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6 激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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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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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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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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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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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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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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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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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相应修改其工作细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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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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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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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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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对方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41 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下属公司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激智”)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就安徽激智银行授信相关事宜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信息
被担保 成立 注册资 注册地点 法定代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公司名 日期 本(万 表人
称 元)
安 徽 激 2021- 20000 安徽省六安 齐伦山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公司持股
智 科 技 04-12 经 密 100%
有 限 公 济技术开发 封胶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光伏
司 区 设
寿春路以北 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
五 造;
教路以东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
制
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
2、 主要财务数据
(1)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下属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19,989.93 -6,210.53 57,502.28 49,779.49
(2)2025年 1-3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下属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8,119.44 -1,034.90 53,634.53 46,946.65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债务人: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限额:贰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
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
的确定日时,则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述“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
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372
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8.66%。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各相关方签署的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6b586937-f531-4cff-9daf-e392689f9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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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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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c388e66b-c060-4e50-a9a3-e5cfe622a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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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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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交易情况概述
2022年 9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和战
略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公司拟出资 1,020万元与福州福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州福朗”)、福州鑫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鑫汇”)共同设立子公司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福智”或“标的公司”),并签署《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2022年 9月 28日福建福智完成工商注册
,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二、 利润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公司与福州福朗、福州鑫汇签订的《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协议中约定:
1、福州鑫汇向公司承诺,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万元;净利润指激智科
技认可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标的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福州鑫汇持有标的公司 15%(对应注册资本 300 万元,尚未实缴)的股权。各方一致同意,如果 2024 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
后,标的公司没有达到上述承诺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数值,则福州鑫汇应按照激智科技和福州福朗要求的形式和期限无偿将其持有标
的公司的 7.50%(对应注册资本 150 万元,尚未实缴)股权按照激智科技和福州福朗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对比例转让给激智科技
和福州福朗或前述主体各自指定的第三方;如果 2025 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标的公司没有达到上述承诺的 2025 年度净利润数值
,则福州鑫汇应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另外 7.50%(对应注册资本 150万元,尚未实缴)股权无偿转让给拟受让方;标的公司的其他股
东(如有)针对前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10332号《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福建福智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7,495,887.9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95,887.94
元。2024 年福建福智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0,383.52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7,485,504.42
元。2024 年福建福智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ee208e38-ddf6-4b8d-8ee8-b5372dc37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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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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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1b6cbd68-20ca-477e-8de7-de97895e5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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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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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
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全体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 1月 26 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5 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4年 4月 18 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
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等。
2024年 8月 21 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3 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应尽责任,对公司依法
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意见
依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法规,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运行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目前
财务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意见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继续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11e0cac1-ab67-4dc8-adc1-b388a01c6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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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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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f02dccf4-36c5-4fd0-b86f-2c36f877e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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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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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9b9544f6-040a-4012-bda0-834008a390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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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相应修改其工作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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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相应修改其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7d817660-4e84-4b7c-9df6-181709eeaa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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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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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e19e63e5-4a33-4063-b559-c95c26e8c3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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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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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末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公司认为上述资产
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4 年度末存在
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4
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248.66万元。具体如下表: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单位:元)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95,816.99
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048,751.77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581,072.13
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1,862.65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2,882,404.93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35,294,560.3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587,844.54
合计 42,486,587.94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2024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了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组合,根据票据类型作为确定组合的依据;
2、应收账款组合,根据账龄作为确定组合的依据;
3、其他应收款组合 ,根据款项性质作为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根据以上标准,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坏账准备-395,816.99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2024 年末,公司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根据以上标准,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5,294,560.39 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减值测试后,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上述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根据以上标准,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587,844.54 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 4,248.66万元,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 4,248.6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
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成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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