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3 兴齐眼药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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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5 │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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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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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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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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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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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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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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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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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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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兴齐眼药(30057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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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5│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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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13a5d4a-e807-4050-895e-3d0bc0b1c0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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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兴齐眼药(30057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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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
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46,429,5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5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95,855,596.2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5,776,723.6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 的 净 利 润 为 777,051
,648.21 元 , 合 并 报 表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829,934,463.70 元,其中股本溢价为 745,527,247.68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
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 664,109,031.71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35,956,079.64 元,其中股本溢价为 848,548,863.62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拟定
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246,429,5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
合计派发股利 246,429,527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5 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357,322,814 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8,173,788.50 262,461,682.5 462,322,66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95,855,596.25 338,061,776.59 240,036,047.12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46,243,474.96 235,295,334.70 181,628,508.46
营业收入(元) 2,472,852,236.79 1,943,387,835.59 1,467,569,910.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777,051,648.21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64,109,031.71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42,958,135.0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24,651,139.986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42,958,135.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63,167,318.12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27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战略规划
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末、2025 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
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 2024 年度、2025 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470a37d-11ef-4556-ba52-a3641a88f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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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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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99,669,492.1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81,870,425.73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87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减: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等
金额
599,669,492.10
19,959,066.37
募集资金净额 579,710,425.73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
减: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项目支出金额(不含募集资金置
51,112,025.38
332,069,603.15
项目
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其中: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金额
70,756,151.58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91,313,451.57
3.补充流动资金
减:以前年度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00.00
17,347,400.0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5,896,395.04
减:2025年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137,904,297.90
其中: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2,772,350.00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135,131,947.90
减: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2025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767,800.00
831,985.59
5,237,679.9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该银行及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
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820188000368726 5,237,679.93
沈阳铁西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 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276.78 万元(注:扣除预计待支付
款项后结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除此之外,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37,679.93元,均存储于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 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0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5067321-c840-4f2b-999c-7fd77e722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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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兴齐眼药(30057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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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1917279-81ba-4181-8ef3-1a32141bb5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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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兴齐眼药(30057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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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
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和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
、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
1、独立性评估:立信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且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工作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
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专业性评估:立信审计工作组成员具备实施公司年度审计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3、审计程序评估:在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等,
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为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提供了充分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恰当、合理。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
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 1月 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财务审
计计划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年度审计及关注事项进行事中、事后沟通。
3、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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