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1 汇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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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40 │汇金科技(30056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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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52 │汇金科技(30056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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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26 │汇金科技(300561):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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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20 │*ST汇科(30056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交所《关于对汇金科技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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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20 │*ST汇科(300561):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交所《关于对汇金科技的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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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17 │*ST汇科(30056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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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17 │*ST汇科(300561):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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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0 │*ST汇科(300561):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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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0 │*ST汇科(3005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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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34 │*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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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40│汇金科技(30056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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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8,107,9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843,239.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8,107,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27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04 陈喆
2 02*****326 马铮
3 08*****743 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10层
咨询联系人:李佳星、赖宇恒
咨询电话:0756-3236673
传真电话:0756-323666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272eed5-0034-4dcf-a935-52b7b6b2f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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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52│汇金科技(30056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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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3日至 2026 年 6月 5日)内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瑞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铮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近日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 本次冻结股 冻结股份 冻结股份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
(股) 总股本 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数量(股) 标记数
比例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陈喆 116,043,803 35.37% 10,000,000 8.62% 3.05% 10,000,000 —
珠海瑞信 9,108,274 2.78% 2,000,000 21.96% 0.61% 2,000,000 —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马铮 60,715,477 18.50% 6,000,000 9.88% 1.83% 6,000,000 —
(1)上述冻结执行人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始日为 2026 年 6 月 3日,到期日为 2029 年 6月 2日。
(2)上述冻结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数量为 12,000,000 股,合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5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6%。
(4)经向上述股东了解,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陈喆、马铮、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陈喆、马铮、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名下的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 327498311.99 元为限,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予以准许。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喆女士、马铮
先生、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本次股份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相关仲裁案件仍在审理进程中。
(5)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若已被司法冻结
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下跌,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dea2fed-4b03-4d90-9a41-ff74e6ffb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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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26│汇金科技(300561):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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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
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 9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南京壹证通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马圣东先生作为负责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壹证通”或“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留任的原股东,承担业绩承诺义务。马圣东先生承诺壹证通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3,400 万元,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不低于 26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审核报告》,壹证通 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832.9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6.22万元。壹证通 2025 年度
业绩未达标,触发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2025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2026 年 5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
公司与马圣东先生、壹证通签订《〈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马圣东先生应在2026 年 5 月 30 日前向公司完成业绩补偿,包括:1、向公司支付现金补
偿款共计人民币 1,206.0586 万元;2、向公司转让其直接持有及通过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壹证通股权,
对应的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 442.03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马圣东先生已向
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206.0586 万元,股权补偿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026 年 5月 27日,公司收到壹证通及马圣东先生通知,上述股权补偿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南京市雨花台区政
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马圣东先生已完成 2025 年度业绩补偿。
三、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MRWRQ8R
2、名称: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马圣东
5、注册资本:1465.205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 年 08 月 18 日
7、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70-1 号 2号楼 6层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平面设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
备耗材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出资信息: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89.2863 81.1686%
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9.0731 6.7617%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9.3456 9.5103%
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7.5000 2.5594%
合计 1,465.2050 100%
四、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9a807b8-9695-49c7-b071-b1baadbb2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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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20│*ST汇科(30056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交所《关于对汇金科技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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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交所《关于对汇金科技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e4c170f-4a1d-4811-b33a-6fb9a90ff4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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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20│*ST汇科(300561):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交所《关于对汇金科技的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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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交所《关于对汇金科技的年报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f3cf6af-dead-4ea7-a57b-11fcf5511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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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17│*ST汇科(30056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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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 月27 日(星期三)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8日
(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汇科”变更为“汇金科
技”,证券代码仍为“30056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 汇科”变更为“汇金科技”;
3、股票代码:仍为“300561”;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 2026 年 5月 28日(星期四)开市起撤销;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5 月 27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6 年 5月 28日(星期四)开市起复
牌;
6、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
0.3.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
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 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与
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 2024 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2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
关公告。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全体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
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
项说明》。根据上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
能有效运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
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 年 5月 2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5月 28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汇科”变更为“汇金科技”,股票代码仍为 300561,股票交易价格
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70a1252-e206-4847-b402-0e1deb8db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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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17│*ST汇科(300561):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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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24ad1a74-c589-40c9-b48d-fc745a0ac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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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0│*ST汇科(300561):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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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06fdb87-253e-4e58-a421-2543dff4d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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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0│*ST汇科(3005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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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5月 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其中:马德桃先生、崔云峰先生、杨国梅女士、苏秉华先生、黄英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喆女士主持,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暨签订补
充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c22c314-18d7-4463-a098-94fc5e45a6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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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34│*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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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出具法律意见。为此,本所律师查阅了有关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资料,并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本次股
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议案和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
登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026 年 5 月 8 日 14 时 30 分,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
路 199 号 1 栋 10 层贵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事主持。会议召开的程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以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
经 验 证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有 4 人 , 代 表 股 份185,890,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6.6554%。以上股东是截至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以上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80 人,代表股份 2,421,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相符。
四、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就审议范围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当场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对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贵公司合并统计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107,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6%;反对 124,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 7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2、《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141,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124,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 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46%。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88,054,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0%;反对 197,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 6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22%。
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018,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1%;反对 2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弃权 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17%。
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2,86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9%;反对 191,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2%;弃权 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29%。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结论: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出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937bb63-9c80-4365-a37b-fdc31b672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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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32│*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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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
5、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喆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德桃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188,312,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93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5,890,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55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2,42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0 人,代表股份 2,421,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0 人,代表股份 2,421,1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詹雅婧律师、张乐瑶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107,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1%;弃权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8%;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35%;弃权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877%。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141,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442%;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35%;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912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5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0%;反对19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47%;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67%;反对19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62%;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5070%。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1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1%;反对2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42%;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737%;反对2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0%;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46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67,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反对19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032%;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883%;反对19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6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051%。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喆、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德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25,175,476股未计入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詹雅婧律师、张乐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9eee054-9c03-4ed8-a50d-df12997d7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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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6│*ST汇科(30056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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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
25年4月2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月 2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
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 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与
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 2024 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上述报告
未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
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3、公司管理层对前期内部控制整改成效进行总结,对各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持续落实上述措施。公司持续落实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合规培训计划,组织关键人员开展专项学习;梳理各项业务流程,不断完善、规范销售管理
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收入核算操作、仓存物流管理、客户订单到货验收及安装验收等环节的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多项公司治理制度;成立投后管理工作组稳步推进收购整合工作,强化投后
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内部审计部门已核查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持续对重点业务的会计凭证、审批记录等资料进行抽查,
跟进相关各业务单元重点控制节点的管理改进成效;加强财务中心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董事会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上述措施,全面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上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
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
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
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
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将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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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8│*ST汇科(300561):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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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8e342d3-e5df-48a2-ad17-8ff4830aa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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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7│*ST汇科(300561):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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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02fae8-8f29-43a7-8f16-b8b9db037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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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6│*ST汇科(30056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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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05dfbd6-66c6-46e1-9953-1daa8fcce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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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6│*ST汇科(3005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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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 2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其中:陈喆女士、崔云峰先生、杨国梅女士、黄英海先生、苏秉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马德
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赖宇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佳星先生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706387f-7e77-460e-a4c9-6705bcd25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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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3:59│*ST汇科(300561):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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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告披露后发现工作人员提交版本有误,现将相关内
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的议案》
......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更正后: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
险警示的议案》
......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更正后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更正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其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表述相应改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
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2b340f9-0100-45d0-a659-56d1b5516f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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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10│*ST汇科(300561):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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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汇科”,证券代码仍
为“30056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
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说明
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根据《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
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 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与
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 2024 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
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
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全体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
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
项说明》。根据上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
能有效运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但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
具有不确定性。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9cd22fc-5c86-4765-a980-589e29191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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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10│*ST汇科(300561):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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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申
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告披露后发现工作人员提交版本有误,现将相关
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的议案》
......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更正后: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
风险警示的议案》
......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更正后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更正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其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表述相应改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
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6dede49-a788-491c-be52-b9b6a4b15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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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10│*ST汇科(30056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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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4e642e48-383d-4bb9-90f4-be0ce31877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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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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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636acb1-6d0a-4d28-ad7f-497d38773a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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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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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5d929ef-3704-4ef1-ba77-c41f60d2f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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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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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568f84a-6c56-4ad3-a938-37260c3c8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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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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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核报告
公司关于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
1-3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06635 号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关
于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汇金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
基础上对汇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证通
”)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经审核,我们认为,汇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壹证通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汇金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关于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完成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
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2,90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南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蒋国胜以及南京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 9 名交易
对方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2025 年 8 月 14 日本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以
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2025年 8 月 29 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马圣东承担业绩承诺义务,业绩承诺期为 2025年、2026 年及 2027 年。标的公司 2025-2027 年
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 3,400 万元、4,000 万元和 4,300 万元,且标的公司 2025-202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 260 万元、570万元和 610 万元。
2、标的公司估值调整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期均实现上述承诺业绩,则无需对标的公司估值进行调整;若业绩承诺期内触发业绩补偿条款时,
本公司有权按照下述方式对标的公司估值进行调整:
触发营业收入业绩承诺指标时,标的公司估值调整测算=(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
承诺实现营业收入)x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值而最终确定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价值。
触发净利润业绩承诺指标时,标的公司估值调整测算=(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承
诺实现净利润)x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值而最终确定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价值。
若业绩承诺期内某一期同时触发营业收入业绩承诺指标和净利润业绩承诺指标,按两个业绩承诺指标计算的估值按照孰低原则执
行。
当期期末调整后的标的公司估值=max{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账面金额,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第 5.7.1 款测算调整后
的标的公司估值}
2、业绩补偿
若触发业绩补偿条款,马圣东须优先使用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进行补偿,为免歧义,业绩承诺期各期应补偿金额以及对应
的应补偿标的公司股权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当期应补偿金额=交易的交易总价-当期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第 5.7 款调整后的标的公司估值 x51%-累计已补偿金额
(2)当期应补偿标的公司股权(出资额)=(交易作价÷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第 5.7款调整后当期标的公司估值-51%)x 标的公司当期
注册资本金额-累计已补偿标的公司股权(出资额)
如果启动以上业绩调整条款,马圣东按照交易总价 1 元的价格向本公司转让当期用于业绩补偿的标的公司股权,使本公司实际
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与标的公司调整后的标的公司估值相匹配。
当马圣东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不足以进行业绩补偿,马圣东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 5.7、5.8 款使用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补偿后
,对于剩余应补偿金额,马圣东以现金形式向本公司补偿剩余部分。
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已通过标的公司股权补偿金额
3、业绩补偿退回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第 5.7 款对标的公司截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期末的估值调整进行测算,如有上市公司
应向马圣东退回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情形,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按照下述方法一次性进行退回:
(1)业绩承诺期内发生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业绩未超过累计承诺业绩(按营业收入、净利润两个业绩承诺指标孰低
执行)
公司向马圣东退回标的公司股权(出资额)=(截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期末上市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本次交易作价÷
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期末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第 5.7 条款调整后的标的公司估值)×标的公司当年注册资本金额
(2)业绩承诺期内发生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业绩超过累计承诺业绩(按营业收入、净利润两个业绩承诺指标孰低执
行)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28d51ec-003f-4c7c-a2fb-de98160d7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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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汇金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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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06633号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金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442A009796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消除上期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汇金科技 2024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442A015017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所述,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
组合。
汇金科技于 2025 年 3月 28日发布《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不
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修正前营业收入的 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
汇金科技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运行失效。汇金科技尚未在 2024 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但在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已考虑上述缺陷的
影响。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汇金科技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汇金科技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汇
金科技 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
25年 4月 22日对汇金科技 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消除情况
针对上期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汇金科技已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整改:
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完善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梳理各项业务流程,不断完善、规范销售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收入
核算操作、仓存物流管理、客户订单到货验收及安装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加强财务中心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规范不同业务类型
的会计处理,确保财务部门充分了解公司的业务进展和业务实质,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3、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
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在 2025年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汇金科技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的内部控制缺陷已经整改,且未识别出新
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范围未受到限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应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专项说明仅供汇金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b4208c9-bebd-476d-aae9-094b79594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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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汇金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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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06631 号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442A00979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汇金科技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
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汇金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汇金科
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汇
金科技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汇金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汇金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六年四月八日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fcfc415-0877-4e8b-8db0-a2b4764572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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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汇金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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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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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06632 号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珠海汇
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汇金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汇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
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汇金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汇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汇金科技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致同审字(2026)第 442A00979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
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利润总额 -1,791.69 -2,78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8.73 -2,11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77.65 -1,826.62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1,208.48 8,983.3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48.23 40.3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
1.32% 0.45%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148.23 注2 40.33 注1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
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48.23 40.3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
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
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
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
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
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
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
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1,060.25 8,943.05
注 1:销售材料收入 32.57 万元、出租房产收入 7.76 万元。注 2:销售材料收入 2.22 万元、租赁收入 136.27 万元、代理
收入 9.74 万元。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f96e0b5-ffcf-4654-b64a-6ec6b4181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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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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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eb9a9cd-1d64-4df5-bd67-1e6180fc4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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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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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fab9c11-3e1a-418b-a553-ecd2e0b185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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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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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更正影响《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
本次更正不涉及对期初余额及上期发生额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
变,不影响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时,发现《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部分财务数据因子公司合并日数据不准确未能准确列示,经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审慎研判后,对相应数据进行修改更正,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原因
2025 年 8月公司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证通”)51%的股权,股权交割完成后,壹证通成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在《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公司发现壹证通资产负债表合并日应收账款、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不准确,经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审
慎研判后,对合并日相关项目进行修正;审计过程中,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合并日壹证通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
告结果和修正后壹证通合并日资产负债表,公司修正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更正不涉及对期初余额及上期发生额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
变,不影响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对相关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更正前: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5,932,103.94 643,292,554.20 8.18%
更正后: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3,291,440.76 643,292,554.20 7.77%
(二)“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前:
资产负债表项目 金额(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2025 年 9月 30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70,204,617.59 34,617,887.06 102.80% 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增
子公司应收账款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商誉 8,349,644.25 -- 100.00% 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增
子公司形成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883,817.29 10,077,160.82 107.24% 主要是本报告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
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16,953,076.31 -3,025,458.63 660.35% 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增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更正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金额(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2025 年 9月 30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69,602,823.10 34,617,887.06 101.06% 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增
子公司应收账款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商誉 11,059,669.59 -- 100.00% 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增
子公司形成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81,012.32 10,077,160.82 62.56% 主要是本报告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
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14,349,326.49 -3,025,458.63 574.29% 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增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三)“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相关内容
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元) 更正后金额(元) 更正金额(元)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70,204,617.59 69,602,823.10 -601,794.49
存货 38,798,078.87 38,551,989.81 -246,089.06
流动资产合计 197,137,342.97 196,289,459.42 -847,883.55
非流动资产:
商誉 8,349,644.25 11,059,669.59 2,710,025.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883,817.29 16,381,012.32 -4,502,804.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8,794,760.97 497,001,981.34 -1,792,779.63
资产总计 695,932,103.94 693,291,440.76 -2,640,663.1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11,335.60 1,774,422.24 -36,913.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46,208.05 3,409,294.69 -36,913.36
负债合计 79,059,443.97 79,022,530.61 -36,913.3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16,953,076.31 14,349,326.49 -2,603,749.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16,872,659.97 614,268,910.15 -2,603,749.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695,932,103.94 693,291,440.76 -2,640,663.18
益)总计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定期报告更正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影响当期利润,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
息质量,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
五、其他事项
(一)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维持不变。公司已同步更正《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
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7a553fe-8040-4002-894f-327473394e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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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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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734244d-15c6-4ee1-9752-2eacaa45d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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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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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c42858c-9075-4897-9e7d-731135016f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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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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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6baf88f-4a04-4794-ae92-8687cc9fb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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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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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秉华先生、杨国梅女士、黄英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苏秉华先生、杨国梅女士、黄英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c0de7e7-bc7c-49e7-a990-856b8c4e2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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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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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30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wEcOYNdXTq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
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4月 30 日(
星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喆女士,董事、总经理马德桃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佳星先生,独立董事杨国梅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孙
玉玲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EcOYNdXT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6-3236673
传真:0756-3236667
邮箱:investor@sgsg.cc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f6e089c-dfc0-4092-87b7-9c158a3a2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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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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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等实
际情况,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责任、贡献等因素,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其中: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个人贡献等
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2、独立董事
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5万元/年
(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其中: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个人贡献
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四、薪酬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统一于下一年度初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绩效
考核周期在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其中不低于 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取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位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
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f57e387-3d6e-4b98-af75-53168aa48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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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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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
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783,623.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9,438,640.81元
,减本年度现金分红11,483,777.43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171,239.95元,资本公积为9
5,726,355.56元。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110,861,617.74 元。
3、为持续、稳定地回报广大股东,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107,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
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843,239.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43,239.25 11,483,777.43 11,483,775.1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287,291.23 -21,193,282.28 5,231,023.73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3,952,938.46 14,726,953.57 19,351,765.84
营业收入(元) 112,084,821.12 89,833,754.57 139,177,938.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10,861,617.7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18,171,239.95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2,810,791.87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0,416,516.59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2,810,791.87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8,031,657.87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08%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2,810,791.87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2025 年
公司流动比率为 2.51、速动比率为 2.03,短期偿债能力充足,即时变现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仅为 11.99%,处于较低负债区间,
财务结构稳健,长期偿债风险小,资金流动性充裕。公司制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34fe90d-4278-4c86-a02f-0ae0cafee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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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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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截至 2025 年末,致
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金科技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致同
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
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致同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进场前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四)致同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
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a5375a7-fd91-4622-ab8b-e4261d7c80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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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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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
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证通”)51%股权,并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办理完成股东变
更登记手续,成为壹证通的控股股东。
鉴于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壹证通,公司的资产、业务范围随之增加,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变更部分会计估计:
(1)公司分析了壹证通应收款项的构成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
组合进行变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因公司合并范围变
化,为使无形资产的类别及使用期限更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无形资产类别及调整其中一项类别的预计使用寿命。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为 2025 年 9月 1日。
3、主要变更内容
(1)应收款项组合变更
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根据票据类型,将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将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划
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质保金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作质保金用途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质保金组合,将除质保金外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货款组合。
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根据票据类型,将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将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划
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质保金
应收账款组合 3:应收密码及数字服务款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作质保金用途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质保金组合,将除质保金外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货款组合、应收
密码及数字服务款。
(2)无形资产新增类别及调整其中一项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
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50 年 直线法
软件使用权 5年 直线法
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专有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
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50 年 直线法
软件使用权 3-10 年 直线法
专有技术 5年 直线法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
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会计估计进行
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013b8a1-820e-446f-b2b1-1e6356c25b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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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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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2024 年度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
影响已经消除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
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 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与
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 2024 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已在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前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上述报告未对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积极采取以下规范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完善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梳理各项业务流程,不断完善、规范销售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
收入核算操作、仓存物流管理、客户订单到货验收及安装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加强财务中心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规范不同业务
类型的会计处理,确保财务部门充分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3、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
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e0c74c8-fc8b-44da-9036-60db9cb6e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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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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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66a9b8c-c995-4b6d-8c12-f0b6e6293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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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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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61092e6-7539-4c88-8ca7-826670ff7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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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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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
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家。
(二)项目组信息
项目合伙人:邵桂荣,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詹明坤,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1 邵桂荣 2025.11.14 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 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 年审项目未按规定保存文件资
委员会广 料
东监管局 处罚: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2 邵桂荣 2025.11.14 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 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措施 监督管理 2019 年年审存货减值测试可比
委员会广 售价选取错误
东监管局 处理:警示函
3 邵桂荣 2025.12.15 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 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所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存货
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处理:警示函
4 蒋晓明 2025.7.31 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 事由:长亮科技 2023 年年报审
局 计项目
处理:警示函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
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
技术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
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
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
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
,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
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
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致同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
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等。
近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
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近三年
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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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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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44af35c-75d8-4a4c-a06e-7ce2f4417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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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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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汇科”,证券代码仍
为“30056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说明
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根据《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
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 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与
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 2024 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
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
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全体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
025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
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
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上
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但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
具有不确定性。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b27ed34-b141-4967-b660-01419cfc7b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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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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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23c8909-7454-4d87-a51d-3366125571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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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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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8a52508-b61d-4c67-b3c7-4401bbda25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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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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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月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
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 199 号 1栋 10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
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 199
号 1栋 10 层公司接待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账
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 年 5月 6日 17: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件标题或信函信封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提供原件;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参会文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星、赖宇恒
联系电话:0756-3236673
传真:0756-3236667
电子邮箱:investor@sgsg.cc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 199 号 1栋 10 层
邮政编码:51908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7c48e4e-b8f2-4740-b70f-c6497d374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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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联房-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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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田联房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职,自 2025 年
3月 31 日公司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田联房,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士。1997 年 10 月,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博士
学位;1997 年至 2000 年,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后;2000 年至 2001 年,美国 University ofCalifornian at Riversi
de 访问学者;2001 年至 2004 年美国 University ofPittsburgh 访问学者;2004 年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教育部“新世纪优
秀人才”,教育部“自主系统与网络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兴华人才工程学术团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团队负
责人。2019 年 2月至 2025 年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作出决议前对议案进行充分的了解,审慎判断,维持
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参加 出席董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会 事会次 席参加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次数 数 次数 加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事会会议 数
2 2 0 2 0 0 否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履行
主任委员和委员职责,亲自参加了全部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探讨的基础上均
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3月 7日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提名委员会 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次。对涉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事项进行认
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进行表决。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交流,履行相关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本人和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相关事项及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了探讨
和交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 5天,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管
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独立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不存在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提
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认购本次公司定
向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
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未取得其他实质性进展。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该事项。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该事项。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该事项。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相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该事项。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公司规模等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能够推动
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人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已离任):田联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509feb4-70f6-4f42-9ca9-762442491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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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汇科(3005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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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具体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予以规定。
第六条 公司人资行政部和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考核
第七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决定增长范围、增长幅度等
,进而决定当年预算总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
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
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个人获取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一
条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
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
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及水平可根据以下因素动态调整:
(一)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战略目标调整及个人履职情况;
(二)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或岗位职责变动;
(三)同行业薪酬水平及市场薪酬变动趋势;
(四)通货膨胀水平;
(五)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
(六)其他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合理因素。
第四章 薪酬支付与管理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
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税务或费用。
第十八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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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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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ST汇科: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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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ST汇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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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ST汇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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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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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汇金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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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汇金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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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汇金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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