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6 激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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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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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27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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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27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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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00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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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12 │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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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53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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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53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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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52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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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52 │激智科技(30056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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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51 │激智科技(300566):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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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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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经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与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彦祎、杜明共同投资设立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或“基金”),基金规模502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2500万元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1、名称: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G0RU9F5K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祖辉)
5、出资额:5,02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0日
7、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0号3810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名称/姓名 性质 认缴出资 出资 比例
金额 方式
(万元)
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 520 货币 10.3585%
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2500 货币 49.8008%
限公司
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 有限合伙人 1000 货币 19.9203%
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彦祎 有限合伙人 500 货币 9.9602%
杜明 有限合伙人 500 货币 9.9602%
总计 - 5020 货币 100%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ae057701-6470-446e-b356-9d974ec6d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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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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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的通知,获悉张彦
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提前购回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张彦 是 4,800,000 10.25% 1.82% 2022年12月19日 2025年9月24日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扬投资”)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份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份 本 限售和冻 押股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 份 (股)
数量(股 比例
)
张彦 46,827,25 17.75 6,800,000 2,000,000 4.27% 0.76% 0 0.00% 35,120,442 78.35%
6 %
激扬 10,945,42 4.15%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投资 0
合计 57,772,67 21.91 6,800,000 2,000,000 3.46% 0.76% 0 0.00% 35,120,442 62.97%
6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263,741,550股为依据计算。张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高管,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合计为35,120,442股。
2、以上小数均保留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50%。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个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为个人日常收入(激扬投资经营
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9c1f7e6e-33e2-47c7-9ec9-03a7b7722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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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27│激智科技(300566):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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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公司与福州福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福朗”)、福州鑫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鑫汇”)签订
的《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及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智”)2024年度业绩情况
,公司和福州福朗按照相对比例无偿受让福州鑫汇持有的福建福智7.50%股权。本次变更前,公司持有福建福智51.00%的股权;本次
变更后,公司持有福建福智55.50%的股权。
近日,福建福智已在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C0UY1B17
2、名称: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唐海江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6、住所:福建省福清市石竹福政路65号
7、成立日期:2022年9月28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 比例
(万元)
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10 55.50%
2 福州福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40 37.00%
3 福州鑫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7.50%
合计 2,000 1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3686bd87-cea6-4ced-80e7-698e5cb6e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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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00│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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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经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拟与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稚星私募”)、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时彦祎、杜明共同投资设立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
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基金规模502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2500万元基金份额。近日,公司与宁波草稚星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的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祖辉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267号203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 比例
(万元)
1 周霞 800 80%
2 周祖辉 100 10%
3 杨磊 100 10%
合计 1,000 100%
主要投资领域:专注创新智造、新能源和生物工程等领域中早期高成长硬科技项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霞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73046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文涌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13幢1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 出资份额 比例
(万元)
1 郑文涌 100,000 80%
2 郑宇景 25,000 20%
合计 125,000 100%
2、时彦祎
身份证号码:411002************
3、杜明
身份证号码:330902************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本次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
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合作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专业投资机构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人民币5,02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810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以上基本情况信息均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合伙企业募集完毕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目标企业,以实现长期资本升值。
2、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下表:
名称/姓名 性质 认缴出资 出资 比例
金额 方式
(万元)
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 520 货币 10.3585%
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2500 货币 49.8008%
限公司
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 有限合伙人 1000 货币 19.9203%
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彦祎 有限合伙人 500 货币 9.9602%
杜明 有限合伙人 500 货币 9.9602%
总计 - 5020 货币 100%
3、缴付出资:出资应按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缴付出资额。本投资基金备案时首期实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在
备案后 6个月内完成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
4、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7年(3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合伙企业的期限届满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
决定延长1年;如需再次延长,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各方同意并承诺,为合伙企业延长合伙期限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
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
5、投资领域:新材料、集成电路等。
6、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和退出等作出决策;投委会由5名委
员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决定,1名成员由激智科技委派和决定,1名成员由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和决定。投委会会议由1/2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做出决议。原则上,投委会形成的决议须全体成员4/5表决通
过方为有效。
7、会计核算方式:本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表。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该基金将依据上
述制度的规定,按照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8、投资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每一个项目退出取得项目投资收入或取得项目运营收入后,应按以下顺序及时进行分配:
(1)首先,成本返还。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纳的实缴
出资额;(2)其次,分配约定收益。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
纳的实缴出资额对应的每年6%(单利)的部分,如还有剩余,即为合伙企业的绩效收益。
(3)最后,分配绩效收益。如最终绩效收益在投资本金5倍以下(包括5倍),则绩效收益的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绩效收益的
80%由所有合伙人按照相互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最终绩效收益超过投资本金的5倍,则超过5倍部分收益的25%奖励给普通
合伙人;超过5倍部分收益的75%由所有合伙人按照相互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9、管理费
自出资缴付日起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每年应向管理人按实际投资项目款总额的2%支付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三年,之
后不再收取;缴付日期为合伙企业首期出资缴付期限届满日起10日内。
10、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人的退出方式将采用基金惯常的退出方式进行退出,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人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出资份额实现退出、
合伙企业的投资全部变现因此解散实现退出等。
11、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基金目的是通过和专业投资管理团队的合作,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拓展公司多元化的投资
渠道,有效地将多方优势资源进行融合形成一定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和保障。
2、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
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
3、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投资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和基金备案手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
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设立及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公司将根据该基金后续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3a012dd7-f938-41d4-bfdf-9fb75f181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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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12│激智科技(30056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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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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