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59 佳发教育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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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 │佳发教育(3005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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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 │佳发教育(300559):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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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 │佳发教育(300559):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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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44 │佳发教育(30055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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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 │佳发教育(300559):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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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 │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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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 │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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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 │佳发教育(3005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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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6 │佳发教育(3005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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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2 │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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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佳发教育(3005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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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于2026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
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 7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任淑、周雄俊、季至
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应 189.15 万股标的股
票不得解锁,应按《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因董事长袁斌之直系亲属、董事张越、董事范晓星、董事赵峰参加本持股计划,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应 76.9106 万股标的
股票不得解锁,应按《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因董事长袁斌之直系亲属、董事张越、董事赵峰参加本持股计划,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ec0b7d1-155f-4fa1-b44e-72c9b4eee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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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佳发教育(300559):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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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7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应 76.9106 万股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应
按《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
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及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将本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6.54 元/股调整为 6.39 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成都佳发
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563,684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非交易过户至“成都佳发安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
(四)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
件未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未达解锁条件,对应权益份额不得解锁。
(五)2026 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未达解锁条件,对应权益份额不得解锁。
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情况
(一)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
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2024 年 7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
期已于2026 年 7 月 8日届满。
(二)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依据《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达成情况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根据公司《2025 年度报告》:
1、以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2025 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 公司 2025 年剔除股份支付费
于 2023 年基数的 215%。2、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用影响后的净利润数值和营
2024-2025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2023 年基数的 225%。 业收入数值未满足本持股计
注: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 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
(2024-2026)的净利润为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标。公司层面不可解锁标的
划(若有)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股票数量为 76.9106 万股。
为计算依据。
三、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后续安排
因本持股计划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于
锁定期满择机出售后按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注: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等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持股计划将根据最新规定
相应调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de005ed-d09d-47d8-8ac2-c5326d2a7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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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佳发教育(300559):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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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7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应 189.15 万股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应按
《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
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及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 2023 年 5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将本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6.28 元/股调整为 6.21 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 年 6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成都佳发
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3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月 29 日非交易过户至“成都佳发安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
(四)2024 年 6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五)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六)2026 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未达解锁条件,对应权益份额不得解锁。
二、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情况
(一)第三个锁定期届满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
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
定期已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届满。
(二)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依据《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本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达成情况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根据公司《2025 年度报告》:
1、以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5 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 公司 2025 年剔除股份支付费
于 2022 年基数的 420%。2、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用影响后的净利润数值和营
2023-2025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2022 年基数的 450%。 业收入数值未满足本持股计
注:1、上述“净利润”“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
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标。公司层面不可解锁标的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票数量为 189.15 万股。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三、本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后的后续安排
因本持股计划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于
锁定期满择机出售后按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依据《持股计划(草案)》《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注: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等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持股计划将根据最新规定
相应调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212dd37-013c-4bb5-8517-52843feca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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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4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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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水平、探索产业协同机会,公司
与青岛中科育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动能嘉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财通
汇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蓝飞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青岛育成汇智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育成汇智”),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49.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
有育成汇智8.5396%财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育成汇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青岛育成汇智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青岛中科育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AKD88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育成汇智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b8caf4b-5ba3-4345-acf3-f3ee5d8f02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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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佳发教育(300559):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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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以下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
1. 《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 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电子文
件、视频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所有副本材料及电子文件均与正本一致,所有
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视频资料均为原始资料且未经剪辑、修改或加工;并且已向本
所及经办律师披露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事实。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除此之外,未经本
所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6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
集本次股东会。2026年 6月1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现场及网络投票程序、表决权、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26 日(星期五)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6 日 9:15
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6 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由公司董事会发布了会议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事项等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的查验,现场出席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28,601,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9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53人,代表股份70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
2.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进行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
平台。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48,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3%;反对2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94%;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1,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78%;反对2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4%;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本提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下接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a0772ac-4177-4ee5-85f3-c5e25dd75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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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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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11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8 人,代表股份 129,307,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3662%(公司总股本 399,514,56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5 人,代表股份 11,470,90
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12%。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128,601,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
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3人,代表股份 70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76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8,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3%;反对 2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94%;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1,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78%;反对 2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74%;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朱金峰律师和孙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13cda92-d550-479f-9289-df3f5764d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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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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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 6月26日
(星期五)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6
年6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证券部办公室方为有效。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8楼证券部办公室,邮编:6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时间半小时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
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阴彩宾
联系电话:028-65293708
传真:028-85925610
电子邮箱:cdjiafaantai@163.com
邮政编码:610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bdfe91b-34f1-452d-8b55-0649d5f65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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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佳发教育(3005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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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
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
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
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如果发生亏损时,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
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结合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本地区其他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薪酬规定确定薪酬,公司不再另行
支付董事薪酬或津贴。
(三)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照内外部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职责、个人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绩
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达成情况挂钩,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等综合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
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二条 公司可
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
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等事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该等事项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
况发放相应的薪酬或津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根据新岗位标准执行相应的薪酬或津贴。新选举或聘任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自任职之日起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
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不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酬制订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
做出相应调整。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
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扣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
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薪酬: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该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82fae91-7a12-492a-8f56-d70be72ea7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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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6│佳发教育(3005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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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于2026 年 6 月 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 6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任淑、周雄俊、季至
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明确薪酬确定、考核、发放及约束机制,构建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
职责及个人贡献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周五)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f987d8b-25e1-46bc-954e-bf52c8a38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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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2│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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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13 日,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发教育”)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 399,514,5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9,514,5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08 袁斌
2 02*****683 陈大强
3 02*****788 凌云
4 01*****083 颜勤
5 08*****938 西藏德员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7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阴彩宾
咨询电话:028-65293708
传真电话:028-8592561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d522e8b-ecf2-4247-b52c-31d3b9dbc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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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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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114ddba-fbca-47df-87b1-49b29d2b19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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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4│佳发教育(300559):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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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年
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以下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
1. 《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4. 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材料、复印件)均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所有副本材料及电子材料均与正本一致,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并且已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披露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事实。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除此之外,未经本
所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次股东
会。2026年 4月 2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现场及网络投票程序、表决权、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日 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由公司董事会发布了会议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事项等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的查验,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 131,130,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2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人,代表股份 701,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
2.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
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东提供
了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31,77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0%;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表决结果为
通过。
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31,7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3%;反对 8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81%;弃权 23,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表决结果为
通过。
3.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31,78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 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表决结果为
通过。
4.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4,13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96%;反对 118,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331%;弃权 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表决结果为
通过。
5.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31,78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 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表决结果为
通过。
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131,736,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8%;反对 8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59%;弃权 8,3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表决结果为
通过。
7.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31,72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6%;反对 9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1%;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还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及决议已由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签字确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7ab7a01-4ff5-4b14-9d75-5e5480158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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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4│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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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1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0 人,代表股份 131,831,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9980%(公司总股本 399,514,56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7 人,代表股份 13,994,96
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0%。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131,130,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
2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4人,代表股份 701,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75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7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0%;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1,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0%;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2%;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458%。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19,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 89,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23,1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82,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31%;反对 89,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8%;弃权 23,1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651%。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82,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0%;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2%;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72%。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4.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34,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6%;反对 118,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331%;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6,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24%;反对 118,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90%;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86%。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82,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0%;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2%;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72%。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36,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 8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59%;弃权 8,3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99,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96%;反对 8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0%;弃权 8,3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94%。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2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6%;反对 9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41%;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91,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18%;反对 9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2%;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00%。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朱金峰律师和孙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fd81898-211c-4e21-a77f-49b06c17e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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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7│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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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9c5cd75-a509-4a25-86b1-8cc906bb8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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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6│佳发教育(3005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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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于2026 年 4 月 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
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 4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任淑、周雄俊、季至
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4.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5be1ec1-b0b6-4bd4-8c21-000a63fdc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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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6│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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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6282353-99f3-493b-b02f-d995d9653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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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4│佳发教育(3005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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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周雄俊)
作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雄俊,研究生学历,2001年8月加入四川师范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2019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
事。曾获“全国第二届教育硕士优秀教师”等称号。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作为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对公司“AI赋能教育考试数字化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管理层探讨教育信息政策的发展与转
变,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组织发展提供了相关助力。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授权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并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当出席 实际出席
应参加董 席董事 方式出 董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大) 股东(大)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数 自出席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
6 0 6 0 否 2 2
本人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高校、公司管理层等沟通交流,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职,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参
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财务报表、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
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大信
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
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报酬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对公司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情况进行审议,符合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
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周雄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63c1dba-2cc7-4ad5-9408-39205f7c6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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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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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8608db4-3af6-497a-9efc-c48ffcf41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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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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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f3052ff-a445-4ce3-9377-0870b02e5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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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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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2f5fa56-8880-47af-ae5e-c1093e54e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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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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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淑
、周雄俊、季至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
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任淑,于 2019 年 9月 18 日起任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
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
性。
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自查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是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否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 是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否
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是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否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是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否
5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是
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 √否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6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是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否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 是
形的人员; √否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是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否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
任淑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周雄俊,于 2019 年 9月 18 日起任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
性。
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自查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是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否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是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 √否
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是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否
配偶、父母、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是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否
5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是
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否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是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否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是
的人员; √否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是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否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
周雄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季至宇,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任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
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
性。
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自查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是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否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 是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否
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是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否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是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否
5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是
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 √否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6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是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否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 是
形的人员; √否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是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否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
季至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c7dbf94-e1bd-4e1e-be0d-4d31e2edd1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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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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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保证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按照公司
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在教育强国战略及教育评价改革深化的时代背景下,2025年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加速落地,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全面铺开,教
育信创与数智化转型成为行业核心方向,佳发教育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与敏锐的市场洞察力,积极投身教育领域的创新与变革,推动
教育数智化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国产信创、AI数智化、大模型等前沿技术,以“1+4+N”创新业务体系为支撑,打造了覆盖ToG
、ToB、ToC的全域、全场景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529,643.41元,较上年同期上涨0.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56,619.90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13.00%。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 年度
第十四次会议 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
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
制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
第十六次会议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
第十九次会议 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
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各自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第四届提名 季至宇(主任 1 2025年4月7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委员会 委员)、周雄 日
俊、袁斌
第四届薪酬 周雄俊(主任 1 2025年4月7 《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与考核委员 委员)、任淑、 日 员薪酬的议案》
会 赵峰
第四届董事 任淑(主任委 4 2025年4月7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审计委员 员)、周雄俊、 日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 袁斌 《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
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20日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第
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2025 年 8 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6日 《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及下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5年10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20日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年
第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相关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主要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审计机构、财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
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管理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
披露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度,公司积极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现场接待、举办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
投资者的互动,保持与投资者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同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让投资者更加便捷、高
效、公平的了解公司情况,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策和指导作用,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
的贡献,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1、董事会将持续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学习,积极组织、参
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3、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并着重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现场
及电话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
系,继续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75d76aa-74e6-4dd9-9b2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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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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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建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⑴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⑵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⑶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
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剑,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年 11 月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春天药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质量复核人员张剑: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12 月以〔2024〕254 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其作为青海春天 2022 年年度报告
审计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 83 万元(含内控审计 17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全票通过
。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f0f840a-6681-47c9-aaab-2733ac52a3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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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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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都佳发安泰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2025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
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
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5 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
部控制。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5fa2619-cf5c-4d68-9c9a-40fae7bfd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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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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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淑女士、周雄俊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袁斌先生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淑女士担任,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 成员情况 召开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称 会
议次
数
第四届董 任淑(主任委 4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事 员)、周雄俊 7日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审计委 、 《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员 袁斌 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
会 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
的议案》
2025年4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20日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第
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2025年8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6日 《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及下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5 年 1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第
月20日 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恪尽职守,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
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了更好地
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前,认
真听取并审阅大信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
项。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重点就审计进度、审计工作重点情况、审计意见类型等情况进行
了讨论,同时对大信执行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
制度》及年度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
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风险管控体系的优化运行,保障了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及内控机
制的持续改进,为公司规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以及季度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提出了专业的
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
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与制度
体系,并持续强化合规管理,依法依规履行股东会、董事会、时任监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分工,确保治理机制有效运转并切实维护股
东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协调职责,通过召开会议、现场办公及其他沟通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提高审计效率,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提
升,确保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与义
务,审计委员会在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法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
工作,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ba26675-9fed-47db-a200-ddedac948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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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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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2025 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
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共计30,279,227.37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发生额
1、信用减值损失 -4,130,193.60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5,432.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31,837.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6,009.89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3,286,914.36
2、资产减值损失 -26,149,033.7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3,710,981.0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1,980,657.83
商誉减值损失 -10,231,718.6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25,676.28
两项合计 -30,279,227.37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科目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关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等信用减值损失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具体详见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对应部分的内容,本报告期公司对信用减值损失共计提坏账准备4
,130,193.60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等资产减值损失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具体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对应部分的内容。本报告期公司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提减值准
备26,149,033.77 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情况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
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30,279,227.37 元
,将减少公司2025 年度利润总额 30,279,227.37 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助于向投资者
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
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012dcf2-59e2-4222-b3f5-4b276b7c8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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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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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
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剑,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春天药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质量复核人员张剑: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12 月以〔2024〕254 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其作为青海春天 2022 年年度报告
审计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大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度审
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
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所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大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
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多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大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大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
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大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
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大信所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参审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
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开始前,与公司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大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
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相关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
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综上,公司认为大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
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19b07b8-19dd-4cec-b1b5-d65278dd3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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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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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成都佳发安
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健全适合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
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和领导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般包括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成都佳发安泰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佳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佳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佳发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佳园后
勤服务有限公司、佳发安泰(宜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佳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贵州佳发智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以及孙公司成都佳发安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治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策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四川佳泰环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佳发环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佳发
精志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油佳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
业文化、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控制、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控制、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控制、投融资管理、信息披露
与管理、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董监高人员的职业履行、主要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导致的风险;
(2)公司在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过程中导致的重大风险;
(3)国内外经济政策、环境的变化、市场竞争等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4)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导致的法律方面的风险;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导致的风险;
(6)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等安全环保因素导致的风险;
(7)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导致的风险。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相关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配备人员,在内部控制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实践测试)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
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并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调整优化工作,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出
具相关内部控制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缺陷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所有者权益
类别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 潜在错报<利 潜在错报<所有者
收入的 0.2% 润总额的 2% 权益的 0.2%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 0.2% 利润总额的 2% 所有者权益的 0.2%
≤潜在错报<营 ≤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所有
业收入的 0.5% 利润总额的 5% 者权益的 0.5%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的 0.5% 利润总额的 5% 所有者权益的 0.5%
≤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0.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0.5%≤潜在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
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
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
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现状和发展要求,在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定性和定量的认定标准,根据其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认定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其中:定量标准,即涉及金额大小,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制定;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
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内部缺陷 经济损失 公司运营 公司声誉 安全 环保
类别
一般缺陷 50 万元以 一般影响(如 负面消息在企业 长期影响 无污染,没
下 生产线暂时 内部或当地局部 一位职工 有产生永久
无法进行) 流传,对企业声誉 或公民健 的环境影响
造成轻微损害 康
重要缺陷 50 万元(含 重要影响(如 负面消息在某区 长期影响 环境污染和
50 万元)至 生产线因故 域流传,对企业声 多位职工 破坏在可控
200 万元之 障停产等) 誉造成中等损害 或公民健 范围内,没
间 康 有造成永久
的环境影响
重大缺陷 200 万元 重大影响(如 负面消息在全国 导致一位 对周围环境
(含 200 万 生产线废止, 范围内流传,政府 以上职工 造成严重污
元)以上 生产长时间 或监管机构进行 或公民死 染或者需高
关停) 调查,引起公众关 亡 额恢复成
注,对企业声誉造 本,甚至无
成无法弥补的损 法恢复
害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四、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认为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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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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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7日,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丰富的
执业经验与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
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
计情况。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审计机构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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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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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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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2│佳发教育(300559):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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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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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1│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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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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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1│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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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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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1│佳发教育(3005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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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2026 年 4 月 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 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任淑、周雄俊、季至
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管理层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任淑女士、季至宇先生、周雄俊先生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
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
东的利益,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9,514,5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
红利0.7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均
不超出年度报告正文的范围。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薪酬的情况。
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将遵循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请参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第三章相关
内容,其中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与 2025 年度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7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个人具体业绩及贡献以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遵循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请参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第三章
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张越、范晓星、赵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
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上述投资额度的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孙)公司成都佳发安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成都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
限以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日(周三)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8436201-cd09-4ffd-8991-3345ef50b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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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0│佳发教育(30055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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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审字[2026]第 3-00318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3-0031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政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坤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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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0│佳发教育(30055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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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143a831-e877-4c60-b583-0f28908db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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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0│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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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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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0│佳发教育(30055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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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
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和期限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
进行再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四)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投资范围: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
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等;
(六)实施方式
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协助、配合公司的委托理财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
束,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审批、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相关
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开展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
以进行再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委托理财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293d934-ecfb-4aa6-94f6-6c298f7d0b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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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00│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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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a218e5b-3fe7-4aae-9233-ee171ea23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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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9│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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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ef1afd8-aaf3-4011-a702-e302b9711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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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9│佳发教育(3005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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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季至宇)
作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季至宇,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8月至1987年12月先后就职于原昆明军区某团技术处、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器械科;
1987年12月至2000年4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电教中心制作室高级工程师、办公室主任;2000年4月至2004年6月,任武汉大学网络教育
学院电教部副主任;2004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武汉大学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技术
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9年1月至今,任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2022年11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在国内核心期刊独立发表三十余篇文章,参与多项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
和湖北省信息化项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应公司及行业专家邀请,在2025年应邀参加了第五届教育博览会、第七届教育装备博览会等业界活动。同时,对佳发教育“
AI+”战略和AI技术应用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授权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并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当出席 实际出席
应参加董 席董事 方式出 董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大) 股东(大)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数 自出席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
6 0 6 0 否 2 2
本人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外部教育专业机构、公司管理层等沟通交流,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的工作制度要求,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
选聘标准和程序,主持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进行资格核查和意见发表,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
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深入探讨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大信
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
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报酬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对公司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情况进行审议,符合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
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季至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c784e74-278e-4041-8eae-b37a7be9a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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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9│佳发教育(3005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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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任淑)
作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任淑,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年8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成都工商银行高新支行;2006年5月至2008年2月,先后担任成
都仁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成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2016
年5月,任四川省明远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任中天骏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7年7月至今,任中天蓝瑞(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川奇正财税咨询(成都)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2019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在2025年3月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进场事前沟通,并要求关注重点审计事项,例如收入确认、费
用计提、应收账款等科目审计,在年度现场审计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大信所和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在公司半年度报
告和季度报告披露前,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均有事前沟通,并对公司财务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授权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并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应当出席 实际出席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次未亲自出 股东(大) 股东(大)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6 0 6 0 否 2 2
本人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等沟通交流,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
,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
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职,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认真审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大信
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
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报酬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对公司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情况进行审议,符合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
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任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1825584-441c-4e73-9802-033f76c31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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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18│佳发教育(300559):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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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西藏德员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发教育”)于 2025 年 9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持有公司股份 25,320,591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6.34%)的股东西藏德员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员泰”)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85,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德员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德员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 (股) 例
德员泰 集中竞价 2025年 11月 25日 11.37 979,200 0.25%
-12月 10日
大宗交易 2025年 12月 12日 9.51 1,854,800 0.46%
-12月 15日
集中竞价 2025年 12月 18日 12.19 1,411,846 0.35%
-12月 24日
大宗交易 2025年 12月 24日 10.39 1,099,000 0.28%
集中竞价 2026年 1月 6日-1 13.80 1,269,109 0.32%
月 13日
合计 -- -- 6,613,955 1.6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份数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比例
(股) (股)
德员泰 合计持有股份 25,320,591 6.34% 18,706,636 4.68%
其中: 25,320,591 6.34% 18,706,636 4.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本次减持后,德员泰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后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德员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德员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28f7ed52-f49d-4e30-b281-6154be0c3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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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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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95721e63-0b81-4908-834d-b1bf9ed8d6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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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佳发教育(3005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德员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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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德员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c25a6df7-917c-4675-8234-c72818c1cb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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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48│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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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a7386807-0c7a-400c-a176-88413f830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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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48│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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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5973b334-20c2-41f6-9192-9ca82ee40d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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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12│佳发教育(3005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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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d5a4d40-6dc3-4e1e-9340-9734ed5ce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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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佳发教育(3005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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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3199a34c-fcec-41c7-8af9-54c1875123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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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佳发教育(3005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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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
5 日(星期四)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制度>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或文件。
3.提案 1.00、提案 2.01、提案 2.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
4.上述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5
年12 月 24日 17:00 前送达证券部办公室方为有效。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8楼证券部办公室,邮编:6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时间半小时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
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阴彩宾
联系电话:028-65293708
传真:028-85925610
电子邮箱:cdjiafaantai@163.com
邮政编码:610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d7211d50-9f0b-45ac-931b-04979bd89b7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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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佳发教育: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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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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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佳发教育: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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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6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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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佳发教育: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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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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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佳发教育: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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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4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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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佳发教育: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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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佳发教育: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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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5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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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佳发教育: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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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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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佳发教育: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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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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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佳发教育: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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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81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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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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