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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69(天能重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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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69 天能重工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2 18:54│天能重工(300569):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天能重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青岛天能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 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 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4 年 3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 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 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于 2024年 4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点 00分在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栋召 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合法资格;公司董 事会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37,858,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23.2584%。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原江苏天能募集资金技改项目提档升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838,0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变更吉林天能和广东天能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402,8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6%;反对 455,2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2077abcc-3756-4876-99f8-7ab7dd19133b.PDF ─────────┬──────────────────────────────────────────────── 2024-04-12 18:53│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月 12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 栋。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峰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237,858,0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2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7,041,5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17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 表股份 816,5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7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16,5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8%。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原江苏天能募集资金技改项目提档升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838,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16%;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6,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08%;反对2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 4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变更吉林天能和广东天能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402,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086%;反对 455,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455%;反对455,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 .7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明波 张淼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80f5408a-241b-4d96-b8d8-154f6aa010e2.PDF ─────────┬──────────────────────────────────────────────── 2024-03-28 00:0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94f3f9f7-f080-4973-b58c-e3c692caf9dd.PDF ─────────┬──────────────────────────────────────────────── 2024-03-28 00:0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 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原江苏天能募集资金技改项目提档升级的议案》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 对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升级扩建。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提档升级 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变更吉林天能和广东天能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决策,拟终止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吉林天能塔筒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将上述两个技改项目的募集资 金全部投资于江苏天能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技改及二期扩建项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提档升级 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年 4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33df9b3a-2895-4996-b548-c931e1b52bb4.PDF ─────────┬──────────────────────────────────────────────── 2024-03-28 00:00│天能重工(300569):关于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提档升级及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提档升级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cb89a1de-8956-43a4-87fe-b55be1f3d07d.PDF ─────────┬──────────────────────────────────────────────── 2024-03-28 00:0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a067a546-d245-4f75-b33e-c5ae5536f3c6.PDF ─────────┬──────────────────────────────────────────────── 2024-03-28 00:00│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2dd4f5a4-30d5-410e-ba10-f1036bbe9faa.PDF ─────────┬──────────────────────────────────────────────── 2024-03-20 00:0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郑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郑旭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9,729,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3%)的股东郑旭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53,4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持有无限售条件 持有有限售条件 比例(%) 股份(股) 股份(股) 郑旭 109,729,687 10.73 27,432,422 82,297,2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郑旭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 20,453,493 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 不超过 2.00% 总股本比重 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上述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股份。 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等。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事项 郑旭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 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afa97184-92a7-4377-bea8-c771020600c9.PDF ─────────┬──────────────────────────────────────────────── 2024-02-07 00:00│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 规定,结合天能重工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31 日完成了对天能重工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员工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小组编制了培训课件,并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进行自学。2024 年1 月 29 至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员工等相关人员自学了培训课件。 二、培训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培训重点围绕限售股减持相关规定、再融资新政相关规定及近期上市监管处罚案例等专题进行深入解读 。 三、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通过本次培训,上述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合规运 作和信息披露的理解,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d54b9fa5-f3df-4c25-8824-eb23f4bdacc9.PDF ─────────┬──────────────────────────────────────────────── 2024-01-29 00:00│天能重工(300569):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近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的 通知,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整合珠海交通集团、珠海港 集团和珠海航空城集团组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的通知》(珠国资〔2024〕25 号),将由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珠海交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制整合至珠海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作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管理。重组过程中,珠海市国资委将视重组进度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产 业进退,适时再注入或调整部分产业资源。 二、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事项处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9/749f2ebd-1714-4388-8a27-5c897cbfaf66.PDF ─────────┬──────────────────────────────────────────────── 2024-01-19 00:00│天能重工(300569):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9/6c6fd3c0-6a02-4c16-aab4-c9306933047a.PDF ─────────┬──────────────────────────────────────────────── 2024-01-19 00:0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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