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2 乐心医疗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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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02│乐心医疗(300562):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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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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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2│乐心医疗(30056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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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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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36│乐心医疗(30056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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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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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乐心医疗(30056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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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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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乐心医疗(30056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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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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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乐心医疗(30056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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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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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乐心医疗(30056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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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bc6bf9fe-a250-41a1-9149-49da290f3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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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乐心医疗(30056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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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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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8:05│乐心医疗(300562):关于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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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关于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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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9:56│乐心医疗(30056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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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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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8:48│乐心医疗(30056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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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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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19:26│乐心医疗(300562):北京世辉(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心医疗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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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辉(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世辉”或“本所”)接受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8.本次股东大会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示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32)。上述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对象、
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作出了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401 深圳市乐心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09:15-09:
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6日 09:15 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5:00。2024 年 10 月 16 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前述公告的时间、地点召开,网络投票亦按照规定进行。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机构)股东的单位证明、证券账户、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证券账户、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74,704,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34.
4969%。经核查,上述参会人员均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32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1,796,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8298%。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及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符合资格。
2. 除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1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 217,466,188 股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 912,200 股,总计 216,553,988 股,下同。
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出新议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未提出新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
会的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见证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
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76,318,9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6%;反对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弃权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6,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
819%;反对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0%;弃权 102,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81%。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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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19:26│乐心医疗(3005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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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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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19:26│乐心医疗(300562):关于完成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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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黄林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黄林香女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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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7:46│乐心医疗(300562):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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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使用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6.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02 月 01 日、2024 年 02 月 0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2024 年 04 月 26 日,公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方案实施结果,公司将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由16.00 元/股(含)
调整为 15.85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截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02 月 0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0,000 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02
月 0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8)。
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
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2,412,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17,466,188股)的 1.11%。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回购专户中的1,500,000股
股票转入员工持股专用证券账户“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用以实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9%,目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票 912,200 股。
自首次回购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13.2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6.05 元/股,支付的总金
额为 20,963,068.9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
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02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
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进展及结果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共回购股份 2,412,200 股。回购期间公司发布
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4 年 07 月 11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500,000 股股票转入“广东
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用以实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4.43 元/股
,目前处于锁定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92)。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12,2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将该部分股票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票
进行注销;若发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假设公司未来将回购专户中剩余尚未使用的 912,200股股票继续全部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股本结构(以 2024 年 09 月 30 日为股权登记日)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使用前 使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56,393,880 25.93% 57,306,080 26.35%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1,072,308 74.07% 160,160,108 73.65%
总股本 217,466,188 100% 217,466,188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996cb2b2-9239-45c1-99cf-a5edcb4da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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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7:32│乐心医疗(3005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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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拟使用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6.
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0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 年 02 月 0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2024 年 04 月 26 日,公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方案实施结果,公司将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由16.00 元/股(含)
调整为 15.85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2,377,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17,466,188股)的 1.09%。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回购专户中的1,500,000 股股
票转入员工持股专用证券账户“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用以实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9%,目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票 877,200 股。
自首次回购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9.74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6.05 元/股,支付的总金
额为 20,500,868.93 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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