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0 太辰光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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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 │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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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 │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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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 │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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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 │太辰光(3005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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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 │太辰光(30057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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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20 │太辰光(30057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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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50 │太辰光(300570):关于参加深交所“强赋能树标杆·打造湾区智造新高地”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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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 │太辰光(3005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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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 │太辰光(3005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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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 │太辰光(3005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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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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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7人,代表股份62,7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2,54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20,245,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1人,代表股份 11,64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9人,代表股份 11,6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90%。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
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提案1.00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0,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9,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20%。
提案2.00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反对1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反对1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72%。
提案3.00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09%。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44%。
提案5.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1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45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致民、张艺明、张映华、蔡乐、蔡波、肖湘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0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赵勇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ba453a1-601f-4a09-b5ca-957931b86a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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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太辰光(30057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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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贵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核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
(但不限于)贵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
陈述和说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仅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会议登记办法、会议地点和时间
、会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事项,并确定了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确认后,
没有变更。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二十日以公告方式作出。
2、2026 年 5月 15 日,贵公司部分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有效投票时间内以及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有效投票时间内对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贵公司及本所律师的统计和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数为 42,549,460 股
,占贵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338%。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投票的股东共计 240 人,代
表贵公司股份 20,245,140股,占贵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36%。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尚有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1、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布了本次股东
会的议案。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董事会的公告内容相符,未有贵公司的股东在本次股东会上提出新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通知》,贵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3、对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了统计并向贵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4、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贵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的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议
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
在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时,在关联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
上述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239ad8b-6782-464b-b566-767710190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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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太辰光(30057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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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 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5月 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股东张致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对提案 6.00《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
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7:00之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
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
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红叶、罗圣博
联系电话:0755-32983676
联系传真:0755-32983689
电子邮箱:zqb@china-tscom.com
邮编:5181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证券部
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e4037d-75bb-4b8d-93ca-49eb4ff0c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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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太辰光(3005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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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3ba026-37af-454d-847b-ce7fc8ba11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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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太辰光(30057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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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6 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
亲自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张映华女士、李彦毅先生、楼永辉先生和耿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前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关 于 召 开 2025 年 度 股 东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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