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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0(太辰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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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70 太辰光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0 20:32│太辰光(3005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神州通持有公司1,347.57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9331%),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 40):持有本公司股份1,536.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49%)的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11.15~2025.2.14)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 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39%)。 近日,公司收到神州通出具的《告知函》和《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4月7日至今,神州通 以大宗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128.75万股,占对应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5.014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均价(元) (万股) (占总股本) 神州通 集中竞价 2024/11/15 75.43 23.12 0.1018% 交易 大宗交易 2024/11/18 60.58 35.00 0.1541% 大宗交易 2024/11/19 63.75 100.30 0.4416% 大宗交易 2024/11/20 64.17 30.50 0.1343% 合计 188.92 0.8318% (二)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4月7日至今,神州通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128.75万股,占对应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5.0144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注 1 露义务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人 股数 占对应总股 股数 占对应总股 (万股) 注 2 (万股) 本比例 本 比例 神州通 合计持股 2,475.492 11.0941% 1,347.572 5.9331% 其中: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5.492 11.0941% 1,347.572 5.9331% 注:1、2024年2月27日,神州通购回其超额误减持的0.83万股股份。 2、权益变动前的对应时点,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其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227,12 6,867股。 二、相关情况说明 1、神州通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神州通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神州通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神州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神州通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 次 权 益 变 动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神州通出具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cb3b25bc-e854-4074-821e-28e307d14f51.PDF ─────────┬──────────────────────────────────────────────── 2024-11-20 20:32│太辰光(30057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太辰光(30057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45e69ee2-ce9e-42d0-a58b-3d62cc6bdfa4.PDF ─────────┬──────────────────────────────────────────────── 2024-11-15 18:20│太辰光(3005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 太辰光(3005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b1920785-d72f-4f40-9d13-09b821e310ef.PDF ─────────┬──────────────────────────────────────────────── 2024-10-30 20:12│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7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43) 3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59a0a6d0-95a2-47e0-9b0f-e55df70ac481.PDF ─────────┬──────────────────────────────────────────────── 2024-10-29 19:10│太辰光(30057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太辰光(30057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f35ffab-1de3-4e81-bd24-8bad992f9ffb.PDF ─────────┬──────────────────────────────────────────────── 2024-10-29 19:10│太辰光(300570):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 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4172df0-6327-456e-91b4-b3377704fe3e.PDF ─────────┬──────────────────────────────────────────────── 2024-10-29 19:09│太辰光(3005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太辰光(3005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cac0815d-86a4-43c1-8aa5-e07dec1ffe13.PDF ─────────┬──────────────────────────────────────────────── 2024-10-29 19:07│太辰光(300570):关于举行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机会与可能,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15:00~16:30 采取现场方式举行投资者交流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本次交流会具 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15:00~16:3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张致民先生、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张艺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技术总监)肖湘杰先生、独 立董事李继伟先生、董事会秘书(海外市场部经理)蔡波女士、助理技术总监(光栅部经理)侯丹先生 4、报名方式:拟参加本次交流会的投资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 17:00 前将报名信息(单位+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至公司邮箱(zqb@china-tscom.com),并进行电话(0755-0898 3676)确认。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交流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 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china-tscom.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c2c7fcc0-1b54-4777-a96a-8f4eb8f5f31d.PDF ─────────┬──────────────────────────────────────────────── 2024-10-29 19:06│太辰光(300570):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太辰光(300570):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3f914b9-e99f-4728-9427-eaff627904b2.PDF ─────────┬──────────────────────────────────────────────── 2024-10-24 21:18│太辰光(300570):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536.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49%)的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4.11.15~2025.2.14)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2.993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 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神州通 持股 5%以上股东 1,536.492 6.76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减持原因 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 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减持股份数量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8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3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本 公 告 披 露 之 日 起 15 个 交 易 日 后 的 3 个 月 内 ( 即 2024.11.15~2025.2.14) 减持价格 视减持时市场价格而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神州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持 股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此前神州通已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 (二)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股东未来减持股份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神州通出具的《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6402794b-02b5-4813-acfa-0542ce075acf.PDF ─────────┬──────────────────────────────────────────────── 2024-10-24 21:18│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9bc14e11-54b9-4143-83ca-7950b989e699.PDF ─────────┬──────────────────────────────────────────────── 2024-10-22 18:12│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太辰光(30057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95e5b448-8e32-4ea5-b093-ed88192f2e2f.PDF ─────────┬──────────────────────────────────────────────── 2024-08-22 00:00│太辰光(300570):2024年半年度报告 ─────────┴──────────────────────────────────────────────── 太辰光(300570):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2/14ff894d-d84f-4563-948c-5aaf296b2cdf.PDF ─────────┬──────────────────────────────────────────────── 2024-08-22 00:00│太辰光(30057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太辰光(30057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2/90420122-3edf-4181-b720-8e3347a0cde0.PDF ─────────┬──────────────────────────────────────────────── 2024-08-22 00:00│太辰光(300570):独立董事2024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及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楼永辉、周新黎、李继伟 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1/d6d979e1-95c8-4c77-878c-7e78430f80d6.PDF ─────────┬──────────────────────────────────────────────── 2024-08-22 00:00│太辰光(300570):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 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 ,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 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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