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6 激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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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02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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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01 │激智科技(30056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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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9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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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9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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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32 │激智科技(3005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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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11 │激智科技(3005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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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10 │激智科技(30056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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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09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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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09 │激智科技(30056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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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09 │激智科技(30056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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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02│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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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于 2025年 6月 24日在公司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彦先生、唐海
江先生、姜琳女士、黄晁先生、冷佳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长:张彦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彦先生、唐海江先生、胡金福先生、姜琳女士、黄晁先生、冷佳佳女士
独立董事: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
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选举产生第五
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与 ESG委员会 张彦、姜琳、严群 张彦
审计委员会 罗国芳、马骥、黄晁 罗国芳
提名委员会 严群、马骥、张彦 严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骥、罗国芳、胡金福 马骥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张彦先生
副总经理:唐海江先生
董事会秘书:姜琳女士
财务总监:吕晓阳女士
审计部负责人:陈杲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李梦云女士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任期均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姜琳女士、李梦云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姜琳、李梦云
电话:0574-87908260-8025
传真:0574-87162028
邮箱:investor@excitontech.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号
四、 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崔平女士、陈伟莉女士和于庆庆女士任期已届满,离任后崔平女士、陈伟莉女士和于庆庆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091e4ae-22b5-464e-81de-cba9c67865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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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01│激智科技(30056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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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6 月 19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
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
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与 ESG委员会 张彦、姜琳、严群 张彦
审计委员会 罗国芳、马骥、黄晁 罗国芳
提名委员会 严群、马骥、张彦 严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骥、罗国芳、胡金福 马骥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彦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唐海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姜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吕晓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张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2)聘任唐海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3)聘任姜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4)聘任吕晓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
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杲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梦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
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451bc2b6-e829-4679-a04a-aef1f104c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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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9│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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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5118fbe6-62d5-4186-a780-b1e8f01f75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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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9│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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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40887a3b-b3c3-441c-a894-a4631e8110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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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32│激智科技(3005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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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4月
21日)的公司总股本263,741,55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020,227股后的259,721,323股为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944,264.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
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51,944,264.60元/263,741,550股*10=1.969513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51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为:以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4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263,741,55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020,227股后的259,721,323股为基数(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944,264.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上述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3,741,550股,剔除因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4,020,227股后,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259,721,323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20,227股后的259,721,3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20,227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11 张彦
2 02*****147 俞根伟
3 08*****143 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259,721,323股×2.00元/10股=51,944
,264.60元;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51,944,264.60元/263,741,550股*10=1.96
9513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51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梦云
咨询电话:0574-87908260
传真电话:0574-87162028
八、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ee09529-3a05-4ff1-a693-a501bc30c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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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11│激智科技(3005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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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彦先生、唐海江先生、姜琳女士、黄晁先生、冷佳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张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2、提名唐海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3、提名姜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4、提名黄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5、提名冷佳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罗国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2、提名马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3、提名严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同时,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
关事宜。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将对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3 《董事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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