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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5(中旗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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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75 中旗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6 16:52 │中旗股份(30057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10-30 15:47 │中旗股份(30057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10-23 18:44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0 17:39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0 17:39 │中旗股份(300575):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2 16:27 │中旗股份(30057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9-18 18:49 │中旗股份(30057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 │2025-09-18 18:49 │中旗股份(30057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5-09-18 18:49 │中旗股份(30057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2025-09-18 18:49 │中旗股份(30057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 ─────────┬──────────────────────────────────────────────── 2025-11-06 16:52│中旗股份(30057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耀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质押用 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人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如是, 充质 东及其一 (%) 比例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 售类型) 吴耀军 是 9,500,000 6.99 1.99 否 否 2025 2026年 中原 个人资 年 11 11月 12 信托 金需要 月 5日 日 有限 公司 合计 - 9,500,000 6.99 1.99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 (股) 比例 (%)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吴耀军 135,915,312 28.49 38,500,000 48,000,000 35.32 10.06 0 0 0 0 张骥 26,730,000 5.6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62,645,312 34.10 38,500,000 48,000,000 29.51 10.06 0 0 0 0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08436b75-0bb2-492c-9e72-438d393cab73.PDF ─────────┬──────────────────────────────────────────────── 2025-10-30 15:47│中旗股份(30057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美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美林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务。周美林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周美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周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美林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并将导致 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周美林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独立董事补选 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周美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16a42a3-3e2d-415e-b883-a3b940d1e837.PDF ─────────┬──────────────────────────────────────────────── 2025-10-23 18:44│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d033726-4f6b-4343-8db7-a7fffed5f3fb.PDF ─────────┬──────────────────────────────────────────────── 2025-10-10 17:39│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旗股份(3005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2de76dd4-619c-4a48-be00-4800729a61a4.PDF ─────────┬──────────────────────────────────────────────── 2025-10-10 17:39│中旗股份(300575):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中旗股份(300575):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7dfd7b9d-c8cb-4141-a85f-71608891ceee.PDF ─────────┬──────────────────────────────────────────────── 2025-09-22 16:27│中旗股份(30057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耀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申请人 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等 (%) (%) 吴耀军 是 44,000,000 32.37 9.22 2024年9 2025年 9 云南国 月 23日 月 19 日 际信托 有限公 司 合计 - 44,000,000 32.37 9.22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 (股) 比例 (%)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吴耀军 135,915,312 28.49 82,500,000 38,500,000 28.33 8.07 0 0 0 0 张骥 26,730,000 5.6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62,645,312 34.10 82,500,000 38,500,000 23.67 8.07 0 0 0 0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中的质押主体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 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6f6c3786-20de-480d-9137-6fcfc4e3322c.PDF ─────────┬──────────────────────────────────────────────── 2025-09-18 18:49│中旗股份(30057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月 2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号江苏软件园 2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 作为投票对象 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9) 1.0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07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 案》 1.08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9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细则>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月 19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01、1.02、1.03 与 2.00 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 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10月9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 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7。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9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号 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陆洋 2、联系电话:025-58375015 3、联系传真:025-5837545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fe4ce6c4-5847-472b-bf08-020efd444ed9.PDF ─────────┬──────────────────────────────────────────────── 2025-09-18 18:49│中旗股份(30057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会秘书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及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 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其他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第九条 董事会 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六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在公司上市后,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向 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董 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 事会秘书人选。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 任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二)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文件; (三)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四)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 会、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五)协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六)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 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 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 (七)《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 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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