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0 太辰光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8 15:33 │太辰光(300570):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5-14 18:02 │太辰光(30057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4-28 19:41 │太辰光(30057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5 20:12 │太辰光(300570):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5 20:12 │太辰光(30057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4-11 17:52 │太辰光(300570):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4-02 18:56 │太辰光(300570):关于签署全球专利许可协议的公告 │
├─────────┼──────────────────────────────────────────────┤
│2025-03-28 20:05 │太辰光(3005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3-28 20:05 │太辰光(30057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3-28 20:04 │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5-18 15:33│太辰光(300570):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股东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及肖湘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309.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82%)的股东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0.6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4996%)。
2、持有本公司股份999.8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24%)的股东张艺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
.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3%)。
3、持有本公司股份913.75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1%)的股东张映华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
5.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9%)。
4、持有本公司股份563.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93%)的股东蔡乐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
.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4%)。
5、持有本公司股份420.5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16%)的股东蔡波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
.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4%)。
6、持有本公司股份292.1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63%)的股东肖湘杰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
.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暘”)、张艺
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及肖湘杰先生《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万股)
华暘 持股 5%以上股东 2,309.4720 10.1682%
张艺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999.8920 4.4024%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映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913.7579 4.0231%
董事
蔡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563.1180 2.4793%
蔡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420.5520 1.8516%
董事会秘书
肖湘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92.1640 1.2863%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3、减持股份数量、时间区间和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时间区间和减持方式
华暘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340.6 万股 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996%) 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
张艺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8 万股(占 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本公司总股本的 0.0793%) 方式减持。
张映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2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0.2289%)
蔡乐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3.5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94%)
蔡波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3.5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94%)
肖湘杰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1.5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06%)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
上述拟减持股东中,华暘和蔡乐先生无相关承诺,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波女士和肖湘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如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波女士和肖湘杰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二)上述拟减持股东中,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是持股5%以上股东,是公司财务投资者,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
乐先生、蔡波女士及肖湘杰先生是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股东未来减持股份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22cfe842-7faa-41d0-853c-718953df4320.PDF
─────────┬────────────────────────────────────────────────
2025-05-14 18:02│太辰光(30057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和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近日,公司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4721938J
2、名称: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成立日期:2000 年 12 月 12 日
5、法定代表人:张致民
6、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101(1、2、3 号楼)(一照多址企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3937ade5-10ad-4ec6-984f-5f56d119f40e.PDF
─────────┬────────────────────────────────────────────────
2025-04-28 19:41│太辰光(30057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太辰光(30057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35d64c0-e198-4827-b5b7-b0a688a19d81.PDF
─────────┬────────────────────────────────────────────────
2025-04-25 20:12│太辰光(300570):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核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
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
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仅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
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会议登记办法、会议地点和时
间、会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事项。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二十日以公告方式作出。
2、2025年 4月 25日,贵公司部分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有效投票时间内以及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有效投票时间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
3、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举行。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贵公司及本所律师的统计和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数为 43,075,860
股,占贵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656%。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投票的股东共计 353人,
代表贵公司股份 44,731,822股,占贵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946%。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尚有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布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案。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董事会的公告内容相符,未有贵公司的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新的议案
。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通知》,贵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
3、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了统计并向贵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4、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贵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的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
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
在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长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时,在关联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
《关于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
上述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c8e3bbbe-25e5-4853-8408-04a47383ad05.PDF
─────────┬────────────────────────────────────────────────
2025-04-25 20:12│太辰光(30057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太辰光(30057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3ebf0eab-7c9f-469a-9a48-375c78d88fda.PDF
─────────┬────────────────────────────────────────────────
2025-04-11 17:52│太辰光(300570):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 年 3 月 29 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等相关问题,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至 16:30 举行 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
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 台 采 用 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致民先生、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张艺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技术总
监)肖湘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波女士、独立董事周新黎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
时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1bb122f7-a601-4f23-8219-c156e6a5c5f6.PDF
─────────┬────────────────────────────────────────────────
2025-04-02 18:56│太辰光(300570):关于签署全球专利许可协议的公告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US Conec Ltd.(以下简称“US Conec”)于近日正式签署 MDC(Miniat
urized Dual-fiber Connector)连接器全球专利许可协议,获得其 11 项核心专利的非独占许可,可制造基于 USConec 核心专利
的 MDC 高密度光纤连接器及适配器,并在全球范围内销售。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 USConec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专利许可方情况
公司名称:US Conec Ltd.
企业简介:US Conec 是全球高密度光纤互连技术的领导者,凭借 30 余年的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US Conec 专注于研发和生产
面向数据中心、企业级网络、公共基础设施、工业制造和军事应用的先进光连接产品。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希科里(Hick
ory, NC),由光通信技术巨头——康宁光通信(CorningOptical Communications)、藤仓(Fujikura)和 NTT-AT 联合投资。
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与 US Conec 的本次合作,公司将向市场批量产销 MDC 光纤连接器及相关产品,为 800G/1.6T 以太网部署提供关键器件,
同时为共封装光学(CPO)提供高可靠性、高密度的光连接方案。此外,在 US Conec 的供应支持下,公司也可向市场批量产销 MMC
(Miniature Multi-fiber Connector)光纤连接器及相关产品。这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密度光互连领域的专业优势和领导地位。
三、风险提示
受专利技术落地实施、技术发展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对应产品的市场应用前景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a433e3f2-d9a9-4274-9505-0b7dd4a829e8.PDF
─────────┬────────────────────────────────────────────────
2025-03-28 20:05│太辰光(3005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057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518Z0576 号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辰光公司”)2024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太辰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太辰光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bb28288-7678-4efc-911b-69039d588092.PDF
─────────┬────────────────────────────────────────────────
2025-03-28 20:05│太辰光(30057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太辰光(30057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3a5b840d-4439-48ad-9079-6cefd2c4f4ad.PDF
─────────┬────────────────────────────────────────────────
2025-03-28 20:04│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14:30 在深圳市坪山
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14:30(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亲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