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5 科信技术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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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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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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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国信证券关于科信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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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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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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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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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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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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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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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 │科信技术(300565):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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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科信技术(30056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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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
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投资期限
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期限及审批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
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
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意该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e993127-0eec-4a30-a67c-b6a84c28e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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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科信技术(3005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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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186号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科信技术”)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科信技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科信技术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acbbcef-674e-4074-a99a-7eac85fe46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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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科信技术(300565):国信证券关于科信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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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300565):国信证券关于科信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5070daa-58bd-455d-9146-1c59084dd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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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科信技术(300565):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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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
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大宗商品采购,为有效规避外汇汇率、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
必要性。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各子公司等按职责对
套期保值产品交易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督查,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滚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拟开展滚动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该业务最高持仓数量
将不超过公司实际需要的采购量,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如钢材、碳酸锂等)
,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审批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相关授权
为确保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登志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
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
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
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
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
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整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
免汇兑损失。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监督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
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
的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
4、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
本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
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五、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7f369c-7d36-42c2-8666-8cd0ed01b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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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科信技术(300565):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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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300565):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71dae6-535a-4842-9415-c7d4653c3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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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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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 ]第ZI10189号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 4月 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8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0c8717-8d2e-4110-8302-1b090ccf23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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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0│科信技术(3005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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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
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3]1684号)核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登志
先生在内的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04,612股,发行价格为12.56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809,926.7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618,436.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191,490.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
24年1月8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03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2,380.99
募集资金净额 51,619.1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038.86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5,485.00
本年度使用金额 553.86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930.77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0.00
加:现金管理收益 445.60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63.1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58.22
注:各加数直接相加减结果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进行更新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
出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前期,公司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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