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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6(丝路视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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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56 丝路视觉 更新日期:2025-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3 15:42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11-10 00:00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11-07 17:05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4 17:41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10-24 16:42 │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4 16:41 │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16:39 │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4 16:39 │丝路视觉(3005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 ├─────────┼──────────────────────────────────────────────┤ │2025-10-24 16:39 │丝路视觉(3005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 ├─────────┼──────────────────────────────────────────────┤ │2025-10-10 00:00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丝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 ─────────┬──────────────────────────────────────────────── 2025-11-13 15:42│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丝路视觉(300556):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e5b8d012-8d0f-4589-ae13-f9dc974961b7.PDF ─────────┬──────────────────────────────────────────────── 2025-11-10 00:00│丝路视觉(300556):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董事王军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72,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的董事王军平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 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68,1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6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王军平提交给公司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总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军平 董事 272,625 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东拟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 股份来 拟减持数 减持 占总股 减持期间 价格区 称 源 量(股) 方式 本比例 间 王军平 股权激 68,156 集中 0.056%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根 据 减 励股份 竞价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持 时 市 年 12月 2日至 2026年 2月 场 价 格 27 日,窗口期不减持) 确定。 3、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关于减持的承诺一致 承诺人 承诺内容 王军平 1、若公司启动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 (含)的,本人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若前述日期间隔 超过六个月(不含)的,则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于届时根据市场情况及本人资金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3、如届时本人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 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4、若本人或本人的配 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由此所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4、王军平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 形。 5、该股东需遵循上市公司董事每年可转让股份额度限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王军平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ee43a957-1960-4251-97af-3047b5af71a2.PDF ─────────┬──────────────────────────────────────────────── 2025-11-07 17:05│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 2、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丝路视觉于 2025 年 11 月 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 丝路蓝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丝路视觉为丝路蓝向银行金融机 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丝路蓝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 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5月 27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702 4、法定代表人:王国杰 5、注册资本: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展览展示设计、策划、布展及施工;多媒体软件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多媒体硬件、动漫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计 算机系统集成;平面广告设计、制作,模型设计、制作,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及施工;文化、体育、产品活动策划;灯光音响集成设计 与安装;展览馆、博物馆的管理与技术咨询;互联网智慧展馆设计、策划与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城 市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关系:丝路蓝为丝路视觉的全资子公司。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丝路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丝路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3,893,882.48 792,893,345.03 负债总额 625,474,777.71 664,472,591.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555,292.36 40,551,675.00 流动负债总额 622,057,856.01 655,949,014.07 净资产 98,419,104.77 128,420,753.51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 0 0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7,772,502.22 397,187,021.05 利润总额 -35,647,452.65 -162,950,945.81 净利润 -30,001,648.74 -136,288,646.9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丝路蓝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签署《授信额度 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通过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4,098.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96%。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f6b82485-c68f-4a2a-a2d8-29d4e9e1417b.PDF ─────────┬──────────────────────────────────────────────── 2025-10-24 17:41│丝路视觉(300556):关于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SZ.300556)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丝路转债(123138)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如再次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 正条件的期间从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后一交易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 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1]3840 号)核准,公司于2022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240 万张,面值总额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的方式进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0,000,000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丝路转债”,债 券代码“123138”。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前述发行的丝路转债转股期自 2022 年 9月 8日至 2028 年 3月 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丝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2 6.69 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a、2022 年 5月 19 日,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 5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b、2023 年 4月 28 日,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1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4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c、2024 年 5月 24 日,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丝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26.56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 5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丝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6.53 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关于丝路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相关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股票(SZ.300556)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同时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如再次触发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亦不提 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后一交易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丝 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丝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b3d0115-5871-4951-bdbe-22955e645655.PDF ─────────┬──────────────────────────────────────────────── 2025-10-24 16:42│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10 月 25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 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6858bee-1317-467b-9c3b-2bbccc5a18b4.PDF ─────────┬──────────────────────────────────────────────── 2025-10-24 16:41│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日以书面通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 。会议由董事长李萌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丝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丝 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eefc04e-5149-4d9b-b8f0-a61ec94a0e79.PDF ─────────┬──────────────────────────────────────────────── 2025-10-24 16:39│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5396fb4-c62b-4cbe-8303-0b7b3112f572.PDF ─────────┬──────────────────────────────────────────────── 2025-10-24 16:39│丝路视觉(3005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规范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秘书)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 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其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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