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7 理工光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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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1:38 │理工光科(30055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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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1:38 │理工光科(3005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英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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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1 │理工光科(300557):理工光科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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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0 │理工光科(30055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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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0 │理工光科(30055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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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49 │理工光科(300557):理工光科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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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49 │理工光科(3005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道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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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49 │理工光科(3005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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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49 │理工光科(3005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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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49 │理工光科(300557):理工光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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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1:38│理工光科(30055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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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
光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
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1年 12月 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月 4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
股股票 14,267,58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 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7,739,516.4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413,154,182.01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2,609.58万元,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000万元,其
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490.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8,705.8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 784.6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2,815.84万元(其中 2025年度投入 206.25万元),尚未归还的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9,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417.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9,499.5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 918.3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714902196510601 专用存款账户 51,849,448.99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未来城科技支行 15856000000000727 专用存款账户 52,329,807.30
合计 104,179,256.29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918.35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利息收入为 133.67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9,000.00万元。(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22年 3月 2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未来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
可能,故不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2 年 8月 9日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
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上述协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作为一般银行账户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到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9,0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等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到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理工光科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
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理工光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理工光科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理
工光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00f0a4a-d565-4c7d-9306-95569390d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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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1:38│理工光科(3005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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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3005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英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4114349-52c5-4ec1-841a-36a0c61e8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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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1│理工光科(300557):理工光科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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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300557):理工光科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ba80768-b9cb-4dc2-95a0-bf86f55efb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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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0│理工光科(30055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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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1245号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
光科)2025 年 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理工光科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理工光科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2907c65-1cce-4963-83b1-fb2ac93cc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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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0│理工光科(30055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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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理工光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267,5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2022年3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及拟投入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25,927.58 9,146.53
2 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 13,612.79 1,890.67
3 补充流动资金 1,775.05 1,778.64
合计 41,315.42 12,815.84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6年 4月,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公告,截至 2026年
4月 1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万元。
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在未来 12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按一年期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LPR)3.00%以及使用期 12个月测算,预计将节约 600.00万元的财务费用,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公司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
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6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
,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470aacc-d75f-4018-96cd-862a91173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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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49│理工光科(300557):理工光科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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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 23 号公司 1 号楼 111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非累积投 √
的所有提案 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 非累积投 √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非累积投 √
分配预案的议案 票提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非累积投 √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票提案
4.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 √
度的议案 票提案
5.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非累积投 √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票提案
议案
6.00 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 √
案 票提案
2.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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