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69 天能重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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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10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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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10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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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42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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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2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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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2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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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54 │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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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32 │天能重工(30056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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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30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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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50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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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19 │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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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10│天能重工(300569):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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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卓洁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卓洁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67de60de-b725-415c-9136-30ab53a657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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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1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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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2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
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卓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3a70b68-2cc6-431d-bef3-c22065bba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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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4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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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并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
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继续提供担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能海洋
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能”)提供最高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
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合计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 5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本次公司为江苏天能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
天能和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约定的人民币 0.5亿元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
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江苏天能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议的担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保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公司 江苏天能海洋重 4.00 1.294 1.794 2.206
工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4月 28日
注册地点: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内灌河一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张如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海上和陆上风力发电塔和基础管桩设计、制造;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设施、港口机械、石油化工设备及钢结构的设计
、制造、安装和维修;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销售及维护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码头及港口货场服务;货物装卸、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陆路、海路运输业务;风
电和光伏新能源开发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年 12月 31 84,418.19 79,713.33 4,704.86 25,693.42 -2,745.22 -2,584.12
日
2026年 3月 31 80,028.65 74,315.90 5,712.75 15,931.99 1,172.38 1,007.88
日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3)担保范围: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准;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约为244,426.83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45.83%。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3ff0c61-77b4-4010-ad11-e21213c459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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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2│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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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3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
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文峰先生代行财务总
监职责。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f5b5d95-42c4-412b-a625-917dd7320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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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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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杨静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静女士因工作调
整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杨静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静
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静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杨静女士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上述职务后杨静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杨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杨静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意,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辞
职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前,暂
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文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5160cfb-0e07-4a85-9d79-97c08eabb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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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5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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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1fa1276-9476-42d5-b9a4-792e8d1f4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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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32│天能重工(30056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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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天能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
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 6月 13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 点 30 分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东方理想家 2栋召开。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22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46,231,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24.0760%。(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231,316,95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61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8 人,代表股份 14,914,47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28 人,代表股份 14,914,47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458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
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719,6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38%;反对 3,231,5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4%;弃权 28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402,6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536%;反对 3,231,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70%;弃权 2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
9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4bc4b242-7030-44bf-9f03-945a9affe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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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3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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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09:15—09:25,09:30—11:30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栋。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峰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9 人,代表股份 246,231,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7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31,316,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14,914,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8人,代表股份 14,914,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583%。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19,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5738%;反对 3,23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124%;弃权 2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1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2,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536%;反对 3,23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670%;弃权 2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明波 张淼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e52edf4f-657f-4654-b101-eda1f0ee9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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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5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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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天能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b2206d4-426b-41ca-9f20-82bd07803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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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19│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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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e55d360-cb7f-433d-b81e-7eb56a132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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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18│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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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
将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3日 9:00-12:00,13:0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23日 17:00之前送达
公司。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栋,邮编:266316。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栋
联系人:于新晓
电话:0532-58829955
邮箱:ir@qdtnp.com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附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附件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495c06e-c754-4e66-a92e-157fca619f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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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16│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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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推动公司发展战
略目标和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的达成,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业绩与薪酬相匹配的现代企业激
励机制,明确薪酬水平、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等内容,特修订本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海涌、李涛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委员于海
涌、李涛回避表决本议案,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黄文峰、李春梅、李涛、陈凯、于海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5: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edf46b2-91cf-4dcd-b3f0-16424caff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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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07:50│天能重工(300569):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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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2c128b9-fb94-491c-b5a0-d158569df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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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07:50│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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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
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2025年 12月 18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
为 6.03元/股,2026年 5月 29日起为 6.0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鉴于目前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2日至 2026年 8月 1日)如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期间从 2026年 8月 3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
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3ace06e-3d70-4c8f-816f-d68be8bb0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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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1│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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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1 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月 20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5月 28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71;债券简称:天能转债)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28 日)期间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能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天能转债”将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5 月 29 日)起恢复
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e5df908-4355-44f7-8625-b0d4e6eeb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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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9│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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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3b012a0-b4f2-467d-8162-e04905d09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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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0│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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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c7548956-6f70-438d-aa13-10db4be9d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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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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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19,894,85
9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894,859股后的 1,002,831,3
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176498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总股本1,022,718,25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9,894,859 股后的股本1,002,823,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
050,821.18 元(含税),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6.50%,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1,022,718,258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9,894,859
股后的股本 1,002,823,399 股为基数,自 2026年 3月 31日至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7,910股。
3.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022,726,16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894,859股后的 1,002,831,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894,859股后的 1,002,831,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 0.1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16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8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71;债券简称: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
前“天能转债”转股价格为:6.70元/股,调整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为 6.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9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
2.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9,894,859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18,050,963.56/1,022,726,168*10=0.176498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
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7649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栋
咨询联系人:于新晓
咨询电话:0532-588299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37afbd8-d8f4-41f9-a618-771f1fef52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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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1│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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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6.70元/股
2.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6.68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生效日期:2026年 5月 29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6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7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创
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
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5 月 18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1年 5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3.4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5月 20日起生效。详情请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3.40元/股,调整
为 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 年 8月 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111,356,603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 7.73元/股,调整为 7.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8月 2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76)。
2022年 6月 17日,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7.91 元/股,调整为 7.76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7.76元/股调整为 7.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3,371,266 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
来的 7.68元/股,调整为 7.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月 10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4元/股调整为 7.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实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47元/股调整为 7.4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5年 10月 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0)。
2025年 11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12 月 1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2025年 12月 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70元/股,且在触发转
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的 2个月内再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不再进行下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12月 18日起生效。详情
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总股本 1,022,718,258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9,894,859股后的股本 1,002,
823,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50,821.18 元(含税),约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6.50%,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
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6.70-0.0176498≈6.6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综上,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目前的 6.70元/
股调整为 6.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e33f478-f8d1-4b2c-9904-033bf4cc7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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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能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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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1
2.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月 20 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6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 亿元人民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能转债”,债券代码“123071”,转股期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目前,“天能转债”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实施 2
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
款的规定(详见附件)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且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实施
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即自 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起至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71;债券简
称:天能转债)将暂停转股,自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52d880e-7718-4a6f-b01c-cec751db3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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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8│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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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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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30 分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东方理想家 2栋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32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51,231,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24.5649%。(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235,341,25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011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1 人,代表股份 15,889,9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3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21 人,代表股份 15,889,98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5537%。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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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1,46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45%;反对 2,511,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6%;弃权 7,250,1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128,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679%;反对2,511,40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50%;弃权 7,25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27
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1,426,29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972%;反对 2,508,30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84%;弃权 7,296,6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85,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48%;反对2,508,30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55%;弃权 7,296,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19
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7,400,53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52%;反对 2,587,80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1%;弃权 1,242,8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059,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923%;反对 2,587,8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58%;弃权 1,242,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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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7,001,03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62%;反对 2,945,60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5%;弃权 1,284,5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9,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782%;反对 2,945,6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75%;弃权 1,284,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084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审议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1,010,30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17%;反对 8,832,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56%;弃权 1,388,6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69,0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69%;反对8,832,23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837%;弃权 1,388,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5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488,69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01%;反对 2,532,90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2%;弃权 6,209,6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147,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08%;反对2,532,90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03%;弃权 6,209,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8
9%。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表
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37,375,013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847%;反对 12,518,0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27%;弃
权 1,338,1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3,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90%;反对12,518,03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794%;弃权 1,338,1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
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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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8│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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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郭年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将达 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离任后将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于海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海涌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同意选举于海涌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原独立董事郭年华先生的离任申请于 2026年 5月 14日起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年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7f6129a-ec53-440b-996d-46ca08cc7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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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8│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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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09:15—09:25,09:30—11:30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栋。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峰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25 人,代表股份 251,231,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35,341,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1人,代表股份 15,889,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5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1人,代表股份 15,889,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537%。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469,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45%;反对 2,511,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996%;弃权7,250,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8,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
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8,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679%;反对 2,511,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50%;弃权 7,250,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8,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27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426,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72%;反对 2,508,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984%;弃权7,296,6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
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85,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48%;反对 2,508,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55%;弃权 7,296,6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19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400,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52%;反对 2,587,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1%;弃权1,242,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
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923%;反对 2,587,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58%;弃权 1,242,8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6,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1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001,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62%;反对 2,945,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725%;弃权1,284,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
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5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782%;反对 2,945,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75%;弃权 1,284,5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4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审议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01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17%;反对 8,83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156%;弃权1,388,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
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9,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69%;反对 8,83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837%;弃权 1,388,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48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01%;反对 2,532,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82%;弃权6,209,6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
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47,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08%;反对 2,532,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403%;弃权 6,209,6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89%。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375,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847%;反对 12,518,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827%;弃权1,338,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3,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90%;反对 12,51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94%;弃权 1,338,1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1,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1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 告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25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全 文 见 巨 潮 资 讯(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淼晶 刘伟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da2661a-a774-4838-8443-752db81c1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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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9│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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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6b7119c-2ea3-4d16-bae9-f5a52cc06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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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1│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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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中泰证券关于天能重工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a3a8ef-51a5-43a3-9369-fe32062f6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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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1│天能重工(300569):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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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以在线交流形式
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
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1705af-9e39-468f-b9ac-7873e88a8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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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5│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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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cbaad2b-5c81-4470-b397-4d93633a3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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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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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385,390.81元(合并数
),母公司净利润为167,319,147.4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
731,914.74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66,923,991.2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73,896,5
38.40元。
公司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总股本 1,022,718,258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9,894,859股后的股本1,002,823,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50,821.18元(含税),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6.50%,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已实施中期分红 10,028,157.61元。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8,0
78,978.79元。本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39,687,385.28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67,766,364.07 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95%。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078,978.79 0 75,677,955.4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385,390.81 -261,506,333.12 251,454,371.65
(元)
研发投入(元) 16,592,148.16 13,298,661.50 44,822,110.40
营业收入(元) 3,957,287,931.43 3,273,045,306.41 4,235,481,121.8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66,923,991.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73,896,538.4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756,934.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3,111,143.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03,756,934.2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74,712,920.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 0.65%
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年、2025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
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058,988.70、7,058,916.58,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为 0.06%。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714df13-b509-48d4-89e7-b7316e9d3f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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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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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 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 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12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 12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12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计划》,与立
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
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三)2026 年 1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 4月 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5905e10-38a0-4a7f-84bf-bf9893ce0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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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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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能重工”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5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13,371,266股,每股发行价格 7.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
,999.98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1,499,999,999.98元。扣除支付的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 7,40
0,000.00元(含增值税)后,所募集资金 1,492,599,999.98元均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9.98元扣除发行费用 14,959,439.07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485,040,560.9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
验字〔2023〕第 02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92,599,999.98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332,821,999.64
——其中:2025年募投项目投入 157,928,274.89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42,600,000.00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572,909,903.77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 4,450.85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155,912,134.02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1,648,488.30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
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的
实施主体、中泰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
将注销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至此,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已全部终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1 青岛天能重工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 810200501421 0.00 已于 2025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009243 年 12 月销
户
2 内蒙古天能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42948815064 0.00 已于 2026
工新能源科技 公司胶州支行 年 1月销
有限公司 户
3 江苏天能海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15900712810 0.00 已于 2025
重工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分行 899 年 12 月销
户
4 广东天能海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72005585013 0.00 已于 2024
重工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003261111 年 11月销
户
5 吉林天能电力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452002001012 0.00 已于 2024
工程机械有限 公司青岛分行 0100356532 年 11月销
公司 户
6 青岛天能重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32904591610 0.00 已于 2025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分行 008 年 12月销
户
合计 0.00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532904591610008)为公司用于单独存放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公司募投
项目于 2025年 12月结项,临时补流事项实际未执行,该账户自开立后未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71118b2-8d0b-4d29-a767-2ed5cb014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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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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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efbc41b-55f8-4817-9f8b-e48846f41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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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天能重工十五五战略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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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战略规划纲要是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重工”)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制定的战略规划纲要性文
件,其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鉴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存在根据发展需
要对本战略规划作相应调整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能重工“十五五”战略规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
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保持领先地位,在“十五五”期间的全面战略突围,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立足二十载发展积淀,
紧扣“双碳”战略机遇与新能源产业变革趋势,秉持战略聚焦、利润优先、坚持“两海”、着眼未来四大原则,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发
展方向、战略目标和关键举措。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战略定位与目标
“十五五”期间,天能重工在区域布局、行业地位、市场赛道、产品组合和发展模式五大方面对原有定位进行战略升级,目标成
为全球一流的新能源及海洋基础设施装备与方案服务商,同时进阶为更可持续、更具活力的国际型企业。
乘“十五五”期间全球海风放量之势,全力实现海外市场突破(以海工大基地为前提),积极捕捉市场增量,实现营收跨越式发
展;基于高端市场价值捕捉及服务与运维业务突破,逐步修复盈利能力。
二、核心战略举措
1.核心业务-风电装备方案板块
定位全球领先的风电基础设施解决方案供应商,开辟国际国内两大战场,其中国际战场着力抢滩欧洲等高端市场、软硬能力升级
,强化造血能力;国内战场分区作战、产能有序进退、产品技术升级,实现止血回升。
2.战略业务-新能源板块
定位区域电力发售一体化服务商,力争实现三大战略目标:高效规模扩张、组合提质增效、运营能力外化,战略性补齐风电主链
一体化发展。
3.新兴业务-多元制造板块
定位全球可信赖的海洋钢构解决方案商,力求高效捕捉跨界增量、利用产能协同,营销口精准开发大能源、大海洋赛道客户,基
地端基于明晰分工定位、灵活产能补位。
此外,天能重工将优先建设海工出口大基地,同步拓展国际项目管理与核心服务,突破“两海战略”发展瓶颈。
三、战略实施保障
1.成立专项攻坚组织机构
重点推进战略规划内部培训与宣贯工作,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以及三大业务板块的核心战略,为确保关键战略举措突破,针对“海
工大基地建设”“国际高端市场准入”等优先级任务,设立跨职能专项工作组,制定并落实战略行动计划时间表,与各主导部门明确
2026年以及未来 5年需要执行的关键战略举措,细化各阶段目标与责任人。
2.强化人才与团队建设的战略支撑
(1)打造国际化人才梯队:为重点突破欧洲等高端市场,须加快组建具备海外销售、项目交付、合规管理及客户服务能力的国
际化团队。
(2)补齐专业化能力短板:针对海风基础产品出口所需的欧盟认证(如EN 1090)、国际焊接资质(如 ISO 9606)及严格的 QH
SE管理体系要求,定向引进和培养核心技术与质量人才,或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以高效获取相关资质与实践经验。
3.完善资本与资源统筹配置机制
(1)保障战略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海工大基地”建设或并购、核心基地技改升级、海外市场布局以及新兴赛道孵化等战略
项目的资金需求。建立专项投资评估与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投向与战略优先级一致。
(2)创新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积极借鉴并利用绿色产业基金、公募REITs、资产证券化(ABS)等创新融资模式,盘活存量资
产,为新能源项目开发和资产扩张提供低成本的长期资金,优化资本结构。
(3)深化内部协同:主动对接并融入控股股东的“大交通、大物流、大平台”体系,在港口码头资源共享、远洋物流协同、集
团级融资平台利用、上下游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制度化协同机制,将国资背景的潜在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中的现实优势。
4.建立严密的战略落地过程管控与风控体系
(1)制定详细的落地行动计划:依据总体战略与业务战略,分解制定可执行、可衡量、有时限的年度及季度行动计划,明确任
务、责任人、输出成果及资源需求,形成从战略到执行的完整闭环。
(2)实施定期的战略复盘与监控:组织召开战略执行回顾会议,对照规划中的财务预测(营收、净利)与关键假设(产能、订
单、项目规模)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识别偏差并调整策略。
(3)筑牢全面风险管理防线:针对国际化战略,必须严格执行“法务合规先行、客户关系深化、产品实力为本”的风险化解原
则。系统评估并应对目标市场的政治、贸易、法律及项目执行风险,建立从项目甄选、合同谈判到交付全流程的风控节点。
5.推动文化转型与跨板块协同
(1)宣贯新使命与价值观:在公司深入开展全新使命与核心价值观宣贯工作,聚焦 “筑基深蓝,能聚未来” 使命及 “价值创
造、守正创新、担当奋进、弘毅共赢” 核心价值观。将战略愿景融入企业文化,引导全员行为与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2)激活内部价值链协同:建立健全协同机制,鼓励并规范风电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开发与运营、多元制造三大业务板块之
间的内部协同。例如,以新能源开发带动装备销售,以装备制造经验支撑多元业务拓展,以电站运营需求牵引运维服务能力外化,形
成内部生态循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88f23b2-ad87-49a2-ae9f-4145e66d8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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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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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郭年华先生任期即将届满,连续任职时间将达到
六年(2026年 5月 17日),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符合相关要求,
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郭年华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年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郭年华先生将继续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郭年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郭年华先生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于海涌先生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于海涌先生经公司
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海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603fb4e-039e-457e-9358-e21b64785d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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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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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2025年 12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及实施问答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7 月 8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
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
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
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
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
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
间不得撤销该选择。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
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
始执行上述规定。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4fdc572-84ea-4c3e-986c-9cdfa3726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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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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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471c78d-76f6-446a-96f2-fc2a8b4be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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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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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e757e9-8593-4ae2-878a-6c1a872c7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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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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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
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于 2024年4月 26日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024)。现将进展情况
说明如下:
一、坚守战略主线,优化业务结构
1.风电设备制造板块
持续巩固风电塔筒制造领先优势,江苏天能技改与二期扩建项目圆满完成,大规格海上风电塔筒产能持续释放;数字化一体化智
能管控平台开发建设,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同步提升;产品线持续丰富,满足陆上大基地、老旧风场改造、海上风电等多元需求,行
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新能源电站运营板块
新能源电站项目储备与开发有序推进,自主运维范围持续扩大;持续推进绿证交易等创新业务,利润增长点逐步释放。
3.国内外市场开拓
国内市场持续深耕三北大基地、海上风电等重点领域,客户合作深度加强,存量市场稳固、增量市场持续突破;海外市场实现里
程碑突破,产品直接出口落地,通过多家国际主流能源与工程企业合格供应商审核,为后续区域拓展奠定基础。
二、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夯实合规治理基础
将夯实公司治理作为可持续发展根基,依托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决策流程规范性和专业性,保障治理效能。2025年,为提升规范
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全面梳理并系统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治理制度,夯实规范治理体系基石。
依托产业优势,将 ESG管理融入生产经营全链条,搭建完善治理架构,统筹推进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员工关怀与社会公益;公
司Wind ESG评级达A级,跻身电气设备行业前 10%,入选“大湾区国企 ESG发展指数”(四星半),优秀实践案例入选《粤港澳大湾
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 ESG蓝皮书(2025)》。
构建符合国有监管要求的风险、内控、合规、法务一体化管理体系,按治理层、管理层、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分层明确职责、权
限、风险点与应对策略,形成以“三张清单”、制度汇编、分级授权、流程信息化为核心的管理方案。已印发分级授权方案,完成风
险事件库、内控缺陷表及“三张清单”编制,梳理全业务风险“四大防线”矩阵并达成跨部门评审共识。出台《风险管理制度》,搭
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合规专员管理制度与基层合规监督网络,实现风险主动防控。审计工作
创新提效,推行“现场+远程”双模审计,运用 AI技术赋能数据分析,对重大项目实施审计前置,有效防范合同、资金等风险。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连续两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A”
级。严格执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秉持尊重股东、服务股东的核心原则,搭建多元资本市场沟通渠道
,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可度。在股东回报方面,坚持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实施上市以来首次年中分红,截至 2025年
末,公司上市累计分红 5.81亿元,平均分红比例约 30%,持续优化分红政策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同时公司圆满完成股份回购计划
,累计回购股份 19,894,859股,占总股本 1.95%,平均交易价格 5.03元/股,合计成交金额约 1亿元。凭借相关表现,公司荣获“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青岛投资者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公司将继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新能源及海洋基础设施装备与方案服务商”为愿景,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回馈股东。同时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0275678-7704-4415-950c-59d8c8410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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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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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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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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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4b21e70-bb27-4245-8b0c-2084603d3e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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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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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529f671-d689-4df9-b0fe-4e29b46f6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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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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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023ac63-c009-43e4-910f-0283a4c1eb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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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2│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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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6b82730-06d0-49e7-80d1-cdc06d7519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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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1│天能重工(30056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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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
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
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
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
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
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且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8.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
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
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4472ece-84eb-4a6a-a508-dd8af9411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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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1│天能重工(3005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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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1d6e143-158a-4f35-8253-75412b0c4c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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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1│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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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c090773-d1af-4ca0-ad7a-037b91a10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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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1│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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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7f440c7-12c6-4f14-b2f1-f033bcc6a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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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1│天能重工(30056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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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3bb5990-1f29-45f4-bcf2-e876f32b8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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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0│天能重工(300569):信会师报字[2026]第ZM10556号-关于天能重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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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6年 4月 21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55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能重工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天能重工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天能重工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能重工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天能重工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556号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091b1d3-1afe-4cac-84ba-ae39d8685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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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0│天能重工(300569):关于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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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
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未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未进行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期初、期末无余额。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系统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4.信用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预测风险
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
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
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管理原则、审批授权、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
理及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会计政策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
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
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风
险。
5.资金部作为远期外汇交易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长
,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未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相关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6af2f27-51bc-4f55-8f8c-6b5d703b9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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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0│天能重工(300569):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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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公
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能重工 202
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3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未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未进行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期初、期末无余额。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系统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4、信用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预测风险
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
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
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管理原则、审批授权、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
管理及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会计政策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
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査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
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
风险。
5、资金部作为远期外汇交易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
长,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未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e2e404d-b730-4234-9c61-a191b76f947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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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天能重工: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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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0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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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天能重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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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0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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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天能重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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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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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天能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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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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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天能重工: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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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3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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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天能重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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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天能重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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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9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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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天能重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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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2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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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天能重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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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04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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