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9 天能重工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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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6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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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1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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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17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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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9:26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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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9:26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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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6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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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16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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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1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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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8:16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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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1:46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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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6│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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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证券代码:300569,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2、转债代码:123071,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3、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7.47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以及公司
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能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6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 亿元人民币。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债券代码“123071”。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可
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0.05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
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3.4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生
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3.40 元/股,调整
为 7.7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
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1,356,603 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
“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 7.73 元/股,调整为 7.9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8 月 2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7.91 元/股,调整为 7.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76 元/股调整为 7.6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9)。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3,371,266 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
来的 7.68 元/股,调整为 7.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7月 19 日)如再次
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7 月 22 日重
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
修正权利。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4 元/股调整为 7.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3)。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 2 月1 日)如再次
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2 月 3 日重新
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
正权利。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17日)如再次触
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8 月 18 日重新
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
正权利。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天能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一季度,天能转债因转股减少 17,600.00 元,转股数量为 2,352 股。截至 2025 年第一季度末,天能转债剩余金额
为 693,837,500.00 元。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5,057,243 0.49 0 5,057,243 0.49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17,642,461 99.51 2,352 1,017,644,813 99.51
三、股份总数 1,022,699,704 100.00 2,352 1,022,702,056 100.00
注:上述“本次变动”为包含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份变动的总额。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电话 0532-58829955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天能重工”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天能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a7906d57-d79a-452a-8ca6-54c3e659b1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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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1│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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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1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出售的情况)。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出售的情况)的计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
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
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8 月 2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540,359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42%,最高成交价为 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5,175,522.52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
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b07284f7-9260-4442-8b2d-675dcb3344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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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17│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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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2e18a8ae-ba86-47fe-a055-f8f966a04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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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9:26│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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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1510cdd6-e65d-4711-89fb-a452854f9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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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9:26│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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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e64ca710-4d37-43e3-925a-364e22444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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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6│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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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0日、2025 年 3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含混塔及海上风机塔架、单桩、导管架)、锚栓以及新能源发电
业务,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修正情况。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
格短期内大幅上涨,但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66aae6b2-8c1b-468e-8e3c-a2d8ac7c9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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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16│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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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1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出售的情况)。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出售的情况)的计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
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
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8 月 2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540,359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42%,最高成交价为 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5,175,522.52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
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505317d9-4b52-4e8b-a0e1-1548668baf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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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1│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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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1 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2、回售价格:回售价格:100.795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0 张
5、回售金额:2015.9 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 2025 年 2 月 7 日、2025 年 2 月 10 日、2025 年 2 月 11 日、2025 年 2 月 12 日、2025 年
2 月 13 日、2025 年 2 月 14 日、2025 年 2 月 17 日、2025 年 2 月 18 日、2025 年 2 月 19 日、2025年 2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天能转
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
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提示“天能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
“天能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天能转债”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本次回售申报已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795 元/张(含息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天能转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20 张,回售金额为2015.9 元(含息税)。公司已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年 2月 27日。
本次“天能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本结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天能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和《回售资金到账情况查询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88e49e86-fe72-41a7-8cb8-bac70399a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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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8:16│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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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1 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 4月 27日至 2026年 10月 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2月 14日至 2025年 2月 20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 2月 21日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19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天能转债”转股价格 7.47 元/股的 70%,即 5.23 元/股,且“天能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青岛天能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
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天能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即自 2025 年2 月 14 日(星期五)开
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 2025 年 2 月20 日(星期四)止。
根据规定,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2 月 21 日)起“天能转债”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11feccfb-dbc9-43b5-a546-6dfc605e1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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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1:46│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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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79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5 年 2 月 7 日
3、回售申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2 月 26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2 月 27 日
7、回售期内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795 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天能转债”。截至目前,“天能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19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天能转债”转股价格 7.47 元/股的 70%,即 5.23 元/股,且“天能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青岛天能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能转债”的有条
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天能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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