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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65(科信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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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65 科信技术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4 18:46 │科信技术(30056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24 18:46 │科信技术(30056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6-27 19:12 │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9:12 │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1 18:47 │科信技术(30056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2025-06-11 18:46 │科信技术(300565):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1 18:45 │科信技术(300565):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1 18:44 │科信技术(3005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11 18:44 │科信技术(300565):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 │2025-06-11 18:44 │科信技术(300565):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 ─────────┬──────────────────────────────────────────────── 2025-07-24 18:46│科信技术(30056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2024 年 1 月 2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1 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2,388,536 股,占当 前公司总股本的 0.9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 18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1,704,612 股,发行价格为 12.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3,809,926.72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618,436.4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6,191,490.30 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 03 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41,704,612 股,总股本由 208,000,000 股增加至 249,704,612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参与本次发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其 他发行对象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以外的其余 13 名发行对象所持限售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 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 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9,704,612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其在本次发行时承诺:“自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科信技术股票,也不由科信技术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三)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 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388,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 名; 4、陈登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 21,499,467 股,其中 19,110,931 股为高管锁定股,2,388,536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陈登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以 本次解除限售后陈登志先生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名称或姓 所持股份总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号 名 数(股) 数(股) 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1 陈登志 28,665,956 21,499,467 2,388,536 0.96% 合计 28,665,956 21,499,467 2,388,536 0.96%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21,499,467 8.61 - 21,499,467 8.61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9,110,931 7.65 2,388,536 21,499,467 8.61 首发后限售股 2,388,536 0.96 -2,388,536 - - 二、无限售条件 228,205,145 91.39 - 228,205,145 91.3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49,704,612 100.00 - 249,704,612 100.00 注:1、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变动前股份类型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2427334c-9b45-4d58-b4fa-a41b1209a43f.PDF ─────────┬──────────────────────────────────────────────── 2025-07-24 18:46│科信技术(30056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 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1,704,612 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 年 1 月 26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参与本次发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8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 陈登志承诺,自科信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认购的科信技术股票,也不由科信技术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388,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 名;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5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信息披露报表)》,陈 登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21,499,467 股,其中 19,110,931 股为高管锁定股,2,388,536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因陈登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以本次解除限 售后陈登志先生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或姓名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公 (股) 司总股本的比例 1 陈登志 2,388,536 0.96% 合计 2,388,536 0.96%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21,499,467 8.61 - 21,499,467 8.61 流通股 /非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9,110,931 7.65 2,388,536 21,499,467 8.61 首发后限售 2,388,536 0.96 -2,388,536 - - 股 二、无限售条 228,205,145 91.39 - 228,205,145 91.39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49,704,612 100.00 - 249,704,612 100.00 注:1、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2、因陈登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以本次解除限售 后陈登志先生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次变动前股份类型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业务部 2025年 7月 15日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按股份性质统计)(深市)》等资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 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0285f5f2-41bb-4a2e-a366-01c73bc708ac.PDF ─────────┬──────────────────────────────────────────────── 2025-06-27 19:12│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1102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7 人,代表股份 40,131,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其中,1 名股东亲自出席,1 名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 30,538,59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9,592,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11,465,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72,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9,592,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1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1,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9%;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7%;弃权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15,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74%;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67%;弃权 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次股 东大会修订《公司章程》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以及历届监事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13,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76%;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7%;弃权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7,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65%;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67%;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0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7%;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847%;弃权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7%;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67%;弃权 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0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7%;反对 2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082%;弃权4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7%;反对 2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87%;弃权 4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79,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35%;反对 3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7%;弃权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13,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69%;反对 3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08%;弃权 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湘律师、程哲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3c21f2f-abe5-4aef-b1c5-d5d8a56d47aa.PDF ─────────┬──────────────────────────────────────────────── 2025-06-27 19:12│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 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电子数据等,有关副本材料、电子数据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 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月 27日下午 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1102 会议室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陈登志主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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