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0 太辰光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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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8:32 │太辰光(30057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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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8:32 │太辰光(300570):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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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9:08 │太辰光(3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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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9:08 │太辰光(3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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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8 │太辰光(300570):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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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32 │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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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5 │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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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4 │太辰光(30057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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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4 │太辰光(30057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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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4 │太辰光(3005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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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8:32│太辰光(30057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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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
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办公楼 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张致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李彦毅先生、周新黎女士和楼永辉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蔡波女士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致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致民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工
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周新黎、楼永辉、李继伟 周新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楼永辉、周新黎、张致民 楼永辉
提名委员会 李继伟、楼永辉、张艺明 李继伟
战略委员会 张致民、李彦毅、李继伟 张致民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艺明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张艺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艺明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蔡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肖湘杰先生、耿鹏
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艺明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耿鹏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红叶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许
红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9c240507-3594-4bf5-bdb0-6b9f9cfb4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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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8:32│太辰光(300570):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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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3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张致民先生(董事长)、张艺明先生、肖湘杰先生、侯丹先生、李彦毅先生、耿鹏先生
独立董事:周新黎女士、楼永辉先生、李继伟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张艺明先生
副总经理:肖湘杰先生、耿鹏先生
财务总监:张艺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波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许红叶女士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蔡波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许红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2983676
传真:0755-32983689
邮箱:zqb@china-tscom.com
邮政编码:518118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该安排有利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保障战略制定
与执行高度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合理确定了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权,确保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有效制衡。在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在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映华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张积中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映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618,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张积中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 3,889 股。上述届满离任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离任后,离职人员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对张映华女士、张积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38eee12b-cd97-4a6b-b127-70491f795d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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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9:08│太辰光(3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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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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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9:08│太辰光(3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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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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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8│太辰光(300570):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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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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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32│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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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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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5│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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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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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4│太辰光(30057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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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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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4│太辰光(30057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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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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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4│太辰光(3005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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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或津贴,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考核及管理;负责审
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考评之列。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或津贴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
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绩效评
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
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
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人事部门会同
董事会及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本制度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
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2747a287-92e5-4a9b-ae52-c764cce26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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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3│太辰光(30057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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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bb5ba70b-e11b-4992-bf7c-2a08baa84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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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3│太辰光(300570):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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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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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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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继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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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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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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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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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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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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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fe95b68a-1c62-4eb2-8ffc-4409897fa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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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薪酬与激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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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稳定持续增长, 提升综合竞争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长、高级主管、主管、初级主管、办
事员、生产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确定。
部长、高级主管、主管、初级主管、办事员属于其他管理人员;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属于生产人员。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作为一家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与经营管理的创新、成员全心投入的职业精神是企业存续与发展的关键因素,激励这种创新
欲望与职业意识是公司最基本的经营原则之一。
(二)资本与劳动(这里特别强调智慧劳动)是相互依存的,企业是这种依存体现并产生结合优势的载体。对于这种结合而带来
的企业绩效,公司主张资本与劳动的投入者拥有共享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合理实施将使企业的投入要素拥有一个共同目标,在此合力
之下,企业必将获得更快的发展速度,并取得双赢的效果。
(三)劳动是受到尊重的,但我们认可劳动的价值差异,因此追求一种尽可能公平体现这种差异的分配方式。而任何解决方式均
不可能尽善尽美,对此公司强调相互理解与自我调节,要求人力资源投入者意识到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并更多地展望公司与个人的
将来。
(四)基于对资本与劳动投入风险的共识以及共同目标的追求,为体现公平的原则,公司不追求高工资收入,依据企业获利能力
的增大并参照通胀程度调整工资的增长,若公司获利能力明显下降则应启动降薪机制。公司员工总薪酬的增长与公司收益的增长紧密
相关,员工个人薪酬与公司收益的相关程度依其所承担责任及贡献而不同。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工作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
根据员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在第二年度的上半年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应
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基本薪酬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
公司支付。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及津贴:
(一)对于独立董事,公司依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独立董事津贴议案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不发放薪酬。
(二)对于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参与管理经营的程度确定薪酬。如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本制度第六条确定薪酬。
(三)对于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但又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且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贡献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拟定或提出调整意见,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其年度绩效并提出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其他管理人员与生产人员的薪酬:
(一)基本工资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调整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个别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于半年度予以调整。
(二)绩效薪酬由公司总经理拟定分配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其中,生产人员的绩效薪酬总额一般情况下不超过相关人员
三个月的薪酬总额。第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薪资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
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第九条 公司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年度盈利状况与绩效薪酬总额;
(二)员工年度工作绩效、个人岗位变动、特别贡献;
(三)部门负责人提案;
(四)行业薪酬增长水平;
(五)其他因素。
第十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达成状况提取绩效薪酬总额,绩效薪酬总额与公司年度总收益之比不低于 20%,且不高于 25%(
年度总收益为年度利润总额与绩效薪酬之和),具体提取比例由董事长会同总经理拟定,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分部门绩效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法由总经理与部门负责人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杰出贡献奖,奖励金额由总经理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则需报董事会批准。以下员工可
获此奖项:
1.以非资本资源为公司创造重大收益或带来重大影响的员工;
2.因技术突破,为公司带来重大技术进步的员工;
3.具有开拓性、为非本岗位员工取得重大收益或影响的员工;
4.其它对公司利益与发展具有重大特殊贡献者。第十三条 公司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若已发放的,亦应予以追回: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3.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4.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
5.董事会认为不应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修订而产生本制度与该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抵触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f0575921-35e0-4608-9012-911d3dbb28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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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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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3d0bdfd2-182a-4a59-8b9f-074d18169f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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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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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acfd1835-509d-4d1f-af0c-51183f0a3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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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楼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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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楼永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1faea59a-d75b-420d-b2b3-c68a5cf8d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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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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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9cb85e50-3f35-4f2a-aec1-61bcba076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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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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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202c69e9-8396-4ec6-bf62-b425f3c3eb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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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2│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新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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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新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cd7b1f5c-0510-4cf2-960e-b57112363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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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1│太辰光(30057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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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def16141-3a51-4adb-ab44-1965c33f7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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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0│太辰光(30057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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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万元(以相关审批机构实际批准为准)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太辰光技术有限
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太辰光技术”),出资完成后,太辰光技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太辰光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6、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器件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
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事宜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基于未来战略规划及整体发展布局的考量,公司拟新设子公司,在现有业务范围内,通过更清晰的主体划分实现业务的专业化运
作与管理,同时为未来的资源整合及业务协同预留空间。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新公司设立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业务衔接、资源调配、信息传递等方面需建
立高效的协同机制,若协调管理不到位,可能对整体运营效率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内部管控,完善协同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运营效率,定期统筹业务
进展与资源调配,保障母子公司之间业务衔接顺畅。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9bb9add6-4ae3-46c6-ab47-f64283c20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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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0│太辰光(30057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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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股票型基金、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
稳健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 3 亿元(折合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可能出现
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委托理财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流动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 3亿元(折合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及种类:公司在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
金融工具。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股票型基金、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
稳健型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6 年 8 月 13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实施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
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不受影响和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96a0b823-6881-4f07-8ee3-720aa60ad5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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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40│太辰光(300570):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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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计划约人民币 7.2亿元(含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
费、设备购置费及项目流动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参与竞拍 1.72万㎡土地,并投资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
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和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合理规划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签署相关基建协议、推进投资项目建设等所有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与荣田路交叉口西北侧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72万㎡
土地使用年期: 30年
建设项目最终土地位置、用途、面积、使用年期等以最终签订的《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三、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坪山生产基地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与荣田路交叉口西北侧
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人民币 7.2亿元(含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项目流动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项目用地面积:1.72万㎡
项目建筑面积:6.87万㎡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可以有效提升产能产量、进一步提高生产装备自动化水平等,满足市场需求。本次投
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投资的实施以依法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为前提,项目用地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通
过公开竞拍方式获取,最终能否成功竞得所需土地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等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项目用地面积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投资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有关部门审批等
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实施进度、经营效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f15a96de-86e8-4cf6-9eed-af05969fa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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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1:07│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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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
(2026年 3月 27日)的公司总股本227,126,86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7,126,867.0
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
利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2026年3月 27日)的公司总股本 227,126,86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
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900 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2 00*****273 张致民
3 00*****284 张艺明
4 00*****208 张映华
5 00*****341 蔡乐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30日~登记日:2026年 7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许红叶
咨询电话:0755-32983676
传 真:0755-3298368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e58b9e50-1201-45bb-a76b-1914c8a92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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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10│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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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有所上涨但规模不大。截至 2026年6月 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63.29元/股,静态市盈率
200.03倍,与中上协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应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73.68倍有较大差异。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年 6月 15日和 2026年 6月 16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本次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有所上涨但规模不大: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47亿元,同比增长 12.26%;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9亿元,同比增长 14.43%。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
3、公司股票于 2026年 6月 15日和 2026年 6月 16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
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63.29元/股,静态市盈率 200.03倍。截至目前,公司所属中上协
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应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3.68倍,公司的市盈率与同行业的情况有较大
差异。
4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
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09427fd-d9d6-4131-b178-8dd42e6eb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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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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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7人,代表股份62,7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2,54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20,245,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1人,代表股份 11,64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9人,代表股份 11,6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90%。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
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提案1.00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0,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9,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20%。
提案2.00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反对1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反对1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72%。
提案3.00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09%。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44%。
提案5.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1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45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致民、张艺明、张映华、蔡乐、蔡波、肖湘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赵勇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ba453a1-601f-4a09-b5ca-957931b86a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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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贵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核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
(但不限于)贵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
陈述和说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仅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会议登记办法、会议地点和时间
、会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事项,并确定了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确认后,
没有变更。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二十日以公告方式作出。
2、2026 年 5月 15 日,贵公司部分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有效投票时间内以及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有效投票时间内对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贵公司及本所律师的统计和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数为 42,549,460 股
,占贵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338%。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投票的股东共计 240 人,代
表贵公司股份 20,245,140股,占贵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36%。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尚有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1、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布了本次股东
会的议案。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董事会的公告内容相符,未有贵公司的股东在本次股东会上提出新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通知》,贵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3、对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了统计并向贵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4、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贵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的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议
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
在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时,在关联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
上述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239ad8b-6782-464b-b566-767710190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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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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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 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5月 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股东张致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对提案 6.00《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
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7:00之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
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
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红叶、罗圣博
联系电话:0755-32983676
联系传真:0755-32983689
电子邮箱:zqb@china-tscom.com
邮编:5181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证券部
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e4037d-75bb-4b8d-93ca-49eb4ff0c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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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太辰光(3005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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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3ba026-37af-454d-847b-ce7fc8ba11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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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太辰光(30057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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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6 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
亲自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张映华女士、李彦毅先生、楼永辉先生和耿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前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关 于 召 开 2025 年 度 股 东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4d823f7-4513-4eff-9553-030b145a8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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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20│太辰光(30057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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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实现产业链协同及相关业务的投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泰君安创新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江苏乾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保战新并购私募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国泰海通中际旭创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昆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规模 1
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 15,000万元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已完成变更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进一步规范合伙企业名称管理,并体现合伙企业
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君启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昆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名称外其他要素不变
。
三、其他说明
本次仅系基金名称变更,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变更,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仍负责基金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基金运作不受影
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泰海通君启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昆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af9b300-6fee-4ed8-96b2-52cb8296d6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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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50│太辰光(300570):关于参加深交所“强赋能树标杆·打造湾区智造新高地”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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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16日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以
“强赋能树标杆·打造湾区智造新高地”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15:00-17:00
2、召开地址:深交所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参会人员:董事长张致民先生、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张艺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波女士、技术总监侯丹先生、独立董
事周新黎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附后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
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f374fd64-c18d-40d3-8bc8-4e70a2a4a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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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太辰光(3005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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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542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542 号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辰光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太辰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太辰光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a4dc04a-9184-45cc-a23c-18b03b08d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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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太辰光(3005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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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03247bc-f6f3-461e-a107-b20629732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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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太辰光(3005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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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或津贴,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考核及管理;负责审
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考评之列。
第六条 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或津贴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
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
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或津贴;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
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人事部门会同
董事会及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本制度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
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42cd15c-bd7d-4626-919c-dc4e723b3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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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周新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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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
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
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周新黎女士,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管。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四川西星实业集团财务副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四川赛思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深圳盈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拟挂牌新三板公
司财务总监。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深圳市盛景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 年 10 月至2023
年 5 月,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董办主任。2023 年 6 月至今任税立方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合伙
人。2021年至今任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玩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会议,专业、高效
地履行职责,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本人在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对提交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严谨行使表决权,会后主动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姓名 应出席董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事会次数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席董事会 数
周新黎 6 6 0 0 否 2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凭借扎实的财务专业素养、丰富的会计实务经验,在
专门委员会运作中发挥专业支撑作用,聚焦财务监督与薪酬合理性把控,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相关履职情况如
下:
1、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统筹审计
委员会各项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财务信息对外报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与决策,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对公司财务核算流程、财务决策进行专业把关,协调审计机构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对接,督促审计工作有序开
展,防范财务风险、杜绝财务违规行为,保障公司财务治理的规范性。同时,依托会计专业优势,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
性整改意见,推动问题闭环解决,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本人结合会计专业视角,对公司薪酬体
系、考核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核,重点关注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效益的匹配度,监督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确保薪酬考
核机制能够有效激励核心团队,同时兼顾中小股东利益,避免出现薪酬过高、考核失衡等问题,助力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
制。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事前监督职能,对法律
法规规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监督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供支持,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多维度沟通,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年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7 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员工展开现场交流,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等
。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以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
平。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
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
司治理以及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客观公正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相关报告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问题,多次开展现场财务内控检查及员工访谈
,检查监督内控制度的真实运行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决策事项作
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发挥实质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学习财会
、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按时出席各类会议,审慎审议财务、薪酬等重大事项,主动监督公司财务运作与内控执行,维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做好履职记录。依托自身会计专业优势,本人将继续牵头推进审计委员会工作,监督审计机构规范履职,重点
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财务核算规范性,识别财务风险并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推动审计整改闭环落实。同时,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审核薪酬方案与考核指标,聚焦薪酬与财务业绩的匹配度,提出科学优化建议,助力公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适时普及
财会专业知识,提升公司治理团队财务素养,以财务监督与专业赋能为核心,确保公司财务治理合规高效。
述职人:周新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f6573ae-565e-4593-8c54-179e6144d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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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楼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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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
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
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楼永辉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为宁波市鄞州区司
法局副主任科员;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市
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 1 月至今,
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会议,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本人在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对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严谨行使表决权,会后主动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席董事会 数
楼永辉 6 6 0 0 否 2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作为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以严谨的法律思维、丰富的法律实
务经验,在专门委员会运作中侧重合规监督、风险防控,为委员会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保障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决策程序规范。报告
期内,相关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并主持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牵头负责薪酬考核相关制度的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司薪酬体系、考核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要求。本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领取薪酬情况进行监督,切
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本人依托法律专业优势
,重点审核审计过程中的合规性问题,对公司财务活动、内部控制流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与预警,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
等事项的审计覆盖,确保相关事项合法合规、程序完备。同时,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法律相关问题提供参考意见,保障审计工作的合
规性与权威性。
3、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保候选人具备合格的履职能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持续考察与监督,未发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事前监督职能,对法律
法规规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多维度沟通,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保
证年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利用法律专业背景组织相关培训;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员工展开现场交流,现场检查公
司经营情况等。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为公司涉及法律的工作内容提
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控制风险、稳健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
平。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
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
司治理以及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客观公正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可能发生的法律争议与风险,对解决争议及防范风险提供意见与建议。本人审核公司拟新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事项,确认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均符合任职要求,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积极维护公司核心团队建设。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做
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发挥实质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强化合规
学习,密切关注监管动态,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加强与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对接,监督公
司合规经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规范完成履职记录与述职准备。立足法律专业特长,本人将牵头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审核
薪酬考核制度及流程的合规性,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从法律视角
全面审核审计相关事项,识别财务活动、关联交易等领域的法律风险,协助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此外,结合公
司经营实际开展合规培训,助力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推动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筑牢合规风险防线。
述职人:楼永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33d9fc4-1a13-4132-aabf-4a9a127f5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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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李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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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李继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a583746-d941-4585-90be-4c13e49e0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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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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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
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解锁股份数量为 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6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3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1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解锁股份数量为 90万
股。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第二个锁定期期限届满
依据《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
、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年 3
月 14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6年 3月 14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
(二)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本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作为份额持有人所获份额解锁条件之
一。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实现历史
高)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2025 注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净利润 不低
于1.8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541号)的营业收入为 15.47亿元,员工持股计划成本摊销前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9亿元,达到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2、项目及个人层面考核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围绕产品与技术研发创新、生产效率与质量提升、业务与市场拓展等方面能给公司发展带来突破的重大项目
设立项目考核目标,其中包括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产品技术目标、项目相关销售目标或收益目标。到 2025年度,本计划设定的技
术开发和市场拓展目标初见成效。
结合参与对象在相关项目中承担的职责设立其个人层面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绩效目标。
在以上目标完成的情形下,持有人个人当期对应实际分配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当期公司分配比例×当期持有人所在项目分配比
例×个人对项目的贡献度。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项目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项目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均达成。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解
锁股份数量为 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63%。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2、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
,涉及变更事项均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循如下规定: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2)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太辰光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 2024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及项目和个人层面考核情况,公司 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解锁股份数量为 90万股,符合《公司 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6658713-7b7c-4638-a42e-d625d2f0c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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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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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6]518Z0541 号,2025 年度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8,963,613.77 元。截至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842,543,216.75 元,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888,346,889.42 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42,543,216.75 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6 年 3 月 2
7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7,126,86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27,126,867.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
利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7,126,867.00 181,701,493.60 113,563,43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41,781,540.99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8,963,613.77 261,256,705.96 155,089,901.8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6,608,911.28 70,642,791.54 55,299,000.14
营业收入(元) 1,546,758,347.74 1,377,818,293.49 884,775,629.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42,543,216.7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88,346,889.4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2,391,794.1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1,781,540.99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38,436,740.51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64,173,335.0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2,550,702.9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3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9b07632-a731-4852-861b-8e5a1b4b2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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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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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edcc2be-1c39-48ed-8d54-e0265c6a9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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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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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度,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楼永辉先生、周新黎女士和李继伟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b3ba1ac-56ea-4bc9-9a97-69f615637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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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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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 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意继续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年度审计费用 57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 14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
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
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
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1月 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
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初步
审计意见沟通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初步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 3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
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2fcc016-60b1-4713-b30a-2792c6cb6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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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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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99e670e-1e77-4fd9-ace7-59ea9dee0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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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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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d47b7a1-bf62-46a1-9501-351737001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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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太辰光(30057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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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专项说明 1-2
2 附件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289 号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辰光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518Z0541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太辰光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太辰光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
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太辰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太辰光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太辰光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太辰光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太辰光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289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任晓英(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海曼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韦云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27f738-f93c-4b73-b18f-4d5b6aab887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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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太辰光: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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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5/12254754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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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太辰光: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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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3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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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太辰光: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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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1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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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太辰光: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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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7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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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太辰光: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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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7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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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太辰光: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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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5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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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太辰光: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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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5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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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太辰光: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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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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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太辰光: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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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8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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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太辰光: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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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160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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