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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1(平治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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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71 平治信息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7 11:46 │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07 11:46 │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3-30 16:20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3-30 16:20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4 15:42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 │2025-02-07 19:50 │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2-07 19:50 │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07 19:50 │平治信息(30057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07 19:50 │平治信息(30057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07 19:50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 │ │责人的公告 │ └─────────┴──────────────────────────────────────────────┘ ─────────┬──────────────────────────────────────────────── 2025-04-07 11:46│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6087ed23-96e7-4494-b687-5ba4ebadee04.PDF ─────────┬──────────────────────────────────────────────── 2025-04-07 11:46│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近日,浙移数科供应商门户网站发布了《杭州滨江区智能算力服务三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治信息”)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一、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杭州滨江区智能算力服务三期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智能算力服务。 (四)预中标情况:平治信息为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智能算力服务三期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金额 约为人民币 21,408万元。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浙移数科供应商门户网站 (http://scm.zj.chinamobile.com/open/jcportal/#/door/home)发布的《杭州滨江区智能算力服务三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随着 5G、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算力需求不断增长,算力产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根据中国信通院《中国综合算力评价 白皮书(2023)》的数据,截至 2022 年年底,我国算力核心产业规模达到 1.8 万亿元,算力总规模达到180EFLOPS,年增长率近 3 0%。 算力产业发展中三大通信运营商将承担重要使命,根据三大运营商披露的数据,运营商算力规模显著增加,布局日趋完善,三大 通信运营商在算力市场的市场份额占比超 60%,公司作为通信运营商的核心供应商,持续围绕通信运营商的战略规划进行提前布局, 公司本次中标杭州滨江区智能算力服务三期项目,有助于增强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为后续相关领域的市场拓展及持续突 破起到重要助推作用;有助于加快公司在算力网络建设及算力服务市场的战略部署,对公司发展算力服务业务有非常积极、重要的影 响,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延伸,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平治信息的算力服务业务,后续平治信息若能顺利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 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已结束,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 标金额或份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3b65d196-008e-44ae-9c7a-10547898591f.PDF ─────────┬──────────────────────────────────────────────── 2025-03-30 16:20│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微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 融机构申请的合计 21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8 月 23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述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被担保主体进行调整,新增被担保主体 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1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述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被担保主体再次进行调整,原被担 保主体调整为公司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8 月 8 日、2024 年 10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 一、本次担保情况 因算力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两亚汇智(昆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亚汇智”)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中长期贷款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4,7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5 年,两亚 汇智以持有的 65 套算力服务器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两亚汇智在民生银行的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 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 1、抵押人:两亚汇智(昆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抵押担保范围:《抵押合同》中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4、抵押物:合同编号为“公抵字第 99072025Y12011 号”的《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约定的 65 套算力服务器。 (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出质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质押担保范围:《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 /垫款/付款及其利息、手续费(如有)、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4、质押物:合同编号为“公质字第 99072025Z12001 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中兴通讯智算专属云服务项目合 作协议》项下已形成的及未来所有的应收账款。 (三)保证合同 1、保证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保证范围:合同编号为“公保字第 99072025B12015 号”的《保证合同》中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2,207.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9.5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抵押合同》; 2、《保证合同》; 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0/722e9cb2-7f75-4280-8386-1a20507c7c45.PDF ─────────┬──────────────────────────────────────────────── 2025-03-30 16:20│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微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 融机构申请的合计 21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 公司于 2024年 8月 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述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被担保主体进行调整,新增被担保主体杭州兆 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兆能”)。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述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被担保主体再次进行调整,原被担保主体 调整为公司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7日、2024年 8月 8日、2024年 10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 一、本次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赋能”)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 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为平治赋能在浙银金租的上 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智达”)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开展中长期贷款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5,300万元,融资期限为 4 年。公司为平治智达在北京银行的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浙银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主债权:浙银金租依据其与平治赋能签订的合同编号为ZY2025SH0094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而享有的对平治赋能的全部债权。 4、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租赁本金4,000万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 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 项。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保证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北京银行与平治智达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6109714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5,300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期日起 4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2,20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9.5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与浙银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2、与北京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0/df5ca606-c86e-42e2-a6ff-e6dc318573d0.PDF ─────────┬──────────────────────────────────────────────── 2025-03-24 15:42│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郭庆先生的通知,获悉郭庆先生进行了股份质押延期购 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延期购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回后质 用途 第一大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限 充质 押到期 东及其一 售类型) 押 日 致行动人 郭庆 是 777 24.43% 5.57% 是,部分为 否 2023年 2025年 2026年 国泰君安 融资 高管锁定 3月 22 3月 21 3月 20 证券股份 股 日 日 日 有限公司 200 6.29% 1.43% 是,部分为 是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国泰君安 融资 高管锁定 2月5日 3月 21 3月 20 证券股份 股 日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977 30.72% 7.00%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交 本次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量(万 例 易前质 易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其已 未质押股 占其未 数量(万 数量 份限售和 质押股 份限售和 质押股 股) (万股) 冻结数量 份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万股) (万股) 郭庆 3,180.60 22.80% 977 977 30.72% 7.00% 686.37 70.25% 1,699.08 77.10 % 福建齐智兴 1,714.10 12.28% 0 0 0.00% 0.00% 0 0 0 0 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4,894.70 35.08% 977 977 19.96% 7.00% 686.37 70.25% 1,699.08 43.37 % 注:郭庆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 锁定股。 二、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庆先生所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0.72%,占比较低,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782361d2-e8ea-4627-a4e3-31c59c02df65.PDF ─────────┬──────────────────────────────────────────────── 2025-02-07 19:50│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平 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本所指派的律师通过现场和实时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 2025 年 2 月 7 日下午 14 时,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秦过街 101 号 2 号楼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3.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2月 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1,806,0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7954%。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4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135,80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75%。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4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7,941,80 8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92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4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 6,135,808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7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 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其子议案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 制): (1)选举郭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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