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8 贝达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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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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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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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 │贝达药业(300558):关于盐酸埃克替尼片IA2高风险-IB期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
│ │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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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42 │贝达药业(30055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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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7 │贝达药业(300558):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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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3 │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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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15 │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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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15 │贝达药业(30055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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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15 │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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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14 │贝达药业(30055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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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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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bf8d91f-751f-4079-a6c3-6afa66567e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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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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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 4月 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167,107,23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1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81,398,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人
,代表股份 85,708,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12%。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159人,代表股份 2,848,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77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66,77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 32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1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594%;反对 329,39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33%;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66,77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 32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1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594%;反对 329,39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33%;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6,767,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9%;反对 334,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1%;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0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856%;反对 334,39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9%;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7,046,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 5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8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35%;反对 58,0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3%;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6,768,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6%;反对 334,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1%;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1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242%;反对 334,39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9%;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为融资额度内部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091,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7%;反对 2,00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1%;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32,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20%;反对 2,007,17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626%;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6,531,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6%;反对 571,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8%;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7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972%;反对 571,09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83%;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唐梦蝶、朱浩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b15229b-4b54-4b4a-8c49-86d092617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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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贝达药业(300558):关于盐酸埃克替尼片IA2高风险-IB期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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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NMPA”)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受
理号:CXHL2600572),公司申报的盐酸埃克替尼片(商品名:凯美纳?,以下简称“埃克替尼”)IA2高风险 -IB 期伴有表皮生长因
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以下简称“该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
NMPA 受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临床试验申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盐酸埃克替尼片
受理号:CXHL2600572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2.4类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请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该临床试验用药的研究情况
埃克替尼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疗肺癌的靶向药,该药品是一种强效、高选择性的小分子口服表
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2011年,埃克替尼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二/三线治疗适应症)获批上市,填补了我国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物的空白;2014 年,埃克替尼用于“EGFR 基因具有敏感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适应症”(一线治疗适应症)获批上市;2021 年,其适用于“II-IIIA 期伴有 EGFR
基因敏感突变 NSCLC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获批上市。药品上市以来,凭借大量的临床循证医学证据充分
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获得了专家和患者的广泛认可。本次为埃克替尼第四项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
约 30%的 IA2-IA3期及 IB期 NSCLC患者伴有高危因素。这部分患者即使接受了根治性手术,术后仍面临较高的复发或转移风险
,表明当前临床实践中存在尚未被满足的治疗需求。多项小样本的回顾性研究显示了埃克替尼在该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因此,拟
开展一项评价埃克替尼用于 EGFR 敏感突变阳性的 IA2高风险-IB期 NSCLC术后辅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回顾性、观察
性真实世界研究,为埃克替尼扩大适应症提供关键注册研究证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希替尼已获批 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 IB期 NSCLC术后辅助治疗,并在开展一项用于完全切除的 IA2-IA3期
EGFR突变 NSCLC患者的术后辅助疗效与安全性的 III期研究;另有伏美替尼正在开展一项在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
的 EGFR 突变阳性 IA2 高风险-IIIA 期 NSCLC患者中比较伏美替尼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 III期研究。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在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若自受理之日起 60日内未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公司便可以按
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在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达到研究终点,经 NMPA批准后方可上市,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
的影响。
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考虑到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622a563-abe3-4899-9f47-768795ee4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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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42│贝达药业(30055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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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2 日(
星期二)15:00-17:00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
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互动易”网
站“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举办当日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丁列明先生、独立董事肖佳佳女士、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范建勋先生、
行政总裁童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3fc3e5-f6f9-4c47-bd70-2f21b88e3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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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7│贝达药业(300558):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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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灵犀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灵犀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吴灵犀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为 2026年 2月 1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且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日止。
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吴灵犀先生以合规为准绳,全力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运作协调等核心职责,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吴灵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灵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9,960股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吴灵犀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丁列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9265665
电子邮箱:betta0107@bettapharm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 355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119e257-efbd-423c-b15a-2817e2ef8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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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3│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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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b1482d7-09a4-4e65-9700-bd391ce73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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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15│贝达药业(3005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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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贝达药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贝达药业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峰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江宇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e542830-45ef-4da6-a6a1-dc8984618b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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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15│贝达药业(30055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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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贝达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213号)同意,公司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38,621股,发行价格为98.83元/股,实际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13.43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叁元肆角叁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6,594,538.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5,405,374.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4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8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新药研发及研发设备升级项目 112,674.73 74,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38,674.73 100,2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
0]第 ZF11056号)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 176,579,962.8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健收益,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投资的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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