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1 平治信息 更新日期:2026-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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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 │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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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 │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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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7:44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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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31 │平治信息(3005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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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30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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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9 │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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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9 │平治信息(300571):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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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8 │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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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8 │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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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 │平治信息(300571):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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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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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平治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
026年 9月 11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 2026 年 9月 11日下午 14 时,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 77号 3号楼 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实际
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3.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并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806,0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7954%。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7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42,8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57%。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7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2,748,800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71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7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
42,8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7%。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 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 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f26ac4dc-61cb-4488-ab3e-329e6da85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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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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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040e471-dfd4-4f64-81f7-e3a839a6fa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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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7:44│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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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0e74c36-b35a-454a-9215-30970b365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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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31│平治信息(3005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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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
-048)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
: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
术咨询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结果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平治未來夥伴機
器人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5,000万港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未來夥伴 100%股权,未來夥伴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
投资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年 9月 11日在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 77号平治信息11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该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3e1abc2-130a-4211-9b68-55507115f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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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30│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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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平治未來夥伴機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來夥伴”)增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对未來夥伴增资不超过5,000万港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未來夥伴100%股权,未來夥伴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治未來夥伴機器人有限公司(Pingzhi Future Partner RoboticsLimited)
2、成立日期:2026年3月13日
3、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港币(以实际汇率为准计算人民币出资额)
4、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5、注册地址:中国香港观塘协和道52号10楼E19室
6、法定代表人:潘爱斌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经营范围: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
9、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为2026年3月新成立的公司,且未开展经营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增资香港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旨在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
作,拓展公司海外业务与发展空间、引进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
布局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可能面临政策规定、审批条件等发生变化的不确定情况,公司能
否获得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批准存在一定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本次
增资的香港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香港当地法律和政策要求,不断完善子公司管理体系,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依法合
规开展子公司增资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潘爱斌先生全权办理本次在香港投资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全部相关事宜,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草拟、制作、签署、报送、履行与本次增资事项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件;向相关政府部门、商事登记机关及监管机构办理本次
增资事项所需的审批、备案、登记及其他全部相关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香港子公司增资相关事
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5a92791-fe50-4624-ba12-481a3cdaa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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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9│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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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77号3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的公告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0日,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 77号 3号楼 11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爱斌、徐书妍
联系电话:0571-8893970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 77号 3号楼 11楼董秘办
5、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c044ded-9be9-4cf7-8459-5aad53a6d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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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9│平治信息(300571):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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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a30bdf6-f7d6-45d0-afba-8a5f88a34c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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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8│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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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023ebcb-fede-4618-99cc-23f6bb8f8e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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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8│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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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447b555-732f-4042-804b-099b19012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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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平治信息(300571):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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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01cc12b-86c4-4b52-aa92-b894a16f1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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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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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
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
备专业修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前述增加经营范围事宜,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七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七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出版物出版;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出版物出版;网
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
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制作;电子出版 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制作;电子出版物制
物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影 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影发行;
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建设工程施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建设工程施工;广播
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 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通信设 般项目: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信息
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 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营
统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 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不含诊疗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 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微特 礼仪服务;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光缆制
电机及组件制造;光缆制造;光纤制造; 造;光纤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 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
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 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 光通信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数字家
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 庭产品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
品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 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 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 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
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 备);光电子器件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
设备);光电子器件制造;数字视频监 统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
控系统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能硬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 许可的商品);电线、电缆经营;光学仪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线、电缆经 器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
营;光学仪器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 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 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终端 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
测试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 动通信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信息安
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音 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
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 讯设备修理;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
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物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对外承包工程;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
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子元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集成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
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
品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 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家用视听
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体育消 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
费用智能设备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售; 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机制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 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机制造;服 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零
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 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器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消毒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服饰零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消 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金属工
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服 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
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 发;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
金属工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 维修;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
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 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
过批准。 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日用
电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
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
准。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
登记变更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3096942-8528-4091-bd63-e421f8880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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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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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324349a-4c6d-44af-8706-f8f6e6087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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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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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办公地址变更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eacb30a-36db-4150-b537-3eb02028f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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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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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智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智凯”)与
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犇驰投资”)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于 2026年 7月 31日签署了《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犇启”),嘉兴犇启募集目标总规模
上限为 5,350万元人民币,基金首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为 3,200 万元,平治智凯以自有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基金首
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31.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合伙企业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嘉兴犇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如下:
1.备案编码:SCZ098
2.基金名称: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6年 8月 20日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18153dc-ae9d-418b-b647-235d72a98a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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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7:24│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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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承受的最大损失规模不超过上述认购投资总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参与的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
损失风险;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
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智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智凯)作为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犇驰投资”)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募集目标总规模上限为 5,350万元人民币,基金首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为 3,2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基金首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31.25%。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犇驰投资”)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42367902L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成立日期:2015年 5月 25日
(五)法定代表人:平杰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588号 4幢
(八)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九)股东信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平杰持有其 80%的股权,阮丽燕持有其 20%的股权。
(十)犇驰投资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8252。
(十一)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犇驰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形。
(十二)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参与投资基金的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合伙企业名称: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成立时间:2026年 2月 2日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K6P1MAXJ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五)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号楼 222-27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七)合伙企业规模:本合伙企业募集目标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5,350万元,基金首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为 3,200 万元。
剩余 2,150万元为预留募集上限额度,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募集全部或部分预留份额。
(八)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五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延长存续期,但不得使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超过十年。
(九)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十)合伙企业各主要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 合伙人类别
(万元)
1 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普通合伙人
2 杭州平治智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0 有限合伙人
3 张*良 500 有限合伙人
4 平湖市三久塑料有限公司 300 有限合伙人
5 施*良 300 有限合伙人
6 周*生 270 有限合伙人
7 陈*康 200 有限合伙人
8 李*良 200 有限合伙人
9 浙江明盛达医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 有限合伙人
10 南通大亚纸管有限公司 100 有限合伙人
11 徐* 100 有限合伙人
12 马*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200
(十一)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投资范围:
1、上海图灵智算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拟投资基金不构成控制,该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十三)管理模式及管理费
1、管理模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基金为本合伙基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托管机构
,并与选定的托管机构另行签署《托管协议》约定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托管机构相关职责以《托管协议》约定为准。
2、管理费:除另有约定外,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普通合伙人同意在本
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只需支付前三年的管理费,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和的 2%。
(十四)投资决策和程序
普通合伙人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委会由 3名成员组成,其成员人选由普通合伙人确定。投
委会设主任 1名,由普通合伙人确定,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成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投委会会议表决均
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各成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十五)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1、合伙企业存续及清算期间,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在支付合伙费用后,依次用于: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本金(不足时按实缴比例
分),支付年化 8%单利收益(不足时按实缴比例分),如有余额,其中 80%部分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份额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其余 20%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业业绩报酬。非现金分配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以变现优先,分配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
2、本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
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六)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被投资企业股权/股份转让;
2、由被投资企业股东回购;
3、被投资企业清算;
4、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产业基金、基金管理
人处任职。如后续发生相关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
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优势资源,发掘并投资高潜成长赛道,实现资本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
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投资将计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投资基金主要投资的标的行业处于快速发展迭代阶段,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技术路径更新迭代、行业政策
调整等各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相关投资标的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面临投资退出周期延长、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2、基金投资存在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偏弱等特征,可能面临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有效控制投资金额,并将持续强化投后跟踪与评估,定期获取其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并应对
潜在风险,确保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493e8a61-d73c-417b-8d4e-f9d9bc3e7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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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9:46│平治信息(300571):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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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经自查,决定对公司2023、2024年与关联方郭庆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张晖女士发生的关联资金拆借及关联担保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平治信息于2023年度全年向郭庆、张晖拆入资金合计19,650万元,于2024年度全年向郭庆拆入资金合计28,900万元,用于公司业
务发展。上述资金拆借利率整体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且公司未提供相应担保。同时,公司于2023年无偿接
受郭庆、张晖担保合计69,668万元,于2024年无偿接受郭庆、张晖担保合计49,323万元,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
款。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郭庆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晖女士为其一致行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庆先生在
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
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的披露情况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发生的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及关联担保相关事项在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中的第十节“财务报告
”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均有详细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郭庆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晖女士、福建齐智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35.08%的股份,郭庆、张晖提供的借款及担保用于公司业务发展。经核查,郭庆、张晖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
力障碍。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平治信息于2023年度全年向郭庆、张晖拆入资金合计19,650万元,于2024年度全年向郭庆拆入资金合计28,900万元,用于公司业
务发展。上述资金拆借利率整体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且公司未提供相应担保。同时,公司于2023年无偿接
受郭庆、张晖担保合计69,668万元,于2024年无偿接受郭庆、张晖担保合计49,323万元,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
款。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资金拆借及担保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因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借款无需抵押,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
性和便捷性,同时,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
节约资金成本。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关联方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公司资金需求,2023年、2024年向公司提供利率整体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借款资金,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合理、必要的资金往来,是为了支持公司
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经营活动所必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71ea831a-f579-446b-b982-4b33858b3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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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9:46│平治信息(3005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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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郭庆、郑兵、潘爱斌3人以现场方
式出席会议,郝玉贵、金小刚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庆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经营活动所必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29952eef-e0a6-4fc1-b16e-ad9844680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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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28│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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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2026年 4月 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收购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
蓝胖子物流产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2.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收购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
二、本次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蓝胖子物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蓝胖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以下简
称“农业银行”)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5,000万元,融资期限为 15年,公司为杭州蓝胖子在农业银行的上述
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蓝胖子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为收购后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2、债务人:杭州蓝胖子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合同编号为“33010420250000455”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本金 25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6,613.1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4.86%。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农业银行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a6b58e14-0a8a-4c6f-8bd7-916f140fdd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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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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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发布了《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智算中心(四期)项目算力服务采购项目中
标候选人公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一、成都数据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智算中心(四期)项目算力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高性能算力资源池服务,采购内容涵盖新一代高性能智能算力,以及运维保障等配套服务。
(五)预中标情况:本项目是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平治信息为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天府智算中心(四期)项目算力服务采购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项目资金预算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www.cdcyjt.com/zbcg/zcbmsite/#/trade/detail?sectionId=6c45d4e6-a65
4-48e9-a210-0425e971c0fb§ionStageCode=4)发布的《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智算中心(四期)项目算力服务采购项
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平治信息的算力服务业务,后续平治信息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有助于公司参与成都数据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后续项目招标,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
标金额或份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20159408-aeee-490c-aa95-ed748d631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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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0:00│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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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中国移动 2026年至 2027 年(一年期)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为上
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一、中国移动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 2026 年至 2027 年(一年期)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内容:GPON 家庭网关、10G GPON 家庭网关。
(五)预中标情况:深圳兆能为中国移动 2026 年至 2027 年(一年期)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标包 1和标包 2的中标
候选人。中标含税金额约为人民币 1.84亿元。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s://b2b.10086.cn/#/noticeDetail?publishId=2077729969910505473&publishUuid=cc43e7c2fd004553afccfaa13a9d9dc3
&publishType=null&publishOneType=null)发布的《中国移动 2026 年至 2027 年(一年期)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项目_中选
候选人公示》。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通信设备业务,后续深圳兆能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参与中国移动
通信有限公司通信网络建设,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
标金额或份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6e68e3f3-0961-4b5d-9426-b911409acc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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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6│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中国移动2026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
│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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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签订的《中国移动 2026 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
集中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杭州讯奇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讯奇信息”)的日常经营合同,框架协议含税总金额上限为 5,823.87 万元。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
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
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讯奇信息成为中国移动 2026 年绿色多频段
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近日,讯奇信息收到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 2026 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框架协
议》,合同约定讯奇信息作为中国移动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向中国移动提供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含税总金额不超过 5,823.8
7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忠岳
注册资本:5321884.83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9 号
经营范围:经营 GSM 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 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 电
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
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 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住宿(学员住宿)(限分支机
构经营);餐饮服务、游泳馆(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讯奇信息未与中国移动发生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讯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含税总金额上限合计约为人民币 5,823.87 万元(大写:伍仟捌佰贰拾叁万捌仟柒佰肆拾叁元肆角叁分
),增值税税率 13%。该金额仅为本协议设备的预估上限,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买方采购数量在实际的采购中可以有适当的调整,具
体以实际交易数量为准。
2、采购内容: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
3、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买方分 2笔向卖方支付订单约定的费用:由买方或买方关联公司在收到单据并确认无误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订单总
价的 70%。到货之日起 6个月内由买方或买方关联公司在收到单据并确认无误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订单总价的 30%。
4、违约金赔偿条款:合同条款中已对技术服务质量、服务履行期限要求、款项支付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约定。
5、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持续至 2027年 3月 31 日。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讯奇信息的通信设备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框架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系讯奇信息中标以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讯奇信息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讯奇信
息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
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协议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
为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合同为讯奇信息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 2026 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74135ee-21a3-41d6-b5a3-8a40f5edb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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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42│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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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楚雄分公司 2026年高性能智算集群项目(第二次)_中选候选人公示》,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一、中国移动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楚雄分公司 2026年高性能智算集群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租赁基础算力服务设备
(五)预中标情况:平治信息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楚雄分公司 2026 年高性能智算集群项目(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金
额约为人民币 1.37亿元。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s://b2b.10086.cn/#/noticeDetail?publishId=2061735837038718978&publishUuid=fe9380a064fc4e02850a3719d93bd549
&publishType=PROCUREMENT&publishOneType=CANDIDATE_PUBLICITY)发布的《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楚雄分公司2026年高性能智算集群
项目(第二次)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平治信息的算力服务业务,后续平治信息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
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
标金额或份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5ca29f2-59c1-4dc2-b144-8c1b6900a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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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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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1c76ff2-7b27-4ebb-b9c6-944e78180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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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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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 77号 3号楼 10楼会议室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0 名,代表股份 32,01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42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名,代表股份 31,8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89 名,代表股份 20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9 名,代表股份20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4%。其
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名,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和交
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 89名,代表股份 2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
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9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
93%;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93%;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1,99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97%;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2.1693%;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93%;弃权 6,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1,99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97%;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2.1693%;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93%;弃权 6,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9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 1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93%;反对 9,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93%;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10%;反对 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875%;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关联股东郭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
通过。
其中,同意 1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10%;反对 1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75%;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
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9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
93%;反对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93%;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9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 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1
28%;反对 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57%;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刘佳、肖月江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1945889-7967-489f-8265-38343958d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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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8│平治信息(30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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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中国移动 2026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项目_中标候选人公示》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杭州讯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奇信息”)为上述项目的
中标候选人。
一、中国移动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 2026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内容: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
(五)预中标情况:讯奇信息为中国移动 2026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
金额约为人民币 5823.87万元。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s://b2b.10086.cn/#/noticeDetail?publishId=2054202439402594305&publishUuid=e18f6ea984d5495a8b8ae29786ac6181
&publishType=null&publishOneType=null)发布的《中国移动 2026年绿色多频段基站天线产品(补充采购)集中采购项目_中标候
选人公示》。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讯奇信息的通信设备业务,后续讯奇信息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参与中国移动
通信有限公司通信网络建设,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
标金额或份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ba45879-3558-4a43-a423-1114f08c6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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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4│平治信息(3005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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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本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
26-025),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公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1652e5c-f8e7-42cb-b532-29cf48c332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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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4│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参加2026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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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
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
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庆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潘爱斌先生,独立董事郝玉贵先生
。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
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8b7f7ca-ce5d-456a-ab0a-6937b15d4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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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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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
求,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
验和资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相关事项且无异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沟通,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
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诚信
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2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在容诚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进度与审计结论。
(三)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db41eb-c271-47f4-be4b-352699fc4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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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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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76cdc1-77d8-4009-9bbe-1e10ecad7a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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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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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ae9c6c-33e0-4152-b349-2b626d52fe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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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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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
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9.00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除上述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个人获取其他利益。
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具体标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
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50%,其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
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薪酬发放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固定发放。
2、在公司任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
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薪酬管理与追索机制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a6a1ed-07aa-44c0-bfa8-3865a84f9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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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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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 12月 18
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对容诚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沟通,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
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容诚能够较好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遵守职业
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68363e-4a18-4b75-ba92-525be8ded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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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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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算力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郭庆先生发生接受借款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上述同类关联交易 2025年度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9,995万元。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庆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
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别 容 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人 郭庆 接受郭庆提 不适用 40,000.00 0 9,995.00
提供的借款 供的借款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先生将无偿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
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90 亿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借款 郭庆 接受郭庆提供的借款 9,995.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郭庆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齐智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
司 35.08%的股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郭庆先生提供的借款和担保用于公司业务发展。郭庆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
障碍。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与郭庆先生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郭庆先生提供借款给公司用于业务发展,以及公司无偿接受郭庆先生担保
,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郭庆先生提供借款给公司用于业务发展,利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且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公司与郭庆先生发生的关联担保,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合理、必要的资金往来,是为了支持
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经营活动所必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bc95fb-e469-4442-a64f-4782b19fe9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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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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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
及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
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 1-12月减
值共计人民币 41,617,608.63元,具体明细如下:
减值项目 明细 本期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4,351,352.5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928,994.20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213,530.28
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151,452.97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19,027,599.99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853,056.6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9,665,342.56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613.90
商誉减值损失 12,076,223.32
合计 41,617,608.63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
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以及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存货组合类别 组合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原材料 存货类别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发出商品 存货类别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库存商品 存货类别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
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41,617,608.63 元,对公司 2025 年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金额为人民币-41,617,608.63元。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215df8-e21f-45df-ac32-b489c84b9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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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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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979c8a-fde3-4e60-97ac-39113e802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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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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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
验。在过去一年的审计服务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及子公
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对于容诚 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4、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 年开始为平治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寿康,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平治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纳达(002136)、佳先股份(4304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寿康、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子健、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向军在执行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时因存在部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
问题,于 2025年 2月 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
诚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
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5名董事会成员均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94240c5-1e86-4ad4-9290-0fdf7a374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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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3│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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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83e769-49fc-4528-ae82-6735f661d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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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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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182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1826 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治信息”)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平治信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平治信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3039a0-0eb9-4b1b-9fbf-0bf07b8e3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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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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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1001号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1305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平治信息管理层编制的《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
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平治信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平治信息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平治信息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平治信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平治信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平治信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5b3a06-9de7-476d-82ac-c72843d10e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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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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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1000 号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30Z1305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平治信息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杭州平治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
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平治信息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平治信息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平治信息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平治信息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平治信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a2faea-f6f7-42fd-b8f6-3c98b8643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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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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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e9c151-0ee3-48bd-874a-69830f335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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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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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e4a976-c1b8-421f-808b-9d482f9a7b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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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9│平治信息(30057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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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77号3号楼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分别作述职报告。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5项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第7项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 77号 3号楼 10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爱斌、戴雯雯
联系电话:0571-8893970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 77号 3号楼 10楼董秘办
5、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dc5f0d5-9053-489b-8275-1f58de218a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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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9│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轶男-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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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轶男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5 年 2月 7日届满,本人任期随之结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
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轶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律师。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
10年 9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为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
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起担任杭州平治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2月 7日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会情况
召开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列席次数
事会次 次数 席次数 决方式 出席 数 两次未亲
数 出席 次数 自出席会
议
1 1 0 1 0 0 否 1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 1月,本人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能力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查
。在本人任期内,未发生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任职期间未召开前述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或远程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本人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后,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同意票,同时重点关注并发表意见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应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而未履行的关联交易。
(二)选举董事以及董事会换届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人认真查阅拟选举人员的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总体评级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负责、勤勉的
态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和运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轶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61bc29-6ab0-4ae7-99a0-e17625b85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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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9│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连勇-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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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连勇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5 年 2月 7日届满,本人任期随之结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其他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连勇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绍兴鉴湖
高尔夫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现兼任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益光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杭州歆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杭州祥瑞汽车产业园开发
有限公司、杭州祥胜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杭州万广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道明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月起担任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2月 7日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会情况
召开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列席次数
事会次 次数 席次数 决方式 出席 数 两次未亲
数 出席 次数 自出席会
议
1 1 0 1 0 0 否 1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未发生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任职期间未召开前述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或远程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本人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后,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同意票,同时重点关注并发表意见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应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而未履行的关联交易。
(二)选举董事以及董事会换届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人认真查阅拟选举人员的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总体评级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负责、勤勉的
态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和运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连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f5c852-7f84-4eb2-a3a8-d25d68dce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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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9│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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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小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c9b440-fa1c-405c-9fb0-b3ed0739c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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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9│平治信息(30057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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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郝玉贵、金小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a04e93-a5db-4d24-a6fc-595b480e6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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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9│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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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玉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850c13-981a-440f-90ae-3efb2d828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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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7│平治信息(30057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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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利润分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426,423.21元,2025年母公司
净利润-2,238,188.88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3,432,000.5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499,555,853.07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0,426,423.21 -116,049,055.26 -38,785,421.7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6,497,882.71 37,948,250.70 56,121,533.43
营业收入(元) 1,008,419,640.31 1,442,947,334.29 1,910,583,907.8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99,555,853.0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23,432,000.5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8,420,300.0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0,567,666.8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不会因未进行现金分红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当年实现盈利且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
分配利润的,同时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
划,为满足公司算力业务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
合法、合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2025年度审计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085158-84e9-4ee9-9e85-4e618811b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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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36│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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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57a7b7-9fb2-478f-94a4-2a453b4ed4a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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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平治信息: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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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47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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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平治信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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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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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平治信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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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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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平治信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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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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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平治信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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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9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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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平治信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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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3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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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平治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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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3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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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平治信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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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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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平治信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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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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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平治信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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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202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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