,现场参会津贴按年度发放。
上述人员因《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支付追索
第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披露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相关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因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
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
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78b3bda-f7ff-444e-9629-98b4fa35a6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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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9│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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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6b467f4-31d6-4692-a1ab-6aca2f7a3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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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9│丝路视觉(300556):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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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5dcd455-9df0-4350-821c-d81704879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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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9│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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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明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f5019e5-e75e-4d84-9a54-1be9fecc9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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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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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60,773,975.61 元,2025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 85,895,824.86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526,924.3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637,094.33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 年利
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4,251,561.3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0,773,975.61 -363,643,995.13 23,017,313.3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1,605,997.06 46,071,904.45 89,029,763.79
营业收入(元) 607,857,732.10 587,942,038.46 1,430,901,013.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8,526,924.3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8,637,094.3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51,561.3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3,800,219.1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51,561.3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6,707,665.30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1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2023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4,251,561.34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18%(绝对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
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三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
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对研发投入的力度,保障经营与发展,提升长远盈利能力,2025 年度公司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和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780495-005d-45fd-9fc1-c1914b217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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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7│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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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3973114-8002-4b4a-ab75-3ef36e6f3e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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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7│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召开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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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2
5 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
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
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参与本次 2025 年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https://eseb.cn/1xopKwz9taU
参与方式二: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萌迪先生,独立董事董明志先生,独立董事李丽杰女士,董事、高级副总裁
、财务总监岳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瑜女士和保荐代表人邹莎女士。
为提升交流效果,公司现就 2025 年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 者 公 开 征 集 问 题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opKwz9taU 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
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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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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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丝路视觉: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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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4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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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丝路视觉: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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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8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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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丝路视觉: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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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8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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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丝路视觉: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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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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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丝路视觉: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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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5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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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丝路视觉: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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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7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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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丝路视觉: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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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7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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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丝路视觉: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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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9/1221432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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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丝路视觉: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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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4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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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丝路视觉: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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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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