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7 精测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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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7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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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0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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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7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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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4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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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不构成重组上市│
│ │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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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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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第十四条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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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披露本次交易相关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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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
│ │和实施重大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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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 │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 │
│ │市公司重大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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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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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彭骞先生将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登记及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直接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 所持 股本 (如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股份 比例 是,注 押
致行动人 比例 (%) 明限售
(%) 类型)
彭骞 是 3,960 6.77 1.42 是,高 否 2026年7 2027年 7 招商证券股 借新
,000 管锁定 月 20 日 月 19 日 份有限公司 还旧
股
2、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彭骞 是 580,000 0.99 0.21 2023 年 7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31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55,000 0.09 0.02 2024 年 2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5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40,000 0.07 0.01 2024 年 7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30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5,700,000 9.74 2.04 2024 年 9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9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30,000 0.05 0.01 2024 年 9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18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90,000 0.15 0.03 2024 年 9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23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590,000 1.01 0.21 2024 年 9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23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150,000 0.26 0.05 2025 年 7 2026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月 28 日 月 21 日 限公司
合计 7,235,000 12.37 2.59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骞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直接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量(股) 量(股) 所持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 (%)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彭骞 58,500,000 20.91 14,835,000 11,560,000 19.76 4.13 11,560,000 100.00 41,024,000 87.40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7月 21 日的总股本 279,746,831 股为依据计算。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对账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3216f770-7181-4fed-bf5f-7f1167ff5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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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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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26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或子公司拟对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64.34 亿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拟对子公司上海精积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积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 5
.1 亿元,拟对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 12.44亿元,拟对
北京精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亦”)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品种: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商业保理以及其他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
限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精积微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编
号为“(2026)沪银最保字第 GS0257 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
”)签订编号为“7227526410022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精积微向广发银行和上海农商行于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
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精测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上海农商行签订编号为“7227526410018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编号
为“72275264070187”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精测向上海农商行于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北京精亦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
110XY260616T000024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北京精亦向招商银行于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
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沪银最保字第 GS0257 号)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精积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 6月 25 日起至 2029 年 6月 3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72275264100223)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精积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 6月 29 日起至 2029 年 6月 15 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
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
律师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72275264100186)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 6月 29 日起至 2029 年 4月 20 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
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
律师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保证合同》(编号:72275264070187)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 4月 27 日起至 2028 年 4月 26 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10XY260616T00002401)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北京精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 6月 26 日起至 2027 年 6月 25 日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以及
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
尚处有效期内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25,283.03 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28
.8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f8ce4ddf-0a16-49e6-a8bc-174841aa5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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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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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
近日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膜厚系列产品、OCD 设备等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合同总计金额达到 223,062,000 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精测连续十二月内与该客户及其相关公司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合同累计金额达到 329,752,080 元(
含本次签订);
2、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影响最终执行情况,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近日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膜厚系列产品、OCD 设备等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合同总
计金额达到 223,062,0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精测连续十二月内与该客户及其相关公司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合同累计金
额达到 329,752,080 元(含本次签订)。
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
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要标的: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等。
2、合同金额:本次 223,062,000 元,连续十二月内累计 329,752,080 元。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4、合同交付期限:订单生效后 3-6 个月内。
5、合同还就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单价、交付安排等内容进行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署,是公司与该客户在原有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体现了客户对公司半导体量检测设备
的高度认可,有助于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采购订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3d78e4f6-e14e-45ce-a2c3-7f4ff02a2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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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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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1.17%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将
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1da08e87-8e63-4310-b715-a724c056c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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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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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慎核查,就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转让对价尚未确定。根据标的
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彭骞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马骏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彭骞先生。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46c4626-9813-448b-a07b-5749c3892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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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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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测电子”)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5 年 9月,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825%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10,000 万元)以18,334.25万元转让给公司。
2026 年 2月,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0.400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831.00 万元)以 1,523.58 万
元转让给上海精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41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59.08 万元)以3,958.51 万
元转让给上海精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726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6.57 万元)以 2,762.17
万元转让给上海精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118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45.18 万元)以449.52 万
元转让给ZHANG XU,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124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58.18 万元)以473.35 万元转让给李仲禹。截至本说明出具
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a9e6ccf-1f39-48a7-b121-5874c8432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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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十四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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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如下情形: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
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如下情形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65de904-b43e-4cc3-8e47-490e59831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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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披露本次交易相关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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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567,证券简称:精测电子)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6,证券简称:精测转 2)将于 202
6 年 7月 16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证券停牌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76,债券简称:精测转 2)自 2026 年 7月
9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
二、公司本次交易进展及证券复牌安排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可转债(债券代码:12
3176,债券简称:精测转 2)将于 2026 年 7月 16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ef82f69-19b0-4e68-a1b8-1a926fa62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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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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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
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
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限制、禁止本次交易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f1fa64a-65ab-4502-9986-8fb49bc36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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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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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904fe00-f086-44de-a537-13fcd0fa8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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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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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现具体说明
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内部规定
,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二、公司在与各方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为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9 日开市起停牌。
三、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
四、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并对中介机
构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
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确认,并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c827de8-e6f1-45d3-b142-3ca6e175a1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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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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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9日起停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
日(2026 年 6月 9日)收盘价格为 188.88 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6 年 7月 8日)收盘价格为 297.10元/股,股票收盘价累
计上涨 57.30%。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及半导体设备指数(884229.TI)的累计涨
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价/指数 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6 月 9 日) (2026 年 7 月 8 日)
公司收盘价(元/股) 188.88 297.10 57.30%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3,961.75 3,845.35 -2.94%
半导体设备指数(884229.TI) 231,387.40 323,335.29 39.74%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60.24%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17.56%
综上,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股票停牌前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在剔除同期同行
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公司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
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283f6b3-1707-4b16-80fb-c9fb8411e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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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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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
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
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
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
合。”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膜厚量测系统、光学关键尺寸量测系统、电子束
缺陷检测系统、半导体硅片应力测量设备、明场光学缺陷检测设备和自动测试设备(ATE)等,用于晶圆加工、制造、封测环节的物
理参数测量与电性性能检测,是先进制程良率管控核心装备。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
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562)。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
.4 集成电路制造”。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
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上市的行业。同时,标的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经营体系,在行业内拥有技术、品牌等优势,成长性良好,符合创业
板定位。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
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
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股票发行价格为 154.38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f32fd38-6a96-4b61-afdc-3604960ed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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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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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人变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董事会认
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然符合 A股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定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
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最近十二个月,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4、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1298e0b6-9cf9-4c42-af49-5ac5da2bb4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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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
│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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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自 2026 年 7 月 9日(星
期四)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停牌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26 年 7 月 8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披露如下:
一、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7月 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股份类别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1 彭骞 58,500,000.00 20.91%
2 陈凯 22,529,813.00 8.05%
3 武汉文发熠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文 14,044,100.00 5.02%
发长江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工智 11,959,106.00 4.27%
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集成电 9,032,586.00 3.23%
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胡隽 6,901,108.00 2.47%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 4,850,058.00 1.73%
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3,966,500.00 1.42%
普通保险产品
9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3,686,287.00 1.32%
1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969,880.00 1.06%
个险分红
二、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8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股份类别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1 陈凯 22,529,813.00 9.92%
2 武汉文发熠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文发 14,044,100.00 6.19%
长江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工智能 11,959,106.00 5.27%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集成电路 9,032,586.00 3.98%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胡隽 6,901,108.00 3.04%
6 彭骞 5,916,000.00 2.61%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 4,850,058.00 2.14%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3,966,500.00 1.75%
通保险产品
9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3,686,287.00 1.62%
1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2,969,880.00 1.31%
险分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4ceb498-a6b1-4d1e-be6d-c5abb1e50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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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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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对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自初次论证分析本次交易方案时,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督促、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2、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
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如实、完整地记录了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相关人员已在备忘录
上签字确认,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4、2026 年 7月 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26 年 7月 9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5、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
6、202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因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
7、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8、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法律文件。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停
复牌及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
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
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9f7d897-4815-45f9-94e3-9249cd14a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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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1│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精测转2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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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76
债券简称:精测转2
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9月8日至2029年3月1日
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
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7月1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 号文予以注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7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7,6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
司 127,6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精测转 2
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9月 8日至 2029 年 3月 1日。
公司因筹划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23176
,证券简称:精测转 2)自 2026 年 7月 9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并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 2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2026 年 7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
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将于 2026 年 7月 16 日(星
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23176,证券简称:精测转 2)将于 2026 年 7月 16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
牌并恢复转股。敬请公司转债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177a35d-1290-461f-8a2a-0538e1bc0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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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1│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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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b5d3e26-d06f-4af2-b6f2-65ca3d3e49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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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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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15090b7-c52f-41cb-aa8f-d7dcab788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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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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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8098208-75e4-477a-9d9f-48d6c1c0f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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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36│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精测转2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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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76
债券简称:精测转2
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9月8日至2029年3月1日
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7月9日至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前一个交易
日
预计恢复转股日期: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 号文予以注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7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7,600.00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
公司 127,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3 月 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
。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7 月 9 日起至本次交易
预案披露前一交易日止,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76,债券简称:精测转 2)将暂停转股,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债停牌,敬请公司转债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f99390b-d088-438c-8168-fa5cc8c7b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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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3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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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
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因有
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自 202
6 年 7 月 9 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6 年 7月 23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6 年 7月 23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
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875 号 1 幢、2 幢
法定代表人 彭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MJF11R
成立日期 2018-07-03
营业期限 2018-07-03 至 2048-07-02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
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
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拟交易对方包括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武汉科颐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青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精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精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精圆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若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骞、刘瑞林、马骏、李仲禹、ZHANG XU。本次交易对方
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为准。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对方中,彭骞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马骏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彭骞先
生和马骏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精测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
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初步达成购买
资产的意向,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
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3、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3020c45-0c75-4fd7-bc63-996fda822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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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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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转股期为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9年 3月 1日,转股价格为 64.51 元/股;
2、2026 年第二季度,共有 776 张“精测转 2”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77,6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1,199 股“精测电子
”股票(股票代码:300567);
3、截至 2026 年第二季度末,“精测转 2”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2,752,913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1,275,291,300 元人民
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测电子”)现将 2026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 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 2023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76.0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27,600.00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27,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3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有关约定,“精测转2”转股期限自 2023 年 9月 8日至 2029 年 3月 1日止。
“精测转 2”初始转股价格为 64.83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测转 2”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64.51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 2的转股价格
将调整为 64.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5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 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88)。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 2的转股价格
将调整为 64.3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5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 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8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4 年 6月25日完成注销2022年已回购的2,944,015股公司股
份并对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事项,根据精测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 2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64.66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4 年 7月 9 日完成注销 2024 年已回购的 1,741,300 股公
司股份并对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事项,根据精测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 2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64.71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 2的转股价格
将调整为 64.5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月 25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 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5)。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精测转 2”因转股减少了 776 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债金额为 77,600 元,转股数量为 1,199 股。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精测转 2”尚有12,752,913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275,291,300元,未转比例为99.9445%。
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2026 年 3 月 31 日) (股) (2026 年 6月 30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 52,697,106 18.84 0 52,697,106 18.84
流通股/非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52,697,106 18.84 0 52,697,106 18.84
二、无限售条 227,048,526 81.16 1,199 227,049,725 81.16
件流通股
总股本 279,745,632 100 1,199 279,746,831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27-87671179。
四、备查文件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精测电子”、“精测转 2”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73bb8b1-d59f-4102-8447-3dd975f60a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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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36│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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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交易价格于2026年6月2
4日、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于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可转债“精测转2”14
8,000张,除上述减持外,彭骞先生不存在在异常波动期间减持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明场缺陷检测设备,合同
总计金额达到135,000,000元,合同交付期限为订单生效后3个月内,达到了公司制定的自愿性披露标准,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
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目前合同尚在履行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9814be5-1f4a-4073-b5cf-9ccaa4ce1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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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3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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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彭骞先生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彭骞 是 450,000 0.77 0.16 2025 年 4 2026 年 6 平安证券股份有
月 24 日 月 25 日 限公司
450,000 0.77 0.16 2025 年 4 2026 年 6 平安证券股份有
月 28 日 月 25 日 限公司
1,350,000 2.31 0.48 2026 年 3 2026 年 6 平安证券股份有
月 17 日 月 25 日 限公司
2,950,000 5.04 1.05 2024 年 6 2026 年 6 中信证券华南股
月 28 日 月 25 日 份有限公司
1,100,000 1.88 0.39 2026 年 3 2026 年 6 中信证券华南股
月 18 日 月 25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6,300,000 10.77 2.25 -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骞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份数量(股) 情况 情况
比例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 股份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彭骞 58,500,000 20.91 14,835,000 25.36 5.30 14,835,000 100.00 37,749,000 86.45
(注 2: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月 25 日的总股本 279,746,047 股为依据计算。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e2e86c2-d3cb-4328-afd5-205ad1b5b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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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31│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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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40e05cf-c284-4cb5-9eb8-9d5eb01c5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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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4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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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
近日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明场缺陷检测设备,合同总计金额达到 135,000,000 元。
2、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影响最终执行情况,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明场缺陷检测设备,合同总计金额达到 135,000,000 元。
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
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要标的:明场缺陷检测设备。
2、合同金额:合计 135,000,000 元。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4、合同交付期限:订单生效后 3个月内。
5、合同还就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单价等内容进行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署,是公司与该客户在原有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体现了客户对公司半导体量检测设备
的高度认可,有助于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采购订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fc236fc-0d35-4a7a-ace8-af6112fed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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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6│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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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
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10点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刘荣华、马骏、苗丹、刘炳华、王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且公司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716名调整为715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万股调整为599.90
万股,授予价格由93.62元/股调整为93.42元/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刘荣华、马骏、苗丹、刘炳华、王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26年6月22日为授予日,以93.42元/股的价格向715名激励对象授予599.90万股限制性
股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076f037-13f7-4ce9-bb41-f8e2303ec1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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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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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彭骞先生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直接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 所持 股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股份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比例 (%)
(%)
彭骞 是 4,500 7.69 1.61 高管 否 2026 年 6 2027 年 6 兴业国际信 借新
,000 锁定 月 18 日 月 24 日 托有限公司 还旧
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骞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直接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所持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 (%)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彭骞 58,500,000 20.91 21,135,000 36.13 7.56 21,135,000 100.00 31,449,000 84.17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月 18 日的总股本 279,746,032 股为依据计算。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dac05c7-e2f1-48fe-b529-32da2b46b2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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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2│精测电子(3005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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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除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月 22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3.42 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d1224d6-d378-4e58-9866-f55755389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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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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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6月1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6-07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73)。
(三)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原因
鉴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71
6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2、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16名调整为715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00万股调整为599.90万股。
(二)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成,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93.62-0.2=93.42元/股。故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93.62元/股调整为93.42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激励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所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200d944-467e-44e1-a5cd-f159f41f0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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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2│精测电子(3005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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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4bee4c9-8a0e-47d2-b579-8eedd125e9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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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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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c4979e1-9dc7-400d-9c6f-e721f6ed92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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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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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2395185-6936-4820-a158-a0dc568fd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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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4│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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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279,746,002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26名,代表股份109,
970,9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110%。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72,54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321%;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424名,代表股份37,426,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89%;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4名,代表股份37,426,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8
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92,6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013%;反对877,5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
98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48,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6532%;反对 877,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 2.3447%;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1%。《关于<武汉精测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92,6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013%;反对877,5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
98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48,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6532%;反对 877,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 2.3447%;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1%。《关于<武汉精测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92,6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013%;反对877,5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
98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48,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6532%;反对 877,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 2.3447%;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1%。《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了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
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ac79b2a-df5a-4eb4-a164-2c5ceaaaac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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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0│精测电子(3005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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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 B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
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
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6月8日下午15:00,本次股东会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现场主持
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26人,代表股份合计109,970,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10%。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证券法务部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所代表股份共计72,544,1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321%。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4人,代表股份37,426,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378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424人,代表股份37,426,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89%。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
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424人,代表股份37,426,845股。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特别决议案:审议《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特别决议案:审议《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特别决议案: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
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
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三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特别决议案:审议《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情况 所持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中小股东 占出席会议
权股份比例 单独计票股份数 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比例
同意 109,092,613 99.2013% 36,548,513 97.6532%
反对 877,532 0.7980% 877,532 2.3447%
弃权 800 0.0007% 800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2.特别决议案:审议《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情况 所持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中小股东 占出席会议
权股份比例 单独计票股份数 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比例
同意 109,092,613 99.2013% 36,548,513 97.6532%
反对 877,532 0.7980% 877,532 2.3447%
弃权 800 0.0007% 800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3.特别决议案: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情况 所持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中小股东 占出席会议
权股份比例 单独计票股份数 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比例
同意 109,092,613 99.2013% 36,548,513 97.6532%
反对 877,532 0.7980% 877,532 2.3447%
弃权 800 0.0007% 800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b0eee65-cc06-400e-ab53-1cde7439c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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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1│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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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凯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持有公司股份 22,529,8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05%)的股东陈凯先生计
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79%的股份,即 5,000,000 股。
近日,公司收到陈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陈凯先生
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陈凯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现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陈凯 合计持有股份 22,529,813 8.05 22,529,813 8.05
其中:无限售条件 22,529,813 8.05 22,529,813 8.0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年 2月 2日的总股本 279,745,540 股为依据计算;减
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月 4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79,746,002 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陈凯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
3、陈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5fa6689-8d80-4c28-8c55-7c115d9d92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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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0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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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彭骞先生将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彭骞 是 8,400,000 14.36 3.00 2025 年 8 2026 年 6 华福证券股份
月 15 日 月 2 日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骞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股份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彭骞 58,500,000 20.91 16,635,000 28.44 5.95 16,635,000 100.00 35,949,000 85.87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2日的总股本 279,746,002 股为依据计算。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1b94856-5066-4827-9a7f-3aad77d63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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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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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
26 年 5月 2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签署了《内幕交易公告书》。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近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
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57 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4 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可转债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
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经核查,有 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交易行为
系由于其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卖出公司股票完全基于个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激励计划
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前述 1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工作。
2、其余 56 名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对象和 4名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核查对象,其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行
为均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
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以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4c3883a-d69f-4d92-9c8a-d44c457906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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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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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6 年 5月 23 日至 2026 年 6月 1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异议。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或劳务合同及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自查期间,有 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
考虑,前述 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
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4、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db49fb0-80fb-4732-8aa3-71f0aa3c3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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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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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
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通过投资湖北星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星辰”)深度布局半导体先进封装领域,目前湖北星辰已建
成国内领先的12英寸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研发线,核心工艺已全面贯通,正在进行客户导入与小批量生产,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先进封
装成套解决方案。
为了抓住数据中心、超算、AI等行业快速发展对高性能芯片带来的强劲需求,进一步加速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量产的产业转化进
程,湖北星辰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无锡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源泰”)、嘉兴聚源星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聚源”)等多家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新增股东”)增资湖北星辰。湖北星辰于2026年5月2
9日与新增股东以及湖北星辰全体原股东签订了《增资协议》。
新增股东合计向湖北星辰增资人民币292,999.861257 万元,其中2,162.7246万元计入实缴注册资本,290,837.136657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星辰注册资本
由5,127.0614万元人民币变更为7,289.786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湖北星辰的股权比例由24.1486%变更为16.9842%。湖北星辰仍为公
司参股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2、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公司与本次交易项下新增注册资
本的各认购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026年4月29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湖北星辰与新增战略投资者以及湖北星辰全体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向湖
北星辰增资5亿元,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放弃权利事项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前述放弃权利须与本次放弃权利事项累计计算,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星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27657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月 25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 12 号汇成工业科创园 2号楼 11F(自贸区武汉片区)(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杨道虹
注册资本:3,968.195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创业空间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技术
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本次增资前后湖北星辰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号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湖北江城实验室 1,260.0317 24.5761 1,260.0317 17.2849
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 1,238.1114 24.1486 1,238.1114 16.9842
份有限公司
3 海南锐芯投资合伙企 826.2345 16.1152 826.2345 11.3341
业(有限合伙)
4 湖北泓海科技投资合 480.3872 9.3696 480.3872 6.5899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湖北勃海科技投资合 120.0968 2.3424 120.0968 1.6475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杨道虹 43.3339 0.8452 43.3339 0.5944
7 国中投资等投资者 789.8002 15.4045 789.8002 10.8343
8 战略投资者 369.0657 7.1984 369.0657 5.0628
9 无锡源泰、嘉兴聚源 - - 2,162.7246 29.6679
等新增投资者
总计 5,127.0614 100.0000 7,289.7860 100.0000
注:上述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和股权比例以最终协议签署和工商登记为准。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3、湖北星辰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单位:元) 2026 年 3月 31 日(单位: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52,967,859.12 6,024,694,369.28
负债总额 3,960,160,780.71 5,109,046,227.84
净资产 492,807,078.41 915,648,141.44
营业收入 736,076,134.39 116,221,869.76
净利润 -107,229,653.20 -33,027,807.45
注:2025年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26]第ZE50016号)。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湖北星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湖北星辰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及
引进外部投资者所涉及的湖北星辰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WHOGQZH[2026]0068QTGC号
),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湖北星辰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1月31日的评估结论为498,600.00万元,以此为基础确定
本轮增资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35.4772元。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湖北星辰当前在高密度先进封装领域通过自主创新实现技术自主可控,关键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湖北星辰已建成12英寸集成
电路先进封装研发线,正在建设量产产线,并同步推进产品研发与客户导入。湖北星辰未来将抢抓芯片产业快速发展窗口期,持续提
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先进封装解决方案,助力先进封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增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湖北星辰拟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多家战略投资者,各方拟合计以现金增资人民币约29.30亿元,预计合计取得湖北星辰增资后的
股权比例为29.6679%,增资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35.4772元,公司就本次湖北星辰增资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四、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适当风险控制等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放弃行使上述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持股比例由24.1486%变更为16.9842%,湖北星辰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对参股公司湖北星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根据《上市规则》
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6df1ace-c15c-4867-9182-384161242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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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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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
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10点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为了抓住数据中心、超算、AI等行业快速发展对高性能芯片带来的强劲需求,进一步加速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量产的产业转化进
程,公司参股公司湖北星辰技术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增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
规划,同意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118fab1-4a83-4f4a-9488-c8b3e8b43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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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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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5月 29 日期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
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连续与同一交易对手方(以下简称“客户”)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主要向客户出
售膜厚系列产品、OCD 设备、电子束设备等半导体量检测设备,应用场景主要为先进存储等相关领域,合同累计金额达到 515,905,3
42 元。
2、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批次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影响最终执行情况,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期间,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连续与客户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主要向客户出售膜厚
系列产品、OCD 设备、电子束设备等半导体量检测设备,应用场景主要为先进存储等相关领域,合同累计金额达到 515,905,342 元
。
本批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本批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
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要标的: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等。
2、合同金额:累计 515,905,342 元。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4、合同还就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单价、交付安排等内容进行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批次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批次合同的签署,是公司与该客户在原有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体现了客户对公司半导体量检测
设备的高度认可,有助于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本批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采购订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1a63e32-7955-4c4a-8716-b025d2135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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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21│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精测转2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123176
2、债券简称:精测转 2
3、转股起止日期:2023 年 9 月 8日至 2029 年 3月 1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6 年 5 月 29日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6;债券简称:精测转 2)
自 2026 年 5月 2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 28 日)止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 2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9)。
根据规定,“精测转 2”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恢复转股,敬请公司
“精测转 2”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d6594c2-67b5-4e3b-b46e-76fef2e65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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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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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持有公司股份 2,958,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的
股东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至”)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28%的股份,即 778,393
股;持有公司股份 4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9%)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
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0037%的股份,即 10,400 股;持有公司股份 49,1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76%)的股东、财务负责人
游丽娟女士计划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0044%的股份,即12,299 股。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武汉精至、刘炳华先生、游丽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
精至于 2026 年 5月 25 日至2026 年 5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78,390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2
782%;刘炳华先生于 2026 年 5月 25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0,400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7%;游丽娟女
士于 2026年 5月 25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2,299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
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精至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现公司总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武汉精至 竞价交易 2026.5.25 762,190 215.86 0.2725
2026.5.26 16,200 225.33 0.0060
合计 778,390 - 0.278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炳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现公司总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刘炳华 竞价交易 2026.5.25 10,400 224.47 0.003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丽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现公司总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游丽娟 竞价交易 2026.5.25 12,299 230.00 0.0044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现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武汉 合计持有股份 1,371,691 0.4903 593,301 0.2121
精至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71,691 0.4903 593,301 0.212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刘炳 合计持有股份 41,600 0.0149 31,200 0.0112
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400 0.0037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00 0.0112 31,200 0.0112
游丽 合计持有股份 49,194 0.0176 36,895 0.0132
娟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299 0.0044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895 0.0132 36,895 0.0132
注 1:相关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的结果,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准。
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将其通过武汉精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587,000 股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3 日披露《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
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武汉精至持有公司股份由 2,958,691 股减
少至 1,371,691股。
注 3: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年 2月 2日的总股本 279,745,540 股为依据计算;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5月 25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79,746,002 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武汉精至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武汉精至、刘炳华先生、游丽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至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2、刘炳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3、游丽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2a45092-b844-465e-8d9c-25863415e0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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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22│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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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彭骞先生将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彭骞 是 1,340,000 2.29 0.48 2026 年 4 2026 年 5 平安证券股份有
月 21 日 月 25 日 限公司
1,280,000 2.19 0.46 2024 年 6 2026 年 5 中信证券华南股
月 28 日 月 25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620,000 4.48 0.94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骞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股份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彭骞 58,500,000 20.91 25,035,000 42.79 8.95 25,035,000 100.00 27,549,000 82.32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5月 25 日的总股本 279,746,002 股为依据计算。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0f0478f-39ca-45e8-b9bc-fbda18e0d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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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2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精测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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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6,债券简称:精测转 2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64.71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64.51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5月 29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9 号),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1,276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精测转 2在本次
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1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股
权登记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8、2026-064)。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精测转 2”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64.71-0.2=64.51 元/股
调整后的“精测转 2”转股价格为 64.5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8053f86a-eb44-49e1-b659-99542d2b0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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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20│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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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处在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79,746,002 股,“精测转 2”已于 2026 年 5月 21 日至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9,746,0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56 彭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
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6,债券简称:精测转 2)转股价格将由 64.71 元/
股调整为 64.5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2号
咨询联系人:刘炳华 程敏
咨询电话:027-87671179
传真电话:027-87671179
八、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e14ee3e8-410f-4c07-a342-792158f2c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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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8│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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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00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
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月 3日 8:30 至 11:30,13:00 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6 月 3 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2 号;邮编:43020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
请注明“精测电子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
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炳华 程敏
联系电话:027-87671179
联系传真:027-87671179
电子邮箱:zqb@wuhanjingce.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2号
邮编:430205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e10cc5c-0c45-4b04-bf7a-d19bcf9ee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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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7│精测电子(300567):精测电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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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
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
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
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
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外籍员工)
,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
(A,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剔除股
份支付影响))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143.84% 115.07%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509.60% 407.68%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 1,119.20% 895.36%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注:1、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剔除本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
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
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期间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保
持一致。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被考核对象
对自己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6297314-e2bd-4d9c-b4c0-4f733af6c46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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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精测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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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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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精测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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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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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精测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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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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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精测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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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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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精测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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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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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精测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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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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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精测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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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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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精测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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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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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精测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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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792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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