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8 星源材质 更新日期:2025-07-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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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12 │星源材质(30056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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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8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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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12 │星源材质(30056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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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12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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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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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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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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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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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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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26 │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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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12│星源材质(30056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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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的分配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2
,902,07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49,340股后的总股本 1,312,052,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0.50756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66,595,336 元/1,342,902,078 股*10=0.495906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5
906 元/股。(注:金额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
司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2,902,078 股,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0,993,700股,以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331,908,378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6,595,418.90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在利润分配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五)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为 1,342,902,078 股,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
份增加至 30,849,340 股。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2,902,07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30,849,340 股后的 1,331,908,3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7566 元(66,595,418.90/1,331,908
,378*10)(含税)。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2,902,07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49,340 股后的
总股本 1,312,052,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7566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68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151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75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58 陈秀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四)对于投资公司于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的符合境内外相
关监管规则的合格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 GDR 对应的境内基础 A 股股票名义持有人德意志美国信
孚银行派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自获取 GDR 分红收入后,
如 GDR 投资者需要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GDR 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与 A 股
股东股权登记日相同,现金红利将由德意志美国信孚银行于 2025年 7月 23日通过Euroclear Bank SA/NV、Clearstream Banking,S.
A.发放给 GDR 投资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66,595,336 元/1,342,90
2,078 股*10=0.495906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5
906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回购价格、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咨询联系人:张陈晟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电话:0755-2138390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90cb6b13-6af3-48e6-9d75-73bfb41fa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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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8│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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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ce3beba2-4c99-4a32-bdf1-60af18e01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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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12│星源材质(30056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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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
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相应调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唐长江先生、林志伟先生、职工董事徐李强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唐长江先生担
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交易的计划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现确认第六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角色如下:
1、陈秀峰先生、ZHANG XIAO MIN 先生、徐李强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2、朱彼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3、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于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角色的确认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
对架构进行调整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204507fd-3fa8-442b-a062-16c22eaec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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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12│星源材质(30056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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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
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架构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254b7fb-033d-469c-9530-4be4a0e0b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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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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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瑞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瑞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瑞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15,07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刘瑞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李强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徐李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c865ebf5-9c84-4192-b97d-8fa224d9a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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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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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0d3332b3-f623-4c2c-b00a-86139d521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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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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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cbb6e524-8879-4d63-bbc0-a4337508c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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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10│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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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资产质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因经营建设需要,向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
资租赁业务。
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住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常青路 99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池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池零配件生产;软件开发;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零配件销售;进
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3,105,652,874.32 3,129,093,002.92
负债总额(元) 1,432,417,487.36 1,471,706,855.83
净资产(元) 1,673,235,386.96 1,657,386,147.09
资产负债率 46.12% 47.03%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317,954,970.37 246,972,306.11
利润总额(元) -8,204,354.96 -20,423,531.66
净利润(元) -1,617,829.56 -15,849,239.87
江苏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金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及其他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首付租金、预收租金(如有)、租前息(如有)、租金、
逾期利息、违约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保管、维修等费用)和
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所有义务(以下简称“其他义务”)。如遇利率
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如债权人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要求承租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同意的承租人应提前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或因主合同解除而另行确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74,927.1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8.88%。以上担保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ca0bd7bc-9557-40c8-b5fe-110a265351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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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星源材质(300568):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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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3,7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64%,最高成交价为 1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5 元/股,成交均价为 9.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
019,9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
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059、2025-066)。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855,6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
.48%,最高成交价为 10.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2 元/股,成交均价为 10.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76,292.11 元
(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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