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560(中富通)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560 中富通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17:42 │中富通(300560):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 │情况说明 │ ├─────────┼──────────────────────────────────────────────┤ │2025-06-12 20:45 │中富通(3005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2 20:45 │中富通(3005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6-12 20:44 │中富通(300560):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06-11 20:46 │中富通(300560):中富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2025-06-11 20:46 │中富通(30056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1 20:46 │中富通(300560):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6-11 20:46 │中富通(3005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 │2025-06-11 20:46 │中富通(300560):中富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2025-06-11 20:46 │中富通(300560):中富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 2025-06-20 17:42│中富通(300560):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 2025年 6月 11 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年 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并于 2025年 6 月 11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名单公示期自 2025 年 6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6月 20 日止,合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英博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前述激 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二)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09d00b0-1271-48f5-8e7b-8781f7a4bbd5.PDF ─────────┬──────────────────────────────────────────────── 2025-06-12 20:45│中富通(3005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中富通(3005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571a2ed7-39cf-4ab4-94be-da91c78ff7c6.PDF ─────────┬──────────────────────────────────────────────── 2025-06-12 20:45│中富通(3005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中富通(3005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c438c0a1-43f7-41ab-8e6e-58b7217d4f25.PDF ─────────┬──────────────────────────────────────────────── 2025-06-12 20:44│中富通(300560):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中富通(300560):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e74e7639-5710-4b6c-a66a-b8303bfb0700.PDF ─────────┬──────────────────────────────────────────────── 2025-06-11 20:46│中富通(300560):中富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中富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 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英博达”)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不包括中富通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 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 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深圳英博达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万 第二个归属期 深圳英博达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0万 注:1、“净利润”指深圳英博达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 10 月 3 1 日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深圳英博达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0万 第二个归属期 深圳英博达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 1,200万 注:1、“净利润”指深圳英博达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 ”“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两个会计年度(首次授予部分和在2025年 10 月 31 日之前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在2025 年 10 月 31 日之后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 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若 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cd6e462f-7670-4966-9e80-80209903491c.PDF ─────────┬──────────────────────────────────────────────── 2025-06-11 20:46│中富通(30056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 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外籍员工。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 3、《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 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156ffa7d-54db-4472-ba95-0a2f1e584a0b.PDF ─────────┬──────────────────────────────────────────────── 2025-06-11 20:46│中富通(300560):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6 月 9 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为了尽快推进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的通知期限,并于2025 年 6 月 11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 董事 8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到 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充 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 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及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时相关处理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股票权益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